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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 3 章 ...

  •   或许正像是徐不语说的那样,我和恋人压根就不应该在一起。
      我太过拘泥于所谓百分之百这一概念,觉得百分之百的人和我在一起了一切就都会好起来。事实上并不是这样,或许我和恋人就是哪里都去不了,因为我从没想过去把我剩下的这百分之二三事灌满,只是心满意足的注视着恋人的百分之百。有她的完美在哪里,我选择性的忽略了我自己所有的瑕疵。
      我们在一起之后,我就开始写小说了。
      写了超过几百万字的东西,读者却从没超过一千个人。不仅和恋人在一起这个决定显得有些无力,就连我的小说家之梦都有点缥缈了。我果真应当和什么人在一起吗?我果真适合写小说吗?
      我也许不配拥有孤独的人所拥有的精神世界。
      因我只考虑我自己的事情,因此我本就孤身一人,所谓孤独这个字眼永远都是相对而论的,没有相对,我也就没有孤独。
      包括扔抹布这件事,厨房里有块脏兮兮的抹布,早就该扔了,可我一直迟迟不肯下手,原因是我怕抹布和制造抹布的工人记恨我。辛辛苦苦织出来的方方正正的小白布,被人用的都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了,而后随手一丢扔进垃圾桶里,谁也不该有这样的命运。这么一想,就觉得十分对不起抹布和制造抹布的工人。
      难道就是因为这块抹布恋人才离家出走的吧。
      不至于,不至于,我还有更大的罪过吧,有关抹布这件事可以原谅,可以原谅……
      我以为只要把百分之百的女孩骗到手就万事大吉,我的人生必将迎来全新的篇章。实际上呢?和恋人交往以后,我什么都没有做,我还是我,即意味着,恋人终将不再是恋人。
      吃过面条,抽了我的香烟,徐不语说去哪儿找找饭辙。我想着应该去家里的酒店露个面。但我没有那个心情。这么说有点矫情,但是酒店里的每一块地板恋人都曾经走过,呃,忘记了,上月铺了地毯。
      而且我也不知道应该和父亲说什么。父亲从没赞成过我的任何一个决定。我认为,这位老先生把我生出来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有个能够贬低的人。我学艺术他不支持,我做艺术他不支持,我不玩艺术了,他仍旧不支持。我说回国去吧,他反对我。我说那么久不回去了,他表示抗议。唯独我没什么事情做,问能够去店里帮忙时他表示同意,而后紧跟着对给我发工资这件事表示反对。
      我写小说他反对,我和恋人谈恋爱他也反对,他从没赞成过我。
      他也是个地地道道的悲观主义分子。
      我认为,我现在不应该看到他,此情此景让我看着他那张脸,无异于自我摧残。
      不管怎么说,我还是板板整整的穿上衣服出门去了。
      天热,整个人都像是裹在一滩烂泥之中,身上黏稠,步履滞重。我想,或许我也应该找个更加地道的工作才好。我写的小说,可能的确并不怎么好。因为我并没有什么生活经验。我所写的,都是我所想的。但是像我这样脑中除了自己别的什么都不会想的人,又能写出什么像样的东西呢?
      我对李梦小姐突然有了一丝同情心,同情她不知道看了多少像我一样的人写出来的无病呻吟的东西。可惜,同情心只持续了不到一个小时。
      我在市中心附近的某家咖啡馆门口看到了李梦的白色本田车。进而,我透过咖啡馆的落地窗看到了她正穿着一身定制的俨然香奈儿本人曾经穿过的高级西装,攥着一叠应当是稿子的东西,在训斥某个垂头丧气的中年男性。
      加油啊,某君!某君当然是那位我不知道名字的男人,可怜啊!不管什么东西到了李梦手里,都不会有什么好下场。我在市面上只见过两本经由李梦之手出版的书籍,一本是有关荣格心理学的研究性学术报告,一本是有关这本书的学术研究报告。当然,这两本书我都没有读过。
      尽管李梦长得还算漂亮,但我还是一见她就气不打一处来。我不知道她度过了怎样的童年和少女时代,以至于有了现在的她。那样咄咄逼人,那样不近人情。我和她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点了一杯几百块的霞多丽,不仅没有说我半句好话,把我的小说贬的一无是处,还让我付了账单。真是恨不得把她那台车子的反光镜掰下来。
      正待我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之时,二叔打来电话。
      “侄儿,晚上回家吃饭吧,叔给你蒸螃蟹。”
      二叔与我一样,游手好闲,是个不婚主义者,花花公子。年轻时跑了好几年的远洋船做厨师,烧得一手好菜,长得像是四国混血,实际上是个不折不扣的中国人。他仍和他的父母,我的祖父母住在一起。二叔尽管给家里添了不少麻烦,但他是个好人。我们之间有很多共同话题。在我上初中的时候,他为了玩我的游戏机,甚至骗我说我的游戏机给父亲没收了。我深知父亲的脾气,知道他干得出这种事儿来,故而也没敢伸手去要。一个月以后的晚上我失眠了,看到二叔在客厅一边喝着啤酒,一边兴致勃勃的用我的游戏机玩着射击游戏。
      他玩的比我好很多。我玩中等难度,他玩隐藏的地狱难度。
      看来,在玩世不恭这件事上,我也没办法赢的我自己的话语权了。
      “不去了。”我一边看着咖啡馆里的李梦一边说道,“我晚上和编辑开会。”
      “叔买了魔法骑士最新出的扩展包,你用新角色,我用图瓦克,咱杀一盘啊!”
      得得。真难想象这是一个四十七岁的老男人给我打来的电话。
      恋人仍旧一点消息也没有。我止不住的想,如果我能够让两年前的自己认识到我不应当满足于拥有百分百这一概念,而该成为与其应当应分的同样百分之百的男孩,现在,我就不必如此了。
      我躲开了李梦的车,向着偏僻的地方走去了。
      我拐进了一条小巷子,见到一老翁正坐在某门头房前烧炭。老翁身后挂着一块手写的招牌,新疆烤肉。我心想,晚饭就是这了。
      见我走的越来越近,老翁停下了手里的活计,开始端凝着我。我报以礼节性的微笑,他仍旧看着我。我走进店内了,店内另有一老妇看着我。
      不是很大的店子,以一个烤肉饭馆来说,实在是有些太过于……干净整洁了。墙壁与地板都雪白,没有半点烟熏火燎的痕迹。桌子仅两三只,桌上没有用塑料皮包着的劣质一次性筷子与辣椒油。一言以蔽之,若不是门口的烧炭老翁与招牌,这里怎么看怎么像不卖房子的房屋中介。
      要说有些奇特的,有一台白色的冰柜大的离谱,那么说来,食材饮料应当在其中了。
      我为自己感到惋惜。
      能够遇到这样整洁干净的餐馆应该觉得幸运,何苦在这里想这些没有营养的事情呢。
      “十个肉筋,十个掌中宝,一个烤芝麻火烧,一碗馄饨,再来两扎二厂。”
      老妇不怀好意的走上前来,慢悠悠的问道,
      “羊肉串加不加麻辣,加不加麻?”
      “没要羊肉啊,要的肉筋,哦,五香的,再加……”
      “滚蛋。”
      门口的老翁高声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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