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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   我和阿晨认识,差不多十年了。
      在那个炎炎夏日里蒸发掉的暑假后,我们再一次相见,是在另一个漫长的暑假结束之后。
      初中毕业,我没考上市重点高中,现在想来,其实我从一开始就没打算考那个学校,知识或许能改变命运,但它也不过是诸多能改变命运的选择的其中之一。
      于是,我去了一所普通高中——094高中。
      我不知道那所高中为什么要以数字命名,尽管这让它听起来很简单。
      开学对我来说是件值得开心的事情,尽管学校里有一大堆为我所不喜欢的陈旧规矩以及一系列我弄不懂的课程和习题。但仅仅是“新鲜”两个字,就能让我抛却那些堆积如山的烦恼。
      周围的环境是新的,人也是新的。而我,天生喜新。
      我没想到会在新地方遇见旧的人。
      阿晨那天来的突然。
      我不过是下课没事干,准备去教室外面走一走,看看教室周围的环境,走到讲台处与正要进门的阿晨迎面碰上。
      她和她母亲,都裹挟着局促站在门边。
      令我意外的另一件事是我竟然很快认出了她。在她一脸惊喜的笑着来拉我的衣袖、叫我 “叶禾”之前,我就认出了她。
      她看见是我的时候,暂时丢掉了她的不安,显示出一副安心的样子来。她母亲见到她与我站在一起,冲我友好的笑了笑,交代了她几句便下了楼。
      我带着她走到教室最后一排的空位,让她坐下歇一歇。
      她顺从地坐下,用手扇着几乎没有的风,她的样子看起来实在有些滑稽,我想她是想缓解尴尬,那种教室里的大多数人都盯着她看的尴尬。
      至于那么多人盯着她看,我知道,不仅仅是因为她比我们晚来了一天,更因为她那腼腆而不自知的美丽。
      所幸,上课铃及时缓解了她的尴尬,她端坐在位置上,我回了自己的座位——第一排。
      这个位置对我来讲永远不会是“我要好好学习”的宣言,我只是那一阵子眼睛近视得厉害。
      阿晨的眼睛那时候也已经近视了,且她比我惨——她没有配眼睛,加之去的晚,便只能坐在最后一排。
      后来的那几天,我偶尔想起来回头看她,她都在打着瞌睡。
      她几乎不主动与班上的任何人说话,除了我。偶尔有女生问她点什么,她会轻微笑一笑,至于男生,开学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没见过她与他们说话。甚至,整个高一快结束时,她仍旧不知道他们谁是谁。
      我没问过那样勤奋好学的阿晨为什么没有去市重点高中上学,我想,她可能只是不喜欢那样的氛围。
      那一段时间里,我与阿晨迅速地熟悉了起来,我内心里觉得,她需要我,我是她在整个班乃至整个学校的唯一支撑。对于这种非比寻常的“被需要”,我比从前郑重了些许。
      于是,整个高一,我承包了所有我能提供给她的日常生活上的帮助——打饭,打热水,挤小卖部、放学跟她一起坐公交车回家,以及允许她在冰凉的冬天与我同挤在宿舍狭窄的上铺。
      当然,她承包了我所有的作业。
      除此以外,我的生活节奏同从前并没什么两样,照旧是上课做点小动作,比如嗑瓜子,比如看小说,下课拉几个同学跑到校门口让校门外小饭馆的老板娘打包一点油条豆浆,以便我们上课玩累了的时候能垫补一下。当然,这些行动,我从没邀请过阿晨加入。我内心始终觉得,阿晨那样子的好学生是不会愿意同我们做这些事的。
      至于那时候阿晨的日常,除了与我一起的时候,基本上都是在看书、写作业。
      事实上,阿晨也真的不会加入我们,即使偶尔有坐在她周围的人邀请她。
      时间长了以后,阿晨便成了那个另类,他们觉得她高冷,不爱搭理人,说难听一点的,说她假清高。
      我想,她只是怕生,或者可能是不知道怎么和别人去相处。
      但她们私下议论阿晨时,我没说话。
      阿晨的另类,没有吓到那些对她的美貌趋之若鹜的男生,比如那个名叫李满的男生,像飞蛾扑火一般地往前冲,甚至不惜跑到教学楼下面半米高的荒草里找寻一支旧的笔,只为了赢得阿晨的欢心,但他的一腔热情还是瞬间被烧得灰飞烟灭。
      那时候我才知道,阿晨是个绝情的人。她或许善良,但一定不是对那些喜欢她的男生们。对待他们,她总是分明且坚决的。
      那时候,我已经见过好几个女生吊着她们的追求者,不迎合不拒绝。
      我忍不住问阿晨为什么要那样对待李满,她说“替他不值”。
      我原以为,也许某天她真的喜欢上什么人时,大概就能得到解救。
      后来才知道,哪有什么“解救”、“救赎”之类的,人若不能自我救赎,便只能一直处在地狱炼火之中。
      现在看来,阿晨是我人生到那时为止接触过的最为正直的人。另一方面,她也是我到那时接触过的最悲观的女孩,我从来不明白她的奇特脑回路,也从未想要明白,对于她的悲观和爱哭,我甚至曾因自己心情不好而对她大声申斥、恶言相向。
      不同的是,阿晨对我,倒是相当有耐心,我当时以为,那是因为我是她那时唯一能够依靠的人。
      在我们同上高二那年,她突然变得开朗起来,连笑声都成了可以响彻整栋楼的那种。
      我不具体知道她到底经历了些什么,除了她人生中那几件比较大的事。毕竟那时已文理分班,她因物理太烂,选了文科,我不愿被套进政史地的冗杂与刻板里,选了理科。
      阿晨比我年长一岁,因为小学四年级留了一级,所以与我同级。
      那个上补习班的暑假里,我除了知道她叫方晨,暂时借住在她姑姑家之外,对她一无所知。而那个暑假很快就结束了,结束在一包辣条和一个自行车后座上了,并且,自此烟消云散。
      而后,整个初中,我们彼此丝毫不知对方过的怎样。
      阿晨后来告诉我说,在那个暑假结束后,她就回了乡下她奶奶家,准备着初二的开学,后来,她喜欢了一个男孩,一个名叫赵铭的男生,一个已经有女朋友的男生。
      与其说是阿晨主动告诉我的这件事,不如说,是在我的好奇心的驱使下,逼着她说出来的。
      我知道这个消息时,只将阿晨对赵铭的喜欢以及赵铭与他女朋友之间的感情视作青春期的这一种体现。
      很奇怪,我逼着阿晨说出来,又选择轻视它。
      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不敢直视我曾经轻视过的他们三人的关系,以及我自己。
      阿晨还说,那个暑假之后,她会时常想起我,但,我不能说假话,尽管从小到大,我说过的谎不计其数。
      但那个暑假之后,我确实没怎么想起过阿晨。这其实无关其他,我天性爱玩,玩得来的一大堆,那时的阿晨对于那时的我来说,不过是枯燥遇见的一个同路人而已。或许我从一开始,就在内心里认定自己和她是成为不了朋友的,因为我们甚至没什么共同的话题。我们的精神层面根本不一致,她站的高看得远是自然。
      我想看的远,却不是像她那样去看,我想走下去,到近处看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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