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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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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鹤鸣在山谷中住了一千三百多个日夜,统共与我吵了不下五百回,从第一次见面他“调戏”我开始,这段“孽缘”便走上了一条不归路。
犹记得那是一个天高气爽,风和日丽的黄道吉日,偏生我刚一出门便迎上了那厮,我本想仗着身子灵巧躲他一躲,他却好不要脸地跟了过来。
“小美人儿!”他在我身后欢欢喜喜地叫着,我羞恼间一回头,刚好对上他那双人畜无害的眸子,他冲我一咧嘴,笑了,这一笑,山谷中的狗尾巴花开了大半。
“你你你!莫要再叫我美人!娘亲说我是男子汉!不是女娃娃!”
脑子不大灵光的他显然是没明白什么意思,只把嘴角弯的更灿烂,上来拉住我的手,道:“可我在京城中瞧见和你一般模样好看的都是女娃娃,为何你不是?”
这个问题对于年幼的我来说是在太过深奥,我又气又急,于是甩开他的手,想离他远些。
他见我跑开只以为我是害羞,阴魂不散继续跟着我,“吧唧”亲了我粉嫩嫩的小脸一口,带着几分不知道从哪学来的痞气笑了:“别害羞小美人,从今天开始你就是‘靖王妃’了!有我护着你,雀儿和嫣儿不会把你怎么样的!”
我怔住,随后一股羞臊劲从脚趾尖窜到了头发丝。
我我我堂堂丞相之子,居然被一个毛头小子调戏还不算,还亲了我!
又气又恼间我指着他鼻尖大骂道:“登徒子!”随即才想起来问:“雀儿和嫣儿是谁?”
“就是你身边那两个小丫头啊,”他答得理所当然,“她们两个已经答应给我做侍妾了。”然后像宽慰我似的摸摸他亲过的那一侧脸颊,“不过你放心,你是正室,本王会好好待你的!”
本公子哭得声嘶力竭,原来我不只被调戏,连丫鬟都被他用“美色”收买了,孤立无援哉!
我一把扯过他的袖子,将鼻涕眼泪糊在上面。
抹完后正打算昂首挺胸地离开,那厮又抓住了我的手,“只听你娘亲喊你阿芜,还不知道你大名呢!”
“……”
“告诉我我就带你去个好玩的地方。”
“……”
“告诉我我就给你吃糖。”
“……”
“你若是再不说我就拉着你的手,满山谷见人便喊你是我的小王妃了!”
古人云,识时务者为俊杰也。我自幼便深信不疑
“方蘅芜。”我憋憋屈屈报了姓名。
他把这名字在嘴里过了好几遍,疑惑地看着我:“怎么听怎么是个公子名啊?”
我气鼓鼓道:“我本来就是公子!”
他愣了愣,然后颇为不好意思地开口:“无妨…在京城中,两个男子也是十分常见的…况且你又这么好看…”
他身后的夕阳染红了他的白袍,也染红了他的脸,当时年幼的我当然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如今想来只觉得,京城啊…纸醉金迷啊…乱啊!
再后来因为山谷中没什么与我同龄的孩子,我只能日日和鹤鸣那厮待在一起,时间久了,外祖父总是捻着他的山羊胡笑着和副帮主说:“若我家小阿芜是个小姑娘,和靖王殿下一定是段佳话啊!”我听了这话哀愁又幽怨。
他待在帮里的第二年,外祖父命一位读书颇多的军师来教我们,练字的时候他叫我们写自己的名字,我硬生生把“方蘅芜”三个字写的比蟑螂爬还丑。
少年人争强好胜的心驱使我看了一眼旁边那厮的,“宋鹤鸣”三个字横平竖直不说,顿笔利落,笔锋潇洒。
我撇嘴。
他看我写的实在扭曲,不由得蹙起了一双秀眉,“怎么你人生得如此面貌,字却不入人眼?”
说完,他放下笔,扯过我的手,用他的掌心控制着我,一笔一划在在纸上写出与我的字截然不同的“方蘅芜”来。
离得太近,我连他身上淡淡的草药香都能闻见,他松开我,将那幅字拿起来给我仔细观赏,我嘴上说着不过如此,心里却十分想写出和他…握着我手写的一样好的字。
他像是一眼能看穿人心思似的,伏在我耳边,低低地说:“只要你嫁给我做小王妃,我便天天握着你的手教你写字。”
我支支吾吾:“哪个要你来教!”
他忍俊不禁:“那便是不用教也愿意嫁给我了?”
论嘴皮子我向来耍不过他,便扭过头不理他去了。
现在想想,那时候年纪小,长得和小姑娘一样秀气才会被调戏。
也不知道那位靖王殿下如今回想起自己曾日日嚷着要娶一个男子为妻,会不会羞愤至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