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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弼狗瘟”的由来 一个人渗透 ...

  •   程小骄坐在公车上,目的地是彭阳家。车窗外的天空呈现出浓郁的深蓝色,就像她的心情。
      老实说,最近有点忙。杂志社在搞一个作者联谊的活动,工作量骤然增加;另一方面,有出版社帮她出小说,要忙着定稿和准备。
      今天中午,就被出版社安排和文坛前辈吃饭,以期人家在封面、封底写点什么,程小骄再向前辈描述自己滔滔江水般的敬仰之情的时候从镜子里无意间看见自己的谄媚嘴脸,把自命清高的她吓了一跳,接着用了一个下午来审视自己,为了口饭,真的值得吗?
      她真是想不明白,人活一世,怎么来个时时刻刻干净,也就是个大体吧。
      虽然这是异常忙碌又郁闷的一天,可是程小骄还是没有改变去彭阳家的行程。回家换衣服、洗头、拿了她家钥匙,才重新出门。
      从车窗里看见自己模糊的影子,柔顺而漂亮,可是她还是有些不满意。每次去彭阳家的路上,她总会发现自己的一大堆毛病,总之在彭阳面前,她永远是个不够优秀的女人。这种感觉据说叫自卑,而程小骄只有在彭阳面前,字典里才会有“自卑”这个字眼。
      电话响,她接起来,一边努力的从座位上起来,挤下车去。
      “喂?妈!明天?明天我不回去,最近工作很忙。你和小姨就别管我了,我不会去相亲的,我才二十六又不是三十六。妈,这儿信号不好,回去我再给你打,妈再见!”她赶紧挂了电话,叹了口气。
      掏出钥匙,程小骄没敲门,直接开门进去,因为这个时间通常彭阳不会在家。而十点之后,程小骄从来不会这么做,因为可能会惊扰到别人。她是个很聪明又懂得装傻的女人,容易满足、进退有度,所以才能拿着彭阳家的钥匙出入。
      “黄花!”她进去,打开灯,他果然不在,失望还是有的。彭阳的纯种金毛犬听见呼唤,从阳台跑出来,看见程小骄就围过去。“想我了吧?”程小骄蹲下来,笑着拥抱它。它认得她,彭阳的狗认得她也是一种殊荣。
      程小骄把带来的银耳羹放进冰箱,留下便条在冰箱门上。进洗手间,把洗衣机里的衣服洗好、熨平、叠整齐。回客厅,把杂志、书和文件夹收好,做好标记。这些全部完成之后,她倒了一杯自己喜欢的那个牌子的橙汁,顺便清点了冰箱里的东西,喝完,刷好杯子,扫去地上自己掉落的长发。
      “黄花!我们走了!”她帮那条大狗拴好链子,关灯,出门。

      秦木在电脑前,皱起眉头,他拼了台新电脑,这几天接了个私活,好把损失在电脑上的钱再在电脑上赚回来。只不过他现在皱着眉头并不是在想程序,而是在想程小骄。
      她还没回来,是去彭阳家了?他们是什么关系?昨天彭阳身边那个女的和他又是什么关系?
      不过有一件事他是可以肯定的:彭阳不喜欢程小骄,这一点从他眼里就可以得到答案。
      屋里很静,这时门外传来一阵窸窸窣窣的声音。秦木一个箭步冲到门前,打开门。有人在对面开门,一头乌黑的头发一直垂到腰际,身后跟着的毛色金黄的狗正用一种敌意的眼神看着他。
      “黄花,别叫!”她转过头,是程小骄。她今天的妆容也和平时不一样,这样看她,是一脸的哀伤和温柔,秦木的心一动。
      “你还真把这狗带回来了!”他恢复原来的角色,秦木也跟了进去。
      “黄花,这是秦木哥哥,咱们的邻居。”程小骄没理他,跟黄花说。“走吧,看看我的新家,你还没来过呢!”她带着狗进去,秦木也跟了进去。
      黄花站在客厅中间看着这个陌生的地方,程小骄给它盛好狗粮,“来,黄花,开饭了!”
      “你吃饭了吗?”秦木蹲下抚摸着黄花的后颈,黄花舒服的靠着他,这条狗很漂亮,而且聪明。他是在问程小骄。
      “喝了点儿粥。”程小骄麻利地挽好头发。
      “粥能行吗?你胃不是不好吗?”秦木站在她身后,悄悄从镜子里看她。
      “秦木同学!”她转过身,“我比你大五岁!”她用手夸张的比划着,“也就是早出生五年,多吃了五年粮食……”
      “所以你想比我早五年死?”秦木四两拨千斤,这话差点没把程小骄堵死,“如果不,请你照看好自己,去弄饭。”像在吩咐孩子。
      “我时间不够了,我要开始工作,还有很多事情没弄完。”程小骄顾自打开电脑,不再和秦木吵下去。
      “那你有时间养狗吗?”秦木在沙发上坐下,坐在程小骄背后,正对着电脑。
      “我也在想呢,最近特别忙。”
      “要不,我帮你遛狗?”秦木抓了本杂志好低下头。
      “真的?”程小骄激动的砖头。
      “不过我得吃饱了才有力气啊。”秦木继续埋着头,怕程小骄看出自己的狼子野心。
      “行行,你遛狗我管饭,从此你就是我的弼狗温了!”程小骄转回去,对着屏幕,忍不住的笑起来。秦木越过茶几,差点把她的头推进屏幕里。“你这孩子,算了算了,不跟你计较。”她的笑意挂在脸上,重新投入工作。
      秦木也不说话,他看着程小骄的背影,想起昨天的情景,充满胸膛的,是嫉妒,是对那个叫彭阳的男人的嫉妒。程小骄给他及腰长发、精细妆容,给他温柔娇媚,甚至给他照顾狗。
      “那个彭阳……”好一会儿,秦木说。“我挺好奇的,你不说也行。”多么新鲜,他一贯聪明绝顶,居然说出“好奇”俩字。
      程小骄听到问话静止着,她今天很累。黄花这时吃完东西,过来在她脚上趴下来,她摸摸它。“彭阳是我初中同学,我们之间的故事说起来很短。初二那年我喜欢上他,高二那年我们失去联络,直到大四一次同学聚会才又碰见他,两年以前告诉他我喜欢他,然后身份不明的拿着他们家的钥匙,照顾他的生活。”她声音平稳,背影从容,倔强又绝望的眼神只有明亮的屏幕看到。“这么算起来的话,我喜欢彭阳已经十二年了。”
      “十二”这个数字说出来连程小骄都吓了一跳,再过十二年,她就真的人老珠黄了,岁月多么可怕,在后面穷追不舍,还举着菜刀。这个数字还会继续变大吗?会!她和彭阳的关系几乎毫无前途可言,但她相信爱上彭阳是她的宿命,是他命中的一个劫数,她在劫难逃。
      秦木锁着眉头,一动不动,脑子有被巨大的打击冲昏了的迹象,这打击还是他自己问出来的,这不是当年拿风筝引雷那富兰克林吗?只不过人家推进了人类历史的进程,他净给自己找堵了。
      短信铃声响起,他烦躁的掏出手机,是公司一个姐姐发的,他直接又合上。

      “哟,是女朋友吧?”程小骄趁机开玩笑,想把自己从胡思乱想里解救出来,她是出了名的胆小怕事,想不通的事绝不想,出了问题就逃避,还美其名曰是顺其自然。
      “我不知道!”秦木一脸生气的开门出去,吓了程小骄和黄花一跳,她冲它吐了吐舌头,然后继续工作。
      秦木自己也觉得莫名其妙,他的头、脑子、心都乱极了,躺在床上无缘无故的焦躁着。他为什么会喜欢程小骄呢?喜欢一个相貌不出众、才华不横溢,既不家财万贯,又不出身名门,还喜欢别人的女人?这不能够啊!
      他翻了个身,抓起电话,打给哥儿们张力,他的高中同学,现在在开酒吧,也不是特别靠谱的一个人。
      “力子。”秦木在彩铃过后轻轻叫道。
      “秦木啊,这阵你怎么没过来啊?忙什么呢?”
      “烦呗。”秦木回答。
      “我没听错吧?真新鲜嘿,你烦,烦什么啊?钱挣得不少,叔叔阿姨对你又好,咱俩的关系山高水长,你还烦什么啊?该不是追你的人太多,不知道怎么办了吧?好说啊,往我这领!我这三条腿的蛤蟆不多,好看的男的哪哪都是!”又一个嘴里跑火车的。
      “说正经的,诶,你说会有一个女的喜欢一个男的十二年吗?”
      “想什么呢?哪有这样的好事啊。现在是什么时代?是一天就能接一次婚再离了的时代,我双目所及范围内都是女的,这样的我怎么一个也没看着啊?”
      “要是真有这样的呢?”秦木脑子里的程小骄又跑了出来,她笑、生气、沉默、喝醉酒胡言乱语……
      “真有?那还不赶紧把她圈起来,藏起来,这可比大熊猫珍稀多了!熊猫灭绝了还有标本,这爱情要是灭绝了,连照片都没有!”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章 “弼狗瘟”的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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