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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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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汽车开过镇中心的主街,往前就开上了一条林荫大道。路两边是挂满松萝的巨大水杉树——这些树,据说是从德拉维尔庄园建立就种在这里了。
“这里也是没什么变化啊。”乔在我背后感叹着。
是啊!这里在理论上仍然是他家的财产,他父亲拒绝了托拉斯的收购请求,也坚决反对镇上来修整这条道路。所以,这条破路仍然是坑坑洼洼,车子开上去跌跌撞撞,颠簸不已。
“我打算把家里剩下的地卖了——除了墓地。这条路我就无偿转给镇上好了。”
我对乔问道:“你真不打算修整你家的房子了?”
“鬼才要修那堆老破烂呢!我对那里没有任何怀念——你们没把那个老混蛋葬到我妈妈旁边吧?”他说。
“当然没有,我们都坚决反对这样做——我们给你妹妹吉安娜立了个衣冠冢,在你妈妈身边。”
乔纳森沉默了一会儿,这才慢慢的说道:“谢谢。我和我的家族欠你们这些好人太他妈多了。那个老混蛋!他当年居然拒绝给吉安娜树立墓碑——他妈的!”
然后我听见他的呼吸变得沉重起来,就像个孩子怀着愤怒和委屈,几乎要哭骂出声的样子。我没再说话,好给他一些宣泄情绪的空间。之后的路程,就只有车轮的沙沙声伴随着我们。
他家门前这条路眼看到了尽头,两边的树木也变成了法国梧桐和橡树。从前的马厩和古老的佣人房早已经坍塌成一片废墟,马场上满是蔓草和野花。矮树篱早已长成了高大的屏障,枝叶肆意而疯狂,就好像脱笼而出的被囚禁已久的自由。
我把车子开进树篱的缺口,在那里面,草坪变成了草丛,路边的石制雕像长满了苔藓或是爬藤。正对我们的则是那座老宅,德拉维尔家的巨大白色城堡。
我熄了火,乔跟着我一言不发地走了下来,一起看着这座曾经的豪宅。砖石的部分还算保留完好,木质的廊柱则是斑痕累累,虫子的蛀咬,风雨的侵蚀,已经让它丢掉了大部分白色的漆皮,露出了木材的本质,并因此腐朽下去。
我第一个开口说话:“按你当年的要求,家里保留的私人物品都放在镇政府那里。你也得去签署个继承和接收文件,乔。”
他的情绪已经平息了,乔从鼻子里发出了一丝讥笑:“哼~我只是很感叹,这破地方居然还没塌完!这房子,还是当年疯狂的维克托重新盖的,乔治王风格(注1)。安迪,这也算得上是一座古迹了。”
“所以啊,镇上定期还是会来查看一下,你看那块儿,房顶本来都塌了,去年刚修补了一下。”
乔拍着我的肩膀说道:“纳税人的钱就是被这样浪费的,安迪。我过些日子就把它卖掉,他们爱怎么搞怎么搞好了。”
“对了,我去帮忙收拾的时候,从你家酒窖里翻出来一瓶酒,很有些年头了,大约还是禁酒时期的私酿,在我那儿呢,倒是没放到镇政府的地下室。”
“今晚咱们就开了她(注2),走吧,安迪,咱们去我家的墓地。”
德拉维尔家族墓地在老宅往东的一排水松树之后。它和这个家族一样古老,因为委托本地教会看顾的原因,这里倒是没有杂草丛生、一片破败的景象。古老的墓碑和石雕苔痕满满,满是时光蚀咬的影子。
墓园的大门还上着锁头,乔拿手拨弄了一下,就转身去爬矮矮的红砖墙头了。我跟着他,一起跳了进去。
他显然清楚记得他母亲的归身之处,就那么径直走了过去。黑色大理石的墓碑上刻着他母亲的姓名和生卒年月,下面则是刻着一行字:
“软弱啊,你的名字就是女人。”(注3)
在她的墓碑旁,有个更新一些的小小花岗岩墓碑,那是吉安娜的衣冠冢。墓碑上只有她的姓名和生卒年。
“谢谢。”乔驻步凝视了一会儿,转头对我说道。然后他把花束一分为二,在他母亲和妹妹坟前分别放下后,继续他的默默哀悼。
树林间嘲鸫(注4)婉转地歌唱着,我在乔伊斯身后,看着他的寂静和肃立。半晌,他终于转过身来,用一种故作轻松的语气说道:“好了,安迪,我可饿坏啦!去吃点东西吧!我一大早从新奥尔良搭车过来,可什么都没吃。”
我把手轻轻搭上他的肩膀,说道:“走啦!先吃东西,然后我带你去镇政府办理你那些遗产转移和接收——希望今天办得完!”
我们重新翻过围墙,下来的时候乔问我墓园的钥匙在哪里。
“哦,在教堂,维尔迪奇牧师那里,周日去礼拜的时候,你可以找他要。”
“好的。”乔说道,“这位维尔迪奇牧师,是新来的吧?”
“是啊。”我发动了汽车,轰隆隆地地开上了回镇子的道路。
“我们去斯诺家的便利店买两个牡蛎三明治如何?”乔建议道,“他家的便利店还在吧?”
“还在,但是是他儿子现在管着。塔夫脱的儿子沃尔特·斯诺,他是学医的,现在把便利店扩展成兼营药房了。他也是镇上现在唯一的大夫。”
“哦,我记得他,金发的帅哥。你还记得么?那时候不少姑娘迷恋他呢。”
我笑了出来,“是啊,那些傻姑娘!沃尔特那家伙,现在可没人找他啦!”
乔奇怪的问道:“为啥?”
我笑了笑,没说话。
然后我们就聊其他的东西,直到汽车在“斯诺家药品与便利商店”门口停下。
我俩打开店门,门上挂着的门铃叮当地响了起来。店里只有菲比·H·佛洛尔那个傻姑娘在,她看了我们一眼,继续叽叽喳喳地和电话里说着:“好啦亲爱的,有客人来了,我先挂啦!你也快挂吧,么么,宝贝儿,拜拜!”
然后她站起身来,鼻子上的小雀斑显得蛮俏皮的:“嗨!警长,你来点什么?要开药的话得晚上,我老板进城啦!”
“给我和我朋友一人来个‘穷鬼’(注5),然后——你喝啥啊,乔?”
乔捏捏鼻子,说道:“我要杯橘子汽水儿。嗨,女士,你是佛洛尔家的吗?”
“是啊!”菲比一边转身去冰箱拿牡蛎,准备下锅炸,一边欢快地说着,“我们家在邻镇,我有个远房堂哥是你们镇的。”
“哦,我知道,”乔说,“打鱼的佛洛尔家。住在河边。你们佛洛尔家族,全县到处都有人。”
“哈!可不是。那么你是哪位?我以前可没见过你啊!警长,他不是你抓到的什么坏家伙吧?”菲比把牡蛎全下了锅,叽叽喳喳地笑着说。
“这位是乔纳森·德拉维尔,镇子上的老居民。他以前去了纽约,刚回来。”
“哇哦!”菲比惊讶地瞪大了眼睛,用手捂住了嘴巴,“你是那个,那个——”
乔苦笑着点头:“受诅咒的德拉维尔家的人,对,没错。”
傻姑娘一边捞着炸好的牡蛎,一边咯咯笑着:“我还以为你家全是吸血鬼什么的呢!你知道,就像《夜访吸血鬼》(注6)那样,南方的老贵族,哈哈,结果也就是普通人嘛!给,你俩的三明治,我去打汽水,等我下。”
“穷鬼”三明治就得夹刚炸好的牡蛎,外酥里嫩,而斯诺家的更是一向好吃得很,我俩满嘴塞得都是,几乎没法说话。乔显然好久没吃这个家乡风味儿了,他的吃相显得更加贪婪的样子。而菲比·佛洛尔在一边叽叽喳喳的一个人说着,显然她可受不了独守的无聊啊。
(注1)指英国国王乔治四世在位期的建筑风格。
(注2)“her”,这里是乔伊斯的一个双关的带点色气的玩笑。
(注3)莎士比亚的悲剧《哈姆雷特》里的名句。
(注4)美洲鸣禽。顺便一提,美国南方文学的代表名作之一《杀死一只知更鸟》,题目里的知更鸟其实原文词就是嘲鸫,纯属翻译有误。
(注5)“穷鬼”三明治,路易斯安那特别是新奥尔良地区的一种特色长三明治,特点是夹着裹上淀粉油炸的牡蛎。
(注6)安妮·赖斯的著名系列小说的第一部,这一部的主人公就是个美国南方法裔庄园贵族,和本故事的德拉维尔家族相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