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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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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第一缕阳光洒在格兰岛冰封的湖面,冰与雪折射的光芒万丈辉映天际。
早春以一种震撼的姿态降临。
我知道,新的一年又开始了。
早上出门花了点力气。
昨天晚上刚下过暴雪,我的小屋不出意外的又被埋了。
我推了推窗户,雪花洒下不少,但并没有撼动。好在邻居家的小哥威廉跑来帮忙,我们里应外合熟练刨雪,才挖出条通道,好把我“救”出来。
威廉生的高大威猛,不说话的时候还有几分帅气。
他站在边上等着我爬出来,扭捏地搓搓手,小声道:“阿奈,你知道吗?”
我望向他。
他激动地继续说,“我昨天收到了你们店里特产的爱瑟花。爱瑟花!格兰岛上最罕见最贵的,代表爱情的花。我,我一晚上没睡着觉。”
我继续望着。
“你替我送一枝,不,三枝!寄给茜茜。”他扣着我屋子边的雪,红着脸,“其实,我也不是不能答应她……”
“等一下哦。”我打断他,“为什么要给茜茜?”
他愣住,“寄花的地址是茜茜家啊。”
“寄花的不是茜茜,是茜茜的哥哥,比你还高壮的那位。记得吗?你说你想追求茜茜但又怕被他打。”
“……”
“他暗恋你好久了呢。”
“……”
“他昨天告诉我,要正式开始追求你。”
“……”
“威廉,加油!”
任他石化在原地,我忍不住偷笑。
走过雪后的小镇,家家户户都忙着晨扫。乌姆大妈挥舞着扫把在屋顶铲雪,栋叔叔则忙着撑起被雪压塌的露天圆桌。茜茜把大辫子甩在身后,搬出花盆晒太阳。
鲜红的花朵在雪白的世界中娇艳欲滴。
茜茜满脸欢喜:“阿奈,你送我的孤红花挺过了这个冬季,真不可思议。”
我点点头,心情也变得非常非常好。
脚步不停,来到我上班的店铺。
我有一份稳定的工作,老板是小镇唯一的花店老板。他姓古,平常最爱做的事是坐在收银台叼着烟数钱,那对东方人特有的小眼睛会时不时打量进店的人。
迎接顾客和侍弄花草都是我负责,他没有别的事干,就酷爱打量着所有见到的活人。
茜茜非常不喜欢他的眼神,说他看起来太势利精明。“像要给你做个透视镜似的。”
我说不要以貌取人,我也有东方血统,我眼睛也不大。
“你脸小嘛。”
被这样夸,我很受用,一高兴,就把我悉心培养的新品种“孤红”送给了她。
新品种颜色更鲜艳,也更耐寒。经过这个冬天,我相信我的“孤红”可以在店里上新了。
“你从温室带走了一盆花。”古老板阴测测地说。
“是的。我想试试它能不能在一般室外环境下生存。”我老实巴交地承认。
“从你工资里扣钱。”他又把头埋回钱堆里。
“……是。”
或许茜茜说的没错,古老板不会多吃一分亏,确实精明过人。
但同时,也从来没有少付我的工钱。
作为镇上最有钱的老板之一,他能让我做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发薪水也准时大方,我找不到比他更好的老板。
门口的风铃响起,今天的第一个客人来得很早。
这是一位青年男性,容貌尚可,唇角微扬,颇有几分不羁,是唬得住很多女生的英俊摸样。身着灰色长风衣,身材高大,走路虎虎生风,横冲直撞,让人担心他会不会磕到花花草草。
“欢迎,古馨花店。”我迎了上去。
这是一个能让人一眼记住的人,何况他已经连续来了这边三天。
前天他收走了这里所有红色的花,昨天他收走了这里所有的绿色的草。他的兴趣绝对不是在花草身上,或许他只是喜欢买买买。
我觉得这样下去,我们很快就会断货。
他摘下墨镜环顾四周,最后停在我身上。眼神锐利。
“这里就你一个店员?为什么不给我倒杯茶?”他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被花草蹭到的衣角,“该死的,这地方又破又小。”
“……”
古老板跳了出来,罕见的殷勤,他对这种大方的客人总是格外宽容。
“还有我。我是这里的老板,您有什么需要?”他把我挤下去,用眼神指了指前台的保暖壶。
今天的客人倒是有了选择的方向。
“他们说,你这里有爱瑟花?”
我倒好了茶送过去,接话:“是的,爱瑟花专门放在后面的温室。”
“能在这种破地方把爱瑟花种出来,不容易。”
他抿了一口,眉头皱起,茶水被放边上,再没动过。
不知道他说的“破地方”是指格兰岛还是我们的花店。但不论指哪个,都让人不悦。
“我要你们这里所有的爱瑟花,送到这个地址。”他递上一张名片。
我愣了愣,收下名片。
前两天他都是派人用车来运,今天却要求送货上门。
烫金花式字迹,单调地打着一个地址,有些刻意。
落款还是他用了两次的名字:罗德。
“请来这边付定金!”古老板眉开眼笑,把罗德请到收银台。
爱瑟花在冰天雪地的格兰岛属于奢侈品,买的人并不多。一下子收走所有爱瑟花,这可又是笔大单子。
有钱人。所以嚣张一些也是有道理的。
我忙着找放爱瑟花温室的钥匙,没有注意到罗德不知不觉靠了过来。
他抬起我的下巴。
“……”
我一时没反应过来,他的这个动作明明是骚扰性质,但是我没有从他脸上看到一丝色眯眯。或者说,他的表情,嫌弃和不解居多。
接着转向老板:“你这里真的只有这一个店员?”
老板低着头数钱,“是啊。”
罗德看看我,又皱起了眉。
什么意思,虽然我算不得倾国倾城的美女,但也不至于让人这么嫌弃吧?
罗德忽然缩回了手,放佛被电击。
他的脸上闪过一丝撞鬼一样恐惧的神情,目光忽的移向了门外。
我觉得颇有意思,这样的表情出现在他脸上实在不符他的人设。顺着他的目光望去,一个黑色的身影在那儿滞留了半秒,转身离去。
短短半秒,已足以惊起惊涛骇浪。
是我眼花了吗?
还是说错觉。
我顾不得对客人或老板说一句,冲了出去。或许撞掉了风铃,管他呢。
很长一段时间,我都会做梦。美梦,噩梦。
梦里有他。
我把他的身影一遍遍在脑中描摹,刻画了无数遍。我敢说,这世上没有人比我更熟悉他的样子。
我不会认错。
可是怎么可能呢?
他明明已经死了。
我看到他似乎消失在街角。
我追着,跑着,直到街道尽头。
四下人来人往,哪里还有他的踪迹。
我追丢了他。
蹲下,我抱住自己。眼泪大滴滴落,哭得浑身颤抖。
他已经死了五年了,可是我还是想着他。我想奇迹出现,哪怕是他的幽灵,我也想见到他。
我有努力生活,我有努力忘记。
可是。
原来我如此爱他。
一双棕色靴子出现在我跟前,望上去,笔直且长的腿,泛着银光的金属皮带。再往上呢?
他背着光,像是从光芒中走出来。
我哭花了眼,看不清。
他已然蹲下。
日思夜想。
梦境成真。
他的脸,他的声音,他的形状。
他微微冰凉的,摸着我脸颊的手的温度。
带着他的光芒,仿佛从其他世界穿透进来,透进我千疮百孔、枯萎蒙灰的世界。
“我回来了,笨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