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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九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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莹莹和陈辉提前离开了大卖场,原来他们是抽空专程来给艾玫送猫的。艾玫和我一样喜爱猫这种动物,但正如我和她截然不同的风格一样,我们所获赠的猫同样截然不同。她的贝蒂拥有黑色瞳孔和棕色瞳彩,而我的宝石拥有黑色瞳孔和蓝色瞳彩,不,准确地说应当是水蓝色,介于淡蓝色之间。
莹莹看见我在艾玫旁边并不奇怪,显然那是艾玫安排好的。陈辉则在她拥着莹莹的细腰走下电梯的时候一回头望着我,那个表情凝固的瞬间我感到他很成熟,不再是第一次在夜晚相遇时那个非常不羁的搞笑的像流氓兔一样的家伙了。
回去的时候经过精品羊绒换季销售的区间,依旧是摆列的假人模特,艾玫和她的表姐杜筱雨被淹没在身穿各式各样的羊绒衫的假人模特里,仿佛她们也是活动的假人。
一个臃肿的中年男人搂着一个女人的细腰,从我们三个面前经过。
“木子,她是!”艾玫发出了惊呼。
“李姐?”我怀疑自己视觉出错,眼前的女人确定是李姐。她脸上的伤疤几乎完全清掉了,一眼看过去惊讶的发现她的五官比例相当完美。可为什么艾玫叫她木子,我思索不通。
是的,没错,上次见面的拉李姐去参加饭局的黑色小汽车里的男人好像就是这一次的她身边的那一个。他们走过去了,并没有看到我们。而我看到李姐的侧影是笑着的,她的妆容比我们这个年纪的丫头高妙N倍,最高明的约会装,往往就是仿佛韩剧里的影星那样,看上去由内而外的闪烁光彩,但一看就知道和净颜的女人不同,有一种小小的华丽的气质。
“她是木子!”艾玫拽着我,摇了摇我的手臂。
“木子,那是什么?”我疑心李姐是艾玫认识的某个日本女人(她在那所日籍华裔开办的日语学校里认识了不少日本的女性朋友),却被她的眼神吓了一跳。
“难道你不认识?她就是有名的记者,在《海滨》上报道家庭暴力事件,被施暴者毁容,然后打官司的那个女记者?”
我脑海里闪存的记忆似乎有关于她的词汇,木子。是的,没错,木子是她的笔名,她是一名优秀的女记者,也是这座城市里女性传媒工作者中脱颖而出的佼佼者。她具备猫一样的灵感和敏锐的目光,她以独特的视角编织成独特的文字,震撼过无数颗心灵。木子,李,我恍然大悟。难怪那么相像,当年在《海滨》报上那位风华绝代的白领女记者几乎成为全城青年男子的大众情人了,她的侧影和李姐的侧影那么像。
木子在几年前发表过一篇关于本市某干部殴打妻子的反家庭暴力事件的报道,后来人们传说她遭到蓄意报复,被人用硫酸毁容。这起骇人听闻的毁容案件震惊了半个国家,不知道为什么,一阵心酸感涌了起来,我感到无情的传媒业往往容易摧毁美丽的生命。那么多冷漠的人关注着这个女人,她居然在容貌被毁的残酷现实下勇敢顽强的继续开放着她那生命之花。
今天的木子,不,我想她即使治愈了创伤,也不再会回到给她伤害的传媒事业中去了。那真是吃人的舆论,害人的传媒。社会中有那么多暴力与丑恶,一个女人凭借她的笔,可以作的真是太少了。她身边的男人,我并不喜欢那样的男人,不知道那个男人是谁。总之,我希望李姐的生活幸福。
不过,我想,马上就要开学了。回到远程教育中心,总有机会见面。强烈的欲望驱使我揭开这个女人神秘的面纱,我希望知道她是否生活的好,生活的怎样。上苍总算是公平的,李姐一定手术成功了。我想起她半年前在服务中心和我说过的话,她说她在努力为自己的命运,为自己的将来。她需要钱,需要手术,她要恢复自己的容貌,给自己全新的未来。而我不知道,她的新生在哪里。
“阿冷,不是我说你。我们这些搞写作的,都要关注一些新闻传媒才对呀。”艾玫像个大姐姐一样的对我说。
“是啊。”我的心思完全在游离,仿佛随着李姐的脚步到了很远的地方去了。其实对于李姐,我一直很关注,直到这一刻才知道,原来她就是那个被人们遗忘的木子。难怪,李姐的过去的经历,我一直觉得耳熟能详。难怪……她是一个不需要人怜惜的女人,因为她懂得自强。我想是的,没错。
刚才的一幕形成画面仿佛被存储为jgp格式的,马赛克化在头脑中。李姐身上的独有的淡淡的香氛仿佛还弥留在空气里。
(一天后)KTV里的VIP包间里,二十几个年轻人在起劲的K歌和打牌。主唱的女孩一头烟花烫,爆炸开来的头发上撒了不少亮粉,那女孩是最抢眼的女主角之一,胸前戴着一串金色小项链,坠子是Micky头部的形状,上面镶嵌着水钻。她在唱S.H.E的河滨公园,没有合唱者,只有她一个人,但转调完成得很棒。
沙发上坐着我,和田浩宇。另一边,围绕着长玻璃茶几,一群人头挤着头在打扑克。沙发前面也有一个小玻璃茶几,那上面的透明茶盘里有一袋敞开的爆米花,旁边放着一只大玻璃杯,里面有加冰块的青柠檬水,杯口搁着一片鲜艳的柠檬。
“像今天这样的,你不带你女朋友?”
“她在很远的地方上大学,已经开始准备实习的事情了,等到明年夏天就可以毕业。”
“那么你上次说我像她,就是这个女孩子么?”
“不,不是的。其实我只有过两个女朋友,一个是她,另一个是我的初恋情人。你像我初恋的那一个。”
“我像她,长得像么?”我微微的一笑,明知道她说的是艾玫,却刻意要去装的天真一点。不知道这样算不算很假,也不知道这样的伪装被揭穿后,会不会引来又一些的嘲弄,更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刻意的接近他。
“长得一点也不像,但气质像,说起话来的感觉也很像。她现在早就离开了我,而且很有成就了。她当了作家,出了好几本自己的小说。”
“是么,真了不起。那这么了不起的女孩怎么会和你初恋呢?”
“爱情这东西没有理由,我想她现在心里肯定还有我的位置。”
“那你为什么还她分的手?分手后还在想她,你就不怕你现在的女朋友知道了么?”
“不怕,我爱她爱的几乎要发狂了。在和她分手以后,我那时候刚上大二,整个人天天醉生梦死,作什么也没心思。我把家里给的生活费都用完了,考试差点有好几门都没过。放假回家被我爸揍了一顿。我父母说我没出息,没了女人就想自毁前程。后来我为了敷衍他们,谈了第二次恋爱,也就是现在这个女友。刚开始是在网上速配认识的,只是个网恋的游戏,后来因为她像初恋的她,她学外语,而初恋的她是个作家。但现在的她始终取代不了以前的她,这些,你不懂的。她以前给我写过情书,也写过情诗,我相信凭借我的能力,和我的真诚,她将来会重新被我打动。因为她毕业后总要回到父母身边,她的父母是不可能允许她嫁到很远的地方去的。”
“那,你说这么遥远的未来,有没有考虑过你现在女友的幸福呢?”
“幸福?”他的眼神突然冷漠的可怕,“你听着,爱情有两种,一种是因为要想爱所以爱,那种才有幸福;另一种是要在一起所以爱,那一种只是为了暂时的不寂寞而已。这整个暑假,我现在的女友她都像个大小姐一样待在家里吹空调,像她这样的女人,老子根本不稀罕。”
“够了!”我干脆利落的打断了他,实在无法忍受一个陌生的女子在我面前被她的男人贬低,至少是那么的不抬高。
“你怎么了?”我的情绪突然变化,冰冷的姿态摆在他面前,他显然是惊愕的愣在我面前了。
“不好意思,我不舒服。”我把声音放低了下来。
“你脸色怎么这么苍白?”他把手轻微的搭在我肩膀上,我没有反抗,因为我确实有点不舒服了,感到一阵头昏。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你既然不是真心爱你现在的女朋友,为什么要和她在一起?这样今后是不是会注定伤害她呢?”
田浩宇并不介意这个问题,反而把我扶到沙发垫子上靠着,然后让我看他手上的戒指:
“这一枚,是从我初恋女友手上要来的。而这一枚,是我买的,情侣戒,我现在的女朋友有一枚女款的。”
原来他的无名指和中指上分别戴着两枚戒指,都是银质的,一枚造型很普通、稍微细一些;另一枚戒指上镶着黑色的宝石。
“爱情有时候,我觉得,它是带有阶段性的。”他反而认真地对我说,“小丫头,我觉得你的初吻应该还在吧。”
我点点头。
“那就是了。你不懂什么是爱情。即使对于我,它带有阶段性,但我对每一段感情都是真挚的。就像这两枚戒指,你不会因为其中的一枚旧了就扔掉它也不会因为另一枚太花哨就说它太浮华。但,即使你再怎么珍惜它们,总有一枚是你最喜欢的。比如我,是个念旧的人。”
音响在轰鸣,有一个陌生的男人在旁边入神的唱周杰伦的《菊花台》,吼到高音的时候他跑调了,但唱的神态很一往情深,眼睛闭了起来好像在和他的心上人求爱那样,痴情到可笑。
正当我和田浩宇在沙发上谈话,另一个迟到的人从外面冲进来,很不礼貌的开亮了主灯光,放好衣服,就直奔我们这张沙发冲过来。看来,这个人相当不介意充当电灯泡的角色,不过还好,我和田浩宇并不是真正意义上在帕托的,因此这个人也不算是真正的电灯泡。
“不好意思,请你往边上挪一挪。”我非常不满的送给白眼,惊讶的发现这是一个中性到无法区分男女的家伙。她穿着无厘头的松垮垮的短袖T恤,外面披着的长袖衫已经挂到架子上去了;刺头,从肤质很费力的判断出是女人。
田浩宇则尴尬的笑了一笑,我感到,在这样的时代,这样的群体,遇到稀奇古怪的人是绝对不奇怪的。因为你或许也在其它某一部分人的眼里是奇怪的,是的,没错。不一会儿,另一个没有礼貌的男人以同样的方式闯入大厅,坐到了这个女人的身旁。阿哈,他们是一对。但是那个男人比他的女伴更中性,有点贵妃醉酒似的兰花指,真让人觉得鸡皮疙瘩都起来了。
“你介不介意我抽烟?”田浩宇问我。
“还好吧,你可以随便抽。”我话音刚落就听到另外一个声音。
“但是我介意。”那中性的女人怪里怪气的叫了一声。她的男人反而白了她一眼,随后把桌上的烟缸推到田浩宇面前,那好像是两个陌生男人之间的礼节,他对他说:哥们儿,别理那没见识的婆娘,咱们一人抽一支。
田浩宇果然是见到臭气相投的男人了,于是两个陌生的男人瞬间开始扯淡不一会儿交谈的非常愉快然后就勾肩搭背的互相抽起了烟。
我只好和那个中性的女人去搭话,(寒流尚未来袭,秋天也没有真正侵染我们,但)她的裤子给人的视觉印象好像是用棕梠的树皮制成一般,又厚又重。
“你叫什么呀?”
“你叫什么?”她抬起头,给我一个白眼,眼睛又圆又小。
“阿冷。”
“名字还挺酷的,人搞那么淑女干嘛。”
“不行啊?”
“没说不行,我叫桑桑。”
“哟,我还以为你是阿桑呢。”
“啊,你的屏保真漂亮!”
她指着我的手机以爆炸般的音调喊,我吓了一跳,低头一看,原来她在夸赞我的屏幕保护。那是一张固定图片设置成的屏保,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图片,不就是我给咪娜拍的照片呗。咪娜慵懒的匍匐在理发店的椅子上,她的头顶上是一架银灰色的蒸汽汤头罩。那个场景深深地印在我心里呢。
“猫,我很喜欢的。”她赞叹说,“这一定是只波斯猫。虽然图片有一些缩微,但我还是能感觉到它的眼睛的魅力。”
“你喜欢猫么,桑桑?”
“是的,没错。我小的时候很无知,以为猫都是女的,因为它们的容貌很有魅力。同时,我以为狗都是男的,那个时候我想传说中的猫狗大战也就是狗追求猫最后猫嫁给狗的过程。哈哈。”
“你们在聊什么呢?”田浩宇拍拍我的肩膀,“你的歌到了,你怎么点了一首外文歌曲,这是哪种鸟文?”
“我可不唱鸟语歌,我唱的是法语。”(其实,我点唱的歌曲是我唯一会唱的法语歌,那并不算是真正会唱,而是对着口形,学着发音依葫芦画瓢模仿来的。那歌曲的主唱是小野丽莎,我亲爱的偶像,中文名字叫做《如此美好》,而法语则叫做c'est si bon.)
我的低娓的演唱让不少正在哄闹的人吃了一惊,等到我走下唱歌台的时候,他们愣了一会儿然后响起了掌声。
唱歌的时候,台下的灯光是昏暗的,追光打在我的酒吧椅上,我拿着话筒,盯着田浩宇那个方向,好像他也正在盯着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