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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七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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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色就要降临。上班族们忙于下班,人流与车流像N条流水线那样交错,生产者是上帝而车间则是无边无际的时空。城市里看不到郊野的苍穹,相当辽远的浮想也被林立的高楼阻隔成章节与残片。
莹莹在五点半的时候和我分手,依旧是陈辉下班顺便来接她。她进入他的车,就像是两星期前李姐进入被她叫作老方的男人的车里的感觉差不多。她晚上有课要上,学的是日语。我一向不喜欢东洋那一套片名和假名;而她却酷爱日韩动漫,从她的初中时代一直爱到大学毕业。今晚是她在日语学校开学的第三天,实际上是第一次去听课,前两天有事没去。
我又剩下孤零零的一个人却不感到单调,因为跻身于人山人海的购物街。耳边奏演着汽车的喇叭构成的交响乐,我走在人行道上非常悠闲的看着抢道的元素们,它们缓慢的移动和我没什么相干。我要做的就是回家,在六点半之前,这样就可以了。对了,宝宝在家里不知道好不好。我的包里装着一袋子猫食,那是我在和莹莹分手后去卖场2楼购买的,没办法,必须得买进口货因为仅有的两种品牌的猫食要么是进口,要么是中外合资。恰巧中外合资的那种品牌销售一空。
就这样过了一些日子,宝宝得到了爸爸妈妈的优待。尤其是妈妈,给宝宝喂食和洗澡的任务几乎是由她承担的,尽管她工作很繁忙,她还是心甘情愿的侍弄着宝宝这个小家伙,就连猫砂盆(给猫拉屎的器具,里面灌有沙子,摆在卫生间的一角,用红色的盆盖盖起来。)也是妈妈更换和清扫的。
世界真小,小到无处不会与牵丝攀藤的谁相遇相逢。这天,我正在楼下溜猫,当然了,通常人们只把溜狗当成一项家常便饭的活动。而我自从养了第一只猫,也就是宝宝,就开始热衷于溜猫了。为了证明我的猫也是通人性的,并且气一气小心眼的吴阿姨,谁让当初她骗我说猫送到乡下去了,连看也不肯让我看一眼。我特意大咧咧的从她店门口走过,宝宝很灵异的跟在我身边,慢悠悠的走着猫步。我当然也不用绳子拴她,她是自由的生命呐,还好,她从来没有撒腿跑掉,否则我一定追不上的。
恰好这个时刻,咪娜又出现在一楼的院墙顶上。她看到宝宝,这对波斯猫母女相逢的时候,立即相互冲向对方,然后腻歪歪的在一起打滚,好像□□了抱在一起,是一对姐妹般的亲昵,又像是一对同性恋。直到吴阿姨没好气的腾出个空,走出店门外把咪娜揪着耳朵给拎了回去,真是可怜的小样儿。
“去去去,无聊就去找莹莹玩去。我这忙呢。”吴阿姨说,“小陈出去了,莹莹一个人在楼上正无聊呢。”
这个时候我也召回了宝宝,抱在怀里顺着她毛的方向摸了摸。直到宝宝眯起了一对蓝色的小眼珠,这才放心的抱着她去找莹莹了。当我离开店里的时候,一回头,无意中看到一张熟悉的脸庞,她看上去年纪不大,也就是二十八九岁吧。但一看就知道她没有化妆,穿着也挺一般的。呀,难道是她?水果摊的女摊主,小许?传说中的,吴阿姨的年轻的情敌?是的,似乎没错。算了,还是走吧。我答应过陈辉不去管那些闲事的。于是我头也不回的走掉了。
“真意外,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奇怪了,你的妈妈就在楼下,我怎么就不知道了。这房子究竟属于陈辉还是属于你。”
“未来它即将属于我们。”莹莹的语气洋溢着一种非常满足的心态,就像是一只骄傲而敏感的猫。
“平时怎么不见陈辉的爸爸妈妈来住?”我问。
“平时?你才来过几次?你这是第一次自己找上门吧。我看你被太阳晒昏了头。”她一把拉着我进屋,坐在那天晚上我坐过的沙发上。
“是哦,我第一次来。”我庆幸没有被她识破,但看出她并不那么像往常一样欢迎我了,“这里是我的私人空间,你先喝瓶雪碧,瞧你都快要中暑了。那个,至于他的爸爸妈妈,这个月不回来了,他们在外地做生意呢。这里有房子,外地也有。两边来回跑的。”
这个时候莹莹说起话来像连珠炮,节奏比往常快得多了。
“女人呐,你要是情绪不好,那我可就回家吹空调了。你果然和你的妈妈一样小家子气,能省则省,连空调都是开一阵,歇一阵。”我靠在沙发上懒洋洋的,怀里的宝宝早就被她夺过去抱在手里哄了又哄。
“喂,我们家的小猫被你养胖了呗,而且长大了不少。”
“那是。”
“看在猫的份上,本女王开恩就不和你计较了。”她的笑容像铅笔淡彩描画出的那样,有点朦胧的味道。
“怎么了?我难道又招你惹你了不成?”
“你看看你个小样儿干的好事!”她拽着我的袖子示意我进入陈辉的卧房,我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过去,发现卧房里写字台中央的抽屉上加了锁。
“这就是上次我告诉你的那个抽屉,你的手链在里面。上次我还可以打开的。这次他出去,估计是知道要留我一个人在了,就特意加了锁。他只是轻描淡写的说,那里面是他的私人物品,包括银行卡和日记本。别以为我不知道他耍的是什么滑头。还不都是你这个猫精招惹出来的艳祸。”
“切。”我冷冷的笑了一声,“这个朋友你爱当不当,又不是我干的这事情。你就这么怀疑人家陈辉啊。再说了一条手链,有这么大惊小怪的么。你可能敏感过度了。没准人家觉得修罗猫太丑不适合你呢。你要实在觉得变扭,改天我亲自问陈辉这是怎么回事,那不就搞定了?”
“唉,你呀。”莹莹反倒迁就我了,“我这不是开玩笑的么,事情没那么严重。我就是有点嫉妒你。因为陈辉经常提起你,夸你气质好,还说你皮肤比我白多了,让我多注意防晒呢。”
“他那是关心你。你这人真是的,嘴上说人家陈辉不好,嘴上吃醋,其实你心里乐的很呢!”
“对了,还有,你来看看这个。”她拿出手机给我看照相册。
“是她?”我看到艾玫站在陌生的讲台上,后面的白板写满陌生的日文。
“你果然认识这个人!”她说,“这个人经常到讲台上发言,是日语学校的优秀学生代表,她叫艾玫,听说她是个作家呢。上次她穿着好像是一种有点像和服的衣裳去听课,老师喊她回答问题,她的日语很标准,于是去讲台上发表讲演。”
“你等等,你说的是不是这个衣服?”我翻到了一张艾玫穿着高腰襦裙的照片(高腰襦裙,汉服的一种。汉服,艾玫等推崇国学的文学青年们主张“汉服运动”,并且在生活中经常穿着汉服,作为汉族传统民族文化的复兴。),看上去挺有气质的,可我不怎么喜欢那样的类型。
“是的,这个衣服,袖子非常宽大,银色的像袍子,上面还有桔黄色的小碎花。”
“天呐。你继续说。”
“她穿着这样的服装发表讲演,其实她的讲演很精彩,但在座的有三四的男生,不知道为什么在底下窃窃私语,后来就开始嘲笑她了。他们嘲笑她奇装异服。后来她脸色很难看的小步走下了台,那天下课以后,所有人都离开了。全班只剩下我和她最后离开教室。她看上去神色很平和,一般人受到嘲讽都会很激动,但她没有。”
“那你和她说话了没有?”
“说了。我问她叫什么名字。她说她叫艾玫。我当时很震惊,似乎这是一本书的作者的名字,好像那本书前几年书城有的卖过,叫《蔷薇花》。”
“是啊,就是她。”
“我当时半信半疑。想到你也从事写作,后来我就对她说,我有一个朋友她也是年轻作家,她的笔名叫冷薇。”
“然后呢?”
“还没等我说完。她显得很激动,就说出了你的作品。她说,就是写《西伯利亚的琴师》的女孩,是她的好朋友,也是她的妹妹。”
“她说得没错,就是那样。”
“其实我应该和你说声对不起呢。”莹莹的语速终于放慢了下来。
“为什么这么说呢?”我有一些疑惑。
“因为刚开始认识你的时候,我认为你根本是一个只会说谎话,没有半点真诚的情感的女孩。那时候你对我说,你认识一些社会名流,我根本把你的话当成天马行空的梦话。有时候当成笑谈,你是我接触的第一个作家。我甚至在很小的时候听别人说,作家都是介于正常人和疯子之间的人,他们毫无逻辑思维,也没有正常人之间的友谊。”
“那些都只是回忆,不是么?而且纯粹是荒诞的。”我给她一个空茫的微笑,并且从她的表情里我想她一定看见了我的那颗不整齐的略微向外龇出来的门牙了。
“是的,没错。”我们俩异口同声地说。这句话是我的口头禅兼座右铭,后来也影响了她。人生中的我们总要信奉某些教条,而我不乐意,我愿意信奉灵感,正像一次占卜的结果说的,我是个chanel(灵媒,借助灵感和老天连通某种管道的人),是的,没错。
于是我又问,宝宝的另外两个同胞姐妹在哪里。她非常郁闷的锤了我一拳,她本来准备给咪娜的三个小猫宝宝(经过她的鉴定认为都是母猫)以猫眼三姐妹(那是一部很经典的动漫,猫眼三姐妹是三个女飞贼,珠宝大盗,她们漂亮、迷人、充满魅力、行踪诡秘,以身姿轻灵像猫著称。)的名字来命名她们,可是她的妈妈,也就是吴阿姨,坚持要取像咪娜一样的西洋名字。
再后来莹莹索性把养在陈辉家的另外两只小猫的命名权交给了我,我随口取了两个名字,看着她们慵懒的倚靠在一起,那个篮子被挪到了厨房的灶台底下。里面依旧铺垫着白色绒絮,而且像是新换洗过的,很洁净和蓬松。两只小猫都长大了,身长和宝宝差不多,不愧是三姐妹。她们的眼睛颜色各不相同,我把两只眼睛都是棕色的小猫命名为贝蒂,小名叫贝贝;把两只眼睛和咪娜一样,一只蓝、一只绿的小猫命名为咪咪娜,小名叫咪咪。
宝宝被我抱在怀里,她不安分的动来动去,像是要跳下去和贝蒂还有咪咪娜一起嬉戏。但我可不会允许了,因为我快要回去,等爸爸从学校回来,妈妈也从医院下了班,我们要一起吃晚饭的。
过几天就是爸爸的生日,买什么礼物好呢?像陈辉那天晚上拿出来的打火机的款式,爸爸肯定不会喜欢,会说那是年轻小伙子们才会摆酷用的。买领带,我又不懂他喜欢什么款式和颜色。买车饰,我们家的POLO停在车库几乎大半年没开了,油价飚涨的日子爸爸一提到昂贵的费用和拥挤的交通就皱眉头。唉,真是的。但,我不能在莹莹面前提到“爸爸”这样的词汇,否则她会很悲伤。因为她的爸爸在她很小的时候就患一种叫再生障碍性贫血的病去世了,她一看到别人家的父亲和孩子在一起,就会情不自禁的有点悲伤。她的内心远远不如外表那么坚强和洒脱,这个我知道的,是的,没错。
这个夜晚很晴朗,星光浪漫的苍穹底下有吟游诗人么?或者只是wow一样深邃的神话,发现诛仙和wow有一点惊世骇俗的相同:它们的女性角色(尤其是魔兽世界中的部落一族里女性血精灵角色与诛仙游戏里的女性合欢派)走起路的时候都会出现腰和臀部一扭一扭的,那种衣摆的样子也极其像是原始社会的部落中成员所穿着的一样,露出若隐若现的大腿,当然度是恰好的,你永远别想看出走光。也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网络游戏,不得不承认在那样的游戏世界里男人是强者,而且年轻男人无疑是称霸的。我只不过出于好奇尝试玩过一段日子。当然了,玩一些游戏也为了那无聊的码字(我参加过某网络游戏的运营团队,被聘为特约撰稿写一些关于游戏的文稿,大多数用来充当发往外媒的稿件,照例是团队名义发,不署个人名的。),之所以无聊,也就是写的多了,免不了出于炒作。
我正在凌乱的盯着屏幕,暑假中大半时间伴随电脑度过,这样长此以往,并不是个好办法。可那又有什么办法呢?□□的好友列表里看了又看,在线人数占一百二十七分之十三,一瞬间上升为一百二十七分之十四。
突然,他引起了我的兴奋点,成为一百二十七分之十四中最上方排列的一个头像,位置仅次于我自己的——那就是泡泡虫,也不知道是不是VIP的缘故让这个人一上线就冒到所有人的最上边,看起来不那么舒服,因为泡泡虫三个字是火星文写的。
在聊天中我共享了地理位置给他,事实上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在□□好友们中间共享我自己的地理位置。于是他很由衷的在我的空间里留了一句话:(我空间的标题叫:Miss Leng冷小姐)啊,冷小姐,原来我和你同在一片蓝天下,而我们的距离小于等于500公里。后来我漫不经心的回复了一句:是的,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