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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一卷 六个人 第六章 钢丝和肉丝 ...

  •   六月初高考完,我趁着夏天还没睡醒就躲进了空调房,连毕业之后的班级聚会也没去。听说文科班里几个男生不停给班主任敬酒,最后把自己灌在地上。
      照片里年近五十岁的班主任笑眯眯地看着镜头,仿佛高考前那个上窜下跳训斥我们的人是后山的另一只猴子。
      那个夏天,我在空调房把《挪威的森林》看完的时候,她给我打了电话。她说她查过了我的成绩,说她没有考好,说我应该上x大,说我们分手吧。
      我虚心地接受了她提出的两个建议,她却说我混蛋。女人真的是一种口是心非的生物。明明顺着她们的话说还不乐意。
      以上是高中时的我对女人的看法,现在全然不同了。女人才是这个世界上最最可爱的生物,如果一个男人毕业三年以后还没有一个可以结婚的对象,那他可能要接受来自全国各地的亲戚朋友的关心问候,还要一个人生活做饭扫地洗衣服。
      可惜的是那时我还年轻,没有认识到这一点。

      七月中旬,录取通知书姗姗来迟。我忙着和不认识的亲戚们一起吃饭,解释我究竟上了一所什么样的学校。不过等他们问我的专业是什么的时候,我已经有些发火的征兆了,我一个刚毕业的高中生从哪里知道公共事业管理是个什么东西呢。
      于是我就给他们胡诌一气,什么公共事业管理就是管公公们再就业的,相当于古代的首领太监,这么一想不对,我把自己也骂进去了,于是改口道,相当于敬事房总管。
      一旁的表弟说话了:
      “敬事房总管就是首领太监。”
      我顿时对这个博学的小孩肃然起敬,现在的小孩子懂的东西就是多,只是可怜他没什么幽默感。于是我真诚地建议他的父亲,也就是我的小叔,孩子这么聪明,应该给他多报几个辅导班,尤其是x概念英语。学英语要从娃娃抓起。
      说完我还做了个示范,在手机上给我的小表弟订了一整套五三。
      在他幽怨的眼神里,那一顿饭我吃的尤其开心,有种扬眉吐气的感觉。

      整个八月我都在学习冬眠。把空调调低,整天除了睡觉就是玩游戏补电视剧。期间还被冻出了感冒。
      在我觉得把高中期间不敢玩的东西统统弥补完了以后,还没到开学的时间。我看着街上天刚亮就骑车上学的高中生,决定结束冬眠出去踏青。
      我约了几个狐朋狗友,早上六点半就蹲在高中门口,一边抽烟一边看那些苦逼的学生背着书包上学。
      白天去打台球或者去网吧打dota。晚上九点半我们准时出现在学校门口。
      在我们明显察觉到门卫眼神不善的时候,九月到了,我终于要开学了。

      背上新买的笔记本电脑,拎着一个厚重行李箱的我在火车站和父母告别。妈妈说在那边要照顾好自己,我说只要生活费管够我一定能活的比谁都好。
      妈妈一边揉鼻子一边笑,笑到最后有眼泪流下来。我拥抱着她,在她耳边告诉她我很快就回来。这个时候有一种我长大了的错觉,不过我心里清楚,在她面前,我永远都愿意做一个孩子。
      我一个人踏上火车,找到自己的座位。透过窗户,我看见妈妈在冲我挥手,我扭过头不去看她,唯恐眼泪这时候落下来。
      就在我努力的憋泪的时候,旁边座位上一个戴着耳机的女生先我一步一步哭了出了,并且成功带动了车厢里的大部分女生。
      我突然觉得作为一个男生此刻应该做点什么,于是我大义凛然的冲着旁边的始作俑者说:
      “不要哭了,这样的日子以后还多着呢。”
      然后她就哭的更厉害了。

      正当我不知所措的时候,她突然伸出手,带着哭腔跟我说:“纸巾。”
      我摸摸口袋,只摸出一盒香烟。一狠心,把包里那本《挪威的森林》拿出来,撕下一页递给她。
      她接过数百分之一的《挪威的森林》,一时间也有些发蒙,忘记了继续哭下去。她想了想,大概是觉得不该拒绝我的好意,还是皱着眉用这张纸擦了擦鼻子。
      这时候我才有机会看清楚她的样子,短头发,刚哭过眼圈还有些微微发红,鼻子一抽一抽的样子还有点说不上来的可爱。
      “谢谢你。”她声音有些小。
      我突然发现我撕下来给她的那张纸是渡边和绿子唱歌的那一段。我有些后悔把这页撕给她,这一段是我最喜欢的故事。渡边去绿子家做客,两个人共同欣赏了一次突然的火灾。
      她顺着我的目光看下去,惊喜地说:
      “你也喜欢这本书?”
      我点点头。
      一来二去我们就彼此认识了。她叫卢月,居然是和我在一所大学,不过学的是中文。我带着自豪感说出了我的专业,她和我的那些不知名亲戚一样好奇我的专业究竟学什么。我把那套敬事房的说辞又搬出来说了一遍。
      她咯咯笑了出来,没有她这个首犯带头,车厢里的哭泣声也少了不少。
      我们从《挪威的森林》聊到村上春树。她说她还是喜欢绿子多一点,而我喜欢直子多一点。我问她喜欢绿子的原因,她说她喜欢绿子在楼顶唱歌时候的样子。我不好意思说那一段刚刚被你用来擦了鼻涕,只好顾左右而言它,问她喜欢谁的歌。
      “Guns and Roses。”她说。
      “钢丝和肉丝?”我在她面前充分的展示了我对摇滚乐的无知。
      她笑笑,把耳机递给我一只。我充满期待地戴上耳机,一段狂野华丽的吉他独奏贯穿了我的耳膜,我有些惊讶地看向她,对这个笑意盈盈的短发女生又有了新的认识。
      乘务员过来推销商品的时候一首歌刚好听完,五分五十秒。我买了两瓶水,递给她一瓶。这首歌无论是狂野的前奏还是充满张力的声音,都是那时候只听些情情爱爱流行歌的我没有接触过的。
      一首歌听下来竟让我有一种口干舌燥的感觉,鼓点和吉他交织在一起,火山爆发,天崩地裂,宛如一次海啸。
      “这首歌叫什么?”我怀着崇敬的心情问她。
      “《Sweet Child O‘ Mi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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