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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李清阁(一)陌生人 遇到一个陌 ...

  •   电梯门一关上,眼泪就下来了。刚刚亏得一哲哥的短信,给了我先行离开的理由。为什么要哭?说不清原因。如同我爱上自己的表哥,说不清原因。
      一层到了。电梯门刚一打开,我抢先冲了出去。进来的时候人很挤,我站在最外边,面向电梯门,没有人看到我精心画的妆弄花了。
      “小姐,给你,不必转过来。”肩膀上方伸过来一只手掌,上面放着纸巾。我抓过纸巾胡乱抹了一把,同时加快脚下步伐。该死,怎么叫人知道了。
      刚要抬手招出租车,那个声音又出现了,“小姐,可以载你一程吗?”
      我转过头,是咖啡馆里对我微笑的男人之一,最年轻的一个。他“噗嗤”一笑:“原谅我的直言,不过你确实需要整理一下。”
      镜子里的女人简直惨不忍睹,眼线晕成眼影,活脱脱一对熊猫眼,唇膏严重移位,仿佛嘴唇之外还有嘴唇。攥在手心的纸巾成了又黑又红的一团,提醒着我刚刚的失态。
      神差鬼使地坐上了陌生男人的车,他的手突然横到我的胸前。 “你干嘛?!”我大叫一声,双手本能地交叉抱住肩膀。
      “Sorry,无意胸袭。请系好安全带。”他忍住笑,忍得很辛苦。“我知道要系!”我急辩解,“你的动作任谁都要误会!”
      “好的好的我错了。”他举手做投降状,“请原谅我好心做坏事,小女孩。”
      “谁是小女孩!我二十三了……”天呐,一而再再而三出糗,在陌生人面前。
      “是小女孩没错啊,”他咯咯笑,打破尴尬的沉默,“我叫施昱,三十七了。”
      “三十七?!骗我吧,你看上去比你朋友年轻多了,跟我姐姐差不多年龄的样貌。”当然这只是心理活动,我说出口的是:“是吗?那你挺会保养的。”
      “一般人反应不止这样,你很淡定。”施昱微微颔首,颇为自得。
      “跟你一起的是朋友?”我边用卸妆巾擦脸边跟他聊天。
      “是我弟弟跟他的伴郎,来取订做的礼服。”施昱说,“幸亏我今天太闲,跟他们跑了这一趟。”说完斜睨了我一眼,我装作认真卸唇妆,不去理会他。
      “别把嘴唇擦烂了,小女孩。”他漫不经心的样子真欠揍。
      “专心开车!”我凶巴巴地吼了一句。
      一路无话,施昱不敢再开我玩笑,我乐得清静,拿出手机玩游戏。进入郊区的路宽阔平坦,人少车稀,车子驶得很快,施昱左手把着方向盘,右手拿膝盖当钢琴,无意识地弹。他的手指修长灵巧,看不见指关节和青筋。这么好看的第二张脸,我心里赞叹。然后好奇心起,余光上移,偷偷观察他的侧脸。不同于二哥和江楼的轮廓分明,施昱的侧脸线条也像他的手一样柔和,似是岁月把他原本的棱角打磨圆滑,造就一个儒雅无害的人。
      车子停在艺院附中门口。离开会还有两个钟头,所以我谎报了目的地。解开安全带,我闷闷地说了声“谢谢。”施昱问道:“我把名字告诉你了,不该礼尚往来吗?”
      “相逢何必曾相识。”我关上车门,潇洒地说了声“拜拜”。
      母校还是老样子,我轻车熟路地沿着林荫道踱步,走到了以前上声乐课的一号教学楼,我们口中的一教。二楼某间教室里传出悠扬的歌声:
      当晴朗的一天/在那遥远的海面/悠然升起一缕青烟/有一支军舰出现/我耐心地等待/等待和他幸福相见/山下熙熙攘攘的人群里面/有一个身影出现/正急忙走向这边/他是谁/他是谁/当他来到家门前/他将会说什么/他会把小蝴蝶一声声召唤/但我却默不作声/悄悄地躲在一边让他来寻找/使我们这次相见更激动心弦/他焦急地连声呼唤/呼唤着我亲爱的小蝴蝶/好妻子快来相见/他亲切的声音荡漾在我耳边/终于实现了他过去的诺言/我再也不必挂牵/满怀着忠诚信念再相见……
      美丽的女子幻想着与心爱的男人重逢的情景,最终愿望落空,挥剑自尽。她活过,爱过,期盼过,失望过,可惜坚定的爱情最后像卑微的生命一样归于死亡。
      我坐在花圃边沿,在师妹们的歌声里泪流满面。这里有着太多记忆,无边的欢乐,隐约的忧伤,还有我脆弱短暂的初恋。
      初三那年,妈妈看着即将升学的我一塌糊涂的数理化成绩,让我住到了二舅家。前一年二哥考上全省最好的高中,去了省城上学,两个月回一次家。在二舅家的生活同样愉快,除了每晚都得强打精神,听三哥讲解我永远无法自己弄懂的数理化。
      初一时,我们班很多女生都曾在课间跑到楼上的初三教室偷看我的两个哥哥。当然总有人不甘心停留在看看的阶段,我的同桌,一个大胆的女孩子,总是直接明了地向我打听三哥的事情,天地良心,她想知道的很多生活细节我是真的没法回答,三哥不是二哥那样可以和我玩得很疯的性情中人,他也对我很好,这种好是客气,是温和,带着一丝说不出的疏离感,大概她们称他为“冰山王子”是很恰当的。临近中考的某天课间操,同桌掐准时间,拉着我噔噔噔地上了楼,跑到走廊尽头,对着正在独自看风景的三哥毫不含糊地说:“江楼学长,我喜欢你!”她表白的时候还牵着我的手,所以只有我知道她在微微颤抖,并且狂出手汗。三哥愣了一下,然后礼貌地说:“谢谢你啊,好好学习。”
      接下去几天我一直等着三哥来问我,给个机会让我澄清事先并不知情,不过直到中考完毕都没有动静。有一天我终于憋不住去问他对这件事有什么看法,他过了一会才反应过来说:“没看法啊,好好学习。”
      感谢数理化,让我们有了比较多接触。三哥是极有耐心的,有些知识点他得讲上十遍我才勉强听懂,可是做起习题来又错漏百出。三哥看着我各种奇怪的答案哭笑不得,但他绝不急躁,又一道道地解给我看,直到我发出一声恍然大悟的“哦!这样啊。”
      又一个做不出题想撞头的夜晚,想到三个月后的升学考,我怒己不争地趴在桌上啜泣。平时除了讲题不会多说其他话的三哥轻叹一声,摸了摸我的头,低声安慰道:“小阁,不要心急,静下心来慢慢学总会弄懂的。挺过这三个月,高中时你可以选择文科,到时就不会再这么烦恼了。”
      我抬起头,泪眼婆娑中,三哥微笑着,清澈的眼睛里是深不可测的温柔。
      然后我的心底,有种东西如春笋拔节,在雨后不可遏制地疯狂生长。
      那个燠热的夏天结束后,我上了艺院附中,在这里度过生命中最值得纪念的三年。成为艺术生之后,文化课的任务不再那么繁重,身边每个同学都很活跃,我也在开学不久就加入了广播站,然后遇到了季笛。
      高我一届的季笛是广播站副站长,即使在一众学艺术的男生当中,他也是受人瞩目的。高一伊始,我就常和好朋友们去看季笛打篮球,他的球技和姿势让很多女生倾倒,我也是其中之一。每到有球赛的日子,很多女生争先恐后地跑到操场,为季笛呐喊助威,期盼着中场休息时能给他送上手中那瓶水。
      当季笛第n次接受我递过去的冰红茶,他的队友开始起哄,我感到周围投来不少妒忌的目光。那天晚上,季笛发来短信:“做我女朋友?”然后我们就在一起了,季笛让我也成为学校里的名人。
      现在回想这段感情,我还是说不出当中有多少爱的成分,也许大都是崇拜,加上一点点的虚荣。季笛是个不受约束的人,他对我好,但也和其他很多女生关系亲密。年少气盛的我不止一次跟他吵架,吵完后又舍不得说分手。
      高二那年冬天,一月二十四号,上大学后第一次回家的三哥过生日,我迫不及待要回去给他送祝福。那天市里的高中生篮球赛进行到半决赛阶段,已经高三的季笛作为队长出战,要我一定去现场给他加油。经过一番心理斗争我还是对季笛说要回家见哥哥,他立马就火了:“今天的对手很强劲,而且说不定这是我高中时代最后一场比赛了,你觉得不重要吗!”我脱口而出:“我觉得哥哥生日比较重要!”
      骄傲的季笛气得跳脚,大声吼道:“李清阁,你走吧!大把女生给我加油!”最后一句深深戳中痛处,我甩下一句“分手吧”,转身狂奔。
      走出校门,寒风呼啸,脸被刮得生痛,鼻子一酸,忍了许久的眼泪终于决堤。我伤心到忘记坐公交车,从郊区一路哭着走到二舅家。
      在小区门口,碰到下楼买东西的三哥,他惊讶地看着风中泪奔的我,跑过来抓住我的手臂。我扑到三哥怀里,哭得瑟瑟发抖,他一言不发地抱着我,任我把他的风衣领口蹭得满是鼻涕。
      寒风中步行两个小时,我几乎冻成了冰棍。而此时此刻,三哥温暖的怀抱捂得我头脑发热,仅存的一丝理智倏忽消融。我听到自己带着哭腔的声音:“程江楼,我爱你。”
      仿佛过了一个世纪那么久,终于听到程江楼没有起伏的声音:“我们都爱你的。妹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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