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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關於死亡 你害怕死亡 ...

  •   我曾經在一個地方讀過這麼一段話,大意是一個人需要死亡三次。第一次是他的心臟停止了跳動,他的身體各個器官不再得到供血,身體逐漸冰冷下來,他的感官慢慢萎縮,最後陷入無邊的黑暗中。這是醫學意義上的死亡。第二次死亡是他的身份證被註銷,法律下達了死亡宣告,啟動一系列繼承和遺贈的程式,他作為一個社會的角色永遠地消失在社會上。這是社會意義上的死亡。而當最後一個還記著他的人喪失了有關於他的所有記憶,有關於他的記憶和意識消失殆盡,那麼這個人便是真正的死亡了,整個世界、整個宇宙都與他毫無關聯。

      人死了就什麼都沒有了,沒有了思想,會分解成各種沒有生命的物質,但是人們還是要不斷的找一個地方埋葬死去的人,立墓碑,甚至在很多年後墓碑風化毀壞了,還會不惜成本的重新修葺。由於這樣的需求,人們買墓地掙錢,買喪葬品掙錢,買各種有關於死去的人的東西,而有些東西的價格遠遠超出了他的價值,還是有很多人要去消費。這是為什麼?因為我們需要這麼一個意象去固定住我們所有的記憶和感情。

      為什麼東方社會,會設置靈位、會清明掃墓,西方社會,會有十字墓碑,有遺照懷錶。這些都是緬懷愛人的方式,我們不願意接受他們逝去的事實,所以我們需要一種可以看得見摸得著的東西去留存我們的記憶,去提醒我們,它們永生於我們的記憶裡。

      —————————————————————————————————————————

      朋友分離和朋友死去,有什麼差別?

      當他們死去時,你失去了他們。我不想以任何方式貶低此類主要壞處,但我並不認為它觸及了死亡壞處的最核心部分。換句話說,我並不認為這就是死亡有壞處的最主要原因。為了說明這一點,我希望你們比較以下兩個故事。

      第一個故事:你的朋友要登上一艘即將去探索遙遠太陽系的太空船,他一去就是很多年。事實上,到太空船回來的時候,100年都已經過去了。(根據“相對論”,到那時你的朋友可能只增長了10歲,但你已經死了很久。)更糟的是,飛船起飛20分鐘後,地球方面與這艘飛船之間的所有無線電聯繫都被切斷了,要想有任何交流只能等到他們回來。因此,你所有跟你朋友未來交流的可能性都被永遠切斷了。這很可怕。你失去了你最親近的朋友,不再能跟他說話,得到他的見解和建議,告訴他你生活中的事情或得知他的事情。這很可怕,也很悲傷。這就是第一個故事。

      第二個故事:飛船起飛,不幸的是,25分鐘後,它在一次可怕的事故中爆炸,飛船中的所有人當場死去,包括你的朋友。

      我認為第二個故事更糟,其中更可怕的事情發生了。但什麼才是最糟的?不可能是分離。顯然,第二個故事中也有分離,你將來不能再跟你的朋友交流,他也不能和你交流,但這種結果和第一個故事是一樣的。如果說,第二個故事有更糟的地方——我想很明顯,這裡確實有更糟的地方——那麼它不會是分離本身,而是你的朋友已經死去這一事實。不可否認,這事實本身對你來說非常糟,因為你在乎你的朋友。但他的死讓你如此傷心的原因是,他死去對他有壞處。這裡的壞處不僅僅是分離,因為在第一個故事中我們已經經歷過這種情況了:你無法和他交流,他也無法和你交流。

      如果我們想要瞭解死亡最主要的壞處,在我看來,不能關注分離的壞處和對於生者的壞處。我們必須去考慮,死亡確實會對死者本身造成壞處。這才是死亡的主要壞處,也是我將要集中討論的方面。但上述討論只為我們指引了正確的方向,並沒有回答我們的問題。死亡對死去的人有壞處,這怎麼會是真的呢?我的死亡或我即將死去這個事實,到底是什麼使其對我有壞處的呢?

      死亡到底帶給我們了什麼壞處?在思考這個問題時,我們要弄清楚我們問的到底是什麼,這是非常重要的。特別是,我們不是在問這個死亡過程是否有或怎麼會有壞處。我可以假設,死亡的過程將非常痛苦,這一點人們毫無爭議,也不覺費解。比如,假設有一天我被孟加拉虎撕成碎片,那麼這個死亡的過程就很可怕了,這將是無比痛苦的。因此,認為死亡過程可能給我帶來的潛在壞處就是合情合理的。

      但與此同時,我們必須承認,這個過程不一定是特別痛苦或者對我有壞處的。畢竟,我可能在睡夢中死去,在這種情況下,死亡過程本身並沒有不好的。無論如何,我假設對我們大多數人來說,儘管我們都曾擔心死亡可能是一個痛苦的過程,但在面對“終有一死”這個事實時,這不是我們關心的主要問題。

      當然,同樣地,我們中許多人發現死亡的前景令人不快。也就是說,對我來說,死亡的壞處之一就是,當我預想到我會死去時,就有了一些不愉快的想法。但同樣地,這也不是死亡的主要壞處。只有死亡本身對我有壞處,我對死亡的展望或痛苦或不快才站得住腳。我會因想到我將死去而產生恐懼、焦慮、擔心、後悔、痛苦或其他可能的情緒,正是因為邏輯上我們已接受了一個先在的念頭:死亡本身對我有壞處。否則的話,我就不可能有恐懼、焦慮、擔心、後悔、痛苦或其他諸如此類的情緒。

      假設肉體之死是我作為人而存在的終結,死亡是我的終結。但如果這是正確的,我死去這件事怎麼會有壞處呢?畢竟,一旦我死了,我不再存在。既然我不再存在,我死了對我來說怎麼會有壞處呢?當然,如果你認為你在死亡後依然能存活,那麼很容易便能解釋你為何擔心死亡的壞處。比如,如果你相信靈魂,那麼你有理由擔心,當你死去後你的靈魂會發生什麼。你要到天堂嗎?你要去地獄嗎?你可能會擔心死後情況將變得怎樣。這個問題非常有道理。然而,相反,人們都認為,正如我所假設的,死亡真的是結束,那麼死亡其實對我來說就並沒有什麼壞處了。我死了,還有什麼事情能對我有壞處?我們可以合理地說,如果我已經不存在了,死亡就不可能再對我有壞處。

      死亡對已經死去的人沒有壞處,而是對活著的人有壞處。一個人的死對他並沒有壞處,但是對愛他且在他離開後不得不活著的人有壞處,換句話說,他的死對他的朋友和家人有壞處。當有人死去時,我們失去了繼續與這個人交流的機會。我們不能再跟他交談,花時間和他在一起看電影、看日落、開懷大笑;我們不能再分享我們的困難並得到他的建議。當一個人死去時,一切都沒有了。

      或許,這就是死亡的主要壞處,它不是對死者本身的作用。死亡對死者沒有壞處,而是對生者來說有壞處。

      訴諸不存在來解釋死亡的壞處,並不是那麼簡單、自然的,它轉移了我們對問題的關注。如果我說,死亡對我來說是壞事,因為當我死了,我就不復存在,那麼我們仍然會發現自己困惑於:不存在怎麼會對我有壞處?畢竟,不存在的全部意義就是你不存在!當你不存在時,怎麼會有東西對你來說有壞處呢?

      我想這個反駁意見的答案,能從區分某事對我有壞處的三種不同方式中得到。首先,從一種絕對的、穩固的、內在的意義上說,某樣東西本身就對我有壞處。比如頭痛和其他疼痛,好比說碰傷了腳趾,或者被刺傷、被折磨。痛苦的壞處是本質上的。它本身就是不好的。由於它本身的原因,我們想要避免它。一般來說,那些對你有壞處的事情,它們的壞處是內在的,由於其本質而具有壞處。

      其次,許多事情的壞處是結果上的。某樣事情本身也許並不壞,但壞在其會引起或導致壞的結果。特別是,這類事情可能會導致一些其本質上為壞的事情。比如,失去你的工作本質上並不壞——它本身並不壞也不包含壞,但其結果是壞事,因為這會導致貧窮和債務,並由此導致痛苦、磨難和其他本質上的壞處。

      對你來說,有些事物還有另一種壞處,這第三種方式很容易被忽視:有些事情的壞處是相對的。某些事物不好可能是因為你在接觸這個事物時,就無法接觸其他更好的事物。這是由經濟學家所說的“機會成本”帶來的壞處,而不是因為它本質上是壞的,或其結果是壞的:它是壞的只因為在做這件事的時候,你放棄了更好的。

      舉個簡單的例子。假設我在家裡看某個電視遊戲節目。我因收看這個節目而度過了美好的時光,這對我來說怎麼會有壞處呢?按照第一種壞的概念,即本質上是壞的,那麼這件事並不壞,它是一個打發半小時時間的愉快方式。我們可以想像,按第二種方式來說,這件事的結果也不壞。(假設看半個小時的電視不會導致任何對我有壞處的事。)但是,儘管如此,按第三種方式來說,這件事可能是有壞處的。比如,除了待在家裡看半個小時電視外,我可以去和朋友一起。那麼,我們就會說,我宅在家裡看電視這件事,從比較的意義上來說是壞的。這並不是說它本身是個打發時間的不愉快方式,也不是說它會導致不愉快的事情,而是說(如果我記得的話)我可能還有更好的方式打發時間。因為我放棄了“更好”的好事,於是相對來說,我待在家裡看電視就成了壞事。我缺失了更好的選擇。缺失本質上並不是壞的,其結果也並不一定是壞事,但在第三種意義下,從比較的角度來說,它仍是某種壞事。缺失了好事,從比較的角度來說,對我就是壞的。

      同樣地,假設我拿出兩個信封,說:“選擇一個。”你選擇了第一個並打開說:“嘿,看,有10美元!這不是好事嗎?”當然,有10元是好事。誠然,這不是本質上的好(其本身並不值得擁有),但它的結果是好的(例如,它可以幫助你買到冰淇淋,讓你感到愉快)。然而,這種好是基於你不知道另一個信封裡有1000元!然後,我們就說:“看,選第一個信封對你來說是不好的。”從什麼意義上來說是不好的?就是從比較的意義上。如果你選了第二個信封,你會得到更多的錢。你本來有更大的好處,或更多的好處。

      在第一個意義上,不存在不會對我有壞處。不存在本身並不是壞的,我們不需要因為其本身的原因而回避它。當然,如果不存在是痛苦的,那它是壞的,就能說得通。但當你不存在時,你沒有痛苦的感覺。不存在其本身沒有任何東西讓我們唯恐避之不及。同樣地,不存在從第二個意義上對我來說也並不是壞的。比如,它沒有讓我感到痛苦,也沒有引起其他本質上的壞事。因此,不存在不能導致壞的。但是儘管如此,從比較的意義上來說,不存在對我來說還是壞的,因為這裡涉及了缺失。當我不存在時,我便缺失了東西。我缺失了什麼?當然,我缺失的是生命,具體來說,是生命可以給予我的美好事物。

      所以,不存在確實指向了理解有關死亡壞處的關鍵。為什麼死亡有壞處?因為當我死了,我不復存在。如果我們問,不存在怎麼會有壞處?答案是,因為我缺失了生活中的美好事物。當我不存在時,我得不到這些我還活著時本可以得到的東西。死亡有壞處,因為它剝奪了我生命中那些美好的事物。

      這是如今被稱為關於死亡的害處和壞處的剝奪解釋理論,因為這種解釋認為,死亡的主要壞處在於剝奪了你生活中本應該得到的美好事物。在我看來,剝奪解釋理論說得沒錯,剝奪解釋理論正確地將我們指向死亡的主要壞處。當我死了,我就得不到生活中那些美好的事物,我將被剝奪這些東西。這就是死亡有壞處的主要原因。

      我認為死亡還有一些方面,一些高於並超出剝奪解釋理論所關注的其他方面。死亡對於死者本身沒有意義,墓地是生者寄託情感的媒介。而後者的情感會隨時間改變,但主要包括兩方面,其一是對死者死後“生活”期許,這其實受到傳統觀念的影響。其二是對自己將來生活的展望,這形成了一種很獨特的社會推動力。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關於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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