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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血雨腥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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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九良坐在副驾驶,孟鹤堂稳稳地开着车,驶进了一个高楼林立的小区。已经夜里三点多了,小区里的窗子都黑漆漆一片,偶尔有一两户人家还亮着灯,明晃晃的。
停了车,孟鹤堂领着周九良进了一幢楼,上了电梯,摁了9楼。
天桥缘小区,九单元九楼。周九良偷偷地将堂主家记下了。
“九良啊,孟哥家里乱点,别介意啊。”
“孟哥,您一个人住?嫂子······”
“哦,我一人儿住,早离婚了。干我们这行嘛,哪有个安稳家”,孟鹤堂笑了一下,揽住周九良的肩膀,“九良,你还年轻,有女朋友没,早点抓紧机会啊”。
“我,没有啊,”九良心飘忽了一会儿,又沉了下去。
他有些高兴,孟哥没有结婚,他觉得冥冥之中有些什么东西,他有机会去抓住。可他忽而意识到,那可能不属于他,是留给别人的,他只能在最美的时候瞥见它一眼,然后离开。
这是孟鹤堂第一次见周九良,却是周九良第二次见孟鹤堂。周九良在郭德纲的娱乐公司当乐手,弹得一手好三弦,有得一副好嗓子。那年他15岁,跟着郭德纲去洗浴城给于谦大爷唱戏。周九良不爱笑,淡淡的坐在台上,弹完了一曲三弦,在掌声中起身谢幕。台下人不多,郭德纲,于谦,还有几个他们的心腹。有一个人鼓掌特别响亮,周九良抬起头下意识向他看去。
只因在人群中多看了你一眼。周九良天生性子老成,不怎么听流行歌。当他看见那个鼓掌的小伙子之后,他脑子里悠悠地响起来这一句。
他喜欢男人。周九良早就发现自己对女孩不感兴趣,起初,他以为自己没遇见足够心动的,他没敢断言自己喜欢男人。可那天之后,他就什么都笃定了。他不恼,不恨,他知道,找到一个人,不容易。
那个人,穿着白衬衫,牛仔裤,眼里笑盈盈地看着自己,两人目光相遇,那人咧开嘴,露出一口白牙。白色的水晶灯光笼罩着他。
我喜欢你,不因为你有多好,只因为那天阳光正好,你穿了一件我喜欢的白衬衫。
作者有话要说: 大家抱歉,因为这周有事,更新太少,下周补回来,文章马上进入高潮部分,可以期待一下。以及,堂良更完,就是九辫儿,设定是最浪漫纯情的校园文,很纯情,哈哈哈,感兴趣的收藏一下吧(佛系写手,这周末去新街口看相声啦,哈哈哈,尚筱菊 笑死我了。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