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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天不绝人愿 ...

  •   两年以后,鱼米之乡洺州。洺州位于洺江南岸,水陆交通十分便利,土地肥沃,自古以来就是天下的粮仓,兵家必争之地。

      洺州守将方洪于去岁投诚萧世乾,归顺穆朝,洺州自然也归于萧家羽下,更得以避开战火,安然生息。这样,穆朝不仅得了一员猛将,也是将天然的粮仓收归己用,如虎添翼,更是乘胜追击各地的义军,为统一中原奠定了基础。

      城里富有盛名的玉宇琼楼——

      琵琶女柔丝的嗓音唱着洺州小调,缓缓的飘荡在空中,入情入胜,灵活的指法让丝弦随着声音跃动,温温软软的小曲,暗香呢哝。

      这里是洺州文人骚客聚集的地方,经常三五知己相约来此听着小调吟诗作赋,又或者行酒令,输的或罚诗或罚酒,生活恣意惬然。

      在这个时代,南重文,北重武。即使在现下战火连天的境况下,此处生意依旧很火,客人如潮水般络绎不绝。歌女小贩乞丐都喜欢来此地讨生活,等这些富有的公子哥儿兴致一来,或许一个月的活计就有盼头了。

      我便是随意的坐在门边上,在伙计没来赶人之前,边做买卖边听着小曲,偷得浮生半日闲。又或者说像我这样子的,也没什么闲不闲的。

      一个讨生活的人而已。

      我记不清有多久没有吃过新鲜的白米饭,洗过一个漂亮的澡,喝上一口热茶了,像我这三餐都不继的人,连想想这些,都是奢望。在这里待了半天,竹篮子只卖出去一个,这日子是越发的过的艰难了。

      脚边上的钱罐子被人拿起来轻轻的晃了晃,里头少得可怜的几个铜板哐当作响,我只稍微一转脸,就看到长秀咧开嘴,露出满口整齐的白牙,在那张黑乎乎的脸上,显得有些突兀。

      似乎,记忆中我从来没见过长秀的脸干净时是什么样子的。他总说,脏点好,像我们这样的人,越是计较,日子越难过。

      “我就叫你在家里歇着了,出来也挣不得几个钱,还得受人白眼多不值啊!”他捡起罐子里还有几个落在地上的铜板,在空中抛了几下,又稳稳当当的接住,满脸小心的收到钱袋里。

      “我们总得吃饭不是?”虽说他门路多,挣钱比我强,可我也不能吃白食啊。

      他跻身进来我坐的小台阶,喜滋滋的笑着说,“来,小玥,你先闭上眼睛?”自从逃了出甄府,为了掩人耳目,也为了有个新的开始,我就用了现代的本名,反正我跟小昭是本家,同姓沈。虽说景朝户籍管得严苛,可是新朝刚立,世道混乱,改个名也没多少人会注意到。

      “要做什么?”看他一脸神秘兮兮的,不会又是想捉弄我吧?

      长秀跺跺脚,嘟着嘴不依的喊道,“哎呀,你先闭上嘛……”

      我看着他这孩子气的举动,有点哭笑不得,就依言闭上了眼睛,端看他变什么戏法。不过,眼睛刚一合上,就闻到空气中飘来香味,忍不住睁眼一看,呵,是一只大大的油亮亮的鸡腿!

      我咽着口水,诧异的看着他,随即拧起眉,有些担心的问道,“你怎么有银子买这个?”他哪里来的闲钱,昨天还愁没钱买米呢!

      他似乎不想多谈,只是一味的催促我说,“今天不是你生辰么?快吃快吃!”

      生辰?原来他为的这个特地弄来的?

      我还是不解风情的接着问,“你先说清楚!是不是……你又去……”

      “我没拍胡老大马屁!也没去做苦力……”他被我盯得难受,就藏不住话,支支吾吾的说着,“是,是,我……”

      我这才仔细的瞧他,却惊讶的发现他额角有一道血痕,立刻紧张的拉近他,用手绢轻拭着,“你这里怎么淌血了?”

      “我,我去跟杂院里的李哥去耍杂耍,就是那种射飞镖,那镖子射偏了,才不小心蹭到的……”他见我这么担心,有些不好意思的解释道。

      我跟长秀同住在洺州的一个破败的大杂院里,里面什么三教九流的人都有,大家都有各自讨生活的营生技巧。其中李哥就是街头卖艺为生的。不过他那用人做射飞镖的表演危险很大,心里压力也不容小觑,几乎没什么人敢做,就怕一个不小心,小命就没了。长秀竟为了给我买个鸡腿而受那种苦?

      “长秀……”我喃喃道,望进他那清润的眸子里,心头重重一震,感动与酸楚涌上心间。

      他搔搔脑袋,似乎为了安抚我,眼睛弯成一道细月笑着说,“嘿嘿,我生辰那日你不也给我做了顿饭,彼此彼此啦!”

      他一副小意思的样子,甚至带些骄傲的说道,“快吃快吃,别太感动哦!我也有吃啦……”而为了配合他善意的谎言,他肚子适时的“咕咕”叫了起来。

      霎时,大家一起笑了出来,我没好气的喊着他,把鸡腿分成一人一半,长秀毕竟还是孩子心性,禁不住诱惑,就在街边狼吞虎咽起来。

      我微微的侧过头看着他,其实长秀的吃相不好看,块头长得高大,感觉应该是那种喜欢大口酒大块肉的人,可是生活所迫,每天只能去打些散工,有一餐没一顿的过着,后来还得帮衬着照顾我,更是难上加难了,可是从未听他抱怨过什么,每天都乐乐呵呵的,什么事都笑着面对。

      这个才十五岁的大男孩,却比我要坚强,乐观和阔达许多,可有时候又比我世故圆滑,真真是矛盾。若没有长秀,我会变成怎样?我真的不敢想象。

      两年前,尹漠天开城出降归顺穆朝,而后被遣回帝都。明王萧泽天则领兵进据东郡,夏宫奉天宫的珍奇古玩悉数送至邑宁,然后开仓济民,颁布新法令,整顿民生,以求东郡恢复昔日的繁华。

      我就呆在那荒芜的园子里,一直不敢出来,靠吃些野果为生,过了好些日子等事态平复了,才从表哥说过的一条小道由甄府西门离开了,在城里逗留了几日,辗转打听到外公已经安然无虞,萧家似乎也没怎么对付甄氏,我才随着流民,离开了东郡。

      天地间孤单一人,这时才发现自己其实没地方可去,举目无亲,甄家又不能待,最后机缘巧合之下,就来到了洺州,小柔的故乡。

      自己现在想来心里还是毛骨悚然,当时怎么会这么天真的以为,有人会在这个乱世介绍什么好工作?尤其是孑然一身的女儿家,在这个男权的时代,想靠自己?根本没有什么指望。要不是运气好碰巧被长秀看见了,拉了我就跑,或许,我现在不是在哪个窑子里做妓子就是哪个不识得的男人的妻妾,又或者抵不住命运的捉弄,一死了之。

      我想自己是最没用的穿越人事了。

      反观长秀,他当时是怎么说的?

      “你还有没有脑子了?那张牙婆的话你也信?真是被人卖了也不知道!那种见钱眼开的贱妇,迟早老天要收了她的!”说罢还啐了一口,以示愤慨,一个才十三岁的孩子,却已如看透世间般的愤世嫉俗。

      后来他就带我去了他住的大杂院,一直受他照顾到现在。我卖竹篮子,他去打零工,生活就这么平淡无奇还带些艰难的过着。

      我真心的感谢老天,可以有幸让我遇见了长秀。

  • 作者有话要说:  过度真是我的弱项啊……粗糙,大家表见怪。
    况且什么都写得清清楚楚似乎也太拖沓了。下章有重要人物出现。
    当然长秀也是重要人物。
    我会尽力写好的,请多多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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