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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   “大哥,真服了你!天子脚下,把两个活人给带出城来,”赶马的汉子道, “出城时,我还认为有场好戏呢,把拳头捏得紧紧的,准备一拳打向那当官的,嗬嗬,没想到竟这样的顺利。” 此人正是采花大盗肖春林,而那称为大哥的叫陈远定。肖一次采花失手,让陈救了一命,两人就插香为盟,结为兄弟,在二龙山占山为王,干起强盗的勾当。
      “那是一帮窝囊废!赵家老儿怎么不会把花花的世界输给金人!”坐在柔福身旁的陈远定道,“老二,还是你说得对,要多出来走走,窝在山里,胆儿会变小的。有什么好怕的,兄弟们把头拴在裤腰上,砍头不过碗口的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汉子。”
      “大哥,冒着风险带两个白脸书生出城,我就犯糊涂!准备出城时,我就想,若是公主,大哥做驸马爷,和官兵拼拼也值。可是两个臭男人。退一步说,若是两个漂亮妞儿,二弟我会双手笑纳的。呵呵,这京城里的女人,就是水灵,会风月的。这一趟没有白跑。”肖春林说起自己做的案子就兴奋起来。
      “老二,这次你输给我了呀!这两个货可是十足的美人呀。而且是女扮男装的大户人家的千金。”陈远定笑道。
      “蒙谁啊!我采的花不你见的女人多呀,”肖春林自恃是采花的高手,居然让大哥拨了头筹,心里不服。大哥陈远定除了口馋就没有别的特别爱好,对于女人近乎讨厌,曾说红颜是祸水,夏朝最后一代天子的妃子。嫁给桀之后,纵情声色,恣意享受。酒池肉林,裸身嬉戏,结果不得善终,唐明皇因杨贵妃丢了江山——这样一个人,怎么会识破人家女扮男装?
      “嘿嘿,我从她们身边经过,闻到一种香味。试想男人会用香吗?女扮男装,这女人一定不一般。京城都在传播你采花大盗的英明,我就想不如帮你再做件大事,”陈远定得意道,“美人儿,把帽子揭了,露出庐山真面目吧。嗬嗬,我倒忘记给你解穴了,不过现在还不能替你解,若把你们的帽子揭了,有人就会动手动脚的呀!哈哈,他可是轰动京城的采花大盗。京城里的名花儿,都给他糟蹋了。不过美人儿,不要怕,只要你家老爷愿意破费点,我不会伤害你们的,我这个人就是口有点馋,喜欢喝口酒,吃筷子佳肴的。”
      听说是美人儿,肖春林就憋不住了,催陈远定把她俩的帽子揭了,“我更不会伤害你们的呀,我的手段挺温柔的,要不然怎么称采花大盗呢。”
      将柔福的头巾揭掉,一头秀发洒落下来,一张俊脸,让陈远定看呆了,走南闯北,见过的女人无数,哪有这眼前这美人漂亮!他看呆了。
      见老大不言语,肖春林转过身来,果然是一个漂亮的妞儿,采花无数,可哪有她俩漂亮?肖春林的眼睛瓷在哪里不动,差点儿从马车上掉下来。
      原来是两个淫贼,看那赶车汉子的一双色迷迷的眼睛,柔福的心就慌张起来,如同行走的马车,高低起伏摇荡,京城里传言采花大盗先要了人家的美色,后要了姑娘的命。没想到居然轮到了自己,死又算得了什么,只要咬紧牙关就挺过去了。怕死是懦夫的行为,只会使赵家王朝蒙羞。
      “大哥,你在京城放风说要做驸马爷,公主到底长得啥样?有没有这两个妞漂亮?”肖春林问道,“前天晚上进宫,进了御膳房,蹲伏半宿,也没吃上炙子骨头。早知道就去公主府了,做一个晚上的驸马爷也不错呀。”
      “公主长得啥样?我也不知道。二十岁的时候,进京赶考,一心想谋个功名。不想名落孙山。心里烦恼,整天喝酒,走路东倒西歪的。在街上,迎面走过一个漂亮的女人,真的漂亮,多看了几眼。她身后一个男人就骂我,连梦也不曾做醒,癞蛤蟆想天鹅肉吃。我就发誓,就要吃天鹅肉,非公主不娶。”陈远定道。
      “大哥,我们再杀回宫去。小弟我一定帮你圆了这个梦。公主吗,不也是女人吗!女人吗,在我看来,没有弄不到手的。”肖春林扯了扯缰绳,准备踅身回京城。
      柔福心里嘀咕,千万不能暴露身份,若让这个劫匪知道自己是公主,非让他糟蹋不可。
      而陈远定边说边伸出手来搂柔福,从她身上摸出一面象牙腰牌,凤凰一对,正面为蟠龙图,背面为大篆,字为“给柔福佩”,图案动态飞扬,首尾相连,充满张力,此物非同寻常,他不禁惊愕:这姑娘若非公主乃豪门千金!“老二,快停车,我们在这里下车。”见肖春林道:“再往前走一程,就有弟兄们接应了,”陈远定没理睬,车未停下,他横抱柔福向山顶上奔去。羊肠小道,高低不平,常人空手行走尚且吃力,而他手中抱着一个人,行走如飞。
      肖春林负着春燕相跟而来。静下心来,才惊慌不已,急促的马蹄声,哒哒哒的越来越清楚——有人追过来了。不得不佩服大哥的“功夫”。
      他怀里的柔福大惊失色,只觉得耳边风声呼呼,景物向后掠过。平日里只有在丫环春燕偷偷从宫外买来的闲书知道有如此功夫的人,今天方信服并非作者凭空杜撰。自己金枝玉叶的,今日竟手无缚鸡之力,任人宰割,与其苟且偷生,不如寻机葬身荒野,不辱皇家的威严,想到此,一行浊泪滚落下来。听到山脚下官道,一队官兵打马而来,“眼睛放亮点,快追,放走了强人,我提着你们的人头回去,”那头领催命似的赶着大伙往前飞驰。这声音好熟呀,是他,一定是他,张俊!“张俊,救我,”柔福张开嘴大声呼唤,一切努力都是徒劳的。

      这两个男人,继续往山顶奔去。一前一后,相距不远。山脚下的马蹄声渐渐远去,陈远定方把她放在地上,喘了口粗气,道:“幸亏我反应快,若让这些兔崽子缠住,想摔掉还真要花些力气,刚过去的那帮人,肯定是大内侍卫,除了头人催促,没人敢吱声。美人儿,甭想他们会救你,他们走了。”
      肖春林由衷佩服大哥的机警,若不是及时离开,让官兵缠上,定有一场恶战。他把春燕抱在怀里,在其粉脸上亲了一口道:“大哥,眼看天色就要暗下来,找一个背风的地方,露宿一夜。”
      “不行,再往深山里挪一挪,这里还不安全,官兵追上了马,没找到人,肯定会搜山。若真是大内高手,那就不是一般的对手。小心驶得万年船。”陈远定知道肖春林耐不住寂寞,看着他笑。
      “明天杀回京城去,一定要去宫里尝尝炙子骨头,听这名字就流口水的,天宁节宋徽宗生日,大宴群臣的第二道下酒菜就是炙子骨头。听说选料精致严谨,只选用猪肋骨的第七根,其他均不使用,我的天!爷我吃一餐,不知要杀多少头猪呢。狗日的辽人,若不是他们攻打京城的话,皇帝老儿一定会点炙子骨的,我们不远万里,竟没吃上,不甘心。”在二龙山呆久了觉得无聊,肖春林说起炙子骨头,只想图个嘴皮子快活,不料陈远定却想嘴儿快活,嚷着要下山,到皇帝老儿的御膳房走走。夜闯御膳房,偏没吃那上骨头,自己差点让人砍了当野猪烹饪,见大哥坐怀不乱,心里思忖,老大也该有个女人暖被窝了,不如劝劝,“老大,口边这道菜味道肯定不错的呀,细皮嫩肉的。”
      陈远定没言有语,怀中温柔之物,皮肤白嫩,水灵的眼睛带着几分惊恐,让他不忍心动粗,如同手中一件瓷器,稍不小心就会损坏一样。但她呼吸如兰,楚楚动人,又不愿放手,就一直搂着她。初次和一个如此美丽的女人面对面接触,他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感觉。“你是谁?为什么要女扮男装呢?”他在心里问她。好奇心让他仔细打量怀中的尤物。
      而柔福惊恐过后,看着这个透着几分英俊的男人,儒雅的面容上带点儿霸气,眼神冷淡而执著,从他们的对话中,分明感觉到他的聪明与果断。若不是自己让他劫持了,她不敢相信眼前这个男人是一个坏人。初次让一个大男人抱着,见他抱着自己行走如飞,她竟有一种可以躲避风雨的感觉。但她很快就在嘲讽自己的天真,因为自己是他的猎物。
      又行了一程,陈远定择了一处避风的地方,将柔福稳稳的放在地上,解开她俩的穴道,“就在这里过夜吧。”
      一旦获得自由,柔福伸出粉拳向陈远定打去,可她那拳头显得是那样软弱无力,他不仅没有躲开,反而顺势抓住她的手,如钳子一般,让她痛彻心底,几乎掉下泪来。对于她“温柔”的进攻,他似乎觉得挺高兴,突然放开手来,她差点跌倒在地。

      春燕奔到柔福身边,“小姐,没事吧。”见柔福一脸怒容,春燕向陈远定扑过去,明知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但她宁愿自己死也要保护公主的周全。
      “你们不是他的手对,还是省点力气吧,这深山野林的,豺狼虎豹成群众的,那锋利的爪子只要轻轻一抓,你那白嫩的脸蛋儿就会沟谷纵横的。若不想自己成为野兽们丰盛晚餐,就趁天还没有完全黑下来之前,拾些干柴来,”肖春林站在一旁嘿嘿地笑。
      这招儿对付女人果真有效。春燕不再纠缠陈远定,而是蹑手蹑脚的去拾枯柴。可那枯柴也要为难她,荆棘剌得她啊哎啊哎的叫。柔福忙走过去问怎么会事。主仆两人手握着手,半晌不言语。当她们转过身来时,肖春林已生起了熊熊的大火。
      春燕脱下外衣铺在地上,让柔福坐。而自己则立在她身边,企业想用那单薄的身子来抵挡任何对公主的袭击。其实她知道,她们在盗贼手中的结果不外乎这几种:官兵来救,采花大盗声名在外,官兵一时逮不住他们;让他们辱凌致死;不激怒淫贼出手杀人,寻找机会逃跑。为了惩治淫贼,为民除害,她无论如何得活下去。
      一只野兔掉在春燕的脚边,惊恐得连退数步。当她省过神来,发现陈远定已坐在对面道:“不想让肚子饿瘪的话,就把兔子烤了。”这命令的口吻让春燕心里不是滋味,在皇宫除了公主,谁也没这样对她说过,可现在又无可奈何,提起兔子的腿放到火上去烤,很快就冒起难闻的清烟,呛得她掉下泪来。
      老二直骂她是花被盖鸡笼,好看不中用。拾起几根木棍,支起一个架子,从腰身抽出一柄短,从兔子的头上撕一个口子,用力一扯,如同剥春笋,把它的皮剥掉,再放到架子上烤上。
      柔福哪见过这血醒的情景,若见到下人摔一跤蹭破点皮,都会唠叨:罪过,罪过,阿弥托福!她忙将头扭到一边,突然感到兔子的现在,就是自己的将来。这两个可恶的强盗淫贼,还不知道会想什么样的花招来折磨他们主仆俩。可宁为玉碎不愿瓦全,不能有损大宋王朝的威严!
      陈远定静静地坐在篝火旁,看着自己的猎物:一个拥有乌黑的头发,秀色可餐的肤色,脱俗超凡,一个看上去聪明机灵,为人忠心。整天与男人们在一起,看惯了豪侠与撕杀,今天却是另一种感觉。他竟突然有一种感觉,自己与这两个女人将发生点什么,不然冥冥之中怎么会扯一起来?本是出于好奇心,想看看“英俊”的少年为何要女扮男装,现在觉得这样的问题反而多余了。他掏出腰牌,仔细观赏,见上面有两个字,“柔福”,于是问:“你叫柔福?”
      “不得无礼!柔福是你乱叫的吗?”春燕怒斥道。
      “她又不是公主,怎么叫不得?”陈远定有几分不悦,从来就没有人在他面前如此放肆过。
      “她就……不是公主,也不许你对我家主人没礼貌!一个大男人,总得有点儿教养。”还是不要泄露公主的身份为好,若泄露了,谁还不把公主杀人灭口呢!与朝廷为敌,份量怎样,谁都会掂量掂量。春燕这样想着,不住地祈祷,大慈大悲的菩萨保佑公主平安。
      “狂什么!吃饱了,看哥的手段,你就会乖乖的如同一只狗儿爬在哥的脚下。”肖春林讥笑道。女人都是这样,别看她凶巴巴的,一旦有一腿就温柔了,在他的经历中没有不被征服的女人。
      “淫贼,你——你——不得好死!”春燕思索片刻骂道。
      这妞骂人挺讲究,肖春林觉得好笑,“千军万马中取上将首脊如囊中探物,深夜闯禁宫如同回娘家,这不是好好的吗?上天有好生之德,把你送给亲哥享用。”
      见他们两人斗嘴,言语难听,柔福嗔怒道,“春燕,省点力气吧。和山野之人有什么理可论!”
      “还是柔福乖巧!”肖春林道,见兔子烤好,夺过来,撕了一大腿给陈远定,自己拿着就啃了起来。见春燕过来抢,他腾出一支手来就势去搂她,一张油嘴凑过去。春燕将脸扭到一边,而伸出纤纤玉手去抢兔子肉。
      陈远定把兔子肉递给柔福,见她不接,怒道:“装什么斯文!在这深山之中有野味吃,已是老天的恩赐。”撕一块大腿肉给她,她还是不理睬,他心里嘀咕道:这妞定是长在大户人家,娇生惯养的,怕这野兔脏,饿上一餐看你吃不吃。于是也不理睬,大口大口的吃了起来。
      春燕好不容易夺了一块兔子肉,送到柔福跟前。
      “你吃罢,”柔福道,想到自己沦落到要从强盗手中抢食吃,心就酸酸的,与其守这样的苟且偷生的日子,不如死得干净,酒泉之下与母后相伴,可以大声说自己没有辱没大宋王朝的威严。死,绝食是有效的选择。
      “小姐,一天没吃东西了,将就着吃罢。”春燕劝道,如果自己不爱惜自己,怎么能从淫贼手中逃走?她再次劝公主要爱惜自己的身体,可公主还是不吃。
      柔福摇了摇头,看着漆黑一般的旷野,她绝望了。如果有侍卫护卫到原始森林中露宿,那一定是一件惬意极了的事,可现在堂堂的公主成了劫匪的猎物,不知道匪徒将怎样辱凌自己,陈远定这劫匪头少言寡语,却有几分威严,这样的人大都有一肚子的坏主意,使起坏来往往是心狠手毒的,肖春林一双色眼,那目光像要扒掉人的衣服似的。可宁愿死也不能失去大宋王朝的威严。
      柔福的绝食挑逗着陈远定的好胜心,他心里嘲笑道:在我的面前,堂堂的汉子也要弯腰屈膝,一个弱女子想逞强?看我怎么耍招。大声对她道,“快吃罢,冷了就没有香味了。”
      “你认为你是谁?竟对本……姑娘如此无礼!”柔福嗔怒道,她想激怒对方,让这两个淫贼大怒之下一刀子就结束她的性命,这样就可以少受凌辱。
      “你是我手中的猎物,我想怎样就怎样。如果不听话,我就扒你们的衣服,气消了,就把你们送到妓院里去。”好一个桀骜不驯的女人,陈远定冷笑道。
      “你敢!”春燕怒道,“不怕灭门九族?”
      “好大的来头。”肖春林边说边窜到春燕身前,一手搂着她的腰,一手就去解她的衣服,发出一阵浪笑,“快对老大认错,不信,我现在就把你的衣服解掉,捆到树上,让野兽把你一口口撕了。”
      尽管春燕用出全身的力量来抵抗,如同蚂蚁撼树,却是力不从心,很快只剩下胸兜和裤头。后来干脆不再挣扎,只要公主不受辱,自己做什么都愿意,哪怕就去死。
      陈远定平日里对女人没有兴趣,说女人让英雄失去了意志,没有斗志的男人容易让敌人击倒。今天的默认,给了肖春林鼓励。玩过无数女人,没想到春燕竟如春笋一般,肖春林有说不出的惊喜如兴奋。
      “住手,畜牲!”柔福终于屈服了,拾起地上的兔子肉。春燕从小就跟着自己,名份上是主仆,却亲如姐妹,无论如何也要保她周全。在这漆黑的夜色中,举目无亲,更不能没有她。柔福突然发现陈远定笑了,一路上就没有发现他笑过,尽管这笑一闪而过,但她注意到了,不知他这笑里蕴含着怎样的阴谋。
      五
      肖春林醒来时,发现柔福和春燕未醒,就蹑手蹑脚的走过去,拾起一根枯草,在春燕的脖颈上骚弄,她梦呓喃喃。肖春林就将嘴凑了过去,不想扰了她。春燕忙用纤纤玉手来驱赶。
      看看四周,不知陈远定去向。也懒得去想。有两个可以驱使的美女,肖春林觉得自己不亚于帝王将相。于是清了清嗓子,浪声道:“快起来,生火,别摆小姐的臭架子,在三爷我这里,你俩就是下人,使唤的丫头。”
      “催命啊,就只会欺负女孩子,你白长一双手。要生火,自己点。本姑娘不侍奉。” 春燕怒道,她心里嘀咕道:他要她了的姑娘身,她就成了他的女人,这辈子就得跟着他过日子,做强盗婆子,就得侍奉他,可宁愿死也要保护公主,那能容如此大呼小叫的对公主叫唤!
      肖春林哎了一声,拾起一根木棍欲惩治这个不知天高厚的丫头。不想她竟不躲避,活生生接住。出道以来,他的威严从未有人怀疑过,春燕的顶撞,自然不能接受。他举起棍子再次打了下去。
      柔福忙过来,抓住他的手。若不是自己赌气逃出皇宫落入歹徒之手,春燕也不会受到如此的凌辱,想想昨晚他在春燕身上发泄□□,而自己被点了穴道动弹不得,眼睁睁春燕不再是姑娘身,柔福心里就如针刺一样。今天无论如何也和他拼一拼,保护她的周全。这位弱不禁风的公主,哪能阻止他的暴动,“有种,就去和金人拼杀,真刀真枪的干,轰轰烈烈的,建功立业。欺负姑娘算什么英雄好汉。”
      肖春林讥笑道:“英雄好汉!哪是个虚名,我们兄弟就没想染指过,只想大碗喝酒,大口吃肉,有漂亮女人侍奉着。若不想挨打,就乖乖的听爷的话。不要认为爷没办法,不信,我现在就扒掉你的衣服,光着身子也得给我干活,别在我面前摆小姐的谱。快给我拾柴去。”
      堂堂大宋王朝的公主竟遇上劫匪,不知是哪辈子欠下的债!她相信他说得出做得到,站起向来朝树林走去。心里却在诅咒,这天杀的,只要走出这大山,遇上官府,看你神气活现!春燕忙跟了过去。
      看着她俩远去的背影,肖春林心里暗想:在这深山野林中,有两个美人侍奉着,无拘无束,快活如神仙。燃着篝火,搂着一个女人,那种美妙的感觉,从来就没有过。陈远定对女人没有兴趣,昨晚竟没有去碰柔福一个指头,嘿嘿,今天我就把她搞掂。这一趟汴梁之行,没吃上山珍海味,倒是福艳不浅,也不枉此行,嘿嘿,这柔福看来是个大户人家的女儿,一定识文断字,弄回去传祖接代,生上一群小胖儿子,叫他们识字,将来也混个功名的,免得人家笑大字不识小字不认的。坐在太阳底下做着美丽的梦。如此想了一会,那饥饿的身躯突然有了想在柔福身上播下种子的冲动。尽管肖春林知道,自己的种子到处撒随风飘落,可一个有文化人的肚里种上种子,那会产生优良的后代,站了起来,理理头发,整整衣服,朝柔福悄悄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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