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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 ...

  •   此时此刻的袁朗站在375峰顶,心里想着的只有一个人。锦儿,你在哪?为什么一句话也没说就这样消失掉呢?这到底是怎么了?袁朗的心里有着无数的问号,他无法把这些七零八落的想法拼凑在一起,他怎么也不愿意接受眼前的事实。
      “林~~锦~~儿~~”压抑在心中的思念化作声嘶力竭的呐喊。袁朗用尽全力大声的吼着。他希望锦儿可以听得到,可以听得到他内心的呼唤,回到他的身边。
      这几天他总是一个人靠在一边发呆。没有任务的时候他就是这个样子。上次从北京回来的时候,他带回的除了一颗失落的心还有一副受伤的肩膀。因为他走神了,近距离搏杀,对方只是一把短匕首。那一刀狠狠的扎在肩胛骨上,除了痛他还感到了绝望。在医院整整躺了一个星期后回到部队的医院继续治疗。现在虽然伤口已无大碍,但是他仍旧感到隐隐的疼痛,是心在痛。他知道找不到锦儿,他会永远痛下去。铁队长不相信袁朗会犯这么严重的错误,平时训练时比这更激烈的场面都见过,怎么会别被这么一个根本啥都不懂的小贼伤了肩膀。
      “袁朗,最近是不是有什么事啊?跟我说说。”铁队长一边说着一边招呼袁朗坐下。
      “队长,我没事。”袁朗坐了下来。
      “没事你怎么会伤了肩胛骨,没事你总是一个人发呆。说说,到底怎么了。”跌路果然看的很准。
      “我真没事,伤~~我走神了。我~~”
      还没等他说完,铁路就忍不住了。“走神,你知道在战场上走神意味着什么吗?袁朗你不是不知道吧。一上战场,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没有权利允许你走神。”铁队长的神情异常严肃,但他看袁朗的目光却温和了许多。
      “队长,我知道了。”
      “要真知道就好了。是这样,今天找你来还有个事。袁朗,你还没对象吧!”
      袁朗猛地抬起头,马上意识到了什么。果不其然,铁路要给他介绍对象。
      “一个远亲的女儿,今年22岁,大学刚毕业。在邮局上班,人长得也好,你俩不行就先处处。”铁路看来非常关心袁朗的个人问题。
      “队长,我有女朋友了。”袁朗这话说的斩钉截铁。
      “有女朋友了!你小子啥时候交上女朋友了。她是干什么的?”铁队的好奇心似乎太大了。
      “上次我开盲肠,就是那个护士。”
      “什么,就是那次没给你打麻药就做了手术的那个护士?”铁路扬起了眉毛。
      袁朗点点头。
      “那你怎么没跟我说呢。”
      “队长,这好像是私人问题吧。”
      “对对,好了,既然有对象了,那怎么还成天愁眉苦脸的。其他队友都反映你平时训练时总走神,这到底怎么回事。”铁路又绕回到这个话题上。
      “队长,我现在不想提这件事。要是没什么事我先出去了。”说着便起身要走。
      “你小子,现在连队长的话都不回答了吗?站住~~站住。”话还没说完,袁朗早已不见人影。其实袁朗并没有愁眉苦脸,他只是一包一包的抽烟,抽得很凶,很吓人。也不爱理人,除了齐桓。
      我在武汉呆了有段时间了,去了不少旅游景点,每次来来回回都会去坐渡轮。突然发现这样的生活也很好。有个朋友在武汉开画廊,跑去帮了她几天忙。她说,你要是暂时不想回去,还不如干脆在这找个工作。我想了想,觉得也对。打电话给爸妈,他们倒是没怎么反对。老妈说,换个环境也好,什么时候想回家了,就赶紧回来。
      但是我并没有去当护士,而是到了家进出口公司做起了秘书,老板是个在武汉长大的上海人。不知道为什么,我再也无法碰手术刀了,哪怕只是想一想都让我觉得晕眩。公司提供住宿,于是我便搬了过去。宿舍里住着两个女孩都是外地人,他们都是毕业后来到武汉闯荡的。其中一个是内蒙人,冰箱里放着很多奶酪奶茶什么的都是他从老家带来的。
      因为要熟悉工作,头开始的几个星期里我都是公司里早来晚走的一个。有很多东西我不愿去想,甚至希望自己遗忘。就像我带着那个观音坠,却强迫自己忘掉袁朗。如果可以给记忆按上一个阀门,那么痛苦一定不会像现在这样深。
      我疯狂地听朋克摇滚乐,从green day到Busted再到反光镜乐队。听多了容易让人烦躁,但也随之忘掉很多事情。我很喜欢这里的小吃,不像北京的不伦不类。
      我原本以为,离开北京,离开熟悉的一切,我可以有一个新的开始。但是我却忘了,某些东西早已在我身体里生根发芽了,拔也拔不掉,和我紧紧连在了一起。爱情是脆弱的,是不堪一击的。每一个人都是在变化的,我问自己能不能一辈子都爱袁朗,我知道,其实在我心里我早已有了答案。这和高启翔的爱是不一样的,不再是懵懂的爱,而是暖暖的,深深地爱,这个答案已经越来越清楚了。只是我在拼命抵触这样的想法,拼命要埋葬这个想法。因为只要想起袁朗,高启翔的身影就会浮现出来。原谅我吧,袁朗,不要再找我,忘掉我吧。你会过的幸福,会幸福的。
      头发长了之后一直没有去剪,时间一长便可以在脑后扎起辫子。很快我便适应了工作,并且一切都进行的有条不紊。经理很赏识我,总是派我和他一起出差。时间长了,去过的地方见过人也越来越多。我长大了吗?也许吧,但我依旧任性,不轻易妥协。
      宿舍里的内蒙女孩要结婚了,她男朋友却是本地人。婚宴要摆两次,武汉一次,内蒙一次。陪着她去置办东西,才发觉结婚真的挺麻烦。
      “干嘛要结婚啊,一个人多好。”李培培的语气很是烦躁。
      “我们结了婚就可以生活在一起了啊,就有了家啊。”她回答的很直接。
      家,是啊。我们都在心里盼望着有个家。“锦儿,我希望有一天,你也能带着这碗米线来看我。”我想起袁朗和我说过的这句话。
      那天,我躲在被窝里,哭了一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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