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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顾念字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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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念字怀之 江苏苏州人
父母不详 生卒不详
无兄弟姊妹无妻无子”
档案里除却这三行,只剩下大片的空白,刺目。
一如他的过往,无迹可寻。
唯有一张泛黄的字条,薄而脆,忽地从故纸堆中飘落。轻盈,舒缓而从容。
在它落地前抄手接住,像接住一片雪,怕它融化在指尖。
上书行楷一句:怀哉怀哉,曷月予还归哉。
字迹略有些模糊,但清瘦,有风骨。
一如他的人,似玉似竹。
从小我就想要接近他,却每一次都无功而返。
这一次,也不例外。
但,这一次的失败,又与以往的任何一次不同。
这一次,我的追寻已到了终点,前方再也无路。
我输了,我很清楚,这场无声的交锋,当年的他,现在的我。
我输得一败涂地。我早该料到的。
我确实料到了,毕竟我和他,从来都是我输。
不过是不甘心罢了。即便是现在,我也还是不甘心的。
他的名字,又是念又是怀,他在怀念谁?
又或是为他取这样的名字的人,到底在怀念什么?
我不知道答案。或许,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答案。毕竟若是有所怀念,是很辛苦的,我不信他竟能活得如此寡淡。
确实,一个人并不一定按自己名字期许的那样活,甚至可能对自己的名字不解。
就像我的名字,还,归,可我却不知道,像我这样的人,还有哪里可以归还?
我本就没有家。他曾给了我一个。
他死之后,我连故乡也没有了。
是的,他死了,三个月前。是我葬的他。
在消息传来之前,我从不曾把死亡和他联系在一起。
真奇怪,我明明很清楚,每个人都会老,都会死,但却总觉得像他这样的人,永远都是当年的样子,挺拔的脊梁不会被时间压弯,清明平静的眼神不会随岁月浑浊。
他太过淡然,没有什么东西能打动他。我曾以为时间是奈何不了他的,死亡亦然。就像日月星辰,永远顾自旋转。
但现在,我又觉得他的死不是意外了。
至少于他,毫不意外。
我甚至猜想,他这十几年,就是在等那一日。
等那一日,赴死。
要不然为什么将自己隔绝在所有人之外,对谁都温和而疏离,不主动介入别人的生活,也从不给人一点儿走进他的世界的机会。
他是对的。赴死之人,本该了无挂碍。
那么他这二十年的平静,算什么呢?等死么?
那么我们呢?不,我,我对他而言,又算什么?一个无意间介入了别人生活的错误么?
我不愿再想下去。
将那张薄薄的纸原样封好,放回故纸堆,小心翼翼。
仿佛把他日渐模糊的背影重新埋入尘封的往事中,不再回忆。
我转身离去,面上无悲无喜。
藏馆内的路我很熟悉,这三个月我没日没夜地呆在这里。
从我辞去煊赫的职位,换来了这个校验档案的工作起,这里就成了我的领地。
小人以为我失了势,老狐狸以为我又在谋划什么诡计。
别人怎么想,会有什么后果,我都不在意。只有我自己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来这里。
现在,一切已经尘埃落定。这昏暗的光线,凝滞的空气,一卷卷满是落灰,别人毫无意义的苍白的人生,让我一秒钟都不愿意多留。
但当我已看到馆门外明媚的阳光,听到街道上嘈杂的喧哗时,我的脚步不由自主地停了下来。
我站在离门一步之遥的阴影里,沉默,僵硬。
像是有一道明显的界限将世界划分为两半:一半鲜艳温暖,人声鼎沸;一半灰暗陈朽,但是有他,哪怕只是一纸之迹。
我又输了一次。
回去重新找出他的档案,拆开自己亲手封上的火漆,抽出那张字条,贴身揣入怀里,小心翼翼。
这一次我没有再犹豫,深吸一口气,迈出了那道门。
阳光和人声温柔地包围了我,我想我活了过来。
我不记得我是怎么走过小半座城的,当我回过神抬头望时,茗楼的金字牌匾已在眼前。
我走进去,无视小二惊讶而殷勤的招呼,径直上了二楼,在我惯常坐的临街窗边的桌前坐下。
无须多言,很快,掌柜亲自恭谨地奉上了我惯常喝的茶。
这里是京中最高档的茶楼,我从入京之日就喜欢上了这里。
喜欢这里的气氛,平和清静。店里的人许是见多了贵人,总是恭敬得恰到好处,并不过分谄媚。
最初攒钱来一回两回,喝一壶茶,沉思一下午,烦闷浮躁的心情便自然平息。
这些年我越来越平静从容,不动声色,渐渐达到一人之下的地位,让那些人忌惮又无力,想来这儿的茶也算是功不可没的。
后来宽裕了,我就常来,要同样的茶,坐同样的位置。
茶色清透,味淡,微苦。谈不上喜欢,但喝了这么些年,便也离不开了。
位置我倒是很喜欢。俯视窗外的熙熙攘攘,众生百态尽收眼底,却都与我毫无瓜葛。我只是坐在我自己的清静里,无悲无喜。这种感觉很奇妙,几乎令我上瘾。
于是这桌成了我的专属之座,即使传言称我失势,即使我已三个月没光顾,它也还是为我留着。
我满意地端起茶,杯沿抵着唇,却不急于喝。温热的水汽携着清淡的茶香拂过脸颊,非常熨帖。
我闭上眼睛,略有些失神地想,难过的时候被母亲温柔的抚摸安慰,大概就是这种感觉吧。
我突然感到非常疲惫,由内而外积累的疲惫和厌倦。仿佛是心里最坚固的东西被这水汽软化,逐渐坍塌。人就是这样不堪,所有的若无其事一遇到安慰,便像被一针扎破,再难撑起来。
脆弱的时候总是会回想起很多事情,我也不例外。
我没有母亲,也没有父亲。
准确地说,我不认识我的父母,当然他们也不认识我。
我不想探究他们为什么不要我,或迫于什么离开了我,也从不想着寻找他们。不产生向往,也就不会愤恨。
吃百家饭长到了能养活自己的年岁,我干过很多活计。当然有时没有活计可做,难免去张家地里偷块番薯,到周家鱼塘里钓条鱼,大不了下次给他们干活更卖力点。
那时很多人可怜我,但我其实并不觉得自己可怜。或许是因为从来没得到过,所以尽管总是听别的孩子有意无意地炫耀父母的好,也不会产生失去了什么的难过吧。
现在的我依旧不在意这些,只是每每见到讨饭的小乞儿,总会给他们几个铜板。
共事之人往往诧异,因为他们觉得我实在不像是个很有同情心的人。
我也确实没有多余的同情心,不过是在他们身上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所以随手帮一把而已。
我若不是遇见了他,是不是也像他们一样,从小乞儿熬成老乞丐,就此潦草过完一生?
他遇见我的时候,是不是也像我现在帮他们一样,只想着随手帮一把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