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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第四十章 赚不到钱, ...

  •   一中的传统是高二下学期起就要开始晚自习,入学第一天执行,一点过渡都没有。
      齐锦一坐在单车后座上长吁短叹的:“为什么会有晚自习这么变态的东西?本来这时候我应该坐在家里的书桌前认真学习写作业的,现在,却坐在单车上。”
      叶知秋并没有与她一般同仇敌忾的,反而毫不留情地拆穿她:“原来的你这时候应该是刚吃完饭,在故意蹭电视看。”
      齐锦一一脸冷漠地回应:“你不说话我们还能当朋友。”
      叶知秋轻笑一声,倒也听她的话,路上都没怎么说话。
      他们到教室的时候,班里还乱糟糟的,明显一个白天的上课并不能磨灭他们刚过完春节的兴奋。
      还没坐下呢,余谨就兴冲冲问他们:“晚上吃宵夜不?”
      “不吃。”叶知秋回答得很干脆。
      “别呀,”余谨知道跟叶知秋讲没用,直接将矛头对准齐锦一,“从今天开始,我们就要生活在晚自习的水深火热中了,难道不值得吃一顿宵夜来纪念下那些逝去的美好夜晚吗?”
      齐锦一被他逗得直笑,问:“去哪吃啊?”
      “学校门口刚开了个奶茶店,听说味道不错,去试试?”
      “行,就那里!”齐锦一对吃的一向没什么诱惑力,答应得毫不犹豫。
      全程旁听的叶知秋终于忍不住插句话问:“难道不用问问我的意见?”
      齐锦一重重地拍了拍他的肩膀,说:“叶知秋同志,你并没有拒绝的权利。”
      没有拒绝权的叶知秋一下晚自习就被齐锦一和余谨拉去小吃店,同行的还有刘雨菲,自从变成前后桌后,他们四个的感情突飞猛进,勉强算是铁四角,过年那会还约出来吃过饭。
      余谨说的奶茶店名叫“遇见”,一个很文艺的名字,装修也很有小资范,卡座与卡座之间还有绿植挡着,暖黄色的灯光一打,人影都有一种朦胧美。
      余谨拿着菜单边看边说道:“我听他们说,这里的奶茶不错,但炸薯条更好吃,我们来一份薯条?”
      “可以,”齐锦一无条件同意,“我还想要一份骨肉相连。”
      “这个香辣鸡翅好像也不错。”余谨说。
      “这有芝士热狗耶,我还没吃过这个,我们点这个吧!”
      “……”
      他们俩人聊得热火朝天的,完全没意识到叶知秋和刘雨菲从坐下以后就没说过一句话。
      最后,还是余谨良心发现地问了一句:“你们想吃什么啊?”
      刘雨菲撑着下巴应道:“你们就差把这菜单里所有东西都点了,还问我们吃什么?”
      余谨哈哈大笑:“饿了,真饿了。”
      叶知秋拿过菜单,在上面勾勾画画,说:“你不是饿,是馋。宵夜别吃太多,想吃下次再来。”后面那句话显然是对齐锦一说的。
      齐锦一盯着他的笔,连忙道:“那你把芝士热狗给我留下。”
      叶知秋笔尖一顿,还是把芝士热狗给勾上了。
      选完小吃后,才把菜单递给齐锦一,“想喝什么自己选,小吃这些就够了。”
      余谨拍桌子抗议:“哇,你太不厚道了吧,都没问我们要吃什么。”
      然而并没有人理他,就连刘雨菲也对着齐锦一说:“我要一杯芝士奶绿。”
      见抗议无效,余谨长叹一声:“世风日下,人心不古啊。”还没等叶知秋讽刺他,他就立马接了句:“帮我点杯招牌奶茶。”
      “……”
      他们坐的卡座是在窗边,斜对着一中的大门,此时还能见到学生陆陆续续地从学校里出来。正对着的一中旁边的“勤学”书店,书店老板正在打扫卫生,看来是准备关店了。
      窗边不断有学生、路人走过,打打闹闹的学生,匆匆忙忙的路人,看似不一样,却也会在某一刻缩紧脖子,拉拉身上的羽绒服,再看街道旁载着的香樟树,叶子晃荡,想必是有阵冷风吹过。
      一扇落地窗挡住了屋外的寒风,也挡住了屋里的热闹。
      就连余谨看到店里满满当当的一群人,也不得不感慨:“幸好来得早,不然肯定没位置坐,这生意也太好了。”
      齐锦一吸着刚上的奶茶,说:“新开的嘛,大家都想试试,过段时间就不会这样了。”
      其余三人听了只是笑笑,也不纠结这事,转而说起过年的趣事来。
      “喂,想什么呢?”余谨一个响指打在齐锦一面前,惊得她立马回神。
      齐锦一狠狠地瞪了他一眼,“吓死我了你。”
      “看什么呢,那么入神,”边说着话边看向她之前看的地方,窗外依旧是人来人往,嘀咕道:“没啥好看的啊。”
      齐锦一朝他翻了个白眼,“俗人,当然觉得不好看。”
      余谨摇摇头,表示不想跟她说话。
      还没安静两秒,又问:“我们刚在说什么,你听见了吗?”
      “啊?”齐锦一吸着珍珠,回想了下,才说:“不是在说想考哪个大学吗?”
      “可以,还没完全傻,”余谨一脸欣慰的样子,躲过齐锦一迎面而来的拳头,又继续问:“那你想去哪个大学?”
      听到这话,齐锦一长长地叹了口气:“想去哪个大学就去哪个大学是你们学霸的权利,我们学渣,只能被大学挑。”说着说着,还夸张地抹起了眼泪。
      从抹着眼泪的手缝里看去,只见三张冷漠脸齐齐盯着她,顿时满脸通红,嗔道:“干嘛啦你们。”
      “看你演戏,”叶知秋默默接了句。
      抽回打在叶知秋胳膊上的手后,齐锦一才没好气地说:“难道我说错啦?以你们现在的成绩,确实是有很大的选择空间啊,我成绩时好时坏的,怎么跟你们比嘛?”
      叶知秋点点头表示赞同,说:“所以现在开始你要认真学习,你又不笨,只是懒而已,努力一下,还是能赶上我们的。”
      就连刘雨菲也说:“是啊,其实你很聪明的,只是不用心,你看你上次期末考那么努力,不就给你冲进年级前三十了?我们现在高二,还有一年的时间,你可以的!”
      紧接着余谨也说:“你不要妄自菲薄,不到最后一刻,谁都不知道会发生什么。”
      齐锦一看着眼前三张带着十分真心十分认真的安慰她的脸,弯着唇笑了出来:“知道啦,我会加油的。”
      小时候,齐锦一总是过度自信,总觉得世上的小孩除了叶知秋就她最厉害最可爱,甚至有时候连叶知秋也比不上。
      等长大了,这种小孩子式的盲目自信渐渐被消磨,慢慢变成了不为人知的自卑,她开始怀疑自己,开始逃避。
      不自信的真心话总是藏在插科打诨中,期盼别人看不出来,又希望有人能看得出来。如此矛盾的她,也确实遇上了这些人,有人懂,有人不懂,而就是这些懂的人给与的笨拙的鼓励与安慰一点点地填补她的自信,因为这些人,她甚至觉得自己有能力可以对抗整个世界。
      为了不让这种尴尬的温情时刻继续,齐锦一重新挑回话题:“所以,雨菲和余谨是打算去A大了?”
      俩人点头,他们并不打算出国,而A大优势国内最好的学校,以他们的成绩基本是稳上,没道理不去A大。
      “那读什么专业啊?”齐锦一问。
      “临床医学。”刘雨菲毫不犹豫地说。
      其余三人都有些惊讶,毕竟她之前可是一点风声都没露出来。
      “你为什么想学医啊?”齐锦一好奇地问。
      刘雨菲低头沉默了好久,才摇着头道:“没有为什么,我把A大所有的专业都过了一遍,发现只对它有兴趣,那就学这个吧。”
      听完这话,余谨不由得给她竖起了大拇指:“大神就是大神,直接挑战A大最高分专业,佩服佩服。”
      齐锦一笑着问:“那余谨你想学什么?”
      余谨摆摆手,说:“我没那么大志向,就想学经济,为社会主义经济贡献我的微薄之力。”
      “呸,学成后你就是个压榨劳动人民的吸血鬼资本家。”齐锦一毫不留情地反驳道。
      就连叶知秋和刘雨菲也笑了出来,表示十分赞同。
      余谨一副“不与尔等刁民一般见识”的样子,追问叶知秋道:“叶大神,你呢?想去哪个大学?”
      叶知秋没有立刻回答,反而侧过头直盯着齐锦一,看得齐锦一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生怕他说出什么不好的话来。
      直到齐锦一快要发火的时候,他才慢吞吞地说:“A大,计算机。”
      说完就收回视线,动作优雅地喝起了奶茶。
      齐锦一送给他一个大大的白眼,对面的余谨还在说着“程序员啊,小心你的头发哈哈哈”,齐锦一立马接了句:“然后英年早秃!”
      叶知秋没好气地轻敲了下她的手背:“我要真秃了,你就该哭了。”
      齐锦一对着他做了个鬼脸,说:“你放心,绝对不哭!”
      余谨像是被酸到一样倒抽一口气:“你俩能不秀恩爱吗?”
      齐锦一眼睛一瞪,刚想说话就被余谨打断,“你还没说你想读什么专业呢?”余谨可不想跟她斗嘴,十次有九次是输的,怕了怕了。
      话被堵住没法说出口,齐锦一只好往回咽,稍微平复下憋屈的心情,才苦恼地说:“我也不知道,小时候总说长大了要做什么做什么,可真的要我做决定了,我却不知道我想做的是什么。”
      刘雨菲理解地点点头:“我也这样过,或许你可以像我一样,先确定学校,然后再选专业,那么多个专业,总有一个是你比较感兴趣的。”
      齐锦一托着下巴说:“我对什么都有兴趣,但一想到要学就一点兴趣都没有了。”
      叶知秋&余谨&刘雨菲:……
      余光瞧见三人无语的表情,齐锦一赶紧把手放下,搭在膝盖上,坐直身子,像个好学生一样乖乖道:“我会根据学期末全市统考的成绩选择学校,再选专业,努力跟上你们的步伐!”
      看见三人露出满意的表情后才赶在心里默默心疼自己居然有三个学霸朋友。
      *
      回家路上,齐锦一将手塞进叶知秋的外套兜里,勾着他的手玩,偏过头问:“你真要学计算机啊?”
      “嗯,”叶知秋应道,“怎么了?”
      齐锦一摇头,“没什么,因为都没听你说过。”
      “我也是最近才想好的,”叶知秋一把攥住她的手,不让她乱动,“学这个赚得多。”
      ???
      齐锦一惊讶地睁大了眼睛,不可置信地问:“刚风有点大,我似乎听见了什么,你刚说你学这个是为了什么?”
      叶知秋好笑地回答:“我说,我学计算机,是因为我觉得它能赚钱,能赚很多钱。”
      齐锦一连忙摇头,拒绝这个回答:“这不应该是叶知秋的答案,你不是他。”
      叶知秋挑眉,反问:“那怎样才是叶知秋的答案?”
      不等齐锦一回答,就自问自答道:“因为从目前的趋势来看,计算机热在未来几十年都不会消退,这时候学计算机有利无弊,当然,最重要的是,我喜欢计算机。”
      “这样,对吗?”叶知秋问。
      齐锦一疯狂点头。
      “呵,”叶知秋轻蔑地瞥了她一眼,“对不起,让你失望了,我这人比较俗,只爱钱,不爱理想。”
      齐锦一好笑地颓了他一把:“滚蛋啦。”
      虽然他的回答不正经,但齐锦一相信,即便他奔着赚钱的想法去学这个专业,但也是基于他的兴趣,齐锦一了解他,他不会为了钱而把时间花在自己不喜欢的事情上的。
      临近小区门口的时候,叶知秋温柔滴捏了捏她的手,说:“你也要好好想想自己未来想做什么,不需要有多么伟大的志愿,也不需要你赚很多钱,只要做你喜欢的事就好。”
      齐锦一笑着眨眨眼睛,问:“赚不到钱,你养我啊?”
      “我说了,我学计算机就是因为它能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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