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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

  •   
      
      “嘿,曼宇,你这人还真是好狠的心哦。”中午,肖樱跑来找我,同时也算是变相的质问。
      
      “你不是早八辈子以前就知道了吗?”我懒洋洋地。
      
      “唉,也是。”
      
      肖樱耸耸肩,故意装出一脸的无可奈何。
      
      “所以,肖大小姐,你以后就少给我搞这种把戏,听见没?”
      
      “真不领情,要知道那个沈海昀还是人家建华法律系的大红人呢。”
      
      “我管他是红人绿人,就算是金人也不关我的事。”
      
      “算啦,狠心的曼宇。”肖樱呼出一口气,将身体靠向椅背,“还好人家也没什么强烈意愿,你不领情就算了。”
      
      露出凉凉的笑容,我当然知道他在见过我之后不会产生什么企图,除非现在的我拥有肖樱那份精灵气质。但是,就算我是名国色天香的美女,我仍然不喜欢做这种类似相亲的介绍游戏。
      
      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很早以前我就有了觉悟它不会降临在我的身上,也很早以前我就不再做这种属于公主的梦幻。
      
      当那个出现在镜中,浓妆艳抹后依然无法光彩照人的女孩子粉碎了我所有的希望后,我便学会了面对现实和接受现实,不是吗?如果我真的可以拥有灰姑娘的幸运,那我为什么总是成为男孩子口中的笑柄,为什么直到二十岁依旧没品尝过爱情的滋味?
      
      季曼宇,最重要的一点,你可不要忘了———
      
      就算是灰姑娘,她的本身也是美丽的,只是被厚厚的尘土遮掩住了原有的光华而已,一旦剥落了那些惑人的铅华,她的美,便显现出来,美得令人惊艳赞叹。
      
      所以,她才能成为公主,才能建立属于她的童话。
      
      季曼宇,你必须记住,你———
      
      是属于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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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透着微暗的光芒,一张照片在显影液的浸泡下渐渐浮现出清晰的画面。
      
      他半眯着眼,不动声色的眼中倏然闪过一抹满足的笑意。
      
      照片上,是浓郁的广阔的蓝,一名女孩扶在大理石的白色栏杆上,黑发在风中吹拂飘扬,在光与华中交织出绚丽的色彩,虽然角度是侧面,无法看清她的脸,但是正是这种朦胧的张力带给人莫名的怀想,让人不由地唤起对往昔的追忆,很奇怪,这张照片正可以给人如此的感觉。
      
      将照片用夹子夹出挂在架上,程渐行不由叹了口气。
      
      邀约失败,看来他的灵感必须重新捕捉了。
      
      但是,能在今天得到这样的结果,说实话也不算太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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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躺在床上,任凭一波波的睡意来袭,双眼直直地盯着天花板,无论如何就是无法任凭身体的疲劳控制双眼的行动。
      
      强撑,说白了就是这个词。
      
      而理由,却再简单不过,都是为了何靖远那家伙。
      
      他,也许算是我的秘密中最不成理由的那一个,也是最无法向他人诉说的那一个。
      
      他是班上的班长,是个说不上有什么外表特色的人,但是他的风趣幽默以及领导才能,却让他在系里女生中也拥有不小的人气。
      
      说实话,我对他有那么一点好感吧。
      
      高中时,他是我的同校同学,而大学时,他却和我分到了同一班。
      
      第一眼见到他时,我就认出了他,但我知道,他是绝对不会记得我的。
      
      ——高中校冬季运动会,他代表他的班级参加三千米长跑。并不是很重要的比赛,我却在那个时候,总会在冬天的早上看见他在操场上跑步的身影,以及放学以后,也常常见到他将书包和大衣堆在足球门旁,然后迎着风在寒冷的空气中跑着,我觉得他相当认真,与我班上的男生根本是两种类型,那时候,老实说我并没有过多的想法。
      
      直到高三的时候,我提着一桶水自操场外围走过,那个急速飞来的足球打翻了我的水桶,当我哑口无言地站在原地的那一刻,一个男孩的声音在耳边响起,然后,我抬眼,跃入眼帘的是一张带着浓浓歉意与愧疚的男孩面孔。
      
      后来,他帮我重新打水,还说了很多声对不起,那副窘迫与尴尬的模样,让我不觉中很想笑。
      
      在一般的小说模式中,这样的故事往往都会有后续;但是,因为我不属于小说的情节,所以后来再见的时候,他都是和身旁的同学说笑,然后从我身边擦肩而过。
      
      没有后续,因为这是现实,因为我不是美丽的公主,所以,他完全不记得发生过的事件。
      
      后来在大学的第一天,我那久违的心情由于见到他的那一刻再度鼓动复苏,我希望,我偷偷地怀抱着希望他能很自然的说出‘我见过你’之类的话,但是当他知道我毕业的学校后,十分惊讶地睁大了眼睛对我说,‘你也是那个学校的?怎么我从来都没见过你,哎,亏我还自认过目不忘哩!’
      
      过目不忘……好一个过目不忘。
      
      反正我就是平凡的女人,还好这个平凡女人的初次好感没有达到爱恋的程度,所以,这不算初恋,我也没有失恋,既没有开始,又何谈结束?
      
      但是,今天。
      
      不过是同班女孩说我其实长得还不错,然后不顾我的阻止问到了他的意见,他故意大为惊讶,然后看着我说, “算了,无论怎么打扮你也不可能变漂亮啦,修养内在还差不多。”
      
      像这样的话我不知道听过多少,所以我一直避免谈论我的相貌问题,我明白他没什么恶意,就算是他是开玩笑,但是事实我却清楚得很。
      
      我不漂亮,不可爱,不纤细,不娇小。
      
      我早就很了解了,也认命了。
      
      但是,心里终究有一股酸楚涌现出来,渐渐地扩散到全身。
      
      这又不是我的错,凭什么我一定要让别人对我评头论足?凭什么不漂亮的女孩子就没有生气的权利?凭什么外表不美就一定要用心灵来弥补?这是那个混蛋规定的该死的条例?我只是想做我自己而已,想做最真实的自己,挺胸抬头,想哭就哭,想笑就笑,想大骂就大骂,哪怕是这种真实,也在虚伪的环境中被剥夺了吗?
      
      凭什么——就凭我不美,没有美丽的外表??这种理由,我不甘心,真的不甘心!
      
      ‘你,我觉得你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我觉得,你能够让别人感动……’
      
      黑暗中,耳边缓缓扬起一个声音,由低到高,由远及近,不住扩大,清晰。
      
      我吗?
      
      第一次有人如此评价我,第一次有人对我说出这样的话。
      
      况且,那个人的性别还是男性。
      
      我忍不住自脑中浮现起一个脏兮兮的身影,真不可思议,一个多星期过去了,我居然会牢记着这些话。
      
      他说,我有些与众不同的东西,但是为何二十年还没有人能够发现?
      
      是骗人的,或是真心,我该相信吗?
      
      我真的会拥有能让别人感动的特质吗?
      
      凭我吗?
      
      忍不住拿过被子蒙在头上,企图以另一个角度来平静我扰乱不安的心。我的确看过一些摄影展,其中那些特别以人物为模特儿的相片,无论男女,都拥有那种令人向往的美,我真不知道如何拿自己与他们相比,如何展现出与众不同的感动。
      
      ‘想试试吗?’ 脑中似乎有个声音对我说。
      
      有那么一点吧……
      
      ‘这种生活你也过倦了不是吗?’
      
      差不多是吧……
      
      ‘难道你不好奇,不想知道你身上存在的特质吗?’
      
      是,有那么一些想知道……
      
      ‘那就打个电话,就算不成功也不会差过现在是不是?’
      
      电话———我猛然从床上坐起。我想起来了!当时我忘记还给那个男人他递过来的名片,我记得,看过后随后揣进了上衣口袋里。
      
      对……回来后我没有时间洗那件上衣,所以我还没有扔掉那张名片。
      
      他说,他叫程渐行。
      
      是的,我想起来了!
      * * *
      
      男人百无聊赖地坐在办公室的桌前,尽管屋中吹着冷气,却依旧吹不散男人脸上那似乎纠结百年的双眉。
      
      “喂,渐行,我说大赛将近,你找不到灵感还愁眉苦脸地坐在这里,实在很不像你啊。”
      
      对面,一名俊美得异常中性的男子将脚跷上桌面,扬起邪气的笑容斜睇向桌前的男人。
      
      “找到了,只不过后来又丢了而已。”
      
      “哦?有这种事?”
      
      “世上有什么事情不能发生,就像我有你这种朋友也是令人匪夷所思的事一样。”
      
      “呵呵,不要忘记物以类聚哦,亲爱的渐行。”
      
      “随你说。”男人无谓地耸肩,“对了,你放着你的‘伊梦坊’不管,跑来我这有何贵干?”
      
      “想你了,所以来看看你喽,别把人家说的像有什么企图一样。”
      
      “你哪有那么好心,我看你是来看我的笑话吧,看我什么时候做不下去改行是不是?”
      
      “呵呵,人家哪有,你多心了。”
      
      哪有?要是没有才奇怪。
      
      程渐行翻了个白眼,口中却凉凉地发出了建议, “可柔,如果你选择穿成这样,那么最好考虑改变
      一下你的说话方式,不然小心被当作人妖买到泰国去。”
      
      “渐行,你的嘴总是那么毒。”
      
      “承让。”
      
      刀剑互往间,桌上的电话适时响起,四声过后,程渐行才慢悠悠地接起电话。
      
      “你好,行程摄影公司。”
      
      不可思议地,在听见对方说话之后,他的一双眼睛顿时燃射出闪亮的光芒,这种变化让他对面的男子不住露出讶异的神色。
      
      “好,我知道了,我很快会到。”
      
      放下电话,程渐行扯过椅子上的外套,匆忙收拾了桌上的几样东西,便抬脚向门外走去。
      
      “可柔,等会你走的话帮我把门锁上就好。”
      
      “喂,渐行,那个电话是谁给你打来的?”看见他的变化,忍不住好奇脱口便出。
      
      扬起一抹生动得令周围黯然失色的笑容,他在出门之前扔给屋中之人一个模棱两可的回答——“灵感。”
      
      哦——恍然大悟后,屋中男子扬起一丝堪称绝艳的微笑。
      
      加油了,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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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同意做你的摄影模特儿。”
      
      坐在咖啡厅里,我看着面前喜悦溢于言表的男人,公布了我考虑之后的结果。
      
      大部分的私心,小部分对他的同情,终于促使我拨打了名片上的号码。
      
      我——会不会也有吸引人目光的那一天?我想知道。强烈的欲望与私心,让我选择接受这个机会,我想知道,当我改变之后,那个男孩还会不会像以往那样对我视而不见?毕竟,童话中的灰姑娘,也是经由神仙教母的魔法后才拥有了那令人目眩的艳色。虽然我无法拥有天然的美丽,但是,改变后多少也不会那么平凡吧?
      
      “多谢你。”
      
      他笑了。今天的他与上次见面时简直判若两人,让我惊讶。若不是他那生动的笑容,我几乎要认不出他来。
      
      今天,他再也不是一副乞丐的邋遢模样,而是整洁的水色条纹衬衫与黑色的长裤,长发也剪短了,再配上他斯文的长相,看起来清爽干净,不像搞摄影的人,倒有些属于文学家的气质。
      
      “呃,不用客气。”我笑得虚伪。
      
      反正我也是为了自己,所以你用不着谢我。
      
      只是,采用我这个模特后,拍不出好的照片可不要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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