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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光芒耀眼 ...

  •   独自在屋时,我时常拿出那个红狐狸皮的坎肩摩娑。这个时候,难免会想到穿来这里之后遇到的那些人和事。
      当初,我曾将一腔情感毫无保留地付予羽文皓,他将我变为奴隶,与燕丹臣一起分享,最终又一起抛弃了我,让我落入玫阳公主之手饱受虐待。在那么不堪的境遇下,我依旧留恋生活,积极向上。一心想摆脱奴隶身份,完成对左龙棠的承诺。
      后来,遇上夏侯捷和“小二子”,我依然健康开朗地与他们相处,并且跟从命运的抉择选定夏侯捷,准备与他共度余生。那个被人唤作“小疤子”的小奴隶,精力充沛,敢作敢为,当爱来时,丝毫不犹豫,丝毫不迟疑。即使在暗门被当做杀者训练,我仍旧时时刻刻谋划着逃跑,心心念念地憧憬着未来。
      而今,我有了自由之身,有了相对安定的生活,初步完成了对左龙棠的承诺,有了关心我的亲人和乡亲。为什么我反倒不如从前那样奋力追求爱情,努力谋划人生?
      如今左缃月已经19岁了,我穿越过来已经四年。按照我的心理年龄来算,我已经33岁了。难道是我的心理在日益老去?
      还是逆境能激发人的斗志,而安定的生活消磨了我的意志?
      还是我的内心始终没有放下夏侯捷?
      有些夜里,回想与夏侯捷的交往,我真的悔恨自己为什么当初没有铁下心把自己交付给他。如果我主动些,想必他不会拒绝的吧。那么好的男子,错过了一时,便终究错过了一世。
      日子就这样,在安定与思虑之中慢慢地滑走。
      转眼到了明武二年的十月份,天蓝云淡,秋高气爽。
      我依旧守着茶摊与左家二老过着闲散的日子。
      现在我们的茶摊有了些改观,每天有点菜卖,每日还有不同品种的粥。其中最受欢迎的莫过瘦肉皮蛋粥。我做卓相悦时,在乡下跟同村的大妈大嫂学会了腌皮蛋。现在我找齐了原料,用这项技术来提高茶摊上粥的品质。
      看来一技在手,终有用武之地。
      谁说我的心老了?我还一样那么讲究生活的质量。
      左家村的人现在几乎家家会腌皮蛋,他们不肯学我叫“皮蛋”,只是笑称这是云起蛋,而我说他们是瞎起哄。
      这天午后,我正在厨房忙活,左老汉过来说:“有个公子,觉得你煮的粥很不一般,想见见你。”
      这一天我煮的正是瘦肉皮蛋粥。
      我头也不抬地说:“照老话回。”
      左老汉迟疑了一下,说:“这个客人气度非凡,你最好去见见。要是看上了,倒是一桩好姻缘。我对左元帅也好有个交待。”
      我边炒菜边忍不住嘻笑,说:“现在没空,一律不见!”
      如今,村里人在我的婚姻问题上又转移了火力,他们——尤其是左老汉夫妇,一天到晚留意在茶摊经过的客人,有年青英俊的,就主动上前攀谈,想把我“推销”给人家。他们也不管是不是外人之田了,一天到晚就恨不得有人赶紧把我这个“肥水”娶过门领走。
      而许多客人吃了我炒的菜,喝了我熬的粥,再听听二老和村里人的介绍,也动了心思与我见面交谈,搞得我不胜其烦。很多时候我只躲在茶摊的屋中炒菜,再也不愿露面。
      有时我盘算,看情形,我要再不嫁人,在左家村也呆不下去了。我是不是该离开左家村,出去游历一番了,免得婚姻的问题老悬在我的头上让我发昏。如果真的让我嫁人,我还想再碰碰运气,看看能否再遇到驿天泽或是小二子,看看有没有与他们成亲的可能。虽说希望很渺茫,但衣不如新,人不如故嘛。
      可是两位老人总说他们不放心让我一个人出游,而我也舍不得丢下当前这种生活离开二老的亲情。
      左老汉磨蹭了一会,见我没有出去相见的意思,只好出去对那人回话去了。
      如同往常一样,外面传来一阵哄笑声。
      我让左老汉回的“老话”,是上一世我做卓相悦时,听闻一个很有名的作家说的。那个作家叫做钱钟书。一次,他在电话里回绝读者的见面请求时说:“假如你吃了一个鸡蛋觉得不错,又何必要认识那个下蛋的母鸡呢?”
      这句话现在被我盗用,去回绝那些非要跟我见面的过路人。
      我觉得又幽默又不伤人。
      傍晚时分,我忙得差不多了,最后把我们自己要吃的晚饭也做好了。
      左老汉摆好晚饭,来叫我出去一起吃。
      快走出屋门时,他对我说:“那个公子还没有走,我与他交谈了一阵儿,人很不错,你看一眼。”
      难道专门为我等了一个下午?
      我很久没有这样自作多情了,我说:“好吧,那就算我们有缘。”
      走出门去,左老汉高兴地说:“看最右边那一桌。”
      我边向我们要吃饭的桌子走去,边看向最右面的那一桌。
      忽然间,我放慢了脚步。
      美男,又见美男!不对,还是称帅哥好些。
      那张桌边坐着两个人,均是年青英俊,气度非凡。
      我的目光不由自主地被面对我的那名青年吸引了过去。
      那是一个身着青衣的公子,微微向右侧斜坐着,右手举个茶杯正欲喝水,左臂弯肘撑在桌上。见我出来,他停下动作,笑着抬眼看我。
      他的风华气度让我赞叹。
      干净,绝对地干净,眉目清俊,丰姿俊雅。
      阳光,绝对地阳光。秋季暮色的晚晖,本来显得有点沉郁。然而他坐在那晚晖中,笑容璀璨,神采飞扬,如同阳光一般驱散那些沉郁,给人的感觉充满无限生机。我看他居然有一点飞云志的影子,但比飞云志还要阳光。
      他是那般光芒耀眼,不可正视,却又偏让人移不开目光。
      然而,吸引我、让我放慢脚步的不是他的俊颜,而是我感觉他的身上有一种我熟悉的东西。
      那种感觉,让我想起辛晓琪的那首名为《味道》的歌曲:“想念你的笑,想念你的外套,想念你白色袜子,和你身上的味道。我想念你的吻,和手指淡淡烟草味道,记忆中曾被爱的味道。”
      就是那种感觉,他身上有我想念的“味道”!那么亲切,那么熟悉,就好象我们前世相知,好象左手握住了右手。
      我站在了那里,就那么看着他。他身上有我熟悉的“味道”,我却没有见过这一副俊颜。是以我在迟疑。
      而他似乎也在迟疑。他看了我半天,初时那种自信又自得的笑意渐渐隐去。他的眼中有些惊艳,有些疑惑。
      终于,他放下茶杯,站起身来,慢慢地、一步一步地向我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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