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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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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天晚上,程翊回到家已经很晚了,幸好家里人都已经入睡。而且出门前一天,程翊就已经和家人预备好,说当天和同学出去玩,可能会很晚回来。所以,家里人都不知道在程翊身上所发生的一切。
而是夜,程翊一夜未眠,什么都没有想,只是睁着眼睛看天花板。他怕闭眼,因为一闭眼,昔日的情境就会重现在眼帘。
第二天早上,程翊就和大妈小妈说昨天和同学出去玩的时候,和他们约好了要出去旅游。大妈小妈不疑有他,很爽快的就答应了。在这一点上,大妈小妈的教育风格还是很宽松的。不知道是不是对程翊过于相信,所以也没问他是和谁出去玩,去哪里玩,而是直接给了程翊一张银行卡。
程翊是一个人出发的,没有目的地,也没有计划,只是独自一人背着旅行包,这个旅行包不是6月10号那天背的大包,而且一个普通的运动背包,包里装的东西很少,很轻,里面只带了三套换洗的衣服,和旅行专用的洗漱用品。
到了火车站,买票的时候程翊买了张最近一班出发的火车票,直接买到终点站,然后就开始了他的旅途。
这是程翊第一次的独自旅行,没有人会在他入眠的时候帮他看东西,也没有人会担心他是否疲惫,也没有人会在他生病的时候嘘寒问暖。只有他一个人,行走在路上。
旅行的第一站是个邻省的小城,很小,不太繁华,节奏很慢。程翊也没有到网上搜这个小城著名的景点,他只是一个人在街上走着。从南到北,从东到西。
无论是哪条街,看着感觉都和望城差不多,店面类似,小区类似,只有耳边夹杂的听不懂的方言,以及掺和当地口音的普通话,才让他恍然发觉,这不是望城,这里没有一个叫陈芩的女孩,只有一个叫程翊的无知异乡人。
在这里程翊呆了五天,每天早早起床,在街上漫步至月上枝头,才回到破旧但便宜的小旅馆。等到他把这个小城的城区里的每条街道都走了一遍之后,他才决定离开。
这一次,他决定徒步。从这座小城,一直往南,走到最南的地方,如果可以的话,希望能在旅途的终点站看到海。
在决定徒步旅行的时候,他买好了小帐篷和睡袋,和防蚊虫的喷雾剂,一本厚厚的全国地图,以及一个水壶。
这一路,他没有为路上的任何一处风景停驻过,只是专注的看着道路的前方。
当一个人的心中一片荒芜的时候,无论什么风景,都无法留住他的目光,因为看什么景,都是那般荒凉。
徒步旅行数天后,高考分数出来了,程翊分数挺好的,可以说不看专业的话,全国任何大学都可以报。但程翊已经决定报考海大的计算机系,海大是国家南方沿海城市中最著名的大学,在全国也能排上前五。在高考分数出来之后,正式填写报考院校的那天,虽然程翊人在外面旅行,但他还是特意去最近的小镇上的网吧里填写了报考信息。
高考结束后,大妈和小妈就提前给程翊说过,你想报哪个学校哪个专业都行,她们不会干涉。在得知程翊要报的学校,大妈小妈也没说什么,只是说知道了。
程翊在网报后,就没在想这个事情,他相信以他的分数是一定能被录取的。半个月后,录取结果出来了,还是郑清泉给他打电话,庆祝他被海大录取,他才记起这个事情。
在山间穿行的他,已经快忘了凡间的俗世了。
郑清泉和老班的关系很好,还从老班那里拿到了一份全班同学录取院校的名单,她还特意把这份名单拍了照片发给程翊,同时通知他班级毕业聚会的时间。
程翊没有告诉郑清泉旅行的事情,莫名的就是想隐瞒这个事情。幸好,郑清泉高考结束后也出去外地四处浪去了,也没空约程翊出来玩。
在那张照片里,名单排列顺序是按照录取院校名次来排列的,排在第一位的就是陈芩,她如愿的被首都大学录取,而郑清泉则去了魔都。
原本的高中三人行,因毕业而各奔东西,此后可能见面的机会就更少了。而他和陈芩,此后都不会再见面,她已成过客。
程翊删掉照片,把沾满手心汗液的手机放回背包,继续前行。
呵,你我皆是过路人。
是日,程翊在最近的旅社修整,一日一夜未出房门一步。
毕业聚会前几天,程翊就给老班去了电话,说自己有事没法去。毕竟已经毕业了,老班虽然遗憾看不到自己的得意门生,但也没有办法。
而聚会当天,烈日升至最高的时候,程翊就接到了郑清泉的电话。
“程翊,你怎么连毕业聚会都不过来?如果不是老班说你老家有急事,赶不过来参加聚会,我都不知道你缺席。”
电话那头传来郑清泉气急败坏的大嗓门。
“清泉,没第一个时间通知你,是我的不对。”
对郑清泉的大嗓门早有预防的程翊,一接通她的电话,就把音量调到最小,以防耳膜受损。
“真是的,一个一个的怎么都这样。你没来,陈芩居然也没来,而且她也是老家有事。”
“清泉,我这里还有事,我先挂了。”
“欸,程……!嘟嘟嘟嘟。”
清泉对不起,现在的我不想见你们,也不想听到有关她的一切信息。
虽然距离那一天已经过去一月有余,但再次听到她的名字,心里还是会痛,情绪还是会低落。程翊怕自己的情绪露出破绽,急忙挂断电话。
电话挂断后,程翊抬头看了看蓝天烈日,擦掉额头上的汗珠,继续前行。
没有什么是忘不掉的,只要自己决意忘记。
还好国家服务业发展兴旺,而且程翊为了安全着想,走的不是国道就是省道,路上时不时能看到人烟,能看到旅社和饭馆。只要程翊愿意,每晚都能洗上热水澡,每餐都能吃饱饭。
但现在的他仿佛是行走在朝圣路途上的僧人,过的是苦行僧的日子。只有在衣服实在脏的不行,才去旅社住宿;只有实在是被饭香诱惑的不行的时候,才去饭馆打打牙祭。
这一路,程翊喝过山中泉水,摘过路边野果,偷过山上果林里的水果。也在山坡睡过,也在桥底睡过,也在树底睡过。
幸运的是期间没碰上什么抢劫事件,只是被宰过几次,总的来说,还是平平安安的一次徒步旅行。
可国土这么大,路途这么长,时间这么短,在离国土最南海线还有很远很远的一段距离的时候,程翊接到了小妈打来的电话,让他回家。
家里已经收到海大的录取通知书,而他已在外一月半,是时候回家了。
“程翊,你是不是跑到非洲旅游了?”
因为程翊旅游回来,而特意回家吃晚饭的严翡一进门,看到黑了好几个色度的程翊,被吓到了。她那堪比小鲜肉的弟弟去哪里了?眼前这个皮肤黝黑的人是谁?
“姐,哪有这么夸张。肖如姐好,吃水果吗!”
回家后,就立马洗澡,剃过胡须,穿上干净衣服,还特意做了个帅气发型的程翊大剌剌的躺在沙发上,嘴里啃着一个苹果,眼睛看着电视里的综艺节目。程翊听了严翡的话撇撇嘴,但一看到跟在严翡身后进门的肖如,立马坐了起来,露出了个笑容问好。还特意把茶几上放了水果和零食的小篮子往她们两人的方向推了推。
“不过,你这一趟出去,虽然变黑了,但身材好像变好了很多,似乎,似乎……。”
和肖如一起坐在长沙发上的严翡摸着下巴,仔细打量着一个多月没见的弟弟。
“似乎变帅了很多是不是?”
程翊嬉皮笑脸地说。
“去,哪有你这么自恋的人!”
严翡翻了个白眼,同时在程翊头上轻敲了一下。虽然她感觉到了程翊的气质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但从小到大都是损人角色的她,是绝对不会同意程翊的话的。
“程翊,这趟出去玩的怎么样?”
坐在严翡旁边的肖如本来是安静的听着两姐弟的闲聊,但一看自己的对象傲娇了一下,赶紧转移话题。
“挺开心的。”
程翊想起自己的旅途,露出个开心的笑容。
毕竟是和程翊一起长大的人,严翡看着程翊的笑容,感觉有点不对劲,但又说不出来是哪里不对劲。只是觉得,这次旅行之后,程翊似乎有了些变化,但她不知道这种变化是好还是坏。
严翡没有多问什么,而是开始问起程翊在旅行中的趣事。
程翊没有告诉家人自己是一个人的徒步旅行,就把路上碰到的好玩的趣事拿出来说。
在饭桌上,大妈小妈也感慨了一下儿子的变化,说儿子从奶油小生小白脸,一下子变成了皮肤小麦色的实力派。
严翡也凑合着打趣,说还想着程翊以小白脸的姿色傍上个富豪,让她这个做姐姐的将来好蹭吃蹭喝,但现在变成了黑人还怎么傍富豪。
程翊听到这些话自然是反抗,说自己是实力派,凤凰男。
重新回到家里的程翊感慨,一家人的团聚真好,独自在外行走的时候,最想的就是小妈做的饭菜,也想念表面不偏不倚但一直偏向小妈的大妈,还有一直损他的严翡,还有不管严翡怎么闹腾都用温柔眼光注视她的肖如。
而且,无论什么时候,家人都会在自己的身后,只要自己想回头,都能看见他们面对自己的笑容。
晚上,严翡和肖如留宿家中。
“如,你觉不觉得,程翊这次出去变化很大?”
正在收拾衣服打算去洗澡的严翡挂念着弟弟的事情,便和爱人提起。
“嗯,变成熟了很多。”
已经洗完澡,换好睡衣的肖如沉吟片刻,想起白天所见程翊的面容。即使打扮的干干净净,换过新发型,还是掩盖不了眉宇的风霜,即使是他的笑容再阳光,似乎也到达不了眼底。
“哎,真不知道,他这次出去碰到了什么。晚饭前,我敲他头,他都没说什么,要是以前,他早就闹起来了。”
严翡叹气,眼见弟弟的变化,她有点难过。
“我们作为家人,只要在他需要的时候站在他的旁边就行了。”
肖如看着爱人蹙起的眉头,走到她旁边,抱住她。
“嗯。”
严翡将头深埋在肖如的颈窝里,轻轻的点头。
类似的话也发生在大妈和小妈的房间里,只是她们都没有在程翊面前表露出来。都是一起生活十多年的人,怎么可能没发现至亲的变化,只是因为担心,而没有提起罢了。
她们能做的,就是当程翊需要依靠的时候,撑住他;当程翊需要帮助的时候,顶住他;当程翊需要倾诉的时候,当个好听众。
谁让,她们是一家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