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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第五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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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相宛,已是半个月后,程晏已经能下床坐轮椅。
他托了所有他能托的关系,刑警同事才放他去见相宛。严重违规就严重违规吧,工作他本来也不想做了,或者说,也做不下去了。
相宛穿的宽松,被两个女警扣着胳膊送进探监室。手上戴着银色的手铐,头发竟然被剪到耳朵以下,脸色也不好看,比上次她去高黎贡山救他的时候,瘦了很多。
程晏不自觉抓紧轮椅扶手。
见到她这一秒,程晏就知道自己错了,错了十万八千里。什么原则,什么公平正义,都有多远滚多远。他当初是怎么想到劝她去自首的,是从山上摔下去,不仅摔断了退,连头也摔坏了吧。
看她在里面受罪,比他自己得知自己要截肢那一刻还难受千万倍。
相宛抬眼看到他,先是楞了一下。事先没人告诉她是谁来看她,她还以为是律师,竟然是他。
看到他空荡荡的一只裤腿,她还是像被人用针扎了无数下,浑身都疼。
最终她还是什么都没说,在他对面坐下。
第一句话无论如何都说不出口,想问她还好吗,但她好不好他自己一清二楚,虽然已经拜托同事照顾她,尽量给她安排好一点环境,给好一点的食物,但又能好到哪里去?
“你来干什么?”最后是相宛先开的口。
程晏只看着她,还是说不出话来。
相宛看他盯着自己,故意甩了甩头:“怎么,剪了头发不好看么?”
她嫌头发长打理起来麻烦,里面只有洗发水没有护发素,才一个星期头发就结得梳都梳不开,最后干脆剪了作数。
好在提剪头发这种需求还是有人理的,当天就有人来给她几剪刀。她心里烦,藏了件事,谁都不能说,吃也吃不好,没事只好一天到晚睡。
能说的,该说的她早就全说了,她律师说眼下他们胜诉的可能性大概有百分之七十,剩下的任务就是坐等开庭了。
最好快些开庭,她在里面呆不住了。
程晏问了她几个生活上的问题,相宛随意答着。
她又想见他,又不想见他。一个人呆在拘留所里的时候不是不恨,恨完又想,都是自找的,能怪谁?他本来就是警察,让他帮她掩护是不可能的,做伪证更不可能。
所以相宛认了。至于要和程晏怎么样,等出去再说。因为孟风垣是警察,昆明这边不让保释,她只好老老实实呆着。
哥哥和爸妈都过来了,公司有夏治和相凌泽看着,没出什么事。
大概是除了她本人,其他所有人都很好的意思。
“既然你没什么好说的,就走吧。”相宛看对面的人又默然不语只会盯着她看了,说了句总结陈词。
程晏还没看够,相宛已经站起来了,一直在门边等着的女警推门进来,给她扣上之前解开的手铐。
“以后他再来探监,我可以拒绝么?”相宛问女警。
女警停了几秒后回答:“当然可以。”
不能想见谁就见谁,但不想见谁,还是可以不见的。他们看守所很人性化。
“你怎么瘦的这么厉害,饭也不难吃吧?”
年长的女狱警知道来龙去脉,对相宛一直很温和,就多问了一句。
“我也不知道。出了这种事情,谁能心宽体胖得起来。”
相宛苦笑一声。
相家人和谌清汶多方周旋,争取到了尽快开庭。距离她报警自首,也才三周。
报警前,相宛先打电话和她哥哥说了,她哥哥第一反应是让她在那不要动,他找人来顶替她,只要程晏配合,这一切都可以是别人做的,她完全可以不用进警察局。
她哥哥甚至说把程晏丢在那不管,处理掉弓箭,一切都可以销声匿迹。
相宛都拒绝了,没必要,程晏不会配合,程晏是警察。把程晏仍在这里,那更不可能。
相凌泽说不动妹妹,挂了电话立刻给自己爸妈打电话汇报,然后订机票准备过来昆明。
相宛又打电话给薛西西,让她把别墅地下室保险箱里的两把枪处理掉。如果她自首,势必要交代所有。以防万一,还是要处理掉这些不能被人看到的东西。
最后的最后,她才报警,并且让警察叫救护车。
***
终于等来开庭,无论如何,相宛知道自己解脱的日子快到了。拘留所里再呆几天,她就再也瞒不住了。
从拘留所的车里出来,就看见好多记者,被法庭的人拦着,闪光灯一直亮着。
相宛甚至还有心情冲镜头笑笑,这已经是最坏的结局。
但反正她没有手机没有网络,看不到消息。可能早就传到媒体上去了,毕竟死的那位警察也是有家人有父母的,哪怕是个坏人,家人也不可能不追究。
她和这种案件有牵连,不管真相怎样,网友都不会认为她无辜。舆论这东西,既能载舟又能覆舟。她靠这个起家成名,一旦她行差踏错,那舆论就是推她下万丈悬崖的那只手。
可她都不在乎,只要程晏还活着,她也活着,就够了。
进法庭前,一对老年人冲到她面前来,张牙舞爪地要来打人。女狱警一直防备着,把两位老人推开,没防备旁边还有个十来岁小孩冲了进来,一头撞在相宛身上。
相宛护住肚子,手拷着动不了,抬脚把那个男孩子不客气地踢开。毕竟不是白锻炼的。
“你这个杀人犯,你怎么还打人呢!小孩子你都打!你还我儿子命来,这杀千刀的女人哟……”
那个老头往门口一趟,嘴里干嚎着。
法庭也有警察,来了两个男警察把老人小孩架走,女警护着相宛进去。
相家人来的比较早,已经在法庭里坐着了。听见门口动静,相凌泽差点没忍住在法庭里骂人。
早叫她不要报警,不听,非得自己找不痛快。
刑事案是公诉,孟风垣家属都只能坐在观众席。因为程晏身份特殊,案件是不公开审理的。任何人都不能带录音或者录像设备进来庭审现场。
孟家家属进来,就一直恶狠狠盯着相家的人和相宛看。相宛在被告席上离他们太远,相家人周围好几个人高马大的保镖,孟家人不敢靠近。
相宛本来也没什么愧疚感,她确实是正当防卫,那人也该死,再来一万次她也会这样。唯一那点心理阴影在见过程晏后也彻底消失。程晏失去了一条腿,全怪那群人。
怪那个叛徒,怪那个毒贩。可惜枭首现在还没落网,也是迟早的事,程晏不是说自己见过那个人了么?
程晏是重要证人,不在观众席。而且很大可能,等会作证的时候也不会出席。
上次见律师的时候,她的律师说,她哥哥已经给她买好庭审当天晚上回京的机票。
可能见不到程晏了。她不想见他是真,盼着再见他也是真。既恨又爱,何况她现在……罢了,不能多想。听天由命。
直到开庭,相宛愣愣地站着被告席上,看着自己家人站起来,爸爸妈妈都像老了几岁。这么多媒体知道了,不知道网上闹到了哪个程度,R&L还还不好。
相家家大业大,受影响的概率不大。
她再往后看,没有程晏,但是竟然看到靳家一家,甚至还有远在北京的程老爷子。
于朔然宿海蓝在,公司的人在,很多人都在。
相宛眼眶红了。说不出来是什么心情,不后悔,但是难过。这么多人为她担心,这么多人爱她。
所以她要坚持住,她没做错。她会出去,告诉所有的媒体,她无罪。
***
才进警察局那会儿,相宛已经经受过无数次的审问,这会儿庭审现场,她已经能够淡然应付。她律师昨天也说了,无论对方律师怎么问,她都只需要照实说。
照实说,她本就没做错什么。如果有人要杀你,或者你的爱人,他手里有枪,你除了一击致命,没有任何别的办法。放在美国,相宛这种情况进警察局录个口供就能保释出来了,因为证据链太明显。
孟风垣有枪,枪上只有他的指纹且没有别的擦拭过的或者纤维的痕迹,证明除了他本人,没人碰过他的枪;弹道和警方在腾冲的线人身上种的子弹吻合,证明他在赶来高黎贡山前,已经杀过至少一个无辜者;他的电话里有好几通和陌生人通话的记录。
而孟风垣从昆明赶去腾冲用的借口,竟然是他发现了飞鱼的踪迹,和上级申请出勤被批准。
明显贼喊捉贼。
有足够的证据链说明孟风垣是飞鱼在警局的间谍,所以孟风垣是有杀程晏的理由的,为了保护爱人,相宛不得已射杀了孟风垣。
相宛从没见过孟风垣,案发地点除了程晏的线人,和飞鱼的人,没人知道。线人的死亡时间,和孟风垣到达腾冲的时间先后顺序吻合。
飞鱼已经很久不公开露面,他手下的人也极谨慎。相宛如果没有去找过程晏,死在高黎贡山深处的就是程晏,飞鱼现在却还在逍遥。
通过程晏口述飞鱼外貌特征,总局已经拿到了飞鱼的画像,全省通缉下去。据悉有人举报在德宏看到过飞鱼,但是警察赶到的时候,飞鱼已经跑了。
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很快会有更多关于飞鱼的资料被发现。他逃不了多久的。
这些都是通过程晏知道的,尽管相家人现在都恨死程晏,却还是让律师去找程晏。最大程度交换信息,确保胜诉。
***
审判人问相宛,对公诉人提出的故意杀人罪她是否认罪。
相宛清晰地回答:“本人认为罪名不成立,不认罪。”
而后是漫长的询问。
“请问被告人,是否承认这把弓箭是你所有,是你携带进入高黎贡山的无人区的?”
“是。”
“请问被告人,你在出门来寻找男朋友踪迹之前,选择携带杀伤性武器,是否就做好了某种攻击他人的准备?”
“反对,辩方律师是在误导我方辩护人。去一个明知道很危险的地方,带武器防身并不为过,何况弓箭不属于管制武器。”
“反对有效。”
“那么再请问被告人,你通过追踪器这种不合法途径获得你男朋友的位置信息,他本人是否知情?”
“他不知情。”
相宛没有任何犹豫,必须撒谎。这种问题不伤大雅,但会影响程晏。
“也就是说,在你男朋友因为工作需要不能告诉任何人他去了哪里的时候,你却能知道他的位置,去找他,而不受到他的质疑?”
“反对,辩方律师问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反对无效,公诉人可以继续。”
相宛咬着唇,看了自己的律师一眼。上一个问题她回答不知情的时候,他就扶了一下额头,暗示他不赞同她撒谎。
“请被告人回答我刚才的问题。”
“除去这次,我总过只找过他一次。难道警察就不是人,不能有感情,谈恋爱?分开两年,总过就见……”
公诉人迅速打断相宛的感情牌,提出新的问题:“所以被告人的男朋友因为工作出事,你带上了武器去找他,是有预谋的?”
相宛愤怒了,气得有些头晕:“因为他是警察,出事濒临丧命,甚至失去一条腿,用‘工作出事’四个字就可以概括?”
审判长敲了敲木锤:“请被告人稳定情绪,正面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相宛哪里稳定地下来情绪。
真真是太可恶,程晏为了国家为了人民,冒着生命危险甚至放弃爱情去做卧底,在他们眼中也就是一个工作需要就能说完。太不值得了……
相凌泽看不下去,低下头用手遮住眼睛。
他娇生惯养,从小到大几乎没受过任何欺负的妹妹,为了一个男人,委屈到如斯地步。
把程晏千刀万剐都不足解他心头之恨。
相宛深呼吸好几次,才压下情绪,镇定下来回答:“没有,我带弓箭去只是因为知道出事地点在荒郊野外,怕有野兽,带去防身的。”
公诉人停了一刻,立刻又问:“你箭法这么好,精准到一击致命,在射出那一箭之前,你有没有考虑过那是一条人命,你无权决定他的生死?”
“没有,我没时间考虑,不能一击致命,那我男朋友和我自己,都得死。他拿的是枪,我没有别的选择。他要杀我的男朋友,我男朋友是一个过年出去旅游看见坏人都不肯放过的好警察,有人要杀他,那个人肯定是坏人,我不需要犹豫。”
公诉人又停顿了片刻,继续问询。
“如果他是无辜的呢?”
相宛哂笑一声:“假设这个‘如果’成立,现在我和我男朋友的尸体都躺在无人山区里喂狼。”
“被告人家世优越,是什么让你对一个没什么钱的警察情有独钟,非他不可甚至为了他杀人?”
“反对,公诉人问的问题和本案无关。”
审判长考虑了几秒,“反对有效。请公诉人不要询问无意义的问题。”
爱情这个东西,从来就没有什么道理可以讲。
……
长达两个小时的讯问阶段终于结束,相宛几乎支撑不住。女狱警在暂时休庭的间隙,在小房间里给她拿了一杯水。
相宛握着纸杯,沉思半晌才开口问:“请问能不能给我一点吃的?我很饿。如果不吃,等会怕坚持不下来。”
女警很同情地看她一眼,说了句不能。别人隔得远看不出来,她一直就在她身边,却看地一清二楚。三个月的肚子,已经凸起来了。
女警不懂相宛,如果相宛明白地告诉陪审团,她怀孕了,审讯会对她更有利。她为什么要瞒着所有人?难道她不想要这个孩子?那也不对,开庭前孟家的小孩撞到她的时候,她还是下意识地去护着肚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