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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十一章 ...

  •   当下人禀报有人甘愿献宝时,公孙庄主公孙青云大喜过望,立刻来到前厅会见来人。
      公孙庄主已年过五旬,在武林当中颇有声望,也许是打理俗务太多,耗费了太多精力,他的功夫不过二流,子孙当中也没有可堪大任者,后继无人一直是他心中最大的痛苦,当听闻异宝现世时,他迅速召集人手,想要夺宝,但却被陵端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程咬金占了先机。正当苦恼之际,他收到线报称夺宝者可能是天墉城的人时,他也顾不得其他,直接广召武林豪杰意欲问责天墉城,哪怕得不到异宝,让天墉城给他一些提升功力、延长寿命、洗筋伐髓的丹药也是好的。却没想到,这英雄帖刚刚发出不久,竟有人甘愿献宝,不管是真是假,他都必须亲自过问。
      公孙青云见来人年纪有三十五六,看着倒是忠厚老实,会些拳脚功夫,但并非高手,他心下起疑,这样普通的人怎么会身怀异宝呢?
      “这位英雄如何称呼,今日又为何献宝呢?”公孙青云捻着自己花白的胡须问道。
      “在下钱慈飞,承蒙庄主不弃,可唤在下慈飞。”丁隐一拱手说道,而后看看聚在厅里的众人,“只因那宝物非我等粗人能够使用的,武林盛传庄主侠肝义胆、智慧过人,实乃吾等之楷模,此等宝物应为庄主这等英豪使用。”
      这明晃晃的马屁拍得贼响,但对于这样表面看起来是一个粗人的丁隐来说,用起来十分贴合,把那庄主哄得乐不可支。
      “慈飞过奖啦。老夫只不过做了些微末小事,当不得如此夸赞。”
      厅里的众人则说:“庄主哪里的话,公孙山庄又素有义名,天下皆闻,不必自谦。”
      丁隐等他们吹捧完,才继续说道:“说起来也是慈飞运气好,起初并不知晓异宝现世的消息。途经杭州城外时,刚好天降祥瑞,心中好奇,便想过去看看,哪料到从天而降一俊美男子,他道‘吾与你颇有机缘,今日这宝物便送与你吧’。”
      说到这里,丁隐停了下来。下人识相地奉上香茗,丁隐润了润喉咙,“此话说完,那人从怀中取出一个赤如鲜血的奇石,他告诉我那石头名曰‘赤魂石’,不仅能增长百年功力,还具有‘活死人肉白骨’的奇效。”
      听到这里,众人议论纷纷,有的不太相信,有的则认为是在夸大其词,大家争论不休。
      公孙庄主轻咳一声,示意大家安静,这才向着丁隐问道:“那这奇石如今在何处?我等当一观,以辩真假。”
      丁隐从怀中掏出约鹌鹑蛋大小的石头,正如他所言,那石头表面红光流转、鲜艳异常。“这就是赤魂石。”当然是做过手脚的,这个赤魂石里只有两个元神,而那元神丁隐自是可以随时收回的。
      公孙青云走到丁隐身前,欲拿起赤魂石仔细观看,却不料想丁隐一下合拢掌心,将手收了回去。
      “慈飞这是何意?”
      “庄主,这赤魂石可以献给庄主,但慈飞有个要求。”丁隐假装不好意思地挠挠头,“还请庄主应允。”
      “只要这石头真有你所说的功效,什么要求本庄主都答应。”
      “慈飞行走江湖,居无定所,囊中羞涩……还希望庄主能给些方便。”丁隐脸上红成一片,好像真的是羞恼不已。
      “这是自然。”公孙庄主哈哈一笑,手一挥,已经又下人端着一个盘子走了上来,盘子以红绸覆盖。公孙庄主豪气地揭开红绸,盘子里码放的整整齐齐的五十锭黄金便露了出来,众人哗然。
      丁隐亦是格外惊喜,他瞪着那金灿灿的黄锭子竟是移不开眼。
      这个神情让公孙庄主鄙视不已。
      “庄主果然豪爽。”丁隐一笑,将赤魂石交了出去。
      公孙庄主小心接到手中,与自己的三个儿子仔细查看,没有瞧出所以然来。“慈飞,那人可教过你使用方法?”
      “这是自然。”丁隐将赤魂石再次拿到手中,掰下来一小块,众人一阵吸气声。“敢问哪位是大公子?”
      公孙庄主的长子公孙黎站了出来。
      丁隐二话不说,将赤魂石碎片打入公孙黎体内,“还请大公子催动真力运行三个小周天。”
      公孙黎依言而行,收功以后,他兴奋地对着公孙庄主喊道:“爹,是真的,是真的,一甲子,一甲子的功力啊!”
      “真的?”
      公孙黎到院子里,对着那影壁墙看似随意的挥了一下手,墙立即碎成粉末,再也无法拼凑起来。
      “好好好!”公孙庄主连道三声,“我山庄之幸,我公孙之幸啊。”
      其他人自是纷纷道喜,至于其心中所想,自然是无从而知了。
      “公孙庄主,那金子……”丁隐对着那些金子摩拳擦掌,垂涎不已。
      “慈飞,金子当然是你的,是你的啦。”公孙庄主亲自将金子交付丁隐手中,“你可真是我公孙的福星啊。”
      “岂敢岂敢。”丁隐直接用红绸将金锭包好,抱在怀中,警惕地看着周围的人,好似生怕被人抢了去似的。“那庄主,慈飞就先去城里了,毕竟这财不露白,您说是吧……嘿嘿。”
      “快去吧快去吧。路上小心。”公孙庄主哪还顾得了那许多。
      “诶~谢谢庄主。”丁隐一溜小跑的出了山庄。
      自此,说书人的故事终于可以再度更新了。

      出了山庄,又沿着山路下山,再向姑苏城方向走了一个时辰后,陵端才现身。
      看了这么一场好戏,陵端心情愉悦极了,“丁隐,没看出来呀,你倒是演戏的好手。”
      “陵端,你亲眼看到那人增长功力真的就没什么想法?”
      “想法有啊。”陵端甩了甩头发,“那赤魂石还真的像你说的一样厉害。”
      等了几息,陵端就没话了。丁隐嘴角抽了抽,“没其他的了?”
      “唔,挺值钱的。”
      一手拎着金子,一手敲了一下陵端的脑袋,“你还真是……”
      “喂,你别仗着个子高就欺负人。”
      丁隐冷冷地哼了一声,将金子塞到陵端的怀里,“你拿着。”
      突然拿到沉甸甸的金子,陵端有些愣,“我拿着?”
      “你不是有储物镯嘛,比我拿着方便。”
      “你不怕我跑路?”
      “你会吗?”
      “如果是赤魂石,百分百不会,这可是金子啊!!!”
      丁隐觉得自己手有点痒,于是又打了一下陵端的头。这人的脑子真的没问题吗?肯定有,多揍两次就好了。
      “喂,你又打我!”
      ……

      三年来,因着丁隐的计谋,整个人间武林都在为赤魂石争夺不休。所有人也都知道了赤魂石虽然进入身体,但并没有就此消散,只要原主死了,别人就有机会拥有赤魂石,于是杀戮再也不曾停歇。
      三年来,丁隐与陵端共同游历天下,除妖抓鬼自是家常便饭,毕竟丁隐的赤魂石对妖邪有着无穷大的吸引力。
      三年来,丁隐从起初引诱陵端使用赤血石,到后来也就慢慢放弃了,因为真的毫无用处,这人还是只爱钱,明明已经有那么多金子……丁隐已经无力吐槽了。
      也  正是因为三年的朝夕相处,丁隐对陵端的戒心慢慢消弭了。他仿佛又成了那个蜀山脚下的普通猎人,与陵端一起打猎、采药、换钱……只要和陵端在一起,他的心会不自觉地变得温和起来,连一丝魔化的迹象都没有,哪怕捉鬼除妖、动用灵力的时候也未曾失去自控力。
      安心,前所未有的安心……这是丁隐从有记忆以来不曾体验过的感觉,很舒服,很快乐。
      他曾经爱过玉无心,用生命去爱,但玉无心耗光了这份爱;他也想过接受周青云,但他做不到,周青云对爱的付出让他感到沉重、压抑,无时无刻都在想着如何逃离;他也想为蜀山剑派、天下苍生做些贡献,但那不过是迫不得已,因为一旦他拒绝,他就是与天下人为敌,他将死无葬身之地。
      而现在,有点蠢笨、有点自私、有点善良的陵端却给了他从未有过的安心、平和。有这样一个朋友,真好。丁隐时常这样想。虽然那人特别贪财、特别聒噪、特别会气人,但这样过一辈子,也不错。

      直到这天,陵端刚刚送走了天墉城用来传递物品的鸮,又露出了一股傻傻的笑容,而后对丁隐说:“在过些时候,我就要回天墉城了。”
      丁隐有些反应不过来,这实在太突然了,陵端之前从未说过。
      “怎么傻了?”陵端的手在丁隐眼前晃了晃,“是不是舍不得我呀?”
      丁隐定了定神,笑着问:“怎么这么突然?是天墉城召你回去了?”
      陵端摇头,往篝火里添了点木柴,“还差三个月,我下山就满四年了,是时候回去了。”
      欧阳少恭即将上山,他必须回去,今生,肇临不能死,屠苏也不能死。陵端想到欧阳少恭,眼中闪过一丝杀气,不过很快就消失无踪了。
      但这又如何能瞒过丁隐,任何负面情绪都很容易被他感知到,更何况傻傻的陵端从来没有对谁起过杀心,哪怕是妖怪,不到万不得已绝不诛杀。
      “我也挺想念师弟们的,不知道他们如今怎么样了。”陵端略感惆怅,今晚又是一个月圆夜。
      “师弟?”丁隐抓住了关键词,“你没有师兄么?我好像听说天墉城首徒很厉害,许多妖邪都怕他。”
      “哦,那是我大师兄。”陵端看了一眼丁隐,那张和陵越一模一样的脸,压根不用想,“我是天墉城二弟子,所以只有一个师兄,就是你听说的那个。”
      陵端很少提起天墉城的生活,他很少提起自己的过往。是以丁隐只隐约知道陵端师从掌教真人,修为不错,学过丹药、符箓、咒术、阵法、炼器,其中符箓和阵法最为擅长。
      同样的,丁隐也从不说自己的过去,只说自己曾经是山间猎户,跟着师傅学过一些剑法,只因身负赤魂石,所以修为比较高。
      他们彼此之间从不曾深入了解。
      过往即是过往,无可更改,既如此,知与不知又有什么区别?他们之所以成为朋友只关乎现在与未来。
      “如果有机会,我倒是想和他过过招。”丁隐似笑非笑地说道,“看看他是不是真的那么厉害,还是徒有虚名。”
      “也许你灵力比较强,但我大师兄未尝没有一战之力。”陵端颇为自信,“天墉城首徒可不是那么容易当的。”
      “那他比之于你如何?”
      “远胜于我。”上一世,陵越就比他厉害很多,这一世,他作弊了,所以看似很厉害,其实很菜,但陵越好像非压他一头似的,比前世还努力,唉。
      丁隐不由地挑了挑眉,陵端的自大他是见过的,而他竟然对那个大师兄推崇备至,心下更是好奇,“越来越想见识一下了。”
      “这个,呵呵……”陵端讪笑,他能说他听出了丁隐想让他主动邀请他去天墉城的意思,但他一点都不想发出这个邀请吗?“有机会的话……”
      丁隐沉吟,他都说的这么直白了,陵端却不发出邀请,为什么?害怕我对天墉城不利,或者是对他的那个大师兄不利?他邪邪一笑,“这机会不就尽在眼前吗?”
      我能假装自己什么都听不懂吗?陵端头疼,天墉城就在那里摆着,就算他现在摆脱了丁隐,人家自己也是能找上门来的。“哈哈,既然如此,那丁兄不如与我一起会天墉城吧,还有几个月就是新弟子入门测试,丁兄不妨试试,说不定咱俩还能成为同门师兄弟呢。”
      “入门就算了,我不喜欢受拘束。”
      “呵呵。”
      于是二人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不日启程回天墉城,走路。
      当然,为了给师弟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和惊吓,陵端并没有提前通知,大家看到丁隐会是什么反应,丁隐看到大师兄会是什么反应?想想都觉得开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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