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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故人 奈何一碗清 ...

  •   一路回家的路上,沿路的柳树处处留情,拉住游子的胳膊不让人离开。天色晚了,街上的灯笼渐渐亮起来。
      大概是因为在繁华的商街,沿途依然热闹的很。吹糖人的,捏泥人的,卖面具的,依然热闹,欢声笑语的酒肆。
      我旁边还坐着个女扮男装的不知道哪家的小姐,出来连个丫鬟都不带。
      “这位兄台,你说你是从北疆回来的?”她粗着嗓子,故作深沉的问。
      我摆出一副凶相,“是啊,像你这样的娇贵小姐,在那边连半个月都活不了。识相点就赶紧回家,别在这耽误老子吃饭。”
      她大概是第一次见到这么凶神恶煞的人,委屈的跑掉了。天色也晚了,早点回家还安全一点。
      哎,现在的女子真是越来越奔放了,哪像茗莺,都认识一年了,才拉拉小手。咳,我低头一乐,扯远了,扯远了。
      老板把热腾腾的面端了上来,浇了喷香的卤肉和汤。他面上一层薄汗,手和脸都被热气熏蒸地发红,吆喝着就过来了。
      “卤肉面,客人慢用。”
      半汤勺卤肉,一把发好了泡在水中的豆芽,两片烫熟的油菜。
      人间烟火味,最令人心安。我急切地抄起一筷子面,囫囵着咽下去,被烫的龇牙咧嘴。
      嗯,果然还是记忆中的味道。
      我忍不住笑着冲旁边的老板喊,“老板,你这面真是一点都没偷工减料啊。你这么做不亏吗?”
      老板笑眯眯的看过来,一双绿豆眼闪着精光,“做生意是不能偷工减料的,我一般直接涨价。”
      一口面噎在喉咙,我咳嗽了几声,闷头吃面。
      旁边只一盘炒青菜,绿油油的好不诱人。在北疆能吃上青菜是一件很难得的事情,我一根根地挑起来吃着。
      老板忍不住过一会就看一眼我,估计是第一次看见有人把青菜吃出了鲍鱼燕窝的既视感。
      最后乐的扑哧一声笑出来,“公子应该是离家太久刚回来吧?”这会人也渐渐散了,他闲下来就扭着微胖的身躯坐到我旁边。
      “是啊,刚从北疆回来,眼看着快到家了,偏偏天黑了。就先吃个饭,找个地方吃饭歇脚。明明再走一条街就到家了,竟然不敢回家吃。”
      “离家太久了是这样,怕见面太动情,更怕的是物是人非。该早点回去还是要早点回去啊。”
      我吃完盘中最后一根青菜,把剩下的面也囫囵吞了,满足地打了个饱嗝。“还是明天再说,结一下帐吧。”
      老板一毛巾抽在我头上,“你这后生,恁的不听话。”我猝不及防得哎呦一声,“老板,你这下手有点狠啊。”
      “抱歉了哎,之前抽我儿子抽习惯了。”老板有点愧疚地看着我。
      “我要是你儿子,一准跑得远远的。免得天天被抽。”我开始嘴贱。
      “可不是嘛,前几年和我吵架,一生气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老板转过身刷着他笨重的大铁锅,看起来应该是有些年头了。
      “没事,父子哪有隔夜仇?总有一天会回来的吧。他不回来还说明他没到活不下去的窘迫地步嘛。”
      结果被老板嫌弃,“你要是不会安慰人就别说话,我听你说话挺欠揍的。这碗面和青菜一共十八文,看在你说话欠揍的份上,算你二十文好了。”
      掏钱的手僵在原地,“老板你认真的吗?”
      “不开玩笑了,今天算请你吃的好了。算是辛苦你走这一趟。”老板神情变得严肃,眼眶却开始发红,“我儿子是真的没了吗?”
      “你不用藏啦,我刚才就看出来啦。刚才的小盒子刻的是我儿子的名字吧。我本来不识字的。我儿子开蒙那会缠着我教我认字,要不我还不知道他没了呢。”
      “即使人没了,也要告诉家里人啊。天天挂念着......现在他总算是愿意回家了。”夜风还夹着几分寒意,他略带抱怨的哭声让我不知所措。
      我以为我会慢慢习惯,稳妥的安慰那些失去亲人的人家,最后发现一句安慰的话也说不出来。我不是他们本人,做不到真正的感同身受。
      人要是没了,回家比背井离乡还令人伤情。
      涕泪横流的壮汉使劲拍了几下木盒,好像他儿子还能听得到他说话一样教训他,“读了几本书就觉得自己了不起,谈什么保家卫国,明明连家里祖传的铁锅都提不动。”
      我反驳道,“没有,他很厉害的。他给军营出的战术救了不少人。我们还开玩笑说他怎么都不像面摊老板的孩子,反而像是上了太学的大才子。”
      老板瘫坐在地上,周围几个摊子的老相识过来安慰他,他却只是自己紧紧的搂着盒子哭。
      我收拾了包袱,把面钱放在桌子上就逃也似地离开了。
      他们很多人都听说北疆有个叫贺沉阳的将军经常打胜仗,于是一门心思地到军营参军。可我不是神,不能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回家。
      某些层面上讲,我也算是个杀人凶手吧?
      手腕上忽然像是烫似的刺痛了一下,我若有所感的抬起头,面前一块木板写着悦来客栈。
      是这里了,茗莺很喜欢这家客栈,这里说书的那个盲眼少女是她最喜欢的说书人了。
      对了,我和茗莺怎么认识的来着?
      那个时候应该是盲眼少女说《江湖欢喜录》的一出时说到,“最后魏延儿就离开了京城到处流浪,最后留在一家客栈做了个说书的。她身子虚弱,不太能劳累,坐在那里讲故事却能一讲一天。”
      “能说的故事说完了,她干脆开始讲她和罗绪的故事,行走江湖的侠女到最后还是离开了玉芝公子,又不想让自己的故事影响少年少女望而却步。于是就编了个好听的名头,她说江湖总是令人欢喜的,至少奔着自由去的人大多如愿。”
      “就这样她在客栈说了三年的书,罗绪都没有再来找她。她大概明白两个人是真的只能一场绮丽的梦了。还不如抓紧眼前,再觅良人。”
      旁边一个少年给她端上一杯茶,扯了扯她的衣角示意。他好像是不会说话。我心中嘀咕这故事中的魏延儿莫非就是盲眼少女?她就这么说出过去的事情也不怕哑巴少年心中不痛快吗?
      一道悦耳的声音横添进来,“你说错了,罗绪最后有一天找到了那家客栈,他跟魏延儿说,我问心有愧,在这里听你讲了三年的书,始终不敢和你坦白。魏延儿最后就和罗绪一起长长久久的过下去了。因此这一出故事才叫江湖欢喜录。无论如何,有情人终成眷属。故事里的和故事外的虽不是同一对,却都圆满了。”
      盲眼少女愣了愣,笑道,“你说的对,不过你说完了,我明天就没有故事说了。”
      我气愤地说,“你自己看过就看过,弄得别人没的讲,还怎么混饭吃?”
      黄衣少女看白痴一样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明天黄鹂就要成亲了,自然是不必每日怕耽误生计吃不上饭。”
      盲眼少女羞红了脸,周围的人也恍然大悟地祝贺,“黄鹂啊,这成亲无论如何都是好事,怎么也不说一声呢?”
      “黄鹂不是有意瞒着大伙,只是囊中羞涩,一切从简,何必叨扰众位叔伯大娘。”那个少年走过来,也喜气洋洋的接受大家的祝贺。
      他在黄鹂的掌心写了什么东西,黄鹂痴痴地笑起来,依着他一副欢喜的模样。“阿默说他备了酒席,不过十分简陋,明天请大家到后街地院子里吃喜宴。”
      我这会正尴尬,打算偷偷溜走,却被那个少女拦住,“这么大的人了,麻烦出门带着脑子出门好吧。”
      “我…….”我了半天也不知道怎么说,干脆转身往外走。她就慢悠悠的在我身后走着,我转过头问她,“还有没有事?你还要嘲笑我一路不成?”
      她哈哈一笑,“你这个人情商真的低?将来也不怕说不上媳妇?”
      挠头一笑,我得意道,“我们家不说亲,只能联姻。嫁过来了还能跑不成?”
      “……极有可能。不过轮不上她倒霉,你个傻小子,我看上你了。”
      我饶有兴趣地打量她,她也不甘示弱的看回来,不过发红的耳尖还是暴露了她。
      “我活这么大,第一次见到你这么.......”
      “这么大胆的?”
      “不,你口味比较独特。”
      “......”
      林雪岸后来是大吃一惊,用他的话来说,“你这么个榆木脑袋居然还能吸引女孩子?”
      切,还没人吃赤诚之心这一款不成?说我是榆木脑袋,我这榆木脑袋还不愿意随便开花呢。
      后来才发现她只是比较能说,亲近的时候总是装作忽然看到有趣的东西,借故害羞到躲开。不然也不会偷偷摸摸了一年,才刚刚牵上手。
      没错,我身边的朋友都不敢相信,居然是我的心上人主动追的我,我居然被追了一个月才开窍。人生处处是意外,此话不假。
      万万没想到,最后就是这个黄衣娇俏少女嫁给了我,后来她大婚当晚果然就跑了。一想起来我就感叹她是不是故意捉弄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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