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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第 十一 章 蓦地,他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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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天空还未大亮,朝阳只浮现了一个头儿。蒙蒙亮之间,街上行人不多,只有做早点的小店铺还在热火朝天的忙碌着。
等到常无醒来,身旁已经没了宋简深的人影,但他那里的被窝还是热的,应该是刚刚起来不久。门外应该是估摸着常无到点现在应该醒来了,于是便推开门,问:“起吗?饭都做好了。”卧室门口的宋简深还穿着居家服,手上还拿着锅铲。
“嗯,吃。”常无起身,昨晚换的宋简深的临时睡衣还略有些大,从宋简深的角度看去,还能看到精致的锁骨,宋简深的喉结略微抖动了一下,又止不住的看了下常无的嘴唇,眼光微沉。随即移开了目光,只说到:”那就快下来吃早饭吧,等你收拾好了,也就快做好了。”
常无答应了一声,便看见宋简深走的有点急促的步伐,心下有点奇怪。自己有什么不对吗?低头看了一眼,脸上划过一丝羞涩和尴尬。
不晓得昨晚是怎么睡的,胸口空了一大片,白白的胸脯就这么坦荡在空中。羞涩也只是一瞬,系好扣子后,立马淡定地去洗漱了,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
两人坐在餐厅的灰色饭桌上,宋简深把做好的简易早餐摆在了桌子上。这时候外面晨光已是正好,早上的时光渡过就是这么的快速。
桌上摆着一小碟刚刚炒好的西兰花,上面传来一阵阵独属于蔬菜的香气,勾起人的食欲。两人各自的面前放着一碗白粥,冒着热气儿。旁边是一个茶叶蛋,蛋壳已经被剥开了,蛋白刚好放在小瓷盘中央。
常无看着这些,心里有些怀念。思绪不由得回到了那段两个人一起生活的日子,一千年前的时候,他贪玩赖床不起,重光君便也是这样,早早做好饭等他。
“这些你准备了很长时间吧。”常无夹起一块西兰花,抬头问道。
“也没有多长时间,你尝尝,还喜欢吗?只不过我这很长时间没有做了,手艺还生,只能准备些最简单的。”宋简深端起碗回答说,嘴角微微笑,似是让他不要介意。
那碗粥很暖,常无就是端着没有喝也觉得那里面的暖意直戳心底。蓦地,他心腔底部,感觉有一股巨大的从前被悲伤覆盖的黑色森林,现在已经不复存在了。那里有鸟儿在歌唱,那里很葱郁,蓝天白云照亮了他以后将走的路。
他也不知道两人一相见到现在他怎么这么不能控制住自己,脑子里忽然想的就多了起来,他的世界又开始充满了色彩,重新生动。
常无低头喝了一口,抬头喝了一口,说:“很好,我很喜欢。”从回忆中出来,就想到了现在,便再次开口道:“你今天还有课的吧?我可能还要去看看林默。”
“嗯,你去吧。不用管我。”
“现在想来,你来这个学校,和到那个酒吧,都是为了我吧,是嘛?”常无一想起他瞒着自己就是有些生气的,还瞒了那么久,明明知道自己找了他好长好长的时间。
这时宋简深没有任何犹豫,说道:“对,我本来,本来还没有这么快让你知道是我,只不过我太想看看你,所以就来了。对了,你是怎么知道是我的?”
听见这话,常无喝着粥的动作停了下来,把碗放在桌子上,用手抚摸着碗的边边,说到:“是白景澄,他告诉我的。”
果然我想的没有错,是他了。只是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还被五火关在冥界么?现在到底恢复了没有。宋简深还记得当五火把他的生魂凝合一起时,白景澄过来偷偷放走他时,一脸苍白的模样。
那摇摇欲坠的身体仿佛随时都要倒下,胳膊露出来的两个手腕子已经是青紫,眼神早已经不是往日的神采,黯淡无光。胸前的衣襟已经被他平常紧紧抓的皱成了一团。
但还是用自己最后一点的魂力召他回魂,用坚定的眼神望向他,说:“快走!” 他记得他有过问他为什么?只记得白景澄站在不远处,头低垂下,整个人被绝望笼罩,仿佛下一刻就要脚踩利刃前往深渊。半晌,才听见一句,因为我不能让他再错了。
“那他之后再没有联系过你吗?”宋简深进一步问道。“没有。他只是用魂力把消息传了过来,我并没有见到他的本人。你和他之间,有事吗?”
“没有事,我就是想问问他怎么样了。等会我出去,这个身份现在是老师,所以基本的工作还是要完成的。你如果有什么事就去做吧,我记得你还要继续查林默的事情。”宋简深把最后一个很大的西兰花夹到常无的碗里,抬头看了一眼表,觉得时间已经不早了,就起身洗碗,两三下洗完后,穿上西装就走了。
临走前还高声嘱咐常无:“晚上早点回来,我走了。”啪嗒一声,门便把门紧紧关住了。
城市间的忙碌已不需过多用语言描述,逼仄的天空下,高跟鞋,皮鞋的踢踏声就已经讲述出了人们为着自我热爱或讨生活而忙碌的样子。在这里,自杀也是要付出代价的,人们好像已经失去了最初来到这个世界时,孑然一身的潇洒清爽。
烦恼就是前进的激流,它把懈怠狠狠撞击在岩石上,化作齑粉。但林默生活的在外人看来很好,她是人们心中新女性的典范,自家资本已不可小觑,丈夫同时是个有权势又极具魅力的人物,他的英俊不在于皮相,更在于使人沉醉的魅力之中。
再加上自己美貌的加持,所拥有的这一切好像显得理所应当。这些使别人看她走路时都扬眉吐气,自信满满。但,谁能想到她的丈夫在一夜之间忽然死了呢?顿时,人们对她的羡慕化为乌有。果然,人是不可能生活的十全十美的,死了丈夫可怎么办呢,无论物质条件多充裕,自己一人独享未免太孤独了些,人们在心底这样想着。
这天,林默早早下班,不再停留在公司加班了,也并没有前往酒吧那样的场所。把该做的事情交代给秘书之后,她提着自己的公文包,去停车场开了车,朝着西面走了,消失在了众人眼中。
常无在玻璃后面看着,赶紧从咖啡店出来,把宋简深的车开着就跟了上去。这辆车宋简深临走的时候把车钥匙放在了床头,在他离开房子去上班之后不久,就给常无打了电话,说他要是要用的话随便用,不用爱惜。于是常无就心安理得地用了,只不过怼了一句:“放心,我的技术没那么烂,只不过,你的爱车配不配得上我的技术还不一定呢。”
常无跟上路,觉得不对,他不晓得林默要去哪儿,怎么离城市越来越偏呢。但转念一想,人界的人类死之后,亲属祭奠不就是去墓园么。只有墓园才能说得通现在林默要去的方向。果然。
说道林默这边,她中途停了车,去了一间花店买了一束菊花。花店平常没有多少人,一进去之后就能看见各类姹紫嫣红。店内清新的味道使人心情一振。但菊花的种类和数量还是最多的,可能是因为在墓园周边的缘故。林默进店之后,直接给那中年老板娘说道,“你这里开得最好最旺的菊花哪些,给我都包起来。”于是,林默手中拿的那菊花绽放得很大很旺盛,她就拿着这一大束菊花一步一步上去了墓园。
墓园所在的地方应该是刚下了雨,老树和绿草的生气沉浸在这微湿的空气中,但是这里看不见花,偶尔生长出来的花骨朵儿也不知为何生生萧败了。空气是生冷的,一步步的阶梯踏上去都感觉像是在心底上了一把锁,感觉沉甸甸的。
她的头发随着迎面而来的风,飞舞起来,鞋上也沾染了几分泥泞。这样的她看起来是有几分狼狈的,余下的,还有几分让人呵护的怜惜。一直朝深处走,终于在两座碑石前停了下来。
她蹲下来认认真真地把菊花放好,随后站起来,声音哽咽地说:“你们可以放心的走好了,爸,妈。一切都已经结束了,让你们走了的人也下去陪你们了。这件事我想亲自完成,所以就没有假手任何人。这世间的因一旦种下,终究只有自己去结他的果。”林默的一滴眼泪终究是流了下来。她缓了一会,抹了一把脸,又说:“好了,我要走了,过段时间再来看你们,这次来就是给你们汇报一个结果。再见”
林默走了之后,常无从后面的石碑中出来,站到了林默刚刚站的地方。他看向石碑上的两张照片,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想他已经大概知道了这个故事的整个经过。那名女士叫做魏若,男的叫林涵远,常无站在他俩墓碑前鞠了一躬,便也离开了这里。那束菊花孤零零留在碑前陪着底下的故人,听着他们在风中的喃喃低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