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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Part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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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3
1988年春。
老旧的铁皮邮筒随着“吱呀”一声打开,一只骨节分明的手从里面取出了唯一的一封信。是廉价的白色信封,上面除了一些凸起的点,什么也没有。
安格拉许把信封放进大衣口袋里,关上了邮筒,邮筒上的红漆快落了一半,和生成的铁锈一起变成了黯淡的暗红色。
他回到自己的屋里,准备开门的时候又看到门边的牛奶瓶。如果他没记错的话,这已经是那老头搬来的第五年了。他们几乎没有见过面,最多他也只是隔着猫眼看到对方。
刚这么想着,身后的门便被打开了,听到声音他止住了动作,但也没回头。
“你今天回来得真早啊。”那老头的声音充满精神,听起来心情不错。
安格拉许侧过头,看见老头裸露在外的手臂上一道道深深浅浅的伤疤,他的脚好像还有点瘸,但通过他非同寻常的站姿上看,应该是个退伍军人。
“年轻人要多吃点啊,我儿子也像你这么大,瘦得就像只猴子。”老头对他的沉默毫不在意,自顾自地说着,“不多注意下身体可不行……”
目光在脚边的牛奶瓶上停留了几秒钟,他一言不发地开门进了屋。
安格拉许脱下大衣,把它挂在了门后。然后把信从口袋里掏出来,坐在沙发上打开了信封——和外面一样,信纸上除了凸起的小点,什么也没有。
他用修长的手指在纸面上摸着,摸到署名处他顿了顿,他总要对着那名字出神。许久他起身,把信折好放回信封,然后走到角落里掀开木质的地板,里头露出一个黑色的保险柜。他拿出钥匙打开它,根据日期把手上那封信放在了里面那沓叠得整整齐齐的信封最后。
吃掉放在桌角的干瘪面包,他坐在沙发上闭上眼,开始睡觉。
第二天早上安格拉许才出了门,他打算绕个远路去买报纸,以避开某个烦人鬼。
结果还没走到广场,身后就响起刺耳的汽车喇叭声。金发的西蒙从车窗里探出半个头,把车开到了他身边。
“你去哪了,我都找你好几天啦!”
安格拉许冷漠地看着他,一声没吭。
西蒙是意大利某个黑手党家族的继承人,他的家族因为几年前的黑手党火拼失利,迅速衰落下来,一伙人暂时逃到这座小镇来避风头。据西蒙所说,他们选择这个小镇也顺带是为了找那个“维多利亚的心脏”,这里是它最后出现的地方。几年前与他在街上偶遇后,他不知为何就缠着自己不放了。
“上车吧——我看你也没事做吧。”他嬉皮笑脸的,安格拉许这才注意到他右脸上一块不小的淤青,伤口还没结痂,看起来是新伤。
他思索了一会,坐进了车子副驾驶的位置。
“这个小镇简直无聊透顶。”西蒙咕哝着,启动了车子。
安格拉许面无表情地扫过他脸上不轻的伤口,事实上他并不怎么喜欢这小子。
但也不讨厌。
“过两年老爹就要我继承家族了。”汽车开动起来,西蒙冒出这句话。
“挺好。”安格拉许默然地盯着窗外的景色,西蒙开得很慢,让他可以把车窗外流动的面孔看得一清二楚。
“可我除了维多利亚的心脏,什么都不想要。”
安格拉许点起烟,打开了车窗,他已经习惯了西蒙对维多利亚的心脏那种近乎宗教般的狂热,所以没有做声。
西蒙抬眼看着车镜,试图观察他的神色,“你难道一点都不好奇吗?那玩意有多值钱。”
“嗯。”
“你这人真没趣。”
“那就别来找我。”
“……”
西蒙见他完全没有说话的欲望,只好自知自讨没趣地闭了嘴。
然而没过一会,他又按捺不住说话的冲动,“我找到米奥菲家族的时候,他们二当家居然告诉我那玩意被个吸毒佬偷了,”他说着咬牙切齿地啐了一口,“我才不信他们居然能有那么大意——”
“你脸上的伤——”没等西蒙说完,安格拉许冷不丁地打断他,“你老爹做的?”
西蒙被他突如其来的问话弄得愣了神,他抬起手摸着脸上那块伤口,没心没肺地笑了起来:
“心疼我?”
“要不——你帮我杀了他?”
安格拉许看着他,没点头,却也没摇头。
Part04
1989年冬。
圣诞节的前几天,小镇便飘起了毛毛细雪。
安格拉许像往常一样在午后醒来,开门便看见角落的牛奶瓶,老头子古尔德怕它冻成冰,便用个棉袋把它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他蹲下身拿起牛奶瓶,犹豫了一会又放回了原位,往老头房门方向望了一眼,然后下了楼梯。
小镇虽然人口不多,但圣诞气氛还是十分浓烈的。街边小店半个月前便装饰好了圣诞门面,道路两旁挤满了华丽的圣诞树。街头已经有圣诞老人在给小孩派发糖果,圣诞市场也开始准备起来。
安格拉许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了许久,最后在一家宠物店门口停了下来。
隔着玻璃窗,他久久注视着那只躺着的金毛幼犬,它注意到安格拉许,也抬起脑袋用漆黑的眼盯着他,漂亮茂密的毛发在灯光下透出健康的光泽。
“先生——需要帮忙吗?”穿着圣诞服的工作员推开门走到他跟前热情地问话。
安格拉许一动不动地注视着金毛犬耷拉着的脑袋,没有回话。
等到他牵着那只金毛犬出现在西蒙面前的时候,西蒙至少愣了有十秒之久。
“你疯了吗?”西蒙不依不饶地跟在他身后喋喋不休。
然而安格拉许始终一声不响地无视他,最后抱着狗坐在了路边的长椅上,气得西蒙在树下抽了一根又一根烟。直到傍晚时分冷空气里捎来烤香肠的焦香,他们才一起去圣诞集市解决了晚餐。
“你等会呢大衣上全是狗毛。”看着安格拉许一边吃饭一边抱着那只狗,西蒙翻了个白眼,他脖子上又有了新伤,发肿的勒痕像条丑陋的爬虫。
“你养过?”安格拉许不着边际地把视线从他脖子上移开。
西蒙应了声,在玻璃桌上掐灭了烟头,“小时候。”
“后来?”
“没养多久就被老爹叫人宰了。”西蒙说着又点起一根烟。
安格拉许放在金毛犬身上的手顿住,抬起眼看着西蒙少见的正经神色。
“听过《马太福音》里的一句话吗?”西蒙吐出的烟雾在空气里弥散,“‘若是你的右眼叫你跌倒,就剜出来丢掉’。”
安格拉许不信教,但他点了下头,表示自己听过。
“老爹常说一个男人太过喜欢某样东西,只会让他变得软弱。所以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我喜欢的,都应该被毁掉。”
西蒙把烟灰抖在了玻璃桌上,接着说。
“我十三岁的时候喜欢上了我的继母。”他说着咧着嘴笑了,“因为很喜欢她所以怕被别人看出来,总是做一些奇怪的事情,烧她的裙子,烧她的头发,任她怎么哭喊也不肯罢休。”
“可最后还是被老爹看出来了,没过多久她就死在回家的路上。”他面无表情,听起来这事似乎已十分遥远,“我这一生都无法摆脱老爹。哪里都是他,哪里都有他,即便我继承了家族,他也永远阴魂不散。”
“你知道吗?”西蒙忽然凑近了安格拉许,“只要有了维多利亚的心脏,你的财力将让所有家族望尘莫及。”
“我一定要找到它。”
安格拉许注意到他只有说这话的时候眼神才变得坚定起来,但是他只是端起杯子喝了口热红酒,什么也没说。
“等我有了它,我要让它和我的生命连成一体。”他说着飞快地扫了一眼安格拉许,“你有这样宝贝的东西吗?”
“嗯。”声音不冷不热。
西蒙一动不动地盯着他,一瞬间他好像听得见自己的呼吸。
“一把钥匙。”
西蒙似笑非笑,却没有再问。
“喂——安格拉许,”西蒙头一回一本正经地喊他的名字,“你信我吗?”
安格拉许低头顺着那条狗的毛,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从不。”
他这才像是满意地笑了。
“我也是,除了钱——我谁也不信。”
因为实在受不了西蒙在耳边狂轰滥炸,安格拉许没过多久就混在人群里甩开了他。此时暮色未深,小镇中心还热闹非凡。他牵着那只狗绕了一条和自己住所方向截然相反的上坡路。
路上积了层薄雪,走起来要十分当心脚底打滑。等到天更冷的时候,这条路被厚雪覆盖时就会变得更加难走。
他时不时会走这条路。
路上没有其他人,除了前面步伐极慢的女人。她每走一步好像都在犹豫,慢得时间都好像凝固了似的。安格拉许却像玩游戏似的学着那女人走路,对方抬起左脚他便抬起左脚,放下右脚也学着放下右脚。
“所以不管是什么东西,只要是我喜欢的,都会被毁掉。”
他突然停下了脚步,事实上他很少会想起西蒙。
“我不适合养狗,当然,你也是。”这是走之前西蒙说的最后一句话。
“人就像水,只会越来越脏。”这时粗哑的声音在遥远的记忆深处回响,他目光呆滞地低下头,久久注视着自己沾满雪屑的靴子。
即便能把雪染红,他也无法把人心变白。
再抬起头来的时候,女人已经不见了踪影。
安格拉许把那只金毛犬栓在了一户人家的门前,顺着原路折回去。
一次也没有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