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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烟火人生(9) ...

  •   离开丽都的林新烟并没有回房间,从服务生那领回了自己的披风,聚兴饭店不远处便是黄埔江,今夜月色正美,她不过两杯香槟下肚,被冷风一吹,竟吹出了几分对酒当歌的雅兴,月亮一点点的挪到最高处,黄黄的,像玉色缎子上,被掉落了香灰的糊。

      托羊皮底小高跟的福,她走不了多远,不知是因为右脚比左脚要长一些,还是这价格不菲的鞋子不懂得包容,反正右脚跟被磨出了一个水泡,靠在墙边,脱下来一番查看,亮晶晶的水泡在对她示威,她叹气道:“好吧,你赢了我,如今只好当上一回瘸子。”

      这瘸子可不是好当的,当一张公园长椅出现在她面前,她势必要去坐上一坐,权当休憩,在紧急迫切的时候,哪还顾得上长椅已有主人,只得烦请多多包涵。
      长椅现主人是一个清瘦的女孩,侧着身子坐着,头抵在木椅靠背上,人仿佛是盹着了,窄窄的肩膀,细长的脖子,发育未完全的样子。

      林新烟本不想扰人清梦,细心一看,她的眼睛仅是眯着而已,轻声问道:“打扰了,我可以在这里小坐一会吗?”

      如投入湖水的石子,不闻回声。

      她有些尴尬,端正坐了一会又问道:“天气已入秋,你衣裳穿的单薄,可冷?”

      如落入草丛的雨滴,不留痕迹。

      她略微局促,也未再开口。

      女孩把头从靠背上抬起,皱了一皱眉毛,却也一言未发,她顶恨陌生人同她搭讪,因为她实在没法听清楚究竟在说些什么,她的耳朵有些聋,只能听到很微弱的响动,是给她父亲打坏的。

      林新烟不是未卜先知的神算子,自然不知晓个中苦衷,只道对方兴许是心情不佳,自己也不好在这给别人徒增烦恼,解下系于脖间的披风放在位置上,脱下一双鞋拎在手里,赤脚往聚兴饭店的方向走。

      边走还边告诫自己,本想要趁着酒气来一场追逐月光的疯狂,却因这小小的一双鞋子遗憾告终,原来她为之喜欢的东西也会在某个时刻变成了累赘,果然人心最为难测。

      林新烟顶着一张红扑扑的小脸摇头晃脑时,不知从哪传来扑哧一声笑,她惊道:“谁?出来。”

      楼梯口伸出只手,好比那索人命的女鬼,在她的惊呼响彻整栋楼前,那只手抓住了她,肌肤相触,那温度并非长居幽冥的冷,大约三十六七,是人无疑。

      可有时候,人比鬼还能够吓人心魄,林新烟一下下的顺着胸口,哀怨的看过去,怎得对方不懂她心,端着一脸天真,食指轻压嘴唇,倒怪上她太过聒噪。

      左右扫视,这里是饭店的楼梯间,顺着盘旋的楼梯而上是四楼,而下便是二楼,她不解道:“你躲在这做甚?”

      ‘女鬼’撮口轻声道:“嘘,别说话,再等等。”趴在楼梯间的门口处,时不时朝外探出个脑袋。

      林新烟心想:“这奇怪的女人凭的鬼鬼祟祟,莫不是在筹谋什么见不得人的事?”

      刚要说些什么,三楼电梯处有动静传来,铁阑门哗啦啦的响,被人粗鲁的推开。

      服务生跟在后面,畏畏缩缩道:“冯少爷,我们饭店的客人资料本是不能透露出去的,更何况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私自进入房内,您这样贸然上门,难免会惊扰到客人,要不,让我先替您通报一声?”

      冯小七回身抬脚用力一踹,直踢得服务生倒地捂腹,他叫喊道:“这里也有你说话的份?真是晦气,快点把门打开!晚一分钟我要了你的狗命!”

      可怜的服务生天降横祸,不得不向淫威低头,明明是肚子那里撕裂般的痛,为何手指头会颤抖的如此厉害?

      圆形的铁环上串着数不清的钥匙,他似晕了头,竟找不出相配的那把钥匙,冯季晨一向没有耐心,朝着他的面部又是一脚,鼻血顿时流出,原本还算白俊的脸蛋,被蹂躏的不堪。

      白宗桢适时拉住冯季晨,劝道:“当务之急是开门救人,耽误了时间可不得了。”

      在冯季晨初次向服务生发难时,林新烟就不想再背藏于楼梯口,偏生那‘女鬼’牢牢抓着不肯放她,说道:“相信我,后面的戏码会更加精彩。”

      戏码?这些人对她的房间如此感兴趣是图个什么?金银细软,移花接木?憋闷,憋闷极了。

      服务生抖着手指终于从茫茫钥匙中找出正确的那一把,只听啪的一声,门受到极大的推动力后,不住的来来回回。

      脾气暴烈的男人早不见踪影,疾风奔向卧房,一把掀开遮羞布,衾被下一男一女衣着清凉,想来旖旎暧昧。

      男人神情自然的披衣起身,这点让人很是意外,但转念想,这是一场有计划的阴谋,便能相通了。

      冯季晨一股血气直冲脑门,手伸向白宗桢,沉声怒吼道:“拿来!”

      白宗桢犹豫道:“小七,你再考虑考虑,这里可是聚兴饭店。”聚兴饭店地处法租界,有着独立的一套管理体系,在这里惹事,会很麻烦。

      管他什么地方,在上海滩就没有他冯季晨不敢做的事,不敢惹的人!他兀自从白宗桢腰间皮枪套里抽出一把黑色手枪,上膛,扣动扳机。

      “嘭!”枪声响起,惊扰了窗外安栖在树上的麻雀鸟。

      “啊!不要,不要杀我。”原本藏在衾被下羞于见人的女子被枪声吓得失魂落魄,哪还顾得上其他,疯狂的尖叫,抓着被子敝体缩在一角,嘴唇吓的煞白,全身瑟瑟发抖。

      男人丝毫未曾预料到对方行事如此毒辣,脸色大变,恨自己不该贪图那点钱财和美色,如今快把自己都给搭了进去,他忙不迭的求饶道:“求你们放过我,饶我一命,我收了钱,是受人指使,你们放过我,我带你们去找那人,我知道那人的样子,是那人指使我来的,我也是一时鬼迷了心窍,不敢了,再也不敢了!”

      冯季晨闭上眼,想再对着他的脑袋补一枪,被突如其来熟悉的声音拦下。

      是林新烟,刚听到枪声她就无法再安然若素,一股脑冲进了房间,被这悬险的场景吓了一跳,惊呼:“冯季晨,住手!”

      冯季晨自始自终没敢看床上那衣不蔽体的女人一眼,他第一次感觉到了害怕,也许不是第一次,但总是和那她有关。

      他怕她受人欺侮,他怕她不堪于忍受旁人的眼光,他有些后悔让白宗桢也跟来,尽管是他告诉自己有人设计要害她,要她失去清白,受人诟病,他甚至想过,如果真的发生了什么...他要她。

      直到熟悉声音从身后传来,他疑惑的回头,她完好无损的站在那里,还是那般美好的模样,冯季晨笑了,从心底里泛出的笑意,他从来不曾感谢过谁,但这个时刻,他感谢她的安然无恙。
      感谢这两字同林新烟此时的心境半分不沾边,莫名其妙的出现一个女人,姑且叫她‘女鬼’,再风风火火来了几个人闯进了她的房间,这还不算完,她的房间里居然另有他人,凌乱的床铺,满地的血迹,嘈杂的很多双眼,枪声,尖叫声,通通在刺激着她,再加上并未散去的酒意,她的脑袋快要爆炸,这会谁能给她递上一根火柴,直接点燃,一炸到底罢了。

      冯季晨的视线粘在林新烟的身上,一动不会动,白宗桢则张大了嘴巴,看向床角处把自己蒙得死死的女人,心道:“这又是唱的哪一出。”

      林新烟皱紧了眉头,指着冯季晨手上之物,急道:“快把枪放下!”

      冯季晨把枪丢向白宗桢:“叫人把这里收拾干净。”

      白宗桢接过,放进皮枪套里扣上铁扣,同他交换了个眼神:“放心,交给我。”

      林新烟再忍不住了,咬牙道:“你可知你都在做些什么?!”

      他不以为然,目光点了点外面:“这里脏,去客厅说。”

      她半步不挪,脸色憋的通红,许是因为醉酒亦或其他,只见她跑到屋内一个五斗柜旁,着急忙慌的在找些什么,又赶离了要带走人的白宗桢。

      把东西尽数放到手边最近的台子上,皆是些简单的急救用品,她也弄不太明白自己这是走的什么路数,分明是学的经济,回国不过几日,却频频用上她仅会的那点粗浅医学知识。

      她动手撕开伤口附近的衣料,手指难免碰触到肌肤,冯季晨再看不下去,钳住她的手道:“你要救他?你居然要动手救他!”

      林新烟想抽回手,却发现力气悬殊,动不得半寸,急道:“你放开我,他只是伤到肩膀,如果及时稳住伤口,取出弹头,不并发感染的话,只需养着便能好转,我在德国的时候还见过有人弹头留在体内还活得好好的,就大约是肩膀的位置。”

      中弹的男人闻言,脸色一变,像他这种混子,若是没有几把刷子早玩完了,说难听了是歪门邪道,好听了说就是处事圆滑,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自打认出了冯季晨,他便开始装孙子,想着或许能逃脱一劫,上海滩上谁人不识冯小七爷的手段,无论是在江湖还是在风月场,从来心狠手辣,本就是这样一个狠角色,绝情郎,却对眼前这女子含情脉脉,这简直就是特级警报,比霜蜜糖就在一息之间,蜜糖在于他或许一个心情便放他一马,比霜在于就怕一个不小心激起他男人嫉妒的怒火,全因他差点睡了他的女人,幸好阴差阳错下弄了个乌龙,可没想到,特级警报下还有特级比霜,冯小七爷心上的女人居然要替他医治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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