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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雪狼王(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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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宿安紧皱着眉头望向西方的旷野,下午时分的太阳早已经没有了温暖的气息,天空中浮现出一抹虹霞,太阳快要落山了。
他的身后飘扬着一面金底大旗,旗上用红线缝制着一枚硕大的图腾,图腾在卷曲的大旗上如同升腾的火焰,大旗在风中发出萧肃的声响。
穆宿安立于马上,他身上的银白色铠甲微微亮,透露着森然的气息,右手上持着一柄通体漆黑的大刀,只是看着就让人觉得那一刀砍下去绝对是非死即伤。战马不安的跺着土黄色的大地,穆宿安轻柔的抚摸着马背,示意让它安静下来,马匹身上也是各种铠甲。
往后看去便是军队,步兵骑兵和弓兵都有,虽然衣着不相同,但他们和穆宿安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在胸前的位置印有一枚火焰形状的图腾。
这个标志意味着一切,逊安穆家的火焰图腾,这是象征着王位的图腾。
但今天在这里的没有一个人能享受王的待遇,有的只是望不到头的等待和对战争的狂热,他们在这里等了一个多时辰,有多久没有为了一场大战等这么久了!
“羽王,你说他们会投降吗?”穆宿安舒展开自己的眉头,他知道这样一只看下去既不会加快战事也不会拖延战事,不过是为自己平白无故多添了一份焦虑罢了。
“不投降能如何,投降了又能如何,义云爵已经反了,他违背了逊安的规矩,抛弃了逊安的道义。不服从王侯统治的王爵就是要谋反,火神也不会让他继续造次下去的。”羽王为他的敌人感到惋惜,“从他起兵的那一刻起他就已经注定要死了,只是连累了家族上下几百口人,义云爵勇猛了一辈子,聪明了一辈子,但却糊涂了一时。”
羽王也是坐在马背上观望着西方的旷野,与穆宿安的银白色盔甲不同,羽王的铠甲呈现黑色,那是一种仿佛能把阳光都给隔断的黑,看上去没有丝毫光泽。
真要说的话,羽王身上那套不像铠甲,倒像是被柴火烧黑了的锅底,给人一种在上面抹一下手指都会染上炭黑的错觉,穆宿安手里拿着的那把名为黑鹰的大刀也是这个颜色。
黑金,整个逊安地区最为珍贵的金属,其硬度、韧性都是普通精钢的数倍,但却极其轻盈,重量甚至不足精钢的二分之一。
寻常的士兵别说是黑金做的刀剑了,就连掺杂一点黑金的羽箭都没有见到过,这种金属是贵族们专属的东西,王城里面拥有黑金打造的武器的人少得可怜,不超过五个数,穆宿安的黑鹰便是其中之一。
而羽王的这套黑金铠甲比上穆宿安的黑鹰大刀唯有过之无不及。据说当年为了给羽王锻造这套黑金铠甲,十几位工匠花费了一年的时间才锻造出雏形,铠甲上的羽毛雕刻以及胸前的火焰图腾更是耗时两年才完成,论其珍贵程度,绝对称得上是无价之宝。
穆宿安的黑鹰不过才一年就完成了,虽然时间也久,但远远比不上羽王的黑金铠甲三年的时间。
如此珍贵的东西按理说应该好好的珍藏在橱柜里,但羽王不那样想。
“它是铠甲,它生来就是要陪伴将士踏上远方的征程,真要说的话,这就是宿命。如果只是安静的躺在橱柜里面享受午后闲暇的阳光,那么我不要它也罢。”羽王在收到这件铠甲的时候就是这样说的。
即便这件铠甲如此之珍贵,整个王城也没有人敢说羽王不配拥有它,因为羽王也不是凭空得来的这件黑金铠甲。凡羽将军的名号响彻整个东陆,多年来跟着穆侯征战,为穆侯立下过汗马功劳,可以说是穆侯的左右手。
穆宿安虽然羡慕,但却一点也不嫉妒,英雄从来都是拿军功说话,他是这么认为的。羽王的军功整个逊安无人能及,被他的破风刀斩下马的名将更是不胜其数,穆宿安有的只是对羽王的尊敬。
或许,如果不是因为自己是穆侯的长子,他也没有资格拿起这柄黑鹰吧。
“可他为什么要反?”穆宿安的声音里面透露着疑惑,“义云家十几年来都是最遵守规矩的家族,义云爵义云尊格与我父亲更是从小交好。且不说穆家待他们义云家如何,光是这份与我父亲的情分,义云爵就不应该会反,我实在是想不通为何。”
“我不知道原因,但我知道结果,我想你也知道结果。有些东西是永远都不能指染的,义云爵踏出了那一步,不管接下来他如何弥补,都永远回不去了。”
“就像碎掉的花瓶,留下的只有瓷渣。”羽王补充道。
“羽王说得在理,我只是不明白义云爵反的原因罢了。”穆宿安望向西方那片如同火烧一般的天空。
义云尊格在穆宿安心目中一直都是一个遵守大义的人,从小穆宿安便认为男人就该像义云尊格那样,为了和兄弟的情谊可以牺牲自己,为了王国家族的未来可以奋死拼搏。
他是有着雪狼王称号的男人,这样的称号来自于战场上的传说。据说义云尊格打起仗来比逊安的任何人都要凶猛,看到敌人就杀,不管对方是大将还是小兵,杀红了眼还要杀,隔远了看上去就像一头嗜血的狼王,鲜血染红了义云尊格的盔甲和头发。即使战马被斩杀,他也要一直杀下去。
但他在自家人面前却是一个礼节十足的贵族,他也会穿着华贵典雅的荣服来穆家参拜穆侯,用粗大的手掌摸一摸当是还是小孩子的穆宿安,与穆侯彻夜豪饮,探讨他对人生的领悟和王者的大道。
印象中义云尊格从来没有发过脾气,甚至常常是劝说别人不要发脾气的那个人。有一次家族举办了一场盛大的晚宴,不少贵族王卿都到场了,其中不乏脾气冲的。
端酒的下人自然是害怕这些人,可越是害怕就越是容易出错,于是弄翻了酒杯,撒了贵族一身的酒。那位贵族扬言要把下人剥了皮拿去喂狼,吓得那名下人连忙跪在地上道歉。最后还是义云尊格出面了和了此事,任贵族如何猖狂,在拥有杀人眼神的雪狼王面前他也不敢多说一句话。
义云尊格拍了拍下人的背,告诉他别害怕,今天这里我护着你,晚宴大家开心就好!随后哈哈大笑的走上酒桌继续去喝酒。
这样的人,怎么会反?
“记得曾经和义云爵一起打过猎。”羽王慢条斯理地说。
穆宿安愣了一下,他以为关于义云爵的事情羽王应该是不会再提了,但不曾想过羽王居然会回忆起他和义云爵的往事,大概在羽王的心中义云爵也是一位可敬可佩的人。
穆宿安没有插话,他只是转过头静静的看着羽王,或许这个时候让他一个人孤独的回忆下去更好。
“虽然不曾和他在战场上并肩作战过,但和他一起打猎时的过往至今我仍然记得。义云爵是那种盯上猎物就不会放弃的人,他认定的目标不容得有任何的更改,真要说的话,我觉得这是一个坏毛病,有时候太执着了反而不好。
“那次的狩猎场就在王城的南边,那里有一片很适合狩猎的森林,里面你能想象得到的野味全都有,兔子、山羊,野鸡。但同时也充满着危险,据说有老虎和熊出没,甚至还有狼。可这些都吓唬不了有着雪狼王称号的义云爵,真要说这个世界上谁最不怕死的话,我觉得非他莫属。
“当时我们已经收获颇丰了,让我们一行人吃一顿根本没什么问题,但义云爵不满足,他觉得一顿肉宴要是没有一只能镇住场子的大猎物那就不算是好的肉宴,鬼使神差的,我也就同意了义云爵的说辞。可能这就是义云爵的人格魅力所在,他总是能说服别人,就连我也没办法拒绝,于是我便和义云爵两个人拿着武器打算再进一步去探索一下那片森林。那片山林我们都很熟悉,甚至是敬畏它,名字你也知道,就是南怀山。”
“你们去了鬼域?”穆宿安惊讶地说。
“对,就像你猜想的那样,我和义云爵两个人胡乱瞎闯,必然会闯进南怀山的鬼域。”
不难怪穆宿安会惊讶,因为义云爵和羽王去的地方实在是太过于危险了。
南怀山是逊安的第一大山,延绵数千里的南怀山有着其他地方不存在的鬼树,穆宿安口中说的鬼域指的就是那片长满鬼树的山林。
没人知道鬼树是从哪里生长出来的,也没人知道那些鬼树的起源,老人们的传说大都是讲鬼树乃死人所化,虽然变成了树之后没有办法活动,但却有着活人的灵魂,所以鬼树会流血,所以鬼树会哭泣,所以鬼树也会杀人。
不同于北方常见的松树或者枫树,鬼树的最大不同处在于它通体漆黑,叶片有着血红的筋脉,鬼树也会生长出果子,果子上有一张人脸。红色的汁液从眼睛里面流出来,看上去就是流下血泪的可怜人;风吹过时鬼树还会发出嘤嘤的声音,像是小孩子的啼哭声。
人类不会吃鬼树果,因为没人敢尝试这种来历不明的东西,但是动物会,动物只要有吃的就不会思考那么多,本能告诉他们果子虽然难看,但是果子上散发出来的是香甜的味道,动物无法忍受这种诱惑。
吃了鬼树果的动物眼睛都是血红的,浑身上下的血管都会呈现不正常的红色,并且开始嗜斗,经常有以草食为生的动物斗得你死我活,头骨都破开了。但这还不算完,食肉的闻到鲜血就会激发体内的本能,于是鬼域里面的食肉动物也染上了嗜血好斗的习性,比其他以野草果子为生的动物来得更加凶残。
万幸的是只要沾染上鬼树果的一点毒素便永远只能以沾有鬼树毒素的东西为食,所以鬼域里面的疯狼疯虎从来没有出来过。只是可怜了那些不知情的人,无辜者一旦踏入鬼域那便算是已经死了一半了,剩下的另一半不过是看你能活多久的问题。
“在我们走进鬼域的时候其实就已经察觉到了不对劲,但是当我们想要回头的时候已经晚了,五只眼睛里面闪烁着红光的白狼包围了我们。说它们是白狼其实不对,那五匹狼已经完全没有了普通狼的样子,光是体长就达到了恐怖的九尺。”羽王的嘴角微微上扬,那是一抹对往事的自嘲,“那是仅此一次我看见了雪狼王义云尊格的战斗,从没有觉得一个人类能做到那种程度。”
“雪狼王的称号当之无愧。”羽王说。
“后来怎么样了?”穆宿安迫切的想要知道雪狼王战斗的场景,不仅是想了解如今已经是敌人的他的战斗方式,更是对雪狼王的敬仰。
“后来……”就在羽王打算继续说下去的时候,西方响起了马蹄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