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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4章 马小鹏的创 ...

  •   那一年雪下得特别早,十月底的一个傍晚,鹅毛大雪就无声无息地飘落下来了。
      这样的天气让我想起喀什。
      军队的日子过得飞快,作训,思想教育,内务整理...各种各样的事情让你忙得晕头转向,晚上往床上一躺就能睡着。
      周一到周六手机都上交,只有周天休息可以打打电话。
      第一个周末我就兴冲冲地给娜娜打了电话,她问我累不累,一切还好不好。语调里是满满的关心。
      我们聊了一下午,直到手机没电了我才恋恋不舍地挂断。
      我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起,已经对她有了一种牵挂和依恋,这是我和她刚开始在一起的时候完全没有想到的。
      以后的日子按部就班,我累得像一条狗,但是却觉得充实。我找到了一些类似于使命感一样的东西,所以我想好好干,以后混个士官。
      和娜娜也是一直保持着联系。
      作训结束后,我被分配到南疆相当贫瘠的一个县,这里是恐怖袭击高发区。
      有一天晚上,我巡逻的街道突然听到令人后背发麻的喊杀声,响亮的警哨声。混乱中我打开步枪的保险就冲向了声源,就在这时密集的枪声刺破夜空,炸得耳膜生疼。
      我还没看清是怎么回事,就一个趔趄摔倒在冰冷的街道上,当我想爬起来时才发现右腿已经完全不听使唤,只有一种被洞穿的剧痛,让我想咬碎一切。
      我知道这是生死存亡的时刻,我捞起掉在一边的步枪,趴在街面上,做好射击的准备。果然有几个人往我这边跑来,我根本看不清是敌是友,他们越跑越近,我看到了,是三个犯罪分子在追赶我的战友。
      我开枪了,第一个直接被撂倒,剩下的两个也被后方的战友打死。
      就这样我立了个三等功。右腿小腿被打穿,差点被截肢。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
      和娜娜打完电话,我躺在床上,一个人开始流泪,很久。
      我没有告诉她我受伤了,也许告诉她我受伤了她就会推迟和我分手的日子。
      但是我们还是分手了。
      想到这里我觉得不能再想了,于是我强迫自己想一些别的东西。

      有了余小旗之后,我就有了一项福利,那就是每周六的晚上我可以吃到她做的饭菜。
      这完全是沾马小鹏的光。他有一种魅力,能让女生心甘情愿地为他奉献。
      羡慕的同时我想了很久,终于明白这是因为他能给人一种叫做希望的东西,似乎和他在一起就能变成高人一等的存在,完成常人做不到的事情。
      我也为他的一些谈吐折服。
      他们两个人相处了不久就确立了关系。一切似乎都有理有据,余小旗下定决心要考取马小鹏就读的那所大学,这样他们就可以有一个共同的发展了。而马小鹏为了表示诚意,心甘情愿把复学的时间调整到余小旗高考后,为的是他们能更长久地在一起。
      这样一来,似乎他也牺牲了一些什么东西。
      我无话可说。
      这天晚上余小旗做了糖醋排骨,蒜蓉油麦菜,西红柿炒鸡蛋,水煮鱼,焖米饭。马小鹏更是从楼底下搞来了一瓶廉价红酒,说是这样更有气氛。
      晚餐开始,余小旗笑着对我说:“岳哥你也找个女朋友啊,不然我一个人来不太好意思。”
      我含糊其辞,回答说:“还不如买一辆摩托车合适。”
      不得不说余小旗做饭还是很好吃,这让我有些动摇,找个女的做做饭洗洗衣服也就有了烟火气,这才是生活的气息。
      “我已经注册好了ID,”马小鹏突然说,“一个人搞一次。”
      “干啥?”
      “他要写网络小说。”余小旗抢白。
      “哦。”我点点头,不知道说什么合适。以前看他的架势总以为他要干什么大事,号召一个队伍轰轰烈烈地干一场,没想到他选择了一个在我看来最没意思的方式。
      写小说,多无聊的一件事。
      一个人趴在桌子上写,没人搭理,怪孤独的。
      要我的话,就喜欢热热闹闹地干一些事儿,摆地摊儿都愿意。
      “加油!我支持你!”
      余小旗说这话的神采能放出光来,像任何一个陷入热恋的女孩子,对自己的男朋友总是充满毫无道理的信心。
      “好吧,我也支持你。”我跟着碰了碰杯子。
      “创业嘛,哪一行赚钱就干啥。”马小鹏带着习惯性地说教神情,“现在最火的就是写网络小说,也是最符合我自身定位的一行,低成本,低投入,高回报。只要一书成名了,混个千八百万不成问题。”
      “嗯。”我点点头,不得不承认他说的有道理,“可是写网络小说的人那么多,你为什么觉得你自己就一定能成呢?”
      我这话说完余小旗有点不高兴,但是我没在意。
      她也在等自己心上人的回答。
      “哈哈,”马小鹏笑了两声,十分自信,“所有的东西都有规律,总结规律就能得到一种正确的方法论。我没事干也研究了几十本网络小说了,对于那些套路啥的已经烂熟于胸,只要按部就班地走就行。”
      “嗯!肯定行!”余小旗给他喝彩的同时得意洋洋地看了我一眼。
      我笑着点点头,“那你就好好搞吧,哪一天成了大作家别忘了提携提携我。”
      “那是必须的嘛。”马小鹏的神情说,我已经是大作家了。
      晚饭在其乐融融的气氛中逼近尾声,余小旗急着回家,就把洗锅刷碗的事情留给我们了。
      我觉得无所谓,反正总有人要洗的。
      没想到马小鹏也是这么想的,某一天我去厨房才发现碗里锅里都长了绿毛,散发着一股令人恐怖的恶臭。
      不得已我们把锅碗啥的都装进塑料袋子里扔到了垃圾桶里。
      我清楚地记得那一天垃圾箱旁边有只脏兮兮的流浪狗,它眼巴巴地看着我走过去,欢天喜地地跑到我扔的东西跟前,探着鼻子嗅了一下后,猛地咳嗽了一声跑了。
      那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狗也是会咳嗽的。
      从那时候起,马小鹏就没有约余小旗过来吃过饭,一般周末的时候他们都是在外面餐馆吃。
      我吃泡面,或者随便应付点啥,因为有时候我睡醒来正好晚上八九点了,也没有心情出去买东西吃了。
      这期间马小鹏一直延续着他的生活,坐上六点起床,更新一章,然后洗漱完吃早饭,出去溜一圈找找灵感,回来再更一章。
      午睡两小时,起床再写一章,然后就在幼儿园的水泥场地上做一些运动。比如几组俯卧撑,跑跑跳跳啥的。然后休息一下,看会书,吃晚饭,接着再写一章。
      我作为旁观者都被他这种按部就班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气势震惊了,默默地看着他做这些事,也不敢轻易去打扰他。
      我如果闲得实在无聊了,会去公共汽车站那里呆一下午。
      那里有一片陈旧的台球案子,虽然天气很冷,但下午总有一伙逃课的高中生在打台球。
      我也是无所事事的一分子,于是很快就玩在了一起。再加上我身上还有一点儿高中时留下的痞气,他们看我也觉得怪顺眼,跟他们玩在一起的时候我仿佛回到了十七八的时候。
      这种感觉很好。
      似乎整个世界的空虚,烦恼都被抛到了脑后,整个世界只有我和这伙十七八岁的少年,还有十七八岁时候的影子。
      打完台球就应该付钱了,往往我会替他们把钱付了,也没几块钱,但这样让我觉得很自豪。
      有一天我半夜醒来去泡泡面,却发现马小鹏也在客厅吃泡面。
      区别只是我吃的是思圆,他吃的是康师傅。
      几天没见,他变得胡子拉碴,仿佛苍老了几岁。
      “咋回事呀,胡子理一理嘛。”
      “嘿嘿。”他讪讪一笑,“这样显得更男人。”
      “小说写得怎么样了?”
      “还没签约,点击量也很一般,我在考虑要不要放弃。”说着他指了指泡面碗,“你看我穷的只能吃泡面了。”
      “啊,”我不知道怎么去安慰他,“不经风雨怎么见彩虹,再坚持坚持嘛。”
      “好。”他笑得还挺灿烂的。
      “没钱了跟我说,我这有,你先用着,就当投资你了,以后出名了出书了别忘了我。”
      “哈哈,好,没有了问你要。”
      说着他就端着碗回去了。
      我等着水壶烧水,心里有些感慨。不管做什么,有点什么事儿做还是挺好的。
      我实在是有些厌倦了这种生活,难道我要一直这么无所事事下去?
      不行,我总得找个事儿干吧。
      眼看着天气一天天转冷,我寻思着要不倒腾一笔生意,比如在市里的小商品批发市场进一些手套啥的在学校面前卖一卖,估计还是会有很多小姑娘啥的要买。
      但是另一个念头告诉我,这样做太给我老爹丢脸了,他养育我长大,在这里认识不少人,如果看到他的儿子我在摆摊卖东西,估计又要遭受很多嘲笑了。
      这么想着我也觉得挺悲哀的,正当的劳动在面子面前竟然变得没有余地。但我还是受到了这个念头的影响,决定先这么混日子也挺好的,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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