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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初篇——再次遇见你 秋的早晨显 ...

  •   秋的早晨显得凉爽许多,睡梦中依稀听到风吹动树叶沙沙作响,柔和的日光透过紫色的窗帘照进房间,床头的闹钟响了起来。
      金忆慈慢慢睁开惺忪的双眼,打了个大大的呵欠,伸个懒腰,好久没有这么舒服的睡上一觉了。拉开窗帘看着临街楼房的窗外,街上的人们就像过着四季一样,什么穿着都有。每个人都像是上了发条的机器人,即便是周末,也能看到那匆忙的身影,
      手上拎着刚买还没来及吃的早餐,他们穿梭在十字街口。街边树叶的影子中,映着一束日光,那是秋日的阳光,它照在身上显得格外温暖,不像夏日阳光的激烈,也不像冬日阳光的寒冷,更没有春日阳光的妩媚。每天都有来来往往的人经过这条处于繁华市中心的小巷。
      小巷里的建筑保留着1949年中苏建交时的风貌,以红墙黄瓦为底,暗棕色点缀,虽然城市建设每年都在进行,但是这条巷子却被保留了下来。只是有很多楼房因为年久失修已经被封了起来,不能住了。但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每年都会有很多的摄影爱好者驻足拍照,他们觉得这条小巷有着最浓郁的俄式风情。
      但在S市生活的人们心中,却更是喜欢高楼大厦,原本住在巷子的人如今却寥寥无几。只剩一些老人还舍不得离开,这些上了年纪的爷爷奶奶们总说,“习惯的是最好的,家,熟悉的地方才最温暖。”
      小巷有个很好听的名字——白桦巷,因为街道两旁种满了白桦树,有几棵树皮已经脱落露出了白色的枝干,好像点缀着红墙。秋日的白桦树显得更茂密了,三角形的叶子编出一幅图画,时不时零星的落叶,伴着秋风飘舞。
      在小巷的十字街口有一幢不怎么起眼的二层小楼,才下过雨的缘故吧,墙壁显得很干净,听说这幢楼是以前住在这里的人自己设计建造的,再配上在阳台种的黄橙色郁金香,简单,大方。九月并不是郁金香生长的季节,虽然耐寒,但花瓣已经凋谢,可近看,居然长出了新芽。看似外表柔美的花朵,可谁知道它只在秋冬发芽,在春天长成,想要成为那傲然的花,必定要经历寒的考验。隐约听到窗子拉开的声音,仰起头,窗边居然还吊着一盆爱之蔓锦。
      “再长就落到地上了。”
      金忆慈拿着浇水壶,看着面前这盆粉色带着细小斑点的爱之蔓锦,设计学尖子生的自己却对它束手无策。不知为什么,这盆爱之蔓锦就像是蓄力了很久一样,莫名地释放,每隔几天就需要修剪一下,越修剪就长得越快,才不过一周的时间,它居然已经从窗边落到了地上。
      金忆慈也不知道这盆植物是什么时候挂在窗台上的,只是在她六年后又回到S市的时候,家里的这盆花,居然还在顽强地活着,但已经满是灰土,看不出原本的模样了。
      对于金忆慈来说,这个家既陌生又熟悉,吃过早餐坐在电脑旁,看着面前这台外表已经破损的手提电脑,打开那个熟悉的文件夹 ,可是弹出的密码框却让她的手指落在键盘上,久久没有按下。
      自己忘记的究竟是什么?这个六年前建立的文件夹中存放了什么?每每想到这里,金忆慈就觉得头痛的不行,她关掉电脑走到厨房冲泡了一杯咖啡,香味瞬时溢满了整间屋子。
      还记得毕业的时候,导师曾不止一次找她谈话,希望她留在W市,可是金忆慈宛然谢绝了。六年,在外漂泊的自己真的有些想家。虽然父母远在国外,但S市是自己成长的地方,其实连她自己也记不得当初为什么填报志愿会选个离家这么远的城市。偏偏父母又忙于工作,对她的生活也不太在意。
      同屋的好友小希问自己,成绩那么优异怎么想着来到W市读书。在别人眼中,S市就是成功人士的聚集地,那里的高楼相接,数不尽的商圈,不时举办的时装秀和明星见面会都能引起不小的热议。工作的人们西装革履,过着像电影般的生活,大街小巷高跟鞋的声音不停地传入人们的耳朵。
      虽然在S市生活的人很多都来自于别的城市,但是他们依然脸上洋溢着笑容,透露着自豪。因为这座城市,承载了太多人的梦想。
      对于金忆慈来说S市却太过于喧闹,从小她就看习惯了父母在公司忙碌,事业越做越大,生活品质越来越好,可是身边的人却越来越少。因为公司扩大规模,7年前父母去了新加坡考察,跟他们的联系也慢慢少了,只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玩伴还在这里,不知道他们如今怎么样了。
      经过五个小时的高铁到达S市已经是晚上十点,果然,还是这里的法国梧桐长得最好。已是秋天,叶子竟还是如此繁茂。记得自己刚走的时候地铁还在建设,但是现在,线路已经有17条之多,地铁站并不直达白桦巷,还有一些路程要走,沿着街边,看着来往的行人,秋风敲打着树叶,黄色的路灯照在她那浅蓝色的连衣裙上,脚上依旧是一双干净的白色帆布鞋。26岁的她却看起来更像是初踏大学校园的学生模样。的确,秋的夜晚已经有了些凉意,金忆慈不经意打了个寒颤,在路边的长椅上坐了下来,打开手机,满屏的未接来电。糊涂的她居然连手机静音了都不知道。
      “My little dear,did you go home?”
      “快到了,您和爸爸身体还好吗?”
      “We are very healthy,but are you going back to Birch Lane tonight? ”
      “妈,能不能跟我讲普通话呀,这样聊天很麻烦的。”
      “只当是入乡随俗了,晚上你要回白桦巷的房子住吗?那里已经很久没有打扫了。先去盛亚酒店住吧,我让经理给你留个房间。”
      “没事儿,我刚回来也不忙,自己整理吧,这么长时间没回家了,也挺想去看看的。”
      “With yourself,one more你唐伯伯知道你回来了,记得找时间去看看他,还有那个洛川啊……”
      偏偏这个时候手机没电了。让妈妈说中文却成了中西合璧。不过当金忆慈听到洛川这两个字的时候,心突然一颤,为什么这两个字如此熟悉,会是谁呢?
      正在这时一个身影在长椅的另一端坐了下来,把发呆的金忆慈吓了一跳。她扭头看着他,隐隐地闻到一股淡淡的香水味道,但是很快被酒气覆盖了,下一秒他竟身子歪着睡着了。
      微微的灯光下看不太清楚他的脸,只是一双好看的手,纤长的手指,无名指上带着一枚铂金的戒指,白衬衣西裤,脚上穿着一双哑光的皮鞋,西服外套从长椅上掉落在脚边。
      本想着将他的西服捡起来,可不知怎么,金忆慈竟然看这个男人看得入神,周围十分安静,好像只有他们两个人的呼吸声。突然面前的男人睁开了眼睛,那一瞬间他们四目对视,金忆慈吓地踉跄着往后走了几步,一下跌在了地上,胳膊也被擦破了。
      那个男人站了起来,缓慢走向她,不知为什么,空气变得冷了许多,金忆慈坐在地上不知所措。她抬头望着这个男人,他的目光好熟悉,突然头变得好痛,痛到她不禁用手去敲打太阳穴,可是他却硬生生把自己从地上拽了起来,双手禁锢住了她的双臂越来越使劲,金忆慈害怕极了,她挣扎起来,希望摆脱束缚,可是她越想逃,他就抓的越紧。刚才蹭破的地方,流出了鲜红的血。她抬起头看着面前这个举止可怕的人,眼泪从眼角滑落。
      正在这时从不远处传来熙熙攘攘的人群声,这个男人有些出神,金忆慈赶忙趁机跑掉了,而站在那里的人像是定住了一样,他握着拳,嘴里小声地念出了三个字“金忆慈”。
      今天是他的生日,公司同事包下了一家餐厅为他庆生。可是来的人有的也不过只是一面之缘罢了,却还要做出一副很相识的样子。记不清自己喝了多少酒,感觉头有点晕,路过这条小巷就想起了那一家老夫妻开的私房面馆,可是门上已经贴出了转让的字样。
      黎洛川摸着手上的戒指,笑了。那笑容好伤感,好无奈,眼角闪着光,就这么静静的站着,站着,以至于电话响了好久,他才听到。
      “洛川哥哥,你在哪儿呢?”
      “思绮,我看到她了。”黎洛川的眼睛上好像弥了一层雾气。
      “谁?”
      “金忆慈”这三个字从他的说出,不带一点温度。
      “黎洛川,你清醒点好吗?金金已经走了六年了,怎么可能再回这里。”电话另一端唐思绮变得很激动,她大叫起来,仿佛这个名字是一种禁忌。
      六年的时间没见了,但她还是那个样子,虽然看上去成熟了很多,但是他黎洛川从不会看错金忆慈。
      可笑的是,六年了,那个女人又再次出现在了自己的面前,就形同路人一般,从金忆慈的眼中,黎洛川看不到之前的影子,只是恐惧和陌生,难道她是故意装作不认得自己吗?之前的回忆再也不是甜蜜了,已经满是苦涩。
      回到家的金忆慈还没有从刚才发生的一切中清醒过来,她只感觉自己遇上了一个那么熟悉的人,可是为什么会对一个陌生人如此在意,他的眼神好像在对自己倾诉着什么,但是偏偏就像阳光下的影子,看见了却触摸不到。
      时间已经接近凌晨,可是金忆慈却丝毫没有睡意,面对着这个六年没有回过的家,她觉得很温馨,小时候的样子历历在目。该有的家电还在,而且房间里也没有想象的那么糟糕,就像是谁来打扫过一样。窗边居然还有一盆爱之蔓锦,在这样的环境下依旧活了下来。她打开了每个房间的灯,希望能找回点之前的影子,突然看到冰箱上贴着的便条。
      “金金,黑暗骑士上映了,你不是最爱看蝙蝠侠的吗?”
      “金金,成绩马上就要出来了,你报哪一所大学?”
      “金金......”
      金忆慈轻声读着那一张张泛黄的便利贴,不知道是谁写的,虽然字迹已经模糊了不少,但是依旧能看到很工整。
      自己在学校生活的东西前几天已经寄回了家里,她打开门外面的储物箱,拿出行李箱,可是这是什么?
      这幢房子是独立建造的,只有两层楼,就像人们平时常说的小复式,只是没有那么华丽罢了。当时的开发商也就是金忆慈的爷爷费了好大的功夫才设计好了房子建筑构造。只是在当时人们的眼中,楼房高层才是首选,那时候的审美和设计水平还比较低,不过现在看来,小洋房才是整个社会的趋势。
      房子外面有一个独立的院子,被一圈铁栅栏围着,栅栏锁旁边靠右边的位置有一个和成年人差不多高低的储物箱,是平时方便别人送东西用的。像每天早晨的牛奶,晨报,还有不知哪户人家调皮的孩子向里面塞的广告纸。
      金忆慈发现在储物箱里有一个用黑色袋子包着的盒子,盒子不大,也很轻,只是里面的东西相互碰撞发出了如同铁片摩擦声音。金忆慈把它一同拿了回来放在厨房的柜子旁边,因为有些饿了她便找找随身带的有没有什么吃食,可是也只有一小袋饼干罢了。冰箱里面空空的什么也没有。是呀,六年了,冰箱没有坏掉就已经很不错了,插上电它还能启动。当初爸爸出国的时候想着把房子卖掉,可是爷爷不同意。
      白桦巷是爷爷奶奶相识相爱的地方,只是奶奶因为患病去世的早,她说唯一的遗憾就是没有在白桦巷有一个自己设计的家。奶奶年轻的时候是很有名气的高级设计师,也是建筑学美化家,她曾经很多次和金忆慈讲自己的设计心得,也许是受了奶奶的影响,从小金忆慈就喜欢绘画,后来学了设计学,在老师看来,她真的很有天赋,
      爷爷奶奶的爱情是当时大街小巷的美谈,他们总是说真正的爱情是要有向死而生的勇气,奶奶走后爷爷也退居了二线,把公司交给独生子爸爸打理。在金忆慈备战高考的那年,爷爷找奶奶去了.葬礼上,妈妈告诉她,也许在另一个平行世界,爷爷奶奶依然会相识相遇,因为他们爱着彼此。
      在金忆慈家里,大人们并不反对和孩子讲感情,其实在如今这个社会大环境下,孩子们成熟要早得多,让他们提前了解感情,懂得感情,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只是由于爸爸妈妈的工作实在太过于繁忙,爷爷走后大小事情也让独生子爸爸有点力不从心,好在继承了爷爷的商业头脑,公司发展的很好,如今在海外也有了分部。妈妈说那边的公司打理好了就可以回国了,不过听着爸爸的想法,倒有直接移民到新加坡的打算。
      九月的S市开始进入到了雨季,都说一场秋雨一场寒,让本来就怕冷的金忆慈更加不想动弹了。中午的时候偏偏肚子很不争气的叫了起来,看到厨房里堆放的一次性盒子,这几天她的吃食基本上都是依靠外卖订餐。打开窗户,雨好像已经停了,想想的确需要去超市买些做饭的食材,而且家里也要准备点日用品了。
      金忆慈推着购物车停在了配料区,看着面前这唯一一瓶鱼子酱,拿起来又放下去,不知道什么时候有了这个怪毛病,自己对于只剩一件的东西总是要考虑再三,她总觉得这会不会是别人挑剩下质量不好的。
      看着中文说明食物还在保质期内,金忆慈又伸手想再拿来看一下,谁知另一只手几乎和她同时触碰到了瓶壁。
      “这位美女,我看你半天了,一瓶鱼子酱而已,你需要纠结这么久吗?不要的话就把它给我吧。”
      金忆慈回头看着面前说话的男人,身着一套灰蓝色的牛仔服,长着一双好看的桃花眼,睫毛居然这么长,长得干干净净怎么说话这么没有礼貌。
      “谁说我不要的。”她没好气地回了一句,然后一把拿来瓶子,放进了自己的购物车。
      结账的时候金忆慈突然想起来昨天自己整理了背包,钱包和手机放在了另一个包里,翻遍了口袋也没有找到零钱。
      “对不起小姐,我不要了。”没办法她只好退掉了挑选的东西,旁边的人一直看着自己,金忆慈瞬间脸红起来,真的丢脸极了。
      “她的账我付了。”这时一个好听的声音从金忆慈的身后传了过来,她回过头,是刚才那个男人,手指夹着一张超市的购物卡。
      金忆慈一时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她看着他,有点无奈的笑了笑。
      “刷卡吧。”那个男人说道,那双好看的桃花眼笑起来眯成了一个如月牙般的形状。
      便利店外。
      “怎么,你在等我?”
      “刚才谢谢你,我家就在附近,你等一下,我还钱给你。”金忆慈很认真地说道;
      “不用了吧,也没多少钱。”男人颇有兴致的看着她,觉得她认真起来的样子真是傻的可爱。
      “无功不受禄,那这瓶鱼子酱给你吧。”
      “你还真是对它纠结呀,好吧,我收下。不过这个味道你居然也喜欢,一般超市都不会摆放的,只有这家有,因为销量太低了。”
      金忆慈记得小时候家旁边的那家私房面店里,面出锅时店主人总是会放上一勺子这个味道的鱼子酱,她觉得这是最美味的东西了。
      商场对面,一辆车缓慢行驶过来。
      “洛川,那是尚自君吗?”
      顺着唐思绮手指的方向,黎洛川看向自己的左手边。在离他们不太远的地方,果然是尚自君和,她。黎洛川突然急刹车,让唐思绮差点撞到面前的车板。
      “干嘛急刹车多危险啊!”
      “尚自君旁边的人,金忆慈。”黎洛川的手握紧了方向盘;
      “你说什么?”唐思绮赶忙往他们的方向看去,但是已经没有了人影,自从那天晚上她听到了金忆慈回来的消息,这几天都有点心不在焉,只是最近公司比较忙,她也没太在意以为是黎洛川看错了人。可是今天从他的眼神中,她知道,那个一声不吭就走了六年的和自己从小一起长大的金忆慈,她真的回来了。唐思绮自己都不知道,手中这个上万元手提包的包带,被自己抓的变了形。
      每个人都有自己心中最柔软的地方,而自己有时也不愿意触及那个地方,黎洛川和金忆慈的故事就像是命运开了一个不大不小的玩笑,两次的擦肩,他们始终却像路人一样,即使面对面,也不知道他(她)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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