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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雨域——鸟消失的日子及其他 ...

  •   谈一谈狼吧,我一早就想谈了。狼族是很优秀的种族,我喜欢它们。
      象猫一样体态高雅却不懒散;象狐一样精明狡猾,但更具威仪;象公熊一样孔武有力,又象松鼠一样轻捷灵巧;象蛇一样奸诈狡猾,又象狮一样威风凛凛。利齿守护着荒原,咆哮喝退敌人。与狗是同样的祖先,却放弃了顺从和驯良,继承着骄傲和凶猛的血液,不卑躬不愚忠。在密林最深处风餐露宿,在冰原最极点忍饥挨饿;毫不犹豫地跳进最冰冷的湖水里,跳进最深不可测的山谷里;毫不犹豫地咬断捕兽夹中的腿脚,咬断陷阱中孩子的喉咙。皮肉上带着伤,骨与骨之间镶着铅弹,血管中残存着毒液,肺腑间回荡着仇恨。我心目中的狼,便是这么一种动物。不论什么时间地点,我对它们总怀有敬畏的心理。
      动物园里的灰狼沿着铁笼子的边沿,碎步跑来跑去。它们从不咆哮,也不反抗被铁丝网禁锢的侮辱——徒劳的反抗是毫无意义的举动。黄金的眼睛,狠狠压低了眼睑,一种茫茫无望又目标明确的感觉。这样的眼睛里,总是凶悍低沉地盘旋着阴霾;象视野的极限处,连绵的山头上压着连绵的乌云,以及在山头和乌云之间夹着的狭长却晴朗的碧空,而那仅存的晴朗才如实地反映了它的欲望:独一无二的桀骜灵魂,从没放弃过逃跑的机会,从没放弃过对也许是从未经受过的艰难的生存环境的向往。
      这样的狼又或许太平凡,太普通了。只要付出几块钱的门票钱,就能和其他动物放置在一起得以尽情参观。但狼群是不会被磨平棱角的种族,稍加机会,凶相毕露。对从小生长在动物园里的狼也一样无法驯服。狼有特殊的记忆,它们永远都果敢而机智,冷酷且冷漠。
      野地里奔跑的黑狼,绝对是欲望中真正的狼,但也绝对是人类恨不得远离的动物。即使是熟练的猎人,在手里没枪的时候,也不会愿意和它们遭遇。它单枪匹马地站在不远处,高高在上,压抑着鄙视的眼睛随便扫上一眼,任谁都会忍不住心惊胆战。我也不例外。我喜欢让我发抖的狼。
      老朋友海边曾说我像狼,我想,这也许侮辱了它们。
      村上春树出过的一本短篇小说集,我忘了是哪篇叫什么名字,那里面有这样一段对话:
      “学什么专业?”
      “生物。”
      “嗬……喜欢动物?”
      “恩。”
      “喜欢动物什么地方?”
      “……是它不笑吧。”
      “嘿,动物不笑?”
      难道谁都不知道吗?动物确实是不笑的,它们的脸上都缺少一条笑的神经。除了经常佯装发怒外,它们大都是平静祥和的一般存在物。动物之间没有笑话可讲,它们没有相声艺人,不必专门为笑而笑;即使在冰上失足滑倒,或是不小心头对头撞在一起,也不会有同情或嘲弄的笑声。生存环境太严酷,迫使它们对事事都严肃认真,不由得有空有闲对着别人发笑。如果人类同样不笑,只剩下眼睛里心领神会的笑意,这世界恐怕会亲密得多吧?又或许是人类在社会里的生存比动物在自然中的生活更艰苦,所以人类才会笑的?
      “人类一思考,上帝就发笑”。我一定常常让上帝笑得直不起腰来,因为十四五岁的时候,我就喜欢抓住像“人为什么会笑”之类的某一问题独自思考不止。这些并非是实质性的问题,也非攸关生死的问题,我单纯地喜欢思考这一活动本身。新材料一次性接收得太多,头脑里产生了真空,思想没了头绪,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慢慢沉淀,叫精华自己结聚自动浮现才好。我只是保有思考的惯性,其实完全可以泡上茶等着冰山自己浮出来。
      我曾经一边思考,一边徘徊在自家屋后围墙圈起来的树林中,通常在午夜之后,金星升起之前。虽然现在也经常会去,但再不是为了思考问题而去,纯粹是习惯。事实上,我正觉得自己在变得懒惰,思考的次数和时间都已经越来越少。
      深夜里,思维比较清晰,人也相对坦诚。我独自安静地坐在流水岸边光滑的白石头上,尽量屏息并保持一种姿势不变,希望不会打扰了天然的风韵,甚至有时不小心成了松鼠们幽会的木桩。泛着银光的溪水欢快地歌唱,它奔走的速度似乎比任何时候都快,闻起来有淡淡香甜的腥味;夜鸟偶尔的啼叫只能更突现了静;萤火虫发出的黄光分外明亮。我最爱那些活跃的萤火虫,它们忽明忽暗,忽高忽低,忽聚忽散,象在举行一种神秘的仪式。那是欣赏几个小时也不会厌倦的景象:刚刚瞥见溪水闪出一小片银光,它就消失在黑暗中,而下一片光会在哪儿显现出来根本猜不到;刚刚听见一声啼叫,仓促间分不清是哪种飞禽;正待收缩起全身毛孔凝神细听的时候,却发现夜已经恢复宁静深沉。好象除了我,再没有谁被惊扰过。在这样的气氛里,别的什么也不能做了,惟有思考。
      我喜欢待在森林里,也希望森林能给我的更多。我向往野外,也愿意挑战黑暗中埋伏的危险。我想象有朝一日能躺在一片高过自己的草地上,于旷野中沉醉在未经污染的浩瀚银河之下,这些幻梦来自于我曾经引以为傲的想象力。后来的一个机会,我偶然坐着火车从那片森林边经过。注视着森林,我惊觉自己的浅薄:对不够了解的领域太过乐观而近乎无知。那一片深不可测、茂密阴暗的原始森林,树木们镇静地待在原地;就像处在现代化世界包围之中的孤岛。视野拢不住它,目光穿不透它。孤寂惯了的它,是那么的傲慢自恃,不肯与人相近。
      我带了简单的行李进驻了原始森林。这是真正的野地,是被安排下磨练人的地方。而我在自家屋后走熟的树林与之无法相比。一切都变得不可控制,尤其当夜晚降临,伸手不见五指,任何声响或光亮都可能使我惊恐。我陌生的气味和着实的软弱招来一批又一批饥饿或好奇的动物,迫使我时刻警觉不得休息。大自然带着无限热情的想象力使我相形见绌,人的要求已经降到极限——只要活着。当我带着伤痕累累的身体被赶出野外时,我觉得我渐渐可以看清我该做的事了。
      一次再一次无情的淘汰,我不肯认输,渐渐在严酷的原始世界中被成功野化。在狩猎和被追捕的时候,像发了疯一样拼命奔跑;也不生火,捉到的东西一律生吞活剥;和蛇争抢晚上睡觉的地盘,当然也要争夺水源的优先使用权;受了伤就尾随一群梅花鹿到森林深处寻找止血的药草。手脚就是我的武器——不比猛兽多出什么;受伤的次数虽多但轻,大多都位于手掌小臂上,对受伤我逐渐无视。我自知永远也算不上野兽,却还自得其乐。
      其中一次野外生存,我遇见了以利亚。它是头不同寻常的小狼:上天偏爱,独赐给它当狼王的威严和思考的魄力。被母亲放弃了教养以后,几个同胞先后饿死,只剩它独个儿活下来;我想不出以利亚怎么逃得过山猫和黑熊的利爪。初次看见它:瘦成皮包骨头的模样;从后颈到尾底竖着一道可怕的红黑色长疤,可见当时受伤的惨烈;左前腿骨折过,又畸形的自然愈合了,跛得很有威严;一身华丽的白色皮毛肮脏凌乱。即使这样,它也没同情自己。我试着抱它走,但只要它有一点儿力气,都会恶狠狠地反抗;就连动一动它那些同胞早已腐败了的尸体都不行。很多幼兽长大后非常凶猛,但年幼时都很稚拙可爱。以利亚却没有丝毫妥协的温顺。在我眼里,它有着无与伦比的魅力。
      白化的动物在野外是很难存活的,没有保护色的天然庇护,它们会遭受天敌更多的攻击;更何况以利亚没有可依赖的经验。虽然知道插手帮助弱者违背了自然教我的法则,但无论如何,这只白狼我要定了!
      每天我分它一点食物,在它的附近一待三两个钟头,不管它愿不愿意都拍拍它的头;我不用说话,也不必微笑对着它,这样高傲的动物当然不会接受恩赐。它很快就自愿跟我到处走了,虽然仍保持着距离。当我决定离开森林回家的时候,我把它所有同胞的尸体都埋进了土里;它远远地看着,低低哀鸣,然后就义无返顾地跟随我走出了森林。
      相比我走进森林的勇气,以利亚走进城市的勇气更为可嘉。它跟随了一个人类,意味着它再也回不到他的同族那里去了。
      其后我曾带上它回过原始森林一次。它虽然清楚记得它兄弟们的墓,但与狼群相遇时,以利亚却冲它们威胁地低吼。因为跟随了人类,它坚持不认它们。
      以利亚的名字是我弟弟黎洌取的,我仅知道,“以利亚”在希伯莱语中意思为“耶和华是我的神”,是在《圣经》里记载的,公元前871年到公元前353年之间占卜未来的先知的名字。黎洌说它的皮毛的颜色就象女巫水晶球里包裹未来的白雾一样。黎洌一直不肯亲近我,以利亚也同样。他们俩倒是情投意合,好得叫人妒忌。我真想扯过以利亚的耳朵,冲它大叫:“别忘了是谁先爱上你的!”然而我是没权利这样做的。我看清它的皮毛颜色的时候也同样看清了它桀骜,以利亚需要的不是驯化,而是如何保持个性。这颗星球上越来越退化,越来越软弱的动物也实在不必再增加了。
      没谁教,在我不知不觉中长大了的以利亚也会在月圆时长声嚎叫。也许,对着月亮嚎叫的它,已经理解了自己的宗教。象老象预感到死期将至,会谁也不惊动地离开象群独自到象冢去;蜘蛛□□后,雄性的被雌性吃掉的宿命;大马哈鱼繁育前千辛万苦地逆流而上、返回故乡,并死在出生地上:没有暮暮垂老的时代。动物们各有各的宗教,各有我不理解的各自的秘密。
      站在哪儿,也不要站在狼的侧面,它讨厌与它并驾齐驱的人;狼会永远跟随站在它前面的人,也会永远爱护在它身后的人。

      ——自白黎泷

      不知道外一以利亚认识足够多的字,它会如何评价黎泷为新书写的这份序。
      野外的生存绝不像黎泷所述的轻描淡写,那是玩命的事情。人类若想彻底适应,都需要得到这样的经验:辨认有毒的植物和动物,即使地球上的蛇类只有千分之一是有毒蛇,也需谨慎。把摘来的果实小心地藏在树洞里——这项工作并不象所想的那样有趣,它要求不但记得住藏匿的位置,还要躲得开爱偷食的猴子。哪一棵藤里储有水,黎泷能一眼看出来;地上动物打的洞,是野鼠的、鼹的、兔子的或是蛇的,他也能立即分辨;甚至叫他抬头扫上一眼,他就能把哪处的树洞是松鼠最可能藏食的,以及哪处的鸟窝最可能有鸟蛋猜个八九不离十。只是黎泷没提到他为此付出的代价。除此物质上的需要之外,作为社会性动物的人类还要忍受寂寞和孤独,这其实不比生存更容易。
      不过,以利亚倒是很有可能会看到这份文章。自从跟着黎泷住在他家以后,以利亚最爱干的事就是溜进设在房子二楼角落里那间清静而宽敞的书房,颇有兴致地一一查看那里的藏书,似乎还对写字的人怀有好奇心。黎泷本来只是开玩笑才教它认字,却想不到它真的认的下来。海边漂亮的女朋友辛朵妃也来凑趣,她从小侄子看过的儿童书里选了一本来,送给以利亚。以利亚就卧在黎泷书房的沙发上,用黑鼻尖翻来覆去地拱着书页,还一本正经地拍着尾巴。海边一见它就大叫“妖怪”。
      黎洌曾经也是这么一个“妖怪”。去年家里扫除,黎泷和黎洌在地下储藏室里整理父亲的遗物时,翻出了那个古旧的小提琴琴匣。黎洌胡乱抹去灰尘,显出上面刻的“灵湖”两个娟秀小字。“灵湖”是父亲的至宝,它有七百多年的历史,孤单的幽怨和另人不快的音色是“灵湖”的特征;所有琴手梦寐以求的名品。父亲在教授黎泷小提琴时提起过,“灵湖”是不能随便去碰的:如果琴手还不太懂它的音色,如果他心理还不够沉稳,那么“灵湖”会把那个浮躁琴手的灵魂一口一口地吃掉。父亲也说过,传说中这把琴有它刻骨铭心的故事,和它心灵相通的人能看见它的过去。也许这世界上无数的传说中确实有一、两个真的,黎泷相信确实是有神灵住在琴里面。因为无论做什么都觉得麻烦的黎洌只看了它一眼,就伸手把它抱了起来,而且马上展现出他在音乐方面的才气。一个月以后,没有找黎泷,没有找任何音乐老师教,似乎也没见到多么努力地练习,只是依靠在书房里找到的一本初级乐谱,黎洌就完整地拉出了最简单的曲子。简单但精湛,无论指法、技巧还是情感都恰如其分、无可挑剔。他是天才还是鬼怪?
      又或许只有异类和异类才合得来吧?如果这可以解释为什么以利亚偏爱黎洌。但黎洌怎么能轻轻易易就学会了拉琴——要知道天赋的代价是很昂贵的——当时的黎泷没有在意,后来也想不起去问他,现在倒也无人可问了。
      人性中存在灰色的因子,或多或少,在各人的精神世界中占主导地位还是次要地位要因人而定。黎泷和黎洌,相差四岁,容貌神色间似像非像,看不出谁比谁更高深;也说不上谁比较深奥,谁比较肤浅。在他们的头脑里,各种思想曾进行了激烈战斗,然而这一切都已经过去:战场已经打扫干净,尸骨深深埋于土地,地面重新栽了鲜花,弥漫着花香,成为花园。他们各自精心细腻地打磨过自己的棱角,不再显山显水;因为所有的疑问都打探到了合理的答案,没有信仰也可以一样坚定。后天修来的恬淡在兄弟俩人中的表现大同小异:黎泷总是懒洋洋地挂着微笑,闲云野鹤般悠闲自在的样子,不爱说话也不流露关心:黎洌的行为举止和黎泷很像,除去鄙视他的懒散和爱笑。只是黎泷不了解黎洌想过什么,也摸不透他的思维方式。只有通过和他稀少的交谈,常隐隐觉得不安:黎洌知不知道大家都爱他?他似乎从来考虑不到别人的感受。被他的眼睛盯着的人总是不由自主地生出寒冷的错觉,仿佛在他的视线里是视而不见的。
      黎洌的思考总以“死亡”为主题,一旦想起来,大脑里就像绞紧了发条。他没见过死亡,却可以把它推理出来,并为此深深地悲哀。
      一开始,黎洌只是在意到黎泷无心称赞了他的漂亮。虽然那时侯他只有五岁,但眼里分明闪过一道神采飞扬的光辉。在黎洌极端认真严肃又不分轻重的个人世界里,这种对容貌的注意未免“过分”了。
      不久以后,他突然向黎泷问起:“人死以后会怎样?”
      黎泷吃惊地看着他。全身肌肉僵硬,血液在血管里瑟瑟发抖:想不到弟弟竟然这么快就问到这种问题了。相同的血液流淌着近似的思考,黎泷第一次遭遇到真正的“对手”:困扰过他自己的问题也开始纠缠黎洌了。为什么生存?为什么死亡?谁是英雄,死的光荣而有尊严?黎泷不敢正视,他既不愿意答不上来叫黎洌失望,也为了自己的浅薄而深深惭愧。
      “那么,怎样死去,尸体才不会变丑?”
      “除非我掐死你,那就只在脖子上留几道红印。”黎泷半开玩笑地回答着。
      “倒不如上吊,只留一道。”黎洌反驳道。
      “上吊,舌头会吐出来。”
      “绳子搭在耳后就不会了。”
      听听黎洌不假思索地反应,就该知道他平时思考的有多偏激,有多危险。时隔那么多年再回想起来,黎泷仍然忍不住寒心。但那天,那个和他争论生死的孩子,却全没有顾及他。黎洌一个人默默地在落地窗边,漫无目的地看了整整一下午的风景;似乎就在同一个下午,他把怎么生、怎么死一起考虑过,然后又都私自地计算设置好。
      “灵湖”的琴板里有陈旧的血迹,棕红色的血丝伴随在每一条木纹左右。流水样宛转的木头花纹纤细而瑰丽,充满了奇思妙想。它趁谁也没注意,把黎洌牢牢地抓在了掌心,又把他从所有人身边带走。对黎洌的顺从,它没有笑脸;对旁人的悲哀,它也没有怜悯。黎洌离开后,“灵湖”也没有再留,依附于它的灵魂总算得到了解脱,欢呼之余,把弦上最后的音色也随身带走了。血,沥干以后,那不过就是一把普通的琴了。黎泷再也不能用它拉出成型的曲子——不知是人心的缘故还是琴的缘故。

      那是一个有火烧云的黄昏,那团火象是要把人的心都燎着了。
      黄昏时刻,海边、辛朵妃和黎泷正待在屋外树林间的空地上。海边弹着新买的吉他,朵妃在一旁练习刺绣,她深棕色的卷发整齐地梳成两条长辫子,梢上系着蓝色的蝴蝶结,她顶适合温柔的蓝色。每个恋爱中的女孩儿都会用像她那样的眼光看心上人,也会是一模一样的幸福的微笑。辛朵妃就像一块会变幻色彩的半透明的石头,这用不着凑得很近就能看见:天空蓝飘在高远,烟绒蓝朦朦胧胧,宝石蓝像个水泡,天使蓝天真无邪,彩虹蓝眩人眼目,婴儿蓝娇柔可喜,冰蓝晶莹剔透,水蓝纯洁无暇,湖蓝庄重淑雅。粉扑扑的软石头,嫩得不敢用手触摸她。她的爱人把海蓝色小心地涂描了上去,她独缺这种色彩。现在完整了。完整、幸福的小人儿又多了一个。海边,这头野兽也补上补丁了,一大块显眼的心型补丁,在水面下三厘米处隐隐约约,海蓝色。世人得见。
      黎泷仍旧散漫,他头发有点长了但懒得去剪;在他左耳垂上吊着一枚精致细小的白金耳环,小心地镶着一粒淡兰色人造钻石。这耳环他和黎洌一人一只,他这只上有黎洌的名字,黎洌那只则有他的名字。黎泷自出生就戴上了这原本是爸爸最喜欢的耳环——因为是爱人买给他的,十七年中只摘下来过两次:一次是黎洌出生那天,请人在上面刻上字;另一次是镶上钻石——用父亲的骨灰合成的纯净淡兰色钻石。白金的小环和黎泷的血脉连在了一起,成为他生命内在的和外在的延伸。
      三个年前,海边偶然翻看黎泷的手稿,看见上面有这样的一句:有些事情要大家一起做才有意思,比如说篮球,比如说乐队。从此海边认定了黎泷就是能帮他实现梦想的人,他请黎泷帮他组乐队。黎泷正构思他的文章,头也不抬地说,行,你先把辛朵妃追到手。初中部的所有人都知道海边喜欢辛朵妃,就连辛朵妃本人也知道,只是海边不敢表白。可这次海边很痛快,说,就这样。
      第二天海边没去上操。晨操结束后,正当学生们在教学楼前挤做一团时,天空中突然飘下一百零一张红心A的扑克牌。黎泷伸长胳膊,轻而易举地在半空中抓住了一张,极轻地念出了上面写的字:“辛朵妃,海边喜欢你!”黎泷身边的人,有几个听见他的话的,纷纷设法弄到一张,大声嚷道:“辛朵妃,海边喜欢你!”这时候,已经有更多的人拿到了更多的卡片,更多的声音大喊着“辛朵妃,海边喜欢你”!
      一时间,窄小的楼道口乱得不可开交。有人笑,有人骂,有人想回教室,有人想挤出来看个究竟。所有的人都火气十足地吵吵嚷嚷,好象天大的秘密被他们揭发出来了一样。黎泷眯起眼睛,在三楼上海边所在班的一个窗口找到了他。他非常镇静地注视着黎泷,不笑也不说话。
      在领受处分之后,海边很快办完了转学手续,毫不窝囊地走了。而此学校的学生皆以有一张写着“辛朵妃,海边喜欢你!”的卡片为荣。稍后不久,黎泷也自作主张地转到了海边的新学校里。他的理由是:不管海边追不追得到辛朵妃,起码他已经显示了他的勇气和魄力。不过结局比他们俩想象得都要好,因为辛朵妃被海边打动了,她在下一月也转到了新的学校里。
      回忆的黄昏,一切都那么安静而祥和,叫人打心眼里喜欢这种金红色的温暖秋天:温暖的风,温暖的湛蓝天空,温暖的幽绿草坪,温暖的红树林,温暖的人们,温柔地窃窃私语。
      斜阳垂暮嫣红的绚烂的傍晚,是以利亚最先想起来小男孩这么晚了还没回来。它去提醒黎泷,奔跑的速度快得就像闪电劈过:刚见白影一晃,转眼之间,黑乎乎的狼鼻子就戳到了眼前。
      “以利亚!”黎泷低声叫道。他来不及起身躲开,已经被两只前爪粗暴地按在地上动弹不得。看来以利亚不太喜欢黎泷,它那双邪恶的黄眼睛恶狠狠地瞪着,长牙不友好地在黎泷脖子附近晃来晃去,从喉咙深处发出一阵接一阵粗声粗气咆哮。海边大笑奚落道:“叫你坚持要保持野兽的野性,这回你看到‘成果’了?”黎泷没有反驳,或许他连海边的话都没听见;他一手握住以利亚的长嘴,一手牢牢掐住它的脖子,满是伤疤的胳膊上青筋暴起。一人一狼的专心致志的较量吓坏了另外两个人,他们谁也没敢劝架,也没敢动。最后,以利亚败下阵来,“呜呜”叫着表示服输,黎泷便松了手,坐起身来气喘难平。以利亚抖了抖蓬松的白毛,带着狼特有的孤傲还算佩服地瞟着黎泷。黎泷不示弱地回瞪它。“好啦,好啦。”辛朵妃一边说,一边很小心地摸摸以利亚的白毛,她知道它不高兴让人抱它依它。好在以利亚虽不温柔,与女士相处倒还知道宽容。
      对黎洌来说这时候还没回家确实晚了。黎泷刚要给家里打电话,颤巍巍的老保姆就找来了,说黎洌的老师打来电话问黎洌是不是病了,怎么没来上课?黎泷知道弟弟肯定逃学了:他的这种性子,在哪儿待长了都不会快乐。虽然黎泷的记忆里总有一个很小的孩子,他受了委屈会边哭边光着脚跑回家来,他有了烦恼和伤心不会一个人硬抗着,他最喜欢依偎着也喜欢依赖着.那小孩子是六七岁以前的黎洌,那个时候的他漂亮可爱柔顺可亲。回忆起来,这样的日子简直少得可怜。黎洌似乎有与生俱来的忧愁,也许是因为他孕育在母亲为父亲担惊受怕的日子里。
      谁也不知道黎洌会去哪儿,也不知道他有没有打算再回家。只是这次刚刚好,黎泷大概知道黎洌会在哪儿——一个废墟。灵犀相通一般,他觉得黎洌一定会在那儿。黎泷一步当先。以利亚跟在后面,白毛随风飘着。
      海边在他们背后喊:“你们俩走着去,几点能回来?”
      “我没打算步行。”黎泷淘气地说,“我是想‘偷偷’开车去。”
      “‘偷偷’?为什么?”
      “不为什么。”黎泷耸耸肩膀,“就因为我没有驾照,我还未成年。”

      若不是偶然迷了路,谁也不会留意到那片废墟;若迷路的人不是黎洌,谁也不会留意的废墟的美:那一幢被拆毁一多半的四层楼房,保留着在设计习惯上模仿前苏联的建筑风格,高大而华丽。成百上千只大个头的燕子建筑了无数大手笔的屋子——它们忙碌着飞进飞出,彼此闪躲,时刻如此。幻想喜欢围绕着它,由近及远,由此及彼。它莫名其妙又格外尴尬地静默在广袤的平地上。当初负责拆除它的施工队不知出于什么原因,留下了这一半破烂的房子和满地的废铁残砖就匆匆撤走了。楼下的荒草势不可挡地卷土重来,越长越疯,越长越野,占下一大块地方。没有人经过,没有人驻足。它就像个潦倒的人,天见可怜。似乎它会呼吸,脸上几乎可以感觉到它呼出来的沾满旧时光里尘土味道的气息;突然眼前一阵恍惚,仿佛时光倒流,回到无忧无虑的年代;看见从前那场热闹的舞会,灯红酒绿,莺声燕语;先生的雪茄,太太的香扇,小姐的裙带。可揉一揉眼睛,那些幻象,那些声音又在突然间消失得无影无踪。莫名的眼泪充溢眼眶;于是明白每一块砖,每一颗石灰都铭记下了各自的悲伤和繁华。
      迎着黄昏的火烧云,那半幢楼的废墟就像一位独脚英雄。二楼上残存的淡兰色窗帘在窗外招摇着,仿佛英雄炽热狂放的灵魂在翻腾舞蹈。
      二楼朝着夕阳的窗口,在淡兰色窗帘的后面,黎洌的演奏会正在进行。琴弓疯狂飞奔在四根闪亮的银弦上,纤长、带着少年苍白的手指灵动如昆虫的触须;黎洌的发梢被音乐激荡飘飞着。愤怒!愤怒!小提琴在尖叫!海底火山爆发般再也不可抑制的沉闷怒火,心脏跳得忽快忽慢非常难受;忽然整个人被推进真空的峡谷,被凄厉的乐声指挥得东倒西歪迷失了方向。无法反抗的谴责有悲怆的巨大力量。极重又极轻,极大又极小,最浮躁的和沉在最深海底的;时间和空间在错位中膨胀收缩抽搐扭曲不已。
      黎泷虽然荒废了小提琴,但他一样知道这样的乐曲不会是黎洌作的。因为黎洌没有习惯在哪怕只是面对着自己时宣泄出内心的感受,也无论他所用手法是再如何的隐晦。
      这才华横溢的一曲完毕,黎泷冲黎洌笑笑,可黎洌没有笑。他好象在掩饰自己的奇怪,奇怪黎泷的笑:这有什么可笑的?人在成长中的某一阶段终会有所体会,对着一个不对你笑的人笑是一件多么尴尬又痛苦的事
      “我看了你的日记。”黎洌静静地说,“但我不想道歉。”
      “我知道。”
      “其实你应该早点告诉我,我会很快就死去。能知道这个,你不知道我有多高兴。”
      我不想你知道,我不愿意你有这个希望。”
      黎洌这次微笑了一下,他的手指一下一下拨着琴弦,有力且不犹豫;琴弦在他的手下不情愿地发出生涩难听的声音来。“那你有没有想过,你知道的我却不知道,会不会太自私了?你有什么权利让我一个人活得茫然呢?难道你不该善意地把它告诉我,善意地为我指点出方向吗?”黎洌质问道。
      黎泷无言以对,黎洌的每一问都太恰好的没有答案。难道黎泷该把这样一个人强行留下,看他经历着本是属于自己的命运?人应该怎么样做才算爱一个人,难道只是要抱住他冷漠的、与常人相悖的灵魂,要他强颜欢笑?忽视他活得多么吃力,忽视了他受着不安定的思维的煎熬;忽视他的四周都是痛苦的空气,他不想呼吸了可又不能不呼吸;忽视他在爱他的人们的希望重担下被迫屈尊慢慢爬行着。黎泷脑海里来了许许多多的声音,吵吵嚷嚷地闹成一团,混战在即。
      父亲的这一族有不可治愈的家族病——凡是男孩子都会早早死去。父亲他本不愿意结婚以避免后代中由这种疾病带来的悲剧,可他却偏偏遇到了上帝特意安排给他的女子,他们结婚了。接着黎泷出生了,他的父母曾想如果黎泷有这种遗传病,也许第二个孩子就不会有,又也许第二个孩子还可以通过什么办法来救黎泷的命;基于此,黎洌出生于3月28日。在同一个时间里,同一家医院的不同楼层,父亲死亡而孩子诞生。可笑后来的体检中发现黎泷没有的家族病,黎洌却有。命运对黎洌太残忍,对黎泷却太眷顾。黎洌的存在空泛没有内涵,他来到这个世界只是代替黎泷受了该受的罪,代替黎泷结束了该结束的生命。就像米兰·昆德拉在他的小说中所说的:您是我的alten ego,您经历的命运不过是我偶然得以逃避的命运。但黎洌的骄傲决不允许黎泷对他这么说,他宁愿自己可怜自己,自己同情自己,也不许别的人为他悲伤落泪;在他小小的骨架里有着比钢铁更硬,比坚冰更冷酷的东西。
      黎泷为了他设想过除了死亡以外的任何出口,但黎洌总是飘忽着不曾等候。他连个悲伤的机会也不给黎泷……
      少年人都曾以为死亡离他们很远,却在毫无准备时突然发现它其实很近。
      黎洌亲眼看到了那场死亡,他连过程也看得清清楚楚。那次事故就发生在家门前一向冷清的马路上。其后的每一天,黎泷都会在事故现场看见一束由黎洌送去的鲜花。为了怀念那些陌生人的死而盛开的——总是不变的那一束羞怯规整的白色桔梗花。黎洌的白色桔梗花,他最爱的花和颜色。
      由不相干的人在事故现场奉上鲜花是为了纪念。黎洌是为了纪念什么呢?也许是纪念死亡带给他的领悟。第一次看见真正的死人,好象一条白皮囊:里面随便塞了些粗粗细细的软管;白的骨头;红的瘦肉,白的肥肉;血液从没扎紧的口里、倒葡萄酒似的越流越多。晨晖白。你看吧!看看吧!人的生命就是这么脆弱,轻触即碎。这些人生前不为人所知,死后亦不会产生任何轰动。人是这么平凡而朴素,普通而庸俗。可在那些尸体里驻扎过的灵魂们,是否在游离前的一刻里也会回顾摇头叹息:为曾经也有过的不输于任何人的梦想而悲伤;为面前曾闪过的希望的光辉而悲伤;为不知不觉就放弃了的信仰而悲伤;为伸手可及的幸福,为生命中那许许多多错过的小事感到遗憾。也许他们不曾想过会这么痛苦地死去:死无全尸。在轮回再重起的那一瞬间,从生命起始第一声涕泣到最后刹车下意识的刺耳尖叫,从第一次摔倒跌破了膝盖到最后一次感受□□的痛觉;生死无常,悲欢离合,阴晴圆缺;一生之中最爱的人的笑容,听过的最动听的歌声,闻过的最香的气味——记忆摊开叫人怀念的片段,蒙太奇一般从眼前飞速而过,大踏步向前。
      黎洌曾经推理了他的“死亡”,现在他真正的看见了“死亡”。这次死亡和他推理的太像,他的绝望看到了终点。
      分外安静!黎洌从来不奢望黎泷给他完美的答案,也不等待答案,他不会同意黎泷的答案。
      在他们的脚下,金色的长草如沸腾的海水一般波澜起伏着,苟延残喘的夏虫寥寥地叫唤几声。废墟的秋天似乎来的特别早,特别殷勤。或许这一处的冬天也会来的如此的早如此的殷勤。
      经常琢磨不透黎洌的表情,是思考还是发呆?那一双漆黑的眼睛望着远方,没有焦点。任谁再说什么也是枉然,全然渗透不进黎洌的内心世界。他的宇宙独立地存在在另一个空间里,漆黑但齐全,无须阳光。
      黎洌突然又拉起琴来,又是一首黎泷从没听过的曲子。他拉得很慢,成心要让黎泷记住一样。平稳的音符啊!颤抖的魂魄。黎洌把悲伤表现的简洁却淋漓,每一个音他都尽量的慢,每一个细节他都尽量的细,每一处急转直下的旋律他都尽量的宛转。他的忧伤在琴弦上流淌,而悲伤付给了所有的音符演绎。主旋律——那才华横溢的悲伤乐段总是重复着,出奇的漫长,长得就像是他的绝望。黎洌在家里练琴的时候也总是把乐曲的结尾任意延长,永远停不下来一样。
      “我葬礼上就拉这首曲子吧。我给自己写的Requiem。”黎洌说道。安魂曲!音乐家给自己送的最后厚礼。
      黎洌的、叫人痛苦的冷漠,如同指甲刨挖着冰雪,钢针戳进脊椎吸取骨髓。他什么都不肯原谅,却原谅了自己的冷漠!他的心里没有该有的情感,他的体内没有该有的温度;就像个裹在厚厚盔甲里的冷血动物一样的凉。他不爱别人的体温,而温暖——会轻易地烫伤他。也许黎洌希望谁也别抱着他,谁也别记挂着他,在他死了以后也不要悲伤,不要怀念。
      难得一见的火烧云涂艳了西方天空,火焰越烧越烈,久久不退。终场的定音传来了,黎泷蓦然回神儿,眼见繁华散尽凄凉来。曲已终人该散的时候,黎洌刻下了最后的影象:高高的个子,黎泷十三岁时绝没有这么高;天生柔软的细发紧贴着他两颊和额头,瘦削,貌若天仙;右耳垂上的耳环抖落下一地璀璨的光芒。夕阳在黎洌的脸上涂了好看的胭脂,叫他苍白的模样带上几许血色。这样的黎洌叫人担心,因为太漂亮,人世间是不许长存的。
      “这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秘密,请注意保密。”黎洌微笑着说道。这是他们兄弟的默契,要以这样的语言来要求对方保密。这大概是黎洌最大的乐趣与信任吧。

      午后的淡兰色天空下,森林里肃静安详。没有蝉声,没有鸟鸣。白云飘过,时暗时晴,人们看着上帝,也许上帝也看着他们。在为黎洌立的墓碑边上,溪水围绕了一周,但它的奔走也没有声音。仿佛大家约定好了,一起默哀。只有人类的乐器在制造着的声响:海边的吉他仍旧不离身,钢弦发出触人心绪的音色,激烈处金刚欲裂却不震耳欲聋,微弱处若有若无总绵绵难绝。音乐像一道拦不住的流水,在空旷的森林中央回荡扩散。黎泷耐心地听着。以利亚也在这儿,黎泷正疲惫不堪地将头枕在它身上。辛朵妃没跟他们在一起,好久都没见到她了,自从黎洌的葬礼之后就一直没见过。海边说她时常要打点滴所以留在了家里。
      少了辛朵妃,黎泷的老保姆比海边更不开心。因为她喜欢朵妃,喜欢她的无忧无虑。而辛朵妃对老太太也是百依百顺。她可以花一天时间什么事情都不干,只坐着听絮絮叨叨的老派爱情故事;也能接连几个星期地研习刺绣的手法。
      在这个离城市比较远的家庭里,老保姆常觉得寂寞,尽管她从年轻时便一直在这儿。黎洌生性孤僻,不喜欢受人照顾,黎泷则坚忍,无须额外的宠爱,他们面对老保姆的溺爱常觉得难为。女主人难得在家,也难得关心家务;以利亚不是在森林里闲逛,就是在书房里看书,老人也不甚乐意去跟野兽打交道。好在现在有了辛朵妃常来家里做客,她的脸上总算有了笑意;她所擅长的刺绣也总算有适合的人选愿意继承了。
      辛朵妃其实不喜欢黎泷,她受不了他脑子里深沉过头的思考。朵妃最爱海边的开朗——像孩子一样率直,伤心了就哭,开心了就开怀大笑。用不着费心思揣测。朵妃本来生于无忧无虑的富家,天生就不需要为家人之外的人伤心;却偶然和海边和他的朋友们扯上了关系,为了他们的事而操心。其实她所该做的事也无非就是学习刺绣茶艺之类,能叫她仪态更庄重可爱的东西。辛朵妃不喜欢黎泷,她也不应该喜欢他。
      海边唱开了歌,歌词是黎泷给他的曲特意配写的。他的嗓音低沉而沙哑,唱这样的歌很合适:
      假如我是一只死去的鸟 你还会爱我吗?
      假如我不再歌唱 你还会爱我吗?
      假如我的脸和你讨厌的人一样
      假如我被烧毁 你还会爱我吗?
      假如我的体温越来越冷 你还会爱我吗?
      假如我不再爱你了 你还会爱我吗?
      八月的炎热的意义,是正适于匆忙和混沌的人停下脚步躲起来思考。
      好象永远都没法再回到一个人的清净世界里了。黎泷并不爱热闹,但也忍受不了这种清净;他是太习惯有个小小的孩子在他身边神出鬼没的日子,听惯了时而熟练时而生涩的琴声,习惯了在书房里看书或写作的时候,被那孩子唐突地打断了要求他做别的事。好象永远都还没过多久——距离那次黎洌逃学,距离听他演奏安魂曲,距离他第一次写小说,距离他活着好象没过多久。黎洌!漂亮如路西斐尔的孩子。七天以前,他自杀了。
      无论黎泷以后再为了黎洌如何苦苦思索,黎洌都已经轻轻地挥舞了他的琴弓,将他厌恶的丑陋世界整个踩在了脚下。
      黎洌的墓碑上没标明是谁立的,为谁立的。光滑的汉白玉上只刻了战战兢兢地开了一朵花的桔梗花束。在一片花瓣的边沿上凹下很小的字迹:愿神守护他,安息。没有署名,因为黎洌不理解也没接受家人给他的爱,所以他的家人也没敢署名“爱他的”某某某。
      再次想象一下,以后恐怕很难再有这么清晰的印象做证据了。黎洌的还未完全展开的单薄肩膀上面,架着弧线圆润的小提琴,敏捷的手指按着发光的银弦,另一只手谨慎地捏着琴弓的末端。在他拉琴的时候,他内心中自有乐谱与之相和——从他眉毛微微一皱间就可以瞧得出来。时而揉一揉弦以发出悦耳的颤音,那手势是多么高雅精致。黎洌的细软的头发,长的睫毛,眼睛总努力睁大着,眼神没有感情地直直地盯着对方。他的五官和脸颊都有些黎泷那样的冷硬,只是弯曲的地方还很柔和,因为他只有十三岁。
      十三岁呀!但是年龄是不可以用数字那么简单愚蠢地表示。数字什么也不能表明:无论是十三的忧郁还是十三岁的成熟。不要宣传什么少年自杀倾向,这不是黎洌想说的。他其实是叫人想想看:他的死亡,与前人的死亡能有多大的区别?为什么死亡?怎么个死法才漂亮?给童话里的一百个王子设计一百种死亡。给个原因,给个机会——请正正式式地面对并思索死亡。别逃避了!黎洌大喊道。
      海边一遍遍反复唱着同样的歌。想不到这么快就要演奏安魂曲了。这首曲子很难忘记,实在不用这么急着重复它!黎泷双手捂住脸,哭了:去了天堂的灵魂都只留有平生最愉快的记忆,黎洌他——现在应该已经忘记我了吧?
      太阳快下山了,于是起风了。余晖在天边一抹,它似乎更高更亮,远在天空之上。光线渐渐暗淡,所有的轮廓都模糊起来。月亮升起来,白雾般不成型的一小块粘在林梢上。落下的一边走得还剩下衣角,微微泛着白光,掩饰星辰的光彩;升起的一方却穿着拖鞋,慵懒地打着哈欠,拖着深蓝色好看的夜袍。黎洌的死亡带着香甜的气息:天堂里的音乐大厅空出了一个重要的位子,久未欣赏音乐的上帝寂寞了,于是派人把他接了回去。
      海边从装吉他的袋子里摸出一根新的蜡烛,黎泷拿起也装在袋子里的打火机帮他点燃。瞬时的光芒让四周亮出一片红彤彤的微弱温暖。以利亚抬起头盯住火光。黎泷的头靠在它粗壮的脖颈上,它舔了舔他的额头。这一刻他们彼此需要彼此依赖,他们的心情重合毫无芥蒂。
      “我先走了。”黎泷说。
      “明天去青阳山?”
      “恩,去散散心。我会写信回来。”
      “那倒不用。”
      “别太晚回去叫朵妃担心。”
      “她知道我今晚在这儿给黎洌守夜。”海边简单答道。
      黎泷没向他说再见,转身走了,他们之间存有默契,不到紧要关头是不准轻易道别的。他瘦高的背影很快消失在林地依稀的边界上。出了森林,还能听见海边纯熟的技艺和时有时无的拙劣歌声,一会儿是“天上那个风筝,落到沙漠的山上,留下短暂的痕迹”,一会儿又换成“我远远地看见你笑着,你望见远远的我哭了,因为再也没有了,童年绿色的童谣”。黎泷为海边这些支离破碎的歌词难为情的笑了。红色的森林陷入黑暗的森林的包围圈里,心情陷入悲伤的领域。
      回家的小路特别长,家就在眼前,但是仿佛没有靠近过。有人移动了黎泷的家没有告诉他。心脏附着一只硕大的吸血虫,贪婪地吸取着最新鲜美味的血。
      妈妈正在后门口等着黎泷。她穿了一件黑绸缎的旗袍,用料高级,剪裁和体,裙子的前摆的右下绣着两朵名叫“懒梳妆”的菊花,细叶似针,香韵独存,名为懒于梳妆其是天生丽质不用梳妆——这绣出自老保姆之手,她最擅长用有光泽的黑线刺绣,并拿银色线巧妙勾勒。黎泷注意到妈妈选了一对小小的黑珍珠耳环。庄重而美丽!悲伤而美丽!妈妈总是这样,标准的完美主义者。即使是那时爸爸刚刚去世,她也能镇静地涂好指甲,抹上口红,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还略施粉脂以遮盖失眠和流泪造成的黑眼圈。
      母亲远远看见黎泷那样摇摇晃晃地走着心里有些奇怪,也有些害怕。在她记忆里,只有黎洌才会这么慢吞吞的一步三挪地走路;黎泷总是和父亲一样,精神抖擞、斗志昂扬。
      “你该吃点东西,孩子。你太累了,明天还要早起。”
      “对不起,妈妈。叫你担心了。”黎泷低声说。
      “你的班主任打过电话找你。”
      “我知道了,我去书房打给他。”黎泷没礼貌地绕过妈妈走进了二楼的书房。他现在既不能够回答询问也不能够接受任何人的安慰。
      二楼上的书房原本是属于父亲的,黎泷喜欢看书,便留给了他。这里永远干净整齐一如黎泷的习惯,他自己负责打扫,保姆从不进去;这是黎泷的父亲还是书房的主人时便特给黎泷立下的规矩。把灯亮起来,窗户正关着,枯黄的竹帘半卷,白纱窗帘左右束好。临窗的书桌上一株养得清瘦的兰草,灵秀简约,显出道骨仙风的风范。其余三面墙都立着书架,书架得到爱书人和木匠的精心设计制造,做的结实实用。高矮不等的书籍在里面分门别类地整齐码放着,无论是数量还是内容涉及的范围都颇为可观。书房中间,两个沙发相对摆放,中间隔着木质的茶几。所有一切都和老主人离去前一模一样,没有改变。为了不使房间显得太空旷,在对称的屋顶角落上各挂了一盆金边吊兰,这也是父亲亲手养大的。现在,其中的一盆的枝桠垂得几乎与书桌平齐,另外一盆则结了不少花骨朵。要是爸爸看见吊兰花开了,一定很高兴吧?他看到的花一定比别人看到的更美,他闻到的香味也一定比别人闻到的更香!
      可按说吊兰在这个季节不该开花的。
      黎泷总有特殊的感觉:在他推门进入之前,爸爸还在这里面捧着一本厚厚的书看;父亲也看了黎泷写的小说,看了黎泷随性涂抹的水粉画和素描。黎泷总有这样的错觉:在进入的时候是和父亲擦肩而过的。父亲他笑了笑,说不出的和蔼慈爱,感动得黎泷要哭。在黎泷写作到入迷的时候,也会感得到:突然有人夸奖式的拍了拍他的肩膀。那个人有时候刚刚从高远湛蓝的天空下那个冰天雪地、晶莹剔透的国度回来,手指还没暖过来的冰凉;有时候又是从热带回来的,皮肤晒得棕红发亮,身上粘有金黄的沙子和海水的味道。
      黎泷认为自己不该受此殊荣,他已经比黎洌得到太多,其中也包括了父亲独给他的四年宠爱。虽然,父亲的音容笑貌、言谈举止他都已经淡忘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回忆也一样留不住对父亲的任何印象。
      茶几上摊着看了多一半的《浮士德》,《包法利夫人》,《三个火枪手》的中册,米兰·昆德拉的《认》,以及原版的《基督山伯爵》。这是黎泷的坏习惯,他总要把互不相干的书拿来同时看,而且只喜欢看那些反复看过的书。米兰·昆德拉的书是他觉得最难的,翻来覆去地看却总翻不过那一页;时间错乱,空间错乱,思维也错乱。
      作者各有各的哲学:包法利夫人以死亡的名义要求上流社会的奢华和梦寐以求的浪漫,爱情不爱情在她并没有所谓;浮士德以生命与魔王签下协定,要求博学和人生最大的胜利;火枪手们以剑指天要求尊严和威严;爱德蒙·唐泰斯以财富要求复仇;卡西莫多以丑陋要求这世界美丽;黎洌以沉默和才华要求实现他的愿望——停止毫无目的的活着!
      空气太闷,黎泷走到桌前,把两扇窗户统统推开。所有音响一拥而入,就像江水被水坝拦的太久觉得憋闷一样,格外汹涌澎湃:流水的声音,虫鸣的声音,不可言说的树木与树木之间的语言,花与草之间的语言,星球与星球之间的遥远的声音,自异国他乡远道而来的风的声音。这些声音搀杂在一起,震得耳朵“嗡嗡”作响。它们之间不可思议的交流不需要翻译。
      那天黎洌在这里写他的小说的时候,怡人的风也正吹进屋子,黑黢黢的森林摇动着,深蓝色的夜空里月朗星稀,以利亚白色的身影在林间鬼魅般的一闪而过。和今天晚上很像,要是黎洌的小说能永远写不完多好!
      黎洌自杀的前一天写的《月亮的血痕》是关于“灵湖”的故事,或许这就是那把小提琴刻在骨子里的调子;这才说得通是什么能让向来不善交际的黎洌去找黎泷帮忙,又是什么样的人所托的什么事能叫黎洌花那么大的力气。黎洌坐在书桌前耐心地写着,精心地设计着人物的对话,不知道合理的取舍,只恨不得把它写得尽量漂亮。黎洌的视力很好,可他写着写着,坐得笔直的背脊就会一点一点地低下去,驼起来,仿佛在对文字顶礼膜拜。在黎泷眼里,黎洌是那么兴致勃勃又那么认真:看他使劲地攥着钢笔,蹙着淡淡的眉毛,每写一个字都要想上一会儿,还要向黎泷问。到后来,为了不叫思路断了,黎洌干脆拿自己发明的拼音先标上。黎泷坐在沙发上看自己的书并不管他,只是不断抽着烟,黎洌受不了了打开了窗。新鲜的空气流进屋里,带着淡淡的松香味,和烟混合起来的味道让人起腻。黎洌在书房里写到凌晨三点,黎泷劝他,他才睡了;第二天一大早,又爬起来继续写下去。黎泷一直陪着他,还曾想过:要是黎洌成了作家一定比自己称职多了。
      似曾相识的夜晚,窗户打开了,尾巴柔软卷起的红松鼠喜欢跑来做客。它跟黎泷混得很熟了,饿肚子的时候就会来讨要松子。黎泷总是趁它吃东西的时候用一根手指揉揉它的脊梁,又戳戳它软软的小肚子。温顺的松鼠从来不跟他计较这些。
      “对不起。”黎泷喃喃地说,“我忘了叫妈妈在窗台上放松子给你。我会记得告诉她,你不用担心。”
      松鼠不知为何气恼得尖声大叫,在桌子上乱翻着。
      “嘿,别闹。我今天没力气和你玩。”黎泷伸手把它赶开。但书桌上的纸已经被弄的乱七八糟,黎泷只得重新整理。最上面的几张是为了上一本小说所列的提纲,用2H铅笔一行一行清楚整齐地写出来;然后是每一章的故事发展概要,用序号标着,其中的改动不大,这些占了十几张;再然后是偶然想起的材料,只有一页,正反面都有字迹,先是关于吸血鬼的:和吸血鬼谈一谈天一定很长见识,因为它们是不老不死的一族。在漫长的生命里,它们一定没少读书来打发无聊的时间。如此云云。后一则是关于印地安人的:他们在葬礼上放声唱着音调古怪的祭歌,为逝者演唱,为他送葬,歌颂他在人世间的善行。这个民族是雄鹰的民族,它的人民有熊的力量,豹的速度和狼的灵魂,这个民族总是有自己的宗教、神、祭祀,这使他们不会被轻易征服。还有是听保姆讲的:在传说里,人世间下太阳雨是狐仙在嫁女儿。这时候人们都应该躲在家里,害怕地等待着。谁若不当心成了狐狸婚礼上的客人,都会被那些贵重精美的物品所引诱。如果偷拿了狐仙的东西,它们是不会轻易放过的。最后……最后,有五十页之多,潦草凌乱活象是蜘蛛爬的字迹是属于黎洌的,他写的《月亮的血痕》。厚厚的一沓,提纲改了又改思维混乱,黎泷看了好几遍,实在辨认不清只好放弃了。正文的字迹好一些,每一页的页眉部分都写了黎洌拟定的题目,还签下了名字,可见他对自己的作品信心十足。
      “你看你,我本来不想再看见的。”黎泷轻轻地说。
      那天晚上,还以为黎洌要写遗书才来问字怎么写,当知道他不过是要写小说的时候,黎泷不觉松了一大口气。黎洌不要他看写了一半的稿子,也不要他对文章的结构和语言提任何意见。只要黎泷坐陪。躲在角落里的红松鼠那双颇有深意的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黎洌,但黎洌并没有感觉到。
      时间在不察觉中匆匆逃跑,走廊里的老座钟又一次安安稳稳地敲响了十一下,它总是坚守着岗位,准时准点。
      黎洌丝毫没有停笔的意思。过了好久,恹恹欲睡的黎泷突然听见他惊喜地低低叫道:“红松鼠!”
      黎泷看见黎洌笑容满面,罕见的开心。
      松鼠灵巧地跨进屋,站在书桌上台灯照着的光圈里,它深红色的皮毛如熊熊篝火散发出的火、光和热;它的眼睛和黎洌很像,纯黑宇宙中闪烁着一星智慧的银色光芒。松鼠大胆地攀上黎洌的肩膀,好奇地抓弄着他的头发。也许是太习惯黎泷又长又乱的头发,这淘气的精灵对黎洌柔顺的细发爱不释手。
      叩门声悄然响起,黎泷走过去轻轻拉开门,正迎着妈妈和蔼的笑容。虽然已经是四十多岁的妇人,两个孩子的母亲,妈妈却仍然干净利落,气质高雅。那天晚上她穿的是一件无袖的白旗袍,胸前的绣是辛朵妃花一个月时间完成的一对彩色大蝴蝶。妈妈平时很难得穿它,因为她有自己的公司要打理,没时间总梳妆的和旗袍相配。
      “快十二点了,我刚参加完公司里一个职员的婚礼;你看,连妆还都没来得及卸。”妈妈有点醉了,但她笑得开心,“我给你带了一块蛋糕回来,因为我猜你一定又熬夜。泡壶红茶怎么样?”
      “妈妈!”黎泷的声音让妈妈有点惊异,他的声音在抖。从他侧身让开的门缝中间,妈妈清楚地看见了小儿子难得的笑容。她的眼泪不知不觉就流了下来,可眼泪也像晨起的露珠那么美。妈妈抬手擦去眼泪,结婚戒指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她什么也说不出来。
      “你应该再戴一对小耳钉。”黎泷说道,“你穿旗袍非常得体,真的。”
      本来想,就这样下去,只要能让黎洌自己从内心里高兴起来,他就不会死了。却不曾预料,这位母亲再也没在任何一个晚上见过她这个漂亮的儿子。任何晚上任何白天,孤单的灵魂再也没有出现过。黎洌的灵魂想高高站在云端上,为此,他只好把他沉重的肉身舍弃在尘世之中,灵魂不堪重负。
      红松鼠仍然不依不饶地挥舞着它的尾巴,来回蹭着黎泷的下巴。
      过得好快的一个周末。礼拜五的黄昏才从废墟把黎洌带回家里;晚上他还开心地笑着。礼拜六整整写了一早晨的书,到中午总算写好了,那个时候,黎洌还长长地出了口气,显的高兴得不得了,只是很累了。晚上有点低烧,黎洌的健康状况一直叫人担忧。礼拜天的下午,黎泷离开他去了海边家里,来回耽搁不过两个小时。回来的时候,警车、救护车、凑热闹的人全挤在外面,除了上次车祸,家门口还从没这么热闹过。穿白大褂带大口罩戴胶皮手套,全身都捂得严严实实的两个蒙面人从家里抬了一副担架出来。那个连脸都蒙在白床单下的瘦瘦长长的身体,不用看容貌也知道是谁。前院里有人在喊:怎么会有狼?这狼是哪儿来的?有人开了枪,以利亚气愤地厉声嚎叫,人们四散逃了出来。黎泷愣住了,海边刚交给他的歌词和乐谱的稿子从他手里滑落了一地,有那么一、两页再也找不回来了。无论是记录在纸上的还是在记忆深处的,都彻底遗失了。
      是谁设计了对黎洌的谋杀?是谁执行了那次计划?悬赏!谁有线索?谁也没有。
      有人认出了黎泷,警察叫他过去认尸。恍惚中,他说他不认识这个人。
      “你再好好看看。”警察提高了声音威胁。黎泷拼命努力,可眼前白雾一片,目光始终没有焦点。
      旁边似乎有人插嘴说:“他不是你弟弟吗?”
      黎泷的表情似乎是他吃了一惊。青灰色的脸,紫色的嘴唇,那丑陋的尸体属于一个陌生人,一个完全不认识的人。黎泷的心里喃喃地自我辩解着:怎么可能?黎洌怎么可能这么丑陋。他一向最爱漂亮了。你们为什么用带手套的手碰触他,他是细菌吗?是病毒吗?是有害的吗?黎洌,叫我怎么跟妈妈说,叫我怎么去跟爸爸交代,怎么解释才能叫他们信服?弟弟?他的,既熟悉又陌生,本应该亲近但却疏远的弟弟,难以把握他们之间感情的距离。
      在黎泷眼泪掉下来的瞬间,所有人一起沉默。血色的残阳惊诧地注视着一切。
      两个小时以前,煤气阀门还关着,家里也有人在,以利亚陪着黎洌,他没有一点死前的预兆。两个小时以前,没人发现今天是什么特殊的日子,没人发现古怪的死神在树上等待,肩上的镰刀磨得锋利发亮。两个小时以前,黎泷刚穿好鞋子准备出门,黎洌叫住了他,想要他看看自己的小说。但黎泷已经和海边约好了时间迟到不好着急要走,他答应马上会回来看。黎洌没有拦他,黎洌只是站着,拿着他珍贵的稿子,静静地目送黎泷离去。他在那一刻里显得那么透明,像要长出翅膀往天上飞去似的。那一刻的沉默,不明白黎洌为何如此节约语言。两个小时以前,黎洌清醒残忍地把以利亚关在了门外,让它看着自己苟延残喘着渐渐死去,充耳不闻它凄厉的哀号。以利亚拨了报警电话,尖利的爪子把电话机的塑料壳也抓破了,电线扭打着,裸露着;但以利亚光着急不会说话。人们还在猜是谁这么讨厌打那么多骚扰电话,抓到了一定狠狠地罚。《月亮的血痕》总共两万三千零七个字,只花了十七个小时,写完了提纲底稿又重抄了一遍。为什么急着把“灵湖”的故事写完?人在死之前总是那么着急。
      两万三千零七个字,最后三天两夜六十个小时整!没有挣扎反抗,没有留下遗言,没有目击者。一切都发生的太快。
      白茫茫的雪地上本来有两行脚印,一行是黎泷的,一行是黎洌的。他们穿着相同的衣服和鞋,把同一侧的手插在同一侧的裤兜里,保持着一模一样的冷静。多久了,就这样一直相互陪伴着走出了两道寂寞的平行线。黎泷只是留恋了一下,看着黎洌的眼睛错开了一秒钟,再往前走,就突然变成了孤单的一个人。黎泷不知所措地回了头,旷野上一片淡淡的寥落。地面上两道线只有一条还在延续着,另外的一条在黎泷走神的瞬间突兀地断了。谁也承受不了黎洌私自消失,所有的人都惊呆了,他们忘记了哭,忘记了尖叫,忘记了黎洌的名字。
      他们没有说好,离开之前应该有礼貌地说再见;他们没有说好,即使没牵在一起的手也应该挥动道别;其实他们什么也没有决定,甚至没有信心走在一起。黎泷非常失望。他本以为手里握着开山的工具走在前头,黎洌什么也不需要跟着就行;却不知道黎洌固执己见地拿了蜡烛,蜡烛熄灭了,他以为这里就是尽头。于是,黎洌转了身往有光亮的出口走去了;或许,这一次,黎洌以为黎泷会跟着他走。但他们俩都没弄明白自己和对方全不是愿意跟随的性格,他们迟早会在某个岔路口分道扬镳。可是两个小时以前,谁都来不及在黎泷光滑的心脏上留一道狭长的疤。
      有的人走了,却留下许多未完之事,许多的痕迹,让人触景生情,不断回忆着他,沉浸在无休止的痛苦之中,欲罢不能。黎洌的走则刚好相反,想找出一些回忆的线索都不能。他的离开干干净净,毫不拖泥带水;他的房间里除了简单的家具,几乎没有一点装饰。他也不需要这些物质上的冗赘,因为他本来也不是属于凡间的人物。一尘不染的生活状态,什么也留不下来。
      “砰、砰、砰。”偌大的房间里,寂静。跳动的声音有力,有节奏,有回音。黎泷猛然惊觉,“砰、砰、砰。”那声音却小了;越凝神听越听不清,越想听越听不到。他捏了自己的脉,不,不是自己的心跳。那会是谁的呢?待在书房里的人总不自觉地反省身心,因为这里有无数双眼睛,他们只爱盯住黎泷看个不休。
      电话铃突兀地响了,吓人一跳。黎泷接起电话:“老师。是关于升学考试的事吗……我想我家出了这样的事,我确实没有心情参加考试……就这样吧,我选择保送。”不等对方的答话,黎泷就挂了电话。他的头埋在他的膝盖间,眼泪打破了面孔一贯的平静。少顷,一刻,电话铃又响了,黎泷不想去接,也没有别人接。电话铃在空旷的屋子里响起——沉默了——再度响起,孤寂地鸣叫着,可怜的人在苦苦地哀求:我想跟你说话!红松鼠攀上他的肩头,在他耳边一声接一声伤心欲绝地尖叫,实在想不通这么小的躯体怎么能发出那么大声。黎泷的思维一时间被闹得乱成一团。他把松鼠从肩膀上取下来送到窗外,跌跌撞撞地摔门而出,想找一块安静的地方躲藏起来。但他走错了房间,像被突然抽去了魂魄一样,一头栽倒在黎洌的床上。
      书房的灯在黎泷出去以后自动关上了,门把手在黑暗里孤独地闪着一丝幽亮。它猛地向右转了半个圈,门“咔嚓”一声开了。四只爪子先后落在地板上。静了静,门板又被磕上。四爪交替踩踏在地面发出微响,白色长毛的沉重身躯笨拙地爬上沙发,转了身,“扑通”卧了下来,脑袋没力气地搁在前爪之间。眼睛如两盏荧绿的鬼火,忽明忽暗。
      风轻轻揭起黎泷忘记压镇纸的黎洌的稿子。它赞许地翻看不止,还特地拿起一页到窗外月下细读。以利亚狠狠地一跃而出,在半空中干净利落地抓住那一页,它划出的白色弧线像一记响亮的雷。但是随后而出铺天盖地的白纸,它却一张也逮不得抓不住了。染满黑字的纸好象无数只巨型的白蝴蝶,慢慢地不知飞去哪儿了。只有那么几页飞不远就落进溪水里,绕着黎洌的墓,唱了一首又一首的歌,变成了银色的鱼。
      “哥哥……”
      黎泷猛地抬起头来,幽冥之中传来幽冥的声音。不知不觉弄错了屋门,不知不觉走到阴界里来了。
      这里好静!黎泷眼睛一闭,流下泪来。
      第二天的早晨,黎泷被浑浑噩噩的太阳叫醒,浑浑噩噩地上了飞机,银白的飞机有着肥胖的躯体。他记忆里只留有一点在飞机上看到清晨的印象:绚丽的色彩表现了太阳的初升,远处天际浓厚的云彩斑斓如豹,红和橙红相互调剂着,鲜艳夺目。黎泷专注地看了一会儿便觉得困倦,他取出毯子搭在肩上,双手各握住一角,像蠕虫一般把身体紧紧地裹起来。黎泷很快就睡着了,红霞撒在他的脸上身上,他是那么平和安详,显不出一丝悲伤。
      这是自黎洌死之后,黎泷睡得最沉的一次。他睡得是如此的深沉,就连傍晚时分飞机降落时的震动和人们惊恐地叫他起来的声音都没能惊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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