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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江南豆蔻生连理 怎么了,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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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等,刚才那个老头说,金烈没有娶?那,那个女人和孩子是?
“金爷,你刚才说,您这个儿子没娶?那么,那个孩子的爹是?”金烈睁开了眼睛,轻哼了一声。
金爷看看我,又看看金烈,深叹了一口气说道:“实不相瞒,那孩子名叫金尔,是我的长孙,也系老朽长子所生。只是,长子命薄,早在金尔两岁左右时便撒手人寰了。”
顿了一顿,继续说道:“金烈是次子,按照我们北国穆族的习俗,女人守寡后,得由其夫家的兄弟接纳。但,并不能做正妻之位,故烈儿至今还不能算是娶妻。”
“女人在你们穆族的地位就是这么低下吗?”
“老祖宗的规矩如此,我们也只有谨尊祖训了。”
“那,金烈刚才哼什么?”斜眼看向对面的人。
金烈重新睁开眼睛,愤愤的说道:“男子汉大丈夫,连自己的女人都不能自己选择,实在是妄称大丈夫之名。”
“胡闹!”金爷气愤的出口怒骂道,金烈也不再多声。刚毅的脸庞露出一丝不甘,让嫂嫂做自己的女人,的确有些难以接受,也难怪金烈年少气盛,会有这么大的怨气了。
低头沉默,我不能去批判人家国度的习俗,这样的不平等以前并不是全然不知的。
以前也有个人跟我说过这样的一句话,没有什么事是绝对的,没有绝对的爱,也没有绝对的恨,人定胜天,我们要做的就是去相信,去改变。
爬上窗棂上,努力的让自己去回忆一些事情。是啊,我现在能坐在这辆马车里,就已经是个神乎奇迹的事情了,世上还有什么事实不可能的?
轻轻的闭上眼睛,去感谢一些人一些事,从前的我,总是茫茫然然的生活在自怜自哀的日子里。怨天尤人,自暴自弃,现在回头再仔细想想,当初的日子似乎也没有印象中那么糟糕。
至于以后的生活,我看不见,也预料不到。
暮霭沉沉,秋风萧瑟,不知不觉陶醉其中。
清晨薄雾,环佩叮当中,我走在狭长的青石板路上。湿湿漉漉的石板路上徜徉着古老的曲调,想着岁月悠悠,想着浮生惘然,时光流逝……
楼台倒影中,我做了一个湿润的梦,梦里是惬意柔软的吴歌,梦里是温柔宁静的水乡。
楼台倒影中,一盏身影寂寞的等候着,默默无语,伸手触摸,却始终如幻如风。
“莫公子,莫公子,醒醒!该用晚饭了!”迷糊的睁开眼,金烈正在耳旁轻唤着。他见我醒了也不多说,走出帐篷外,须臾,又折身回来,手上拎着一个水袋。
“你刚醒,口干舌燥的吧,先喝点水。”木木的接过水袋,“谢谢金兄!”
“莫弟不用客气,今晚就暂且委屈你了。未能及时进城,只能先在这片草地上安营扎寨了。”
“我们这里到了哪里?”
“锦州城外!两天的路程,我们就能渡江了。”金烈在我身旁坐下,马车里空空的,先前的一些行李都已经搬下了车。
“我睡了多久,你爹呢?”
金烈扭头笑道:“你上了车没多久你就睡了,我爹见你睡得熟,就到别的马车里去,好让你一个人睡的舒坦。”
“哦!”木木的点了点头,思维又涣散起来。车厢内,陷入一片寂静。
“莫弟,你说我们结为生死之交如何?”
“好啊!”没多想我就答应了,反正这家人的要求是出奇的多。
金烈似乎没料到我会答得这么轻快,愣了一下。
摇摇晃晃的步出马车,美美的伸了一个懒腰,舒坦舒坦颈骨。商队的伙计和仆人正在忙碌着,撑帐篷的,清点货物的,升篝火的,准备食物的。篝火堆上已经架起了一只全羊,正滋滋的冒着油在火上转着圈,
香气扑鼻,令人不禁垂涎三尺,十指大开。金爷正在不远处盘点着货物,十几车的货物,看管起来的确有些难度。
一行商队,浩浩荡荡百来号人,既要长途跋涉,又要保证货物不流失,同时还要保证货物的质量,着实得花一番苦功夫。
看样子,这个老头一点也不简单。
“金爷,有什么需要帮忙的吗?”从容的上前问道。
“哟!是莫公子啊,车厢狭窄,怕是睡得不够安稳吧!没关系,晚上我让下人们在你的帐篷里多铺一些貂裘绒毯,保证让你睡个够本。”金老爷乐呵呵的笑说道。
挑眉笑道:“我可是跟着金爷奔走行商的,你倒好拿我当起客人来了。”
“这是哪的话,贵宾就是贵宾。对了,今晚莫公子可要好好尝一下我们北国穆族秘制的烤全羊,保证你食之难忘。哈哈!”
抱拳回礼道“金爷厚爱,莫某在此谢过。”
谈笑间,金烈也走了过来。
“莫弟,这是你的包袱吗?”
我一看,果然是子青替我准备的那包衣物和银两。糟糕,里面包的是女装,不知道有没有人翻过。
急急的接过包袱,“多谢!”
“哎!大家以后就不要这么客套了,烈儿你说与莫公子结拜一事,人家可有答应?”
“金老爷,莫某有恐高攀了,只望烈兄不要嫌弃才是。”
“哪里的话”说着一手拉过我,一手拉过金烈便向篝火那边走去。
洋洋洒洒,中气十足的用北国语说了一通,又拿出鹿刀在我和金烈的手上各划一道口子,号称滴血为誓。
对于结拜这码子事一点也不感兴趣,实在是有点心虚的,毕竟此刻的身份对大家都有所隐瞒的。
倒是看那金烈的神情幸灾乐祸的,像是等着看好戏。
“莫弟,这是做哥哥的送你的礼物。”说着,金烈递过来一把做工精致,装饰华丽的金刀。
看着这把金刀有些犹豫,金刀的说法在穆族里应该是有很多种解释的。
可以是兄弟之间相赠,寓意生死之交;也可以是赠与心上人,寓意情比金坚,患难与共。我现在的身份,不知金烈只不知晓,算我多心好了,我可不认为我能随便接下这把刀。
“怎么了,不接受哥哥的诚意?”
“希望,只是哥哥!”浅笑着接过金刀,在众人的欢呼声中,被簇拥着和金烈跳起了兄弟舞。草地上灯火通明,众人载歌载舞,烤肉,烤羊,马奶酒,混合在一起,组成人间最美的极品。
金尔也开心的啃着烤兔,小小的脸上沾满了油。旁边一位美妇宠溺的抱着他,鹅黄色的外袍,祖母绿宝石的环扣胸佩,时不时的看向我们这边,眼里空空荡荡的满是茫然。
酒过三巡,大家都有了醉意,我悻悻松松的靠在草垛上,金爷中气十足的声音再度响起,“按照习俗,金烈你是做哥哥的,今晚得和弟弟把酒言欢彻夜交谈才是。”
“把酒言欢,干嘛还要彻夜呢?”我莫名其妙的问道。
“按照我方习俗,哥哥是要和弟弟进同一个帐篷彻夜的欢谈畅饮,增进兄弟情谊。”耳旁的金叶总管解释道。
不过就是结义拜把子,怎么弄得跟洞房花烛夜一样的认真。
心下觉得蹊跷,并没有立即答应下来,随口说道:“你们的习俗还真多。”
“只是条件有限,旅途又舟车劳顿的,我看还是让弟弟安稳的睡一觉吧!况且,南北两国的习俗各有差异,不必尽数遵守。”金烈开口说道。“恩,谢过哥哥了!”
“行,我们北国人生性豪迈,粗旷怠慢之处还请莫公子不要见怪了。但是,礼数也还是不能少的。”
“这样好了,金叶你吩咐下去,让下人们到暖帐里准备好洗澡水。我们穆族人豪迈,兄弟二人有衣同穿,有肉同吃,有酒同饮。所以,莫公子和金烈同池共浴,也算尽了结拜的礼数。。”金爷询问的笑看向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