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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薛珊珊急急忙忙跑着,没留神撞着一位穿着一样校服的男生,道歉的话都来不及说,便只能呆眼看着公交车急速奔往下一个站台。薛珊珊想着不能这么倒霉吧,追到这已经是第三站了,平时这车有很多趟,可今天等了许久,就来了这么一辆,看来这是要迟到的节奏啊。那位被撞着的男生慢慢走到薛珊珊边上,低下头说,后面有很多这趟车。男生而后又说道,同学你没有常识吗?这辆车半天不出现,好容易出现一辆,那这一辆后面是必会有好几辆这趟车的。薛珊珊愣了下,心想,是的,生活不就是这样,明明就指望着那个希望,希望好不容易来了可没有抓住,然后明明很失望的时候,才恍然发现,所谓的希望并不只有一个。
      薛珊珊抬头看着被撞的男孩子,心里略带愧疚,便主动伸出手,说:“你好,我是高一年级四班的薛珊珊。”男生看上去没什么特别的神情,并没有伸出手回应薛珊珊的友好,只是说了句,“你好,我是你同届八班的段辰。”

      1. 一直喜欢的你
      即将开始分科考试了,薛珊珊感觉压力很大。自从她考上这重点高中之后,就像是翱翔天空的鸟儿翅膀被连根剪断,每天有整八个小时的课;每天有早上半个小时的早自习;每天有三个半小时的晚自习;每天睡在床上的时候嘴里还在振振有词的背着化学方程式和英语单词;最重要的是每天还需要按时给李献打电话维系这段争取很久的感情。这种生活就像是踩着球没法停下只能向前的小丑,除了摔得鼻青脸肿,没有什么全身而退的可能。
      李献和薛珊珊俩人从小就认识,也就是俗称的青梅竹马,儿时完全没有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情感。倒是薛珊珊天天被那个名叫孟棋的女生欺负。就像在每部美剧里都有一个舞会皇后一样,孟棋就是那个舞会皇后,那个被舞会皇后呼来喝去的优等生,就是薛珊珊的原型。孟棋让薛珊珊替她写作业,但李献就一定要薛姗姗一起去踢足球;孟棋让薛珊珊完成老师交代的手工作业,但李献一定要薛珊珊一起去踢足球……碍于小时候的李献就有严重的暴力倾向,孟棋每次只能很生气的撅着嘴看着薛珊珊踢足球。薛珊珊那时候总以为每每孟棋趾高气扬的对她的时候,李献是那个出现在故事里的骑着白马的人,薛珊珊经常暗自感叹,孟棋小时候就这么祸水。
      薛珊珊在经历了初中三年里的每一天帮李献写作业,帮李献找借口逃课的等等,大概是因为除了李献他妈之外就薛珊珊对李献最关心,也大概还因为中考一件意外的发生之后,中考完后,薛珊珊终于成为了李献的女朋友。刚成为李献女朋友的时候,孟棋就在教室里质问薛珊珊用了什么手段,说了很凶残的字眼,薛珊珊却是没有生气。薛珊珊想着,纵然我被欺负的时候他不是真心帮我,可那种被他护着的感觉你当然不会明白。
      李献初中毕业之后,上了所技校,天天混迹在灯红酒绿乌烟瘴气的地方,大概是有点暴力倾向或者很讲兄弟义气的人都很受灯红酒绿里的女生们的欢迎,李献的桃花一直很旺,薛珊珊每天都打电话,每周的周末都尽量抽时间找他来为了证明他这个女朋友的微弱的存在感。

      人们常说,忙碌里的时光过的最快。
      薛姗姗和她的好朋友程璐两人都如愿的考进了理科的尖子班,成为了学校的名校培养对象之二,那个被撞着的段辰不但成为了她们的同班同学,而且还成为了薛珊珊的成绩上的竞争对手。薛珊珊觉得很纳闷,那个段辰看起来一副僵尸脸,竟然是一等一的学神,而且还是学校假期去山区做志愿者的活动的发起人,确实比自己强了不少啊。
      下了周五最后一节化学课,薛珊珊的脑袋里还是一堆毛茸茸的化学公式,总算是周五没有那让人很晚到家的三个半小时的晚自习了。薛珊珊匆匆忙忙奔向公交车站,不留神撞到个人。那个人的书本飞了一地,薛珊珊赶紧快速捡起来,一一摆好,低着头送到那人的手里,嘴里嘟囔着对不起啊,不好意思啊,也来不及看那人的脸,又开始朝着公交车站奔跑。
      背上的书包真是重啊,薛珊珊心里一阵感叹,好在就要到了。
      夜店里的李献看起来格外的帅,灯光像是雾一样,把他笼罩在薛珊珊一眼就找的光圈里。李献的边上坐着几个穿着风骚的小女生,薛珊珊的心里却是一阵悸动,这可是俩人在一起427天整啊,似乎每一天都是纪念日一样。周围满满都是电子音乐,人群的喧闹,只有在李献的那个地方看起来那么安静,李献的目光隔着几个拿酒杯的人落在薛珊珊眼中,安静又美好。
      李献打发走了那几个小女生,拉着薛珊珊坐在一起,两人一时竟没有什么话说,只是双双望着那个唱歌的人,歌里唱到,我的心里从此住了一个人,曾经模样小小的我们,那年你搬小小的板凳,为戏入迷我也一路跟。唱歌的女生声音很干净,透亮,音色又准,咬字也很清晰,唱的歌词句句都是写薛珊珊的痴心。薛珊珊突然想,这样小时候产生的依赖是爱情吗?这种感情能把握住吗?边上的李献只是安静地听着歌,看起来心思已经飘出去了。薛珊珊突然想起,幼年时候,孟棋一直都很喜欢萤火虫,那些萤火虫努力释放着自己的生命,在夜色里发着光,孟棋有的时候也会强迫自己去抓那些萤火虫,夜里的萤火虫很容易抓到,纵然是燃烧自己在发出生命的光,却变成了被人识破的标志,引以为傲的东西有的时候会是最致命的一把刀。薛珊珊抓萤火虫的时候还经常会碰见李献,李献总是会把他抓到的萤火虫全部送给薛珊珊,薛珊珊总是很高兴,节省了很多时间又可以不被孟棋她抓住把柄。我在找那个故事里的人,你是不能缺少的部分,高潮来了,那个女歌手的声音真是好听,一下子将薛珊珊的思绪尽数拉回现实,边上已经没有李献了,薛珊珊呆呆的看着李献之前坐的地方,怎么离开也不说一声呢?在座位上等了好久,薛珊珊还是没有等到李献,离开了夜店,夜里的街道睡着了一样,充满了茫然和平静,那个平常闪闪烁烁的广告牌子,总算是等到了休息的时间。薛珊珊觉得很悲哀,其实自己在李献心里根本没什么分量,可是到底怎样的我才能让你更想念?离家有一段路程,薛珊珊看着边上下班的白领匆匆忙忙,一群又一群人们欢呼着经过自己,前面有一对双手紧握的情侣,好像这个时刻一个人在街上走的只有自己。薛珊珊突然觉得好累,喜欢李献已经十年了,十年的时间,两万五千里的长征只用到了五分之一,一个城市从建立到发展十年也会从荒芜变得繁华,十年的时间,能做那么多事,可我好像只做了一件事,就是教你喜欢我,可教你喜欢我这件事竟然那么难,它可以是让我走十二万五千里,它可以是拔地而起的一座繁华城市,可是它不能让你喜欢我,就算你坐在我边上,我依然觉得我们中间隔着世界。走的辛苦极了,薛珊珊蹲在路边,低着头开始细细的哭。
      边上时不时有人经过,有的是话语都说不清的醉酒人,有的是一周过完狂欢归来的人们。薛珊珊想着,怎样的女生你喜欢?我怎样努力才能成为那个人?
      手机突然响了,沉浸在悲伤里的薛珊珊惊了一下,原来是家里打来的,平静一下声音,接了电话道正在回家的路上。这个电话来的很好,薛珊珊这样想着,明天还有很多作业,下午还有一个班级组织的活动,还有我还是很喜欢他,所以他怎样对我都行。理清了自己的想法,薛珊珊擦干眼泪,快步向家走去。

  • 作者有话要说:  eee,第一次用晋江写文,发的是几年前第一次写的文,边发会边修改,有啥问题欢迎大家指正,作为老阿姨但有点玻璃心,期待能有好作品!谢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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