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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 十年后的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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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年夏天,正煜回到了阔别已久的高中母校,距离他第一次跨入这所校园,已经过去了将近十年。
他望着花园里熟悉的长椅,嘴角扬起,心里怀念着一段异常明媚的时光,有两个人每天早晨在长椅上互相考背英语单词,其中一个人总是心不在焉,投机取巧,不过总是被发现,花园里又是一片嬉笑...
走着走着来到一排大树底下,望着被阳光沐浴的篮球场,曾经有一个人在这里一直穿着红格子的衬衫打球,而在他正坐在的地方有一个人始终拿着两瓶水,在阴凉下做成套的物理卷子...
转头的那一刻,原本咪笑着的眼镜忽然泛红,泪珠如水晶薄膜一般镶嵌在眼眶里,那树上刻着的字母“A”“F”当初的两个人一起在树下许下了一个美好的约定,如今...
朋友们都说,旭洋在美国过着居无定所的日子。
二十七岁的初春,好友沈佳慧嫁人,新郎是她的青梅竹马韩聪。旭洋工作的小镇临近芝加哥,不能回国观礼。
此时旭洋抱着日记本临窗坐下,桌上有一个滑稽的奸笑表情模型,墙边衣挂上的衣服也是那个表情,不过下面印着一句话“瞅我干啥?”衣挂旁边有波多黎哥的国旗。这个加勒比海上的小岛,有着国家的称号,却是美国的一个自由邦。
若即若离,名分不清,像疏远的爱人,时而彼此需要,时而彼此厌恶。
看着将将八点,到了Unlimited Local Call Time无限制通话时间。拿出手机来,拨通,是一个陌生的女声。“找沈佳慧么?今天是她的婚礼,她现在忙着化妆啊。如果是公务,您改天再打好么?”
“哦,我叫旭洋,是她在美国的朋友。”
听筒中没有说话声,依旧嘈杂。
“恭喜恭喜,二十六年恋爱长跑终成正果。”他笑。
“喂,你要不要再把我们娘胎里那一年加上呢?”沈佳慧哈了一声,又低声说,“某人今天也来了!”
“哦。”都是老同学,意料之中。
“旭洋……你,还在飘来荡去啊。”沈佳慧顿顿,“你知道,男孩子是应该多闯闯,但还是不要太逞强,毕竟异国他乡,人生地不熟的。”
“一要嫁人,性格都变了,怎么婆婆妈妈的。”旭洋调侃她,“你要洗心革面,做贤妻良母了?还记得我们的赌约吧,谁先结婚,别人不用送她红包哦。”笑的狡黠。
“切,你现在在美国诶,逃避!本来你要给我美元的。”沈佳慧依旧大大咧咧。
“新娘怎么躲在这里打电话,赶紧出来啊。”那边有人吆喝。
“哎,是旭洋的越洋电话呢,正煜,你要不要和他讲话啊。”佳慧招呼着。
“不,我不要和他讲。”旭洋的大拇指放在红色按钮上,“祝你和韩聪白头偕老,永结同心,bye bye哦。”他飞速说完,揿下键子。
与其等待拒绝,不如先拒绝对方。
既然已经分开,至少还留住尊严。
然而爱总是没有什么尊严。仓皇逃避,比较简单。
或许,下一站可以去新奥尔良,旭洋埋头写着日记,想,那里有海鲜稀饭,还有好多的街头艺术,迫不及待了,可目光顿了顿,又低下眼眸,陷入一片寂静
离开正煜之后,旭洋已经忘记,该如何再去爱一个人。
他从来不认为,自己会爱上别人。
爱上正煜之外的人。
他把最好的年龄,精力,时间都花在了正煜身上。
他真的累了。
十六岁时,旭洋爱上正煜;此后十多年里,他的世界只有他。
有人说时间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没有人能拒绝它的改变,只是那些人那些事,那些时光,还有一个最让人惦念的名字,一直是心底最明亮的一束光,给我前行的勇气。
回到这里,耳边穿梭的总是当年初夏的风,它所讲述的是不想被时光磨灭的成长轨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