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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酒馆 ...

  •   整个都兰最有名的酒馆叫“七日草”,在一条小溪的旁边。老板赛宾斯是个不知道烦恼为何物的老头,每天都会坐在那张桃木的吧台后面,一边擦拭那些已经光闪闪的酒杯,一边和酒客们开玩笑。不过如果进门的是个不满三百岁的孩子,偏偏还要叫一杯最烈的冈特酒,那等待他的一定会是老赛宾斯40号半的大脚——在都兰,未成年人可是只能喝果汁的。

      身体康复之后,我就爱上了黄昏时分的“七日草”。在淡薄的云霞之下,余晖从木质的窗框中照进来,在那些被老赛宾斯擦拭得亮晶晶的酒杯上打一层光晕。没有外面酒馆里的那种吵闹,都兰人天生的温和即使在喝醉酒之后也不曾被抛弃,至多有那么一两次,哥特家的汉子喝得双颊泛红时,抱着酒瓶子唱起走调的歌,不时打个酒嗝惹人发笑;然后那位娇小的哥特太太会“气势汹汹”的走进来,拉住胡言乱语的丈夫拖出去,只留下身后更加响亮的笑声。
      我喜欢这样的感觉。
      因为没有完全康复,赛宾斯总是为我调制一杯淡紫色的牛奶蜜茶,然后带着怜惜的表情看我喝下去。我知道这可爱的老头在想些什么:多可怜的孩子,好不容易康复了,却连路都走不好。
      咳,这其实也不是我的过错,但是趴在亚斯背上的感觉实在太好,以至于每一次明明没有喝醉,却还是让他从“七日草”里背出去,造成了一个不良于行的印象。

      亚斯现在是名教师,在那所及其可爱的,造型像一个巨大的奶油蛋糕的学校里教授《魔法史》和《常用草药学》。从“七日草”的窗户可以看到那间外表像甜品店的学校,所以每天黄昏我都会在这里等亚斯下课,看着他顶着一头媲美阳光的金发一点点从小山上走到酒馆门口,在我的脸颊上印上一吻,然后一起回家。
      当然,每次身后总是有些可爱的小尾巴,等着我衣袋里的糖果。

      教师在都兰是一个很受尊敬的职业,所以即使是最调皮的孩子在亚斯面前都会乖巧几分,努力的扒掉头发上的草屑并且试图藏起沾满泥巴的小手。事实上,就像几万年前某个作家说过的一样,每一个孩子都是天使。
      当然,如果他们能不叫我“漂亮的哥哥师母”的话,我会更开心。
      我不知道以前的我,是不是拥有过或者渴望过这样的生活,我只能说,现在的我,在每一天,都平静的幸福着。当我告诉亚斯我的想法时,他那双湛蓝的眼睛变得更加温柔,几乎让我心甘情愿的溺死在里面。
      “我们永远不离开这里,好吗?”
      “好。”
      “我说的是永远,不管。。。。。。不管发生什么。”
      “好。”

      我说过,都兰是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在那些冒险小说里,这种地方往往有着稀世珍宝或者是世外高人。如果你也这么想,那我恐怕要说你错了。都兰或许有最美丽的小溪和湖泊,最晴朗的天空和最干净的空气,但这些都来自自然和人们的爱护,绝对没有什么宝藏。这里的也没有那种能用一根手指毁灭一个城市的法师,或者是以一敌百的剑客,每个人的家族或许都很古老,但没有什么所谓的高贵血统,有的只不过是几乎已经印刻在骨子里的善良和安静。
      所以,都兰不适合冒险家,野心家;不适合想要追逐名利或者某种伟大信仰的年轻人,更不适合喜欢别人卑躬屈膝的贵族。这里只适合让人生活,不是奋斗或者享受,只是生活。
      该怎样描述这种生活呢?在晨光和爱人的轻吻中醒来,衣物和被褥有着阳光和植物洗剂的味道;然后早餐在平锅里发出“嗞嗞”的声音还有诱人的香气;开门时邻居会中气十足的喊一声“早,我的孩子们”,身上背着农具。
      然后是很简单的工作——看病。医生一般是个忙碌的工作,但在都兰是个例外。这里的人健康得让人惊讶——我一直认为这和人的心情有很大的关系——以至于最严重的毛病不过是感冒或者谁家的小孩因为贪嘴吃了过多的野果而肚子痛。而这样的毛病,一片药就足够了,连一个基础治愈术都用不到。更多时候,进来这间小诊所的并不是病人,而是路过的邻居——在都兰,邻居这个词很广泛,只要是认识的人,都可以叫邻居。他们总是进来看看,喝一杯橄榄茶,然后留下一捧新采的波斯菊或者一尾鲜鱼,如果我的桌上恰好有烤好的松子或者饼干的话,他们也会不客气地收下。“私有”这概念在都兰不是很清晰,比如我手里的这个苹果,早上的时候大概是长在布克大婶的院子里,然后汤姆(布克大婶的儿子)采下来,在我送他小弓箭的时候转给了我,而现在我正准备送给安妮塔,好鼓励她一口气喝下了咳嗽糖浆。
      所以我敢说,我是这个世界上最轻松又奇妙的医生了。
      小诊所在下午四点钟关门,然后我会慢慢地走到“七日草”,喝老赛宾斯专门调给我的,不含酒精的饮料,等亚斯。这时候我喜欢和大家聊天,关于布克大婶的苹果树,关于小玛丽快要掉的乳牙,或者关于蒙卡两个月后的婚礼。有时候我会唱歌,不记得从哪里学会的迪拉琴,还有古老的语言;歌词是关于一个叫“永无乡”的地方,任性又倔强不肯长大的男孩,人鱼公主,海盗和会飞的小精灵,那是个属于孩子的,不会结束的梦境。
      然后,亚斯会带我回家。有时候我觉得,他站在酒馆门口看我唱歌的样子是那么忧伤,仿佛走了好远的路,到了这里,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可是下一刻他坐下的时候,又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只是用眼睛催促我,要回家。
      是的,没有什么,比黄昏时候和恋人一起走在回家的路上更让人安心了;没有什么,比夜幕低垂时,在熟悉温暖的臂弯里入睡更让人幸福了。
      你瞧,这就是我的一天,我的每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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