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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壹章 来燕诗会 ...

  •   一座石桥,一棵柳,一个人。
      少女眉目低垂,一头黑发慵懒地垂下,并无金步摇作簪,却也渐欲迷人眼,她以白裙为衣,素净如莲,也果真透着只可远观的气质。
      十年了,她跟随师父的十年如白驹过隙,转瞬即逝。这棵师父亲手栽下的垂柳,早已高出她一个头,在迎句芒神的时节里着上点点绿意。她伸手抚上那新抽出的嫩叶,心中叹道,所谓物是人非,莫过于此,树在,桥在,但师父却不知所踪。正如他突然出现一样,突然消失在她的世界里。纵使找遍金陵城,也再也寻不到那个会给自己买两个烧饼的人。
      十年里,她封力大有长进。由于性情安静,不爱交友,读书自然成了她主要业余生活。算不上诗人,却也能吟上两句。她本就不喜笑,一年前师父的不告而别更是带走她所剩无几的笑容。十年后她依旧一无所有,依旧不怕失去。
      了无牵挂的人敢不要命的闯,这就是她在□□里让人闻风丧胆的原因。
      她不是什么好人,她活下去的方式是踩着别人的命——可以算是一个雇佣杀手,以杀人为命。
      “秋儿~你果真在这儿,可想死我了。”一声油腻腻的呼喊从耳边传来,一只手不怀好意的摸上她的肩膀。
      轻笑,回握住,然后翻身赏了那人一个过肩摔。
      “别那样叫我,你还不配。”她漠然开口。
      “哦?那你说说,我哪里不配?”那一脸色眯眯的男人倒也不恼,伸手去捉她裙下的脚。
      利落的抽出长剑,不轻不重的划过那人的胳膊,坐在地下的男人痛得直骂娘:“妈的!你敢这么对老子!你个贱人!你忘了老子平常是怎么对你的吗?”“那你也该记住我平常是怎么对你的,程仪。”沈别秋收了寄傲剑,冷哼一声,夺去程仪手里的米黄色信封,回头警告道:“下次传达任务时再敢多事,就真的杀了你。”
      “妈的。”身后的男人狠狠地咒骂着,却再也不敢靠近她逐渐远去的背影。

      “听说了吗?最近乌衣巷那里可热闹了。”
      “那个王大人,说是买下了来燕堂,在那正开诗会呢。”
      “可不是嘛,全金陵的才子都受邀去了,简直是兰亭再世呢!”
      “老兄,你可真有眼力见。据说那个林家大少爷也去了。那公子长得可真不是一般的俊。”
      “也光俊了,就是个草包,不学无术,整日捉兔逮鸡。”
      “也别瞧不起人家了,人家林弈宁可是生来就姓林,那像我们这样的小老百姓,生下来没皮没脸的,在草窝窝里打滚。”
      林弈宁?沈别秋顿了顿脚步。那信纸上写明的目标赫然就是这个林弈宁,看来这市井杂碎的声音也不是毫无意义。来燕堂的诗会倒是一个下手的好机会。
      她伸手摩挲着佩在腰间的寄傲剑,调头走去了乌衣巷。
      那个姓王的老头子她听说过,是个恪守封建伦理、坚守男尊女卑的老古董,愚昧至极,怕是要做些准备了。拐进了一条阴暗的小巷,将一头乌发束起系结,简单的用青丝绶的头巾包裹了一番,将胸膛裹好,学着男子的样子踱出小巷。望了望自己窄袖的游侠衣裳,她略微考虑了一下要不要买件宽袖的衣服证明自己是个读书人。
      算了,能进就行。
      在秦淮河边,她俯身检查了一下自己的装束,倒还像个男的。一声哂笑,她走进乌衣巷,径直走向来燕堂。诗会早已开始,里面围坐着不少名士,几个家族的公子都峨冠博带,危坐在上席。吟诗声、劝酒声、大笑声不绝于耳,可谓热闹。
      她不动声色的想从后门入席,不料那王辉宗老头子眼睛还锐利的很,叫住她:“那位迟来的公子是谁家的?”她只好拱手作揖,粗声回道:“苏家公子,苏友善。”
      众名士安静了下来,望着她,窃窃私语。有涉世未深的小公子狐疑道:“金陵城内从未听说过有这号人。”
      她不紧不慢应道:“小生的确不是金陵人氏,是仰慕王大人盛名,料想这诗会必定雅集非常,方才赶来金陵应会。道远马疲,未能及时到场,还请各位大人、先达海涵。
      王辉宗捻着胡须笑了起来,略微点了点头,道:“苏公子有如此好文慕才之心可谓难得可贵,想必也是饱览经书,何不出口成章,让大家都欣赏欣赏你的才华?”
      “王公此番言重了。”沈别秋嘴角扬起一个标准的微笑,默默盘算对策,余光扫过上席。
      “那好,老夫我现场出一题,还望公子七步成诗。”
      沈别秋心中一惊,佯装客气,本想推辞,转念一想,自己还不知道林弈宁所长模样,只知他就在此地,不如把动静闹大些,算来那林弈宁也是个贪玩鼠辈,只要他在席上,必然能引他来凑热闹、说闲话。索性道:“那就献丑了。”
      王辉宗仿佛很满意后生的卖力谄媚,打开折扇,思量一会,道:“就以这扇上的画为情境,作一首拆字诗,拆‘凄清’二字,韵便依了《平水》,如何?”
      沈别秋看向那折扇,画了一展窗,一弯月,屋内一桌,上摆有一些碗筷。她伸手佯作摩挲下巴胡须的样子,背着手,细细吟哦了一番。
      众名士以各异的目光看着这个不速之客,有被抢了风头的公子皱着眉头灌着酒。
      眼看着王辉宗的眼神由热切转为冷淡。她终于慢条斯理地开了口:“成了一首。”
      “吟来听听。”
      “人离粥尚热,昏重月如钩。
      皎皎临今古,依依数点留。
      三辉情忘心,两点惹妻愁。
      更落千余点,封为今后忧。”她缓缓吟道。
      座下人交头接耳,有人啧啧称道,有人不屑一顾。
      一位上席的公子首先站起身来,笑道:“好诗。尤其是颈联两句,拆的妙。‘情’去了心,再点上三点便是‘清’,‘妻’添上两点岂不是‘凄’?这‘凄清’二字藏于其中,达形又绘意,又与画水乳交融,可谓巧妙。”沈别秋抬头望了一眼那人,穿得一身儒雅乌衣,一双眼暖若冬阳,腰间佩有宝剑,也是习武之人。
      “乾易兄评得好,如钟子期再世,实有高山流水之才啊!”东座西向,明显地位不高的一个人吹捧道。
      “任公子与苏公子倾盖如旧,实乃我王某的荣幸!”王辉宗乐开了花,捧酒道:“这杯我先干为敬!”
      “不敢。”那个叫做任乾易的公子也饮下了自己杯中的酒。
      “哼哼,我倒要说他这两句,既无章法,又悖礼教。”那个被抢了风头,紧锁着眉头的公子不悦地反驳道。“哦?”王辉宗敛起了笑容,正了正身子,略一抬手,道:“宁公子说来听听。”
      沈别秋抬眼望向那个叫板的宁公子,长得也还清俊,但那终日不开的眉头平添了几分阴厉之气。那人理了理墨绿长袍,微微拱手以表尊敬,但那颗傲气的头颅却丝毫没有低下的意思。
      “这位姓苏的公子写得明明是五言律诗,颈联却没有对仗,而‘三辉’一句,更是用了王大人的名讳。但问这样不通情理的诗,又怎么能称之为好诗?”那个宁公子冷笑道。一席话出,座下本来温和的几张脸也换成了嫌恶的颜色。
      “但……”任乾易方才开口便被一个冒冒失失的声音打断。“宸枍兄原是这般迂腐之人!呵,大家写诗就是闹个高兴,何必如此咬文嚼字、咄咄逼人呢?这可是诗会,诗与礼数,当然是诗更重要了!”这个随意插话,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穿的却体面,不像大部分人都包着一层儒者装扮,他倒是穿了一袭红色长袍,镀以金边,内里以白貂毛作底,一派富贵气。少年眉清目秀,一张脸纵是骄横无比,却也难令人生厌。
      “弈宁兄这是何话?这位公子出言对王大人不敬,怎生还有理了呢!”被叫做宁宸枍的人冷笑道。
      林弈宁?沈别秋的眸光一暗,盯上这个打扮的分外显眼的人,内心讽道,还真是轻松的任务啊。
      右手悄悄按在剑上,左袖的毒箭蓄势待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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