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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五、 ...


  •   五、
      心电监测仪发出规律的嘀声,一个满脸狂热的猥琐老男人一边移动我胸口的贴片,一边神经兮兮地在笔记本上记录着什么。
      我一睁眼,看见的就是这幅画面。
      我用蛮力挣开束缚带,把连在身上的管子一把扯下,坐在检查台上平静地问他:“这东西,你没做过初期试验吗?”
      “当然做过!”宝条仿佛受到了莫大侮辱。“样本L与J细胞有很强的的排异反应,普通特种兵的细胞根本无法对抗它,只用了0.5毫秒就被完全净化,而注入了样本L的普通特种兵呈现出深度魔晄中毒现象。”
      我深吸口气,继续发问:“那我的细胞呢,没试过吗?”
      “当然试过了,保持相等浓度和计量,实验结果就是同归于尽。”
      “我日你祖宗!”我破口大骂。“我现在就捶爆你的狗头让你跟它同归于尽!”
      他居然还一脸责怪地回我:“你怎么能对我的完美实验体这么没信心?你看这实验数据,完美,太完美了!”
      冷静冷静,这货还有用,别因一时冲动断送美好未来。我披上大衣,套上手套,强迫自己冷静下来。
      “项目Q有进展了吗?”
      “呃……”他卡了一下,慢吞吞地说:“我是个生物科学家,物理项目攻略起来颇有难度……”
      我死死按住检查台,以防我一个冲动把这货的脑袋按进培养皿里去。
      “那项目A呢?”
      “什么?项目A?不可能的,这世上不可能会有没头没屁股没毛光长大腿和翅膀的鸡!”
      我冷冷地俯视他。
      “我不喜欢,我不需要。”
      他尖叫起来:“可是鸡需要!”
      我压抑着怒火,握拳重重捶在冰冷的检查台上,一字一句道:“我、不、需、要!”
      话音未落,我拳底一空,刚刚使劲的半边楼层塌陷下去,又往下砸塌两层才止住势头。
      刺耳的警报再度响起,我和宝条吹着高空的冷风,面面相觑。
      在他回复成狂热科学家之前,我果断开溜。
      “看来你的药剂还真有点用。这可不关我事,别说我来过。”
      麻利地甩完锅,我切成诗人,换了衣服,随意找了条僻静小巷,窝在角落里幻化出竖琴,胡乱拨弄。
      庆典结束后的上层区十分冷清,基本没人在路上闲逛。那见鬼的药剂还在我体内燃烧着,烧得我整个人晕陶陶的,浑身都使不上力。我将赋诗礼帽往下扯了扯盖住脸,瘫在墙角随意划动着琴弦,感觉自己已经是一条废喵了。
      夜幕降临,街上才有了点人气,隔街乐声震耳酒气缭绕,原来是个酒吧。
      很吵,不过我也懒得挪窝,打算就这么凑合一晚。就在我努力了大半夜,终于可以无视体内的灼烧感快要成功入睡之时,我的帽子突然被人掀开,刺目灯光透过眼皮,浓重酒气扑面而来。
      我皱起眉头,不情不愿地半睁开眼。
      两个醉汉堵在我面前,魔晄瞳中闪烁着贪婪的光芒。
      “嘿嘿,瞧瞧我发现了什么……一只迷路的小猫咪……嘿嘿……”
      什么?我还没反应过来,茫然地半睁着眼,努力聚焦视线。
      “来,小猫咪~哥哥们带你去个好地方……嘿嘿,让你快乐得上天堂的好地方……”
      我这才反应过来,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捡尸?我有点惊讶,又有点想笑,看在他们又给我提供了个笑料的份上,我就不浪费力气提刀砍人了。我侧过脸颊,避开想揭开我面纱臭烘烘的手,懒懒道:“滚开。”
      “哎哟,还是个烈性小猫咪……嘿,哥就好这口,乖乖跟着哥哥们走吧~嘿嘿~”
      唉,少年不知死滋味,就要去死,就要去死,迫不及待来送死。我正准备顺着他们拉扯我的力道送他们回归生命之流,那见鬼的药剂立刻抓住时机进行了最后的反扑,我感觉我就像个老旧的机器,嘎嘣一声发出了临死的哀鸣。
      我痛呼出声。
      “英雄扎克斯·菲尔来也!居然敢在扎克斯大爷眼皮底下欺凌弱小,不可饶恕,吃我一招终结技!”
      一把大剑砍向两名醉汉。醉汉匆忙迎战,没挡两招就变成了被单方面殴打,边被打还要边听“你们这样也算特种兵吗特种兵的尊严呢”的教训,最后痛哭流涕地表示一定痛改前非,才得以屁滚尿流地逃走。
      我没有心思看他们的笑话,刚刚醉汉这么突然一松手,我又砸回墙上,痛得我眼泪差点没飙出来。
      “哇,超幸运……”这个新来的也一脸痴迷地盯着我。“是个带着面纱也超漂亮的大美人耶!”
      我有点头痛了,难不成又要重复刚刚的故事?
      不过看起来这个新来的道德水平比刚才两个要高得多,没有一上来就动手动脚,只是学着我也坐到墙角,笑嘻嘻地问我:“你难道就是那个挺有名的吟游歌手?叫什么来着……嗯……千?这名字真奇怪,有点像五台那边的名字。嗯,你不会是五台的奸细吧,长得这么漂亮去做奸细,太可惜了吧……”
      他凑近了我闻到他身上的酒气,比刚才两个醉汉加起来还要重,特别是他这么喋喋不休地对着我讲话,酒气一股一股地喷过来,我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我难受地扭开脸,埋进自己的长发里呼吸,闷闷地纠正他。
      “不是歌手,是吟游诗人。”
      “咦,是不是故事里写的那种四处游荡,收集各种地方传说,以音乐施展魔法,吟诵英雄及其事迹的吟游诗人?”
      总结得还不错,我嗯了一声,感觉这人还有点可取之处。
      “那我刚才的英姿你记录下来了没有?超~帅的对不对!我的故事里一定要加上这句哦!”他眼睛亮闪闪地看着我。“拥有梦想吧,想当英雄就要拥有梦想!”
      这人……脑子有病吧?我匪夷所思地瞪着他。
      他一脸期待地回望我,脸居然还慢慢红了起来。
      “扎克斯,扎克斯!你在哪儿?”巷外传来喊声,这个神经病终于把脸挪开,大声回应。
      巷口又转进一个人来,纯正的金发冲天炸起,一双宛如碧空的魔晄瞳在黯淡的灯光下熠熠生辉。
      “哟!克劳德,你看!我刚刚救下的超美的吟游诗人,他答应为我写诗吟唱哦!”
      谁答应了啊?我怒视着他。
      “千先生,您怎么在这?”金发少年似乎想到了什么,立时住了嘴,不再发问,转而道:“我送您回家吧。”
      我正在气头上,把帽子往脸上一盖不耐烦地说:“我没地方可回,就让我呆在这吧。”
      神经病打了个酒嗝,傻乎乎地笑。
      “克劳德,我怎么感觉不到我的腿了?”
      克劳德半天没动静,良久发出一声认命的叹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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