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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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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我这肉是带错了,这小崽子看起来是吃饱了。”王钦晃了晃手里的油纸包,一边走近一边惋惜。
沈花铃站起来,走到王钦身边,一把就夺下了油纸包,然后得意地说:“不可惜,还有明天呢。不过,你怎么这个时辰跑出来了,不怕你娘抽你板子?”
王钦自然是很不愿意谈论这个问题的。毕竟他一个十七岁的男儿,居然还有门禁这么回事儿,讲出来还挺丢脸。
晚饭之前,不论王钦在哪,都是要立马赶回家的。这是他周围人都知道的。四年前他和书院里的同窗去绮愿河游船观赏,一时贪玩,忘了时辰。往回赶时战战兢兢,居然还差点哭了出来,甚是没出息。那时大家才知道,“过晚不出”的王子元,有个家管严的亲娘亲。
沈花铃回想起当时,七八个同窗同时跪在地上,恳求王夫人不要打王钦的时候,甚是壮观。最后还是她首当其冲,挡住了王夫人的竹条。沈花铃作为王钦的青梅竹马,两家交情很深。王夫人更是把她当成儿媳妇看的,就住了手,笑着带沈花铃进屋吃点心了。这一下,王钦算是在书院里出名了。
“我娘陪我爹处理公务呢,没一两个时辰下不来。就把家里的剩肉打包带来了。”王钦摸了摸大黄的小脑袋,笑得没心肝。不过他没说,他猜准了沈花铃肯定在这,就打着饭后散食儿的幌子,骗了院里的丫鬟来了。
“明天我就要去都城了。”他揉了揉大黄的脸,忍不住被这蠢蠢的样子逗乐了,语气也带着一丝儿笑意。
定然是要去接薛卷柏的。沈花铃心想,这笨蛋肯定是在跟自己告别,又不好意思,才借了“剩肉”这个托词来了。沈花铃一不小心猜中了王钦的心思。
于是她打趣儿道:“闻墨书院的得意门生王子元公然逃课,我爹的戒尺都给你气弯了。”
“嘁,师父才舍不得打我。打坏了我,可不得让你守一辈子的寡?”王钦嬉皮笑脸的没个正形。
沈花铃差点想替天行道,用鞭子把他抽成一个陀螺。但沈花铃在很多时候还是很理智的,于是她粲然一笑,一字一句道:“大黄,往死里咬。王二狗明天就走了,往后两天你可就没这个口福了。”
沈花铃边说边惋惜,只见大黄本来正傻兮兮地舔王钦的手,转眼就咬上了王钦的衣袖。眼睛睁得很大,还看着沈花铃,仿佛在求表扬。
王钦当场跳了起来,却怎么也甩不开大黄。不过他没绕着街跑,委屈地看了沈花铃一眼,说:“你就会把大黄当刀使,惯聪明的狗儿给你教的整天撵人跑。连平日里我给它喂的好肉的情面也不看。”
沈花铃咳了咳,匆忙收起来了带着鼓励的眼神说:“大黄别咬了,咬坏了以后就少吃一份肉。”
大黄立马不咬了,装作无辜的样子,蹲在地上,直晃尾巴。仿佛刚刚只不过是个游戏一样,好吧,对它来说,的确只是个游戏。
至于沈花铃和王钦,是从小到大的青梅竹马,自然是懂得对方玩笑的尺度的。但婚约这个事,却是难说的。沈花铃娘亲还在世的时候,并未给两家结下什么娃娃亲。反而她娘亲在她五岁时去世以后,沈家和王家关系才日益好了起来。一个鳏夫带着个女娃娃,多亏了王夫人的不时的照料。虽然没有定亲,但几乎所有的人都认为沈花铃是王家的准儿媳。有的时候,连她自己也这么以为。但她毕竟年数小,对于情爱之事还未开窍,对王钦更多的还是依赖之情。
这时,米铺贾老板从后门出来了,和蔼地说:“阿钦也来了。”
王钦只是点点头,轻轻应了一声。而沈花铃却十分热情地把油纸包递上,爽快地说:“大黄明天的小点心。”
贾老板人很厚道,也不做些虚伪的推辞。当下拿了两盒米糕出来,送给了两人。他说:“大黄麻烦你们照顾了。”
“没有没有,本来就该是我照顾的。”沈花铃说:“是大叔好心帮我收留。”
大黄本来就是条野狗,两年前沈花铃从大街上捡的。小小的一个,毛也长不齐,看着就快冻死了。本想着带回家,但下着大雨,正巧碰上米铺老板在收拾东西,就好心喊她进来。又是找棉絮铺窝又是熬热粥的,才吊住大黄一条命。后来因为沈集对狗毛过敏,干脆就养在米铺了。
贾老板忙挥挥手,示意这都是小事儿。看着天色渐晚,街上都看不到人了,就催着沈花铃和王钦回去了。毕竟这边不是夜市街,晚上人少,不安全。
当然,王钦很有风度的先送沈花铃回家。虽然沈花铃一直怀疑他回去会被王夫人逮住揍一顿,但让女孩子而且还可能是未来媳妇儿一个人回家,显然不是王钦的作风。
书房的灯一直亮着,看来沈集是没出来过。王钦也不去打扰他,目送沈花铃进院后,拿着盒米糕,哼着“啷里个啷”的调,就消失在街角了。
值得一提的是,王禾这天的公务处理得很快。王夫人出来的时候天才刚刚暗下来,想着无事,顺便就去了王钦院里一趟。
……
第二天,沈花铃起了个大早,天还蒙蒙亮。
依她的性格,宁愿到家里的书阁看书,也不会去送王钦的。过去还要跟王钦斗嘴,嘴巴还挺难受的。但她犹豫甚久,决定还是要去送送。
她心想,这才不是因为薛卷柏呢!
沈花铃已经在心里想了无数嘱咐,比如要把薛卷柏安全接到,比如千万不要贫嘴惹恼了薛卷柏,比如千万不能跟薛卷柏说自己的坏话……咳咳,这才不是因为她不信任王钦呢。
结果她啥也没说出口。因为王钦骑在马上的姿势太奇怪了。就跟坐在针尖上一样,表情如同便秘。两个人对视良久,最终还是沈花铃先开口了:“你屁股上长针眼了。”
你屁股才长针眼了!王钦在内心咆哮,表面一派温和。他其实就是听到沈花铃来了,特地从马车里出来了,骑上马假装威风。因为沈花铃太相信他绝对不可能无缘无故坐马车,不骑马的。结果一句话,他就恨不得从马上下来。
但他是绝对不会下来的,有一句话怎么说来着,骑“马”难下。
王钦表面上干笑,心里一直想让沈花铃快走。但越是这样,沈花铃靠得越近,仿佛要把他看穿了。这个过程没有维持很久,因为王夫人从一边过来补针了:“阿铃呀,听说你昨天和阿钦一同去买米糕了?怎么也不告诉伯母一声,伯母好叫人随行,你们两个人出了事可怎么办?”
不巧,沈花铃和王钦的视线又对上了。
沈花铃是不知道两个人能出什么事,但她眼神瞟着王钦,笑容一点点地咧开,语气温和极了,跟王夫人说:“是我的错,突然想吃米糕了。阿钦平时就爱惯着我,就陪着我去了。都是我的不好,伯母,你不会打阿钦吧?”说完就睁大了眼睛,小心翼翼地看着王夫人。
好一招扮猪吃老虎,既奚落了他,又装作认错的样子,无辜极了。王钦咬着牙,眼神里满满的全是“你等着”。
王夫人自然打哈哈地说:“怎么会呢,你们俩都是我的心肝宝贝儿。哪个我都舍不得呀!”实际上,她抽了王钦屁股好几板子,但好歹也手下留情了。
沈花铃就着这个话由,顺着就往下说:“这次到都城起码要六个时辰吧。骑着马多累呀,我去扶阿钦下来。”
虽然王钦心里的怨念已经累积到一个高度了,但也只能在王夫人的注视下,任由沈花铃把自己扶下来。只听沈花铃搀着他,悄悄俯到他身边说:“薛卷柏,一根毛也不能少。”
王钦差点没把牙磨断,可就是磨断了也得往下吞。这明摆着是威胁,城主十七岁儿子,因晚归被其母打板子。他就像个怨妇似的,被扶上了马车,沈花铃还贴心的顺手给他加了好几个软垫。然后郑重其事地拍了拍王钦,扭头就走。
早晨的霞光照遍了整个远故城,给这座老城蒙上了一层宏伟的光辉。这是要下雨啊,沈花铃想,不过这并不影响她的好心情。
因为薛卷柏要来了。她仰视了六年的人,终于要鲜活地出现在她的生命里,并成为她生命里最耀眼的标杆。
送行的人并不多,所以没有耽误什么时间。王朗早就在城门口等王钦一行了。等王钦到位了,车队就即刻启程了。车轮咕噜咕噜地转,向着北方前进着,不远千里。
而此时的都城薛府里正乱成一锅粥。
薛老夫人正板着一张脸坐在大堂里,气氛凝重。她的长媳薛李氏也是紧蹙着眉,唯有薛卷柏脸上挂着浅浅的笑容,似乎正在缓和压抑的气氛。
但真正化解这僵局的,还是从大院里走进来的刘铃珂。她进来也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只是在薛老夫人与薛李氏身边转了几圈,就把两位的眉头给抚平了。顺便把薛卷柏也给解救了出去。
等走到后院的长廊边上,她才扬起眉毛,带着一点娇气问道:“连我都搞不懂你了。阿柏,你可知道三年过后,就不得不娶我了。”
薛卷柏抬头望着屋檐外葱茏的香樟树枝,嘴角噙着笑:“嗯,我知道了。”
“你就知道我会等你?”刘铃珂被这种态度多多少少刺的有点不舒服。
薛卷柏却是不以为然地说:“阿珂,你的想法我自然不会左右的。”换言之就是,你要等也好,不等也罢,我都不会在意。薛卷柏知道,三年对刘铃珂来说,等待实在不是一个好的选择。作为青梅竹马,娶她也是薛家老小所愿,自己实在没有理由拒绝。但他现在有必须要做的事情,并不在乎三年的时间到底会有多大的变故。
刘铃珂也不多说无谓的言语。她明白这个事情是没有周旋的余地了,就从怀里掏出了个玉牌子,递给了薛卷柏,说:“遇到什么事,都可以传信给我。”
是刘氏一族专门用来传讯的信物。上面刻了个“珂”字,所能动用的力量,薛卷柏是知道的。即便他身为薛家嫡子,能动用的能力不少,但在关键时候,刘氏的权力,绝对能帮他省不少事儿。
他收下了。
刘铃珂继而问:“这次你准备带谁去?”
“邵言。”
这个答案还真是让人意外啊,刘铃珂若有所思,像是想到了什么,忍不住嗤笑。难得有一次,她懒得去想内中的缘由。她想,罢了罢了,随他去吧。
院中有婢女打伞从树下穿过,急急忙忙的,鞋踩到地上的水里,发出了一连串饱和的响声。闲暇之人听来,倒是颇为有趣儿。这样有趣儿的事,以后还多得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