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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第 9 章 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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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张朝尹,你们是在电影院认识的。”
我抬起头看唐安译,想往前走一步,但裤子太长了,勾住了鞋头,我只好原地站着。
“他到场晚,位置被人占了,但是电影已经开始十分钟了,他的位置又在中间。他不好意思打扰所有人,只好在最后一排角落的空座上坐下来。但那个位置是你朋友的,你朋友迟到更久。你提醒他这里有人,他骂道怎么哪里都有人,那我坐哪啊,你说坐自己的位置啊。他从口袋里掏出票塞到你手里让你自己看,你借着手机的光看到了票根上的座位,勉强同意了先让他坐在你边上。很幸运,你朋友到电影结束都没来。你们分吃了一桶爆米花,还一起吐槽傻逼剧情,最后你要了他的手机号码,说做个朋友,结果做着做着就到床上去了。”
“但你朋友一直都没来不是因为有事没赶上,是因为你给他发了消息,让他不要来。”
“我说的对不对?”
这会儿我眼睛应该是有点红,痒痒的,我鼻子一酸眼睛就红,一点气势都没有。
唐安译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他问我:“你怎么会知道?”
我差点要笑出来了:“我不仅知道你们怎么认识的,我还知道你们家的住址,知道你总气他,知道你起床气很重,知道你不喜欢喝苦的咖啡还非要点,知道你在外面看着人模人样其实就是个神经病,知道你最后一次出门前告诉他会给他带他喜欢吃的虾肉馄饨,因为那天早上你把他的那份吃了,他气得要死,让你出去就别回来了,结果你他妈的还真的就不回了!平常让你少气他你从来不听,怎么那次就这么听话呢!我|操|你妈!”
“你到底是谁?”他声音有点哑。
“我是你爸爸!”我朝他喊完最后一句,撞开他冲进卧室把门关了。
唐安译出问题了。
我整个脑子都是乱的。
他怎么会变成这样?他为什么好像真的不认识我了?他一年前到底怎么了?为什么他妈妈告诉我他死了?为什么他记得自己有个恋人叫张朝尹却不来找我?
我想问他,但恐怕他自己都不是很清楚,不然以他的性格这会儿就该把门踹开进来揍我了。
我打开窗户吹了会儿风,抖着手打开电脑,看唐安译在干嘛。
自从知道自己脑子有毛病之后我在家里装了好多摄像头,为了复盘的时候能更直观的看到关于唐安译的影像全都是我幻想出来的、不存在的。
这会儿派上用场了,我第一次在监控里看到他,活的、有体温的、真实存在的唐安译。
这有点让人兴奋,多巴胺开始加速分泌,我即使是好好的坐着也抖得像个筛子。
唐安译看起来有点手足无措的样子,这很少见。平常他不是很牛逼就是在假装很牛逼,包袱有满载五十吨的大卡车那样重,我还跟他开玩笑说娱乐圈顶流都没他能装。
但他现在只是很安静的待着,没有离开也没有来敲卧室的门把我拽出去说明白。
唐安译在椅子上坐下,转了个圈,像以前无数次那样把手搁在书桌上,握着杯柄调到合适的位置。然后看到了我随手丢在桌上纸,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字很丑,但是写得很认真。
他看着那张纸,表情淡淡的,不知道在想什么,然后顿了很久,伸手摸了摸桌上的金属摆件。
我整个人抖得厉害,上下两排牙相互磕着,发出很难听的声音,不知道是不是被风吹的,但我不想站起来去关窗户。
唐安译都快要把那个摆件摸掉一层皮了,我急得要死,差点就想冲出去抄起那个摆件往他头上砸。但他找到那个小机关了,咔嗒一声打开了摆件,露出隔层里的的钢笔。
他没有马上起身离开,我也扒着电脑不敢动弹,眼巴巴的看着他打开笔盖,在那张纸的空白部分又写了一遍自己的名字。
唐安译。
画面没法放得很大,但我知道他一定写得很好看,至少比我写得好看。
然后又在边上写了三个字。
张朝尹。
我突然看不清屏幕了,眼泪一直掉下来,擦干净了马上又流出新的。我扣着手指头,努力不发出声响,把眼泪都抹在唐安译的毛衣上,心里想着完蛋了,不仅用他的睡裤擦手,还用他的毛衣擦眼泪,今天还得多洗两件衣服。
唐安译没停下来,一直在纸上空白的地方写着字,一个接一个。我想看清他写了什么,反手抽了自己一巴掌,揉了揉眼睛,手指有点疼,我才发现已经被我抠破皮了。但是我又不想再弄脏他的衣服,还是用手把眼泪擦干净了,凑近去看屏幕。
他一直写着,一个又一个,把纸都快填满了。
那只是一张普通的A4纸,我在纸中间写了一个潦草的“唐安译”和一个端正的“唐安译”。
他在两个“唐安译”边上又写了一个“唐安译”,剩下密密麻麻的全部都是同样的三个字。
“张朝尹”。
他恋人的名字。我的名字。
小秋之前跟我吐槽,说唐安译怎么会用“恋人”这么复古的称号,女朋友就女朋友呗,“对象”也可以说啊,干嘛用这么老头子气息的词语,跟他看起来的形象一点也不符合。
可我很喜欢这个称呼。他虽然看着是一个长得比较好看的正常人,穿衣品味不错,一定程度上的也能称得上精致,可他骨子里就是个神经病。
他有两幅面孔。每天出门前糊上一层又一层的脸谱,尽量表现得跟周围人没什么差别,跟同事一起喝下午茶,聊公司的琐事,抱怨领导像个傻逼,开着五十来万的车每天按时堵在这座城市的早高峰和晚高峰,每个月付一万块钱房贷,偶尔也会穿着大裤衩出门喝啤酒吃烧烤,更多的时候是在忙工作赚钱,他总说我懒死了都赚不到多少钱,他只好累一点把我的那份也赚回来。
回了家他就把脸谱全都摘掉,在玄关把鞋子脱掉放在鞋架上,然后边走进来边脱衣服,问我今天又输掉了多少欢乐豆,要是我输了就骂我连斗地主都玩不好,要是我赢了就说我只会斗地主不干正事,我从沙发里爬起来跟他呛声问他什么才叫正事,他就把我拦腰抱起丢到床上说要好好教我。
周末的时候睡得像个牲口,不到中午绝对不起床,我叫了外卖把他摇醒,他起床气大的不得了,直接把我闷进被子里裹起来,等我好不容易钻出来就跟狗一样扑过来咬我。
唐安译就是一个很矛盾的人,从我们第二次见面他就摊牌了。摆弄着手里的刀叉,对着自己脖子虚虚比划了一下,说如果切到位的话血能直接飙到天花板,再落下来,指不定能给我洗个头。
我骂他神经病,他一点也不介意的承认了,然后若无其事的叫来服务员说要换一套餐具。趁没人的时候伸手摸了摸我的脖子,食指停在颈动脉上,说想在这里咬一口。我直接拽着他进了洗手间包间,关上门从口袋里掏出弹簧刀告诉他再发疯就直接捅死他。
他笑得很开心,低下头来亲我,咬着我耳垂用暧昧的语气说我跟他都是疯子,疯子就应该跟疯子在一起。
他说的对,我脑子也有毛病,不然不会任由他亲我还不拿刀捅他,因为我们是一样的,我们都是隐藏在人群中的疯子。
疯子才不会用“对象”这种词,“爱人”讲起来读音又有些黯淡,没有比“恋人”更好的了,再好只能叫“合墓人”。但好像没有这个说法,是我自己想出来的。
唐安译终于把那张纸写满了,合上笔盖,妥帖的放在外套口袋里,然后直视着镜头。
窗外的风还在不停吹进来,一阵阵拍在我脸上,把眼泪吹干,冷得我打了个哆嗦。我尽力控制着颤抖的手,慢慢抚上屏幕中他的脸。
我隔着屏幕跟他对视,他就那样安安静静地坐着,眼神里没有太多情绪,我却觉得身体里有什么东西在撕扯着要破开胸腔冲出来,然后又被压下去,不停地重复。
风里夹杂着很多别的声音,我听到柳絮砸在地面的钝响,飞机涡轮高速转动的轰鸣,硅晶体偃旗息鼓前的尖叫。它们自四面八方而来,汇聚到我血肉模糊的手指创口,肆意入侵,想代替一直在冲撞的什么,却始终没有成功。
我终于知道,那是爱包裹着恨,还有很多很多的思念。这些疯狂生长的情绪织成一张巨大的蛛网,我从来都没有办法逃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