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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初见温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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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清澜第二天去找霍云骁向其询问温琬和萧煜岫之事。
霍云骁当时正在练武场,一身白色劲装,头发用金色发带牢牢束住,他正和几个侍从过招。这几个侍从从小跟着霍云骁一起长大,各个武功高强。
霍云骁手持一把长-枪,以一敌四,如同一只猎豹。薛清澜只在两人初见的那次,见过霍云骁的身手,可是至今已有四年,今日一见,甚为震惊。
那长-枪约有六尺长,枪头似是千年寒铁铸成,镶嵌以牦牛尾做的红缨,随着枪身的移动迎风飞舞,好不威风。再看霍云骁脚下生风,舞起长-枪如投箸一般毫不费力。虚实结合,刚柔相济,出招时锐不可当、势如破竹,回撤时迅疾如风,稳重大气。
在前世,薛清澜见过很多俊秀男子,有温柔体贴的销售,有头脑敏捷的基金经理,也有成熟稳重的上司。他们身上散发的,几乎都是文人理性的味道——含蓄、内敛。此时练武场上的霍云骁周身散发的,是浓浓的阳刚之气——刚硬、张扬。
薛清澜从没有想过力量的美感竟然能如此令人着迷,不由脸颊微微发烫,一时心砰砰而跳。
此刻的霍云骁像太阳一样耀眼,闪闪发光。
只是看着,就已心生欢喜。
薛清澜从没有想过自己这般年纪竟然还能对一个小自己十多岁的少年动心,难道是在这生活得太久,已经把自己当成了真正的薛清澜,抑或是多巴胺对上了荷尔蒙?
薛清澜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只知道看着他,就不会想去试探、分析、计较,可以放下理性不带脑子,可以全身心的依靠他。
只是看着,就欢喜,欢喜,欢喜。
“阿澜!”
霍云骁回枪之时看到了站在远处的薛清澜,随即收起了长-枪,扔给一旁的侍从,露齿一笑,快步走来。
“阿澜,你怎么来了!我想见我跟我说,我去寻你!”
薛清澜勾起嘴角,眼里盈着笑意:“我要是不来,怎么能看见如此威风神气的霍小爷?”
霍云骁很是受用,笑眯眯道:“你要是喜欢,我天天耍给你看!”
“我很喜欢,很好看。”
薛清澜这话一出,倒让霍云骁愣住了。
阿澜对他,从来都是含蓄、委婉的,对他的称赞也都是随口奉承,毫不走心。今天她竟然认真地说,她很喜欢,对,没错,她竟然说她很喜欢!
霍云骁从怔忪中回过神来,一双好看的凤眸一瞬间掬满了耀眼的神采,晃人心神,让薛清澜一时不知是阳光更亮,还是他的眼眸更亮。
两人信步走向绿荫里休息,薛清澜这才说明今日来意。霍云骁困惑地看向薛清澜,不知道她为何会问起萧煜岫和温琬二人。
难道阿澜突然对萧煜岫起了兴趣?
薛清澜看出他的疑惑,连忙解释道:“还不是因为几日之后的赏菊会,我想对这些上位者有所了解,以免不小心犯了忌讳。”
“阿澜,没想到你竟然如此心细!怪不得娘说你是个妙人儿!”霍云骁的一双眼睛又弯成了月牙,一副妇唱夫随、与有荣焉的样子。
“说到当年的事,我也是听说的。当年温相的仇家找人买凶,雇了好多江湖人士。不过温相和温府守卫森严,他们寻不到机会,便将矛头对准了温相的嫡孙女温琬。世人皆知,这温家是按照一国皇后的目标来培养温琬的,想让她母仪天下的心思几乎人尽皆知。倘若温琬被毁,温家这步棋就走不下去了。所以那些江湖贼子就盯上了温琬,并趁着她出门上香的途中下手。”
薛清澜听到这里,在心底微微叹息,争权夺势,美人何辜?
霍云骁摸了摸下巴,继续道:“说来也巧,他们对温琬下手的那天,正好萧煜岫去给自己的外祖上坟,碰上了正被贼子劫持的温琬。他也是有些功夫的,便去英雄救美了。结果被贼子下了毒,活生生打断了双腿。后来有人传闻,这萧煜岫因为倾慕温琬,竟然连性命都不顾。”
说到这里,霍云骁看向薛清澜,贼兮兮地问道,“你猜,温家是怎么做的?”
按照常理,这一朝皇子救了大臣的女儿,恐怕这姑娘会以身相许报答对方吧,况且付出了惨重的代价。但是萧煜岫当时既已失势,再加上废了双腿,再无夺嫡的可能,在温相眼中怕是早已成为一个废子。温家既然对温琬寄予厚望,必定不可能把温琬许配给失去了价值的皇子。被人劫持恐怕对清誉有损,如果做得绝了,就应该当此事从未发生过。
想通这点,薛清澜无奈道,“莫不是只字不提,封锁消息吧?”
霍云骁瞪大了一双凤眸,难以置信地看向薛清澜,讶声道:“阿澜,你怎么知道的?还真被你说中了,温相这老狐狸,竟然就当这事没发生过!”
薛清澜歪头问道:“那温小姐呢?”
“温琬我倒真不知道,想来她应该也不会忤逆她祖父吧,况且她可是要做皇后的女人,又怎么会在萧煜岫身上浪费时间呢?只是可惜了萧煜岫。”
闻言,薛清澜内心也泛起一丝同情——这三皇子还真是命途多舛。
九月,赏菊会。
皇后娘娘身边的掌事宫女安排一众夫人、小姐、公子前去御花园赏菊,待午时一刻,再移步长乐殿举行宴会。
今日的御花园一派百花争妍的景象,要说其中最为引人瞩目的,当属温相的嫡孙女,温琬。
这是薛清澜第一次见到温琬。
尽管此前听过很多关于温琬的传闻,但是见到她的那一刻,薛清澜还是讶异于她的美貌。果然是人如其名——蕙质兰心,温婉淑慎。
温琬今天穿了一件粉色广袖罗衫,绣着大朵牡丹,有珍珠缀于裙畔,凌波摇曳,步步生莲。几根步摇斜插高髻之上,一张标准的鹅蛋脸,胭脂淡扫,肤如凝脂,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嫣然。
贵而不俗,媚而不艳。
好一朵人间富贵花!
饶是薛清澜在前世见过那么多美女,也不禁感叹,世间竟然真有如此这般完美无瑕的女子。明明才十五六岁的年纪,却集清纯秀丽和雍容华贵于一身,且丝毫不矛盾,真真是造物主的恩赐。温琬随意往那里一站,瞬间便吸引了全场目光。
当然了,除了霍云骁。
霍云骁今日舍弃劲装,着了一件白色锦衣长袍,领口和袖口以金丝刺绣滚边,头戴金冠,一副闲适贵公子打扮。他本就丰神俊朗,行为肆意,再加上那汇聚着万千神采的凤眸,倒是引得不少名门贵女偷偷打量。
然而,但凡有薛清澜出现的场合,霍小爷的眼里便再也看不见别人。
薛清澜今日梳了一个垂鬟分肖髻,插了几支精致小巧的玉兰华胜,身着白色的绣花绉裙,外罩淡紫色的纱衣,峨眉淡扫,不施粉黛,难掩秀丽容颜。
霍云骁扬起一抹笑意,快速地穿过人群地走到薛清澜身侧,开心道:“阿澜,你今天真好看!”
薛清澜嘴角一抽,没有接话。
旁边的小姐公子听到霍云骁毫不掩饰的夸赞,不由得嗤笑一声,这霍小爷还真是不知含蓄是何物。
霍云骁瞪了那些人一眼,才不会理会他们的看法。
喜欢就是喜欢,有什么好隐藏的?
在他看来,这世界非黑即白,除了好人就是坏人。对于他自己而言,无非就是分为喜欢的人、讨厌的人和无关的人。
霍云骁厌恶一个人,绝不会委屈压抑自己,直接上拳头。
霍云骁喜欢一个人,就毫无保留的对她好,不论别人如何评价。
霍小爷弯着眼眸,贼兮兮地看向薛清澜:“阿澜,我知道一个僻静的地方,没这么多人,我带你去好不好!好像还有孔雀呢!”
薛清澜对孔雀倒不感兴趣,但是“僻静”这两个字还是很吸引她的。赏菊会说白了也是个“联谊会”,她对这些小朋友们可不感兴趣。只是,就这样离开,怕是不太合适。
薛清澜想了想,犹豫道:“这是御花园,我们不能乱跑。”
霍云骁弯了弯眉眼,毫不在意:“阿澜放心吧,我认识路,小时候经常进宫玩,如果是禁地,一定会有人出来阻止,但凡无人阻止,便是可以去的。那边养了好几只孔雀呢!”
薛清澜也想透透气,索性跟着霍云骁七拐八拐,顺着几个分叉路逐渐远离了人群。御花园果然是个好地方,有山有水,而且网罗了天下的奇花异草。二人走走停停,好不惬意。
薛清澜正看向前方的几簇曼陀罗花,想上前欣赏之时,霍云骁脸色微凝,拉住薛清澜躲在了一丛竹林之后。
薛清澜这才听到一些细微的声响,似是有几个人在说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