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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有人说我悲 ...

  •   (十)

      有人说我悲观?但你们知道吗,悲观的人最大的快乐,就是在把结果预想到最坏的情况下反而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好结果,很无耻,很无聊。但有些东西一旦在人的身体中扎根,任谁都无法改变。

      好青年tong醉了。说起来这位青年虽然比我大一岁,可有时候想法却比我幼稚的多。半夜被他的电话叫醒,这小子不知道在哪个地方隔着电话对我瞎喊,吓得我睡意全无。最后耐不住跑去找他,他坐在M&P的角落里醉得淅沥糊涂,揪着我大吵大闹,混身酒臭,满脸通红。这跟他平日里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的好学生模样可大相径庭。好不容易把他架出了酒吧,他抓住路灯的柱子,双手像圈住宝贝似得赖着不走,引得一路围观,我那张不怎么值钱的脸,都跟他一起丢光了。

      “说什么不要再见面了啊,这两年我们就见过几次啊?”小醉鬼蹲坐在地上,任我拽也拽不起来。

      “你够狠了吧啊,当了明星了不起了是吧,我在你眼睛里就什么都不是对吧!”对着路灯,眼神朦胧的tong浑身散发出愤怒的气息,跟谁吵架了,这小子还有朋友是明星呢?

      “对,当初是我对不起你,可你知道吗?我的心,在离开你之后,每天都在受着煎熬,我过得不比你好多少!”tong发疯似地猛拿头撞路灯,再次引来无数人侧目,我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抓晏鼠,猛地按住他的头,他却一脚踹开我…醉鬼的力量真恐怖。

      “呵,还想装不认识我?我就这么不招你待见?为你哭过为你笑过,这么多年,别说你得什么狗屁失忆症了!”好青年口不择言,恩,这话越听越不对劲了。连经常被他骂傻子的我都能感觉这是个对他来说很重要的人。

      突然倒在地上,四肢摊开,一言不发。我吓得不行,脑袋中立即联想到什么酒精中毒羊颠疯帕什么什么综合症,摸出电话就想叫急救。可才拨了一个号码,就听到低低的啜泣声。

      Tong,捂着脸,身体蜷缩,他的白衬衫已经被蹭得黢黑。他的眼泪,从指缝间不停地溢出,一公尺之类的生物,都能感觉到他的悲伤。我走到他身边,轻轻拨开他湿漉漉的双手,帮他擦了擦眼泪,“tong,我们离开这,好不好?我发誓,我绝对不给你妈妈打电话,我带你回我家好不好?”

      Tong没有回答。我只感觉到他的整个身体都在抽搐,我心里越来越难受,也不管他还在哭,一把把他抓起来,“你知不知道你现在的样子有多孬?你为了谁谁难过可是人家根本就不知道你在为他发酒疯!是女人的话,甩了你就甩了你,别一天到晚装个情圣样子,拿得起放得下,男人,tong,你是个男人!male!man!guy!”

      沉默,站立不稳的Tong,一句话也不说。然后轻轻地抬起头,全然没有了刚刚的疯癫,“可他也是个男人!我喜欢的是个男人!他还说什么我该娶老婆生孩子,说我不该再提以前的事,说他对我早就没感觉了!”tong瞪着我,眼睛里还不停地漏出液体,像只兔子似的,红红的。

      我突然就没气了。脑海中全是另一个男人为他的男人哭泣的样子,悲伤地能溢出水来。 “井柏然,你根本不懂。你根本不懂喜欢上一个男人是一件怎样困难的事情。我不是GAY,但是我就喜欢他。我痛恨我自己,当初为什么去在意别人的眼光,而没有牢牢地抓住他,我真的恨!你懂吗?你根本就不懂!”街道上的人越来越少,tong看着我,而我,看着昏暗的路灯。

      喜欢上一个人,我不懂是什么感觉。念书的时候跟女生打打闹闹过家家玩老公老婆游戏,根本就没有什么爱情。可最近却总有种从来没有过的感觉抓住了我。
      奇怪,很奇怪。会想着一个男人发呆。

      我还在发呆的当头,眼前的男人,已经体力不支,猛地砸到我肩膀上,不省人世。

      半夜被吵醒,突然听到tong在屋子里猛唱《同行》。这人是如此喜欢流行音乐,可唱起来完全是不堪入耳。好不容易把他扛回家,丢在我床上他就没头没脑地呼呼大睡,而我,就只有在客厅的沙发上憋屈。我真挺佩服我自己,这人狼嚎了如此之久我还能活得如此健康吃嘛嘛香,幸好爷爷奶奶去大伯家了,不然我非敲死他不可。

      进屋去,tong没再继续折磨我的耳朵。两眼放空,盯着天花板,一点表情都没有。倒了一杯水给他,他接过,没有喝。过了好久,他回过神来,小声地开口说:“宝,你是不是觉得同性恋很恶心啊?”

      “……”我不知道该如何回答。

      “我知道,你就是这么想的吧。没关系,我懂。虽然在我们国家这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事,但不能理解的人还是太多了,我也习惯了。其实很多和我一样的人,他们都不是生来就喜欢男人,只不过遇到了那一个,认定了那一个,就一辈子都没办法回头了。”

      说完他不再看我,轻轻地倒在床头,在他那白得不很泰国的脸上,写着满满的悲伤。

      都是爱。没有什么不同的吧。我只是在心里这样说。也许那时候我不太敢面对。不是瞧不起,不是讨厌,只是太过陌生,不管是爱男人,还是爱女人,对我来说,都是从未有过。所以那一刻我只是对tong说,不管你爱的是男人还是女人,我们都是一辈子的好朋友。

      他笑了笑,没说话。我看他没生气,得寸进尺地滚到我的大床上去,挨着他。突然感觉他身体一僵。侧过身体,背着我说:“有一次,我也这样睡在他的床上过。”

      我一听这话思想立刻马上不纯洁起来。他突然把脸转过来,吓得我直哆嗦,“诶,你看清楚啊,我。。我。。我是井柏然,不是你小情儿。。”

      Tong的脸越来越近,我正谋划着要怎么攻击他,突然他咧嘴,一本正经地开口说:

      “井大宝,你可以鄙视我这个人,但你不可以鄙视我的品位。看到你的大屁股我就没什么胃口谢谢了啊。”

      井柏然懊恼的狮吼与某tong的惨叫交相辉映,在无人的深夜谱写出一曲震撼人心的《命运》。

      娱乐杂志上说,MAY-RUSH这次到泰国来,不只是为了宣传,更是整个乐队休养生息,寻找灵感的小假。除此之外,更大的一版文字,则是在窥探成员的私人生活。“KIMI-李易峰,恋人未满?”“闫安曼谷街头神游,数粉丝热情包围”,扫了一眼,这个乐队到真是妖怪,听说中国对于同性恋的问题是很保守很封闭的,这几个人怎么这么高调?

      无聊中又翻到下一页,猛地看到耸人的标题。

      主唱付辛博与其同性恋人感情破裂

      一张过去的照片,一张现在的照片,昭示着什么东西在改变。他的恋人,那个跟别人开房的“非”,原来叫吕杨。八卦够了一路,只能感觉到男人的失落。前些日子曼谷的签售会上那男人突然失控,唱歌唱到一半,说了声抱歉,就一个人跑掉了。那日之后,他再没有公开演唱过,直到后来去了一间叫M&P的酒吧,他又开始唱歌,而且唱了一首泰语歌,那时大家只是猜他可能是耍大牌什么的,结果第二天他就告诉媒体说,他和他的恋人已经分手了。

      第一张照片上的他,轻轻搂着他,笑得好开心。东京的街头,蓝色的戒指,在爱人的指间闪耀。镜头有点远,两人都戴着大大的墨镜,却丝毫掩饰不住两人的幸福。他曾为了他放弃家人,而另一个他,为了男人,也贡献出了强大的能力,使乐队站起来,有了今天的地位,所以到后来,他被家人再次接纳,乐队风生水起,他们成为彼此的依靠。虽是着上冬装,可表情是暖暖的。

      第二张照片上的他,一个人坐在撒满阳光的曼谷小巷的一间酒吧,闷不吭声地罐酒。没有冬天的曼谷,也因他变得冰冷。还是简洁的打扮,普通的T-SHIRT,普通的牛仔裤,没有任何修饰的头发,颓然的眼神,还有,那条纹的护腕。那里遮着什么,没有人知道。突然想起,几乎每次遇见他,似乎都是这样,手上的腕带颜色繁复。

      合上杂志。想起照片里他那空洞的眼神,想起他对我笑的样子,然后偷偷瞄了浴室一眼。他在洗澡,已经洗到天昏地暗,日月无光,山崩地坼,鸟语花香。说实话,这是位很好照顾的客人,不挑食,基本上给他足量就成;没洁癖,据他口供能在猪窝里生活得很滋润。小费给得大方,不过,全是粉红色的人民币,美其名曰“对你特别的关爱”。

      诺富特就这么一规矩,您得让客人当面接收,不管是什么。我把熨好的西装送来,等他等得快崩溃,翻起地上的杂志就看。看完了他的艳史,结果这人还没出来,只听见水哗拉哗拉地流,索性开始整理那乱七八遭的床来。书,乐谱,吉他,零食,诶,那枕头下面是什么?CK?冷汗。他的床,没有恼人的香水味道,只是有一种像来自中国的感觉,有点汗汗的咸,有点软软的香,很自然,很舒服。当我正沉浸于这种舒服的味道而不可自拔的时候,有人一把把我抓起来,丢到床边。

      “你刚才的样子很像大番薯。”男人终于洗完澡,穿了一身浴袍,呃,胸脯好白……

      “大番薯是什么?”

      男人看着我没说话,然后爆笑.

      “哈哈。。。你。。你连大番薯都不知道,哈哈。。。你。。你更像大番薯了。。。哈哈哈。”我真佩服我自己在这种明显的嘲笑声中还能注意到他的头发很飘逸……

      “付先生,我把您的衣服放这了,没什么别的事情我先走了.”有骨气的井柏然决定离开这里,撒手就跑。

      “给我站住!”才跨出一步,就被他拎住衣领,“又想跑?”

      “付先生,请您自重,我还要工作呢。”顽抗到底!

      “臭小子,真是蹬鼻子上脸了啊你,再给我叫付先生你试试看!”

      “付先生,尊敬的付先生。”我管你的。

      “……”

      又来了,瞪着他的眼睛,很生气的样子。

      “他以前也常这样叫我,不过都是开玩笑的。”没头没脑的他突然冒出这么一句。

      “他?谁?”一时脑袋没反映过来。

      “不管他是谁,他也不再是我的谁。都过去了。戒指也还给我了,两清。”这下明白了,迟钝的我,才明白,他为什么,不愿意别人这样叫他,呵,明白了。

      他头低低地望着地板,发楞,也许在想着他的恋人,哦不,曾经的恋人。有过多么深的爱,就有多么重的伤痛。他的痛,一直蔓延到我的心里,说不出来的复杂情绪,在之间蔓延。

      “不知道为什么自己总是放不下,真是不值得。”他坐在床边,手还扯着我领子不放。

      “为什么会分开?”唐突地开口,不计后果.

      他盯着我,看得我浑身发毛。手突然松开我的衣服,一言不发.

      “对不起。”我不该好奇,不该。

      “我跟你好象还不是很熟。我为什么要跟你讲我的事。我都觉得自己快疯掉了。”冷冷地开口,一点余地都没有。

      “……”这句大实话被他就这么说了出来。

      我们确实不熟。我们没有说过很多话。我不了解你,你更不知道我。你只是把我当成他吻了,你只是说你看到我就想唱歌,你只是让我别叫你付先生。我们一点都不熟,也不可能有太多交集。你高高在上,人人皆仰视你。而我混迹于曼谷的底层,被生活压住,喘不过气。

      一句话。我们确实不熟,也不可能熟。又不是煮鸡蛋,熟了又不能拿来吃。

      只是心有不甘,心有点酸。人与人之间的距离,大得让人难受,长得另人忘而却步。也许我只是在他为爱人流泪时被什么东西打动,也许我只是在听到他的音乐是有什么东西在蹦达。

      想着想着就想到了爷爷奶奶。他们都有疾病,年老体衰,我是他们唯一的孙子,担起照顾他们的义务。凑不够学费读大学,尚且事小,支付家用,医药费,我只能选择走入社会。当时看到TONG在大学里混得风生水起,也不是没有羡慕,也不是没有向往。可我只能流连于街头,寻找适合自己的工作。我应该不会有太多心痛,因为我连自己都顾不到,还有什么功夫去心疼别人?

      一步一步,我想我不痛了。还有更多事情要我去做。不想因为别人的一句话扰乱了自己的心智。可眼睛不听使唤,视线越来越模糊。奶奶跌下楼梯,爷爷看着我呆痴的模样,tong流泪的样子,自己向只流浪狗似得四处求得一份工作的曾经,重叠起来,好像有什么要溢出来。最后一个画面,却是他轻轻地抚摸我的脸。

      “我跟你不是很熟,可是就是不知道为什么,看到你就,就,忍不住,怪怪的感觉,想唱歌,想说话,想着从前最向往的日子,哈,就是不知道为什么,自己都觉得很奇怪。但是,看到你,我会放心。所以,做我的朋友好不好。”他伸出一食指,钩了钩脸上那一滴丢脸的咸东西,“你不会嫌弃我吧?每次都说你不喜欢听的话……我这人就这样,原谅我好不好?”

      他的微笑,比曼谷的阳光更动人。朋友,多好的词。

      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那滴眼泪只是流在了他的手上。蒸发无迹,被风抹平。

      如同一只陷入绝望的小狗,在抽搐着快死去时,遗弃你的主人,突然找回你,拥抱你,而你,瞬间就忘记了曾经的伤痛,只是一心留恋那样的温暖。有人说痛才是刻骨铭心,可善于遗忘的小狗,从来只记得主人的好。

      我不是那只小狗,可就在他抹开那滴眼泪的刹那,心的伤口,也慢慢愈合。
      还是要谢谢你。默念着,朋友,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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