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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10章 ...

  •   第十一章身世

      鹿鸣诗会在每次秋闱之后举行。官方说法是,秋闱刚刚结束,为了庆祝秋闱取得功名,迎接即将到来的春闱,以诗会友。直白一点就是一些贵公子和有功名在身的才子喝喝酒,写写诗,出出风头,低位者想借此寻找一个靠山,高位者借此拉拢一下人心,顺便看看有没有特别有才的有前途的,交个朋友或者干脆直接收入麾下。

      这样可以直接接触那些平时高高在上的贵公子的机会实在难得,大家都削尖了脑袋想挤进去。万一得了青睐,那就是一步登天。而且近几年还有不少的皇子也来参加鹿鸣诗会,据说三年前有一个举人得了某位皇子赏识,春闱都没考,就成了皇子的门客。

      沈清欢想去鹿鸣诗会,倒不是想要与各皇子交好。虽然他可以借着沈清浚的身份去玩上一圈,但还是有风险,冒着暴露的风险只是为了留个好印象一点也不划算。

      鹿鸣诗会在京城举行,借着沈清浚的身份名正言顺去京城,看看清风楼和春红院情报网建设才是沈清欢的目的。

      两年来,无论是清风楼和春红院的建立还是后来的发展,沈清欢一直藏匿在幕后,有身份不便的原因,也有刻意隐藏的原因,迄今为止他还从未真的去过实地,如今有机会可以光明正大以合理的身份去看一看,自然是不肯放过。

      与刘时卿话别后,沈清欢疾步走回了自己的院子,还没进屋,就听见林氏在询问秋香近几日沈清欢的衣食住行。

      “娘,几日不见,身体可好?”沈清欢掀开竹纹门帘,看了一眼跪在地上回话的秋香,向着林氏行礼然后走到边角的椅子上正经一做。

      “你还知道你有个娘?一浪出去就是三夜未归,我看你早就忘了。”林氏面上稍显怒色。眼神看都没看刚进屋的沈清欢一眼,像是气急了。

      “娘,我有事要处理。”沈清欢对林氏一直很尊敬。虽然非亲子,林氏却待沈清欢如亲子一般,让沈清欢体验了一次有母亲爱护的感觉。

      “什么事情比命重要?若不是清浚回来告诉我,我竟不知你日日厮混在坊市饮酒作乐。”林氏端起桌几上的淡茶抿了一口,又继续道,“我看你是无法无天了,是不是我已经管不了你了?”

      沈清欢没有接话,挥挥手示意其他人出去,等门帘被放下来,站起来扑通一声跪在地上,“娘,孩儿不孝,你若真生气,就把怨气全撒我身上吧。”丢人的事情当然要私底下来。

      见林氏不说话,沈清欢跪着挪了几步到了林氏身边,脸上带了几分讨好,道:“娘,我知你心力交瘁,日日为我担惊受怕,可我也不能因此就天天困在这四角天地。我是男儿,不想一生碌碌无为。既然生在此间天地,就定要有一番作为,娘……”

      林氏看着少年英气逼人的容貌,一时有些晃神。嘴中喃喃“到底是小姐的儿子”,性子像,就连相貌也有四分相像。看着看着不知想起了什么,眼中泪光闪动声音也染上了一丝悲怆道:“欢儿,这世间只有你一个人了。若是你死了,日后只怕我黄泉路上也走不安稳,当初小姐将你托付于我,我本该悉心照料可奈何我一无权势二无能力,只能让你堂堂七尺男儿借着女儿家身份活下来。”

      沈清欢连续三日无声无息杳无音信,林氏连着三日无眠。一想到这人在外面独自呆了三日,林氏就担心的手抖。

      沈清欢握住林氏颤动的手,轻轻擦去林氏泪痕,道:“娘,我从未觉得委屈,能活着就很好。”

      林氏是北孤煊妻子林凤的贴身侍女,在林凤大婚之前,被赐了林婉之名以林家为娘家风风光光嫁出去的。

      林凤与北孤煊完婚,三年后怀孕。当时的北孤家已经是强弩之末,林凤或许是预感到了危险还是提前得到了什么风声已不得而知,总之在生下沈清欢不久后就将他偷偷送出,托付给自己的心腹林婉。对外称沈清欢一出生便是死胎。

      过了不到两年,一场由宣德帝亲自挂帅剿灭北孤反贼的战争惊动了半个大周的军力,天子脚下的京城外郊因为驻扎了一支北孤煊率领的亲信部队,成了剿灭反贼的主战场。历史记载此场战役敌军五千全部被歼灭,只有参加此场战役的人清楚,整整十万大军手无寸铁在睡梦中被屠杀,连惊恐都不曾流露,一人不留。上万匹战马死去时的哀嚎划破云霄,连距离京城外郊几十里远的云都都能清楚地听到。

      京城外郊的土地被血染成一片红土,烧毁尸体的大火整整烧了七日,才烧掉了十万战士血肉。大火退去的焦土三年寸草不生。

      除了战马的哀嚎,通天的火光,大多数人都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直到一个月后贴出了北孤一族谋反被宣德帝率兵平息,北孤一族余孽将在七日后处斩,世人才知道原来一个月前发生了一场战争。

      林婉自坊间知晓林凤将被处斩,日日以泪洗面,身怀三甲随着沈岚去了处斩北孤一族余孽的刑场,亲眼看着从前意气风发的小姐如今落魄不堪,血污斑斑,眼中的傲然英气像是被折断了般再不复当年。林凤的头咕噜噜滚落的时候,林婉突然腹部疼痛难忍晕了过去。醒来时,得知腹中孩子已死,为了掩饰沈清欢身份,便捏造了一个怀胎十月生下沈清玥的谎言,自此世间再无北孤遗孤。

      “你与你娘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林氏只觉得眼前模糊仿佛又看见了当年一身戎装的女子跪在地上,血迹染脏了衣服,英气的眉没有丝毫颤动,空洞的眼神看向自己,没有一丝生气,没有一丝畏惧,刀起刀落,铺天盖地的红色席卷而来。心中各种情感纠缠在一起,林婉只觉得痛。

      “娘,过去的已经过去了。”沈清欢因为转生自小就清楚自己的身世,林婉也没有瞒着他,只是刻意剔除了其中的血腥,只和沈清欢讲述林凤对他的爱意。恐他心生怨恨,并无告诉沈清欢他父亲是当年声名赫赫令敌人闻风丧胆的大周将军北孤煊。

      林婉不提,沈清欢也不会提,但不提不代表他会忘却。上一世的他身在局中,比起旁观者更深知那场被强加的反叛,那场排除异己的势力清洗到底多么血腥残忍。

      过得去吗?过不去!即使十三年的时间已经将一切淡忘,将曾经的焦土变成了一片沃土,即使这世上已经无人在乎当时的是非黑白,将十万的将士生命一笔勾过粉饰太平,但只要有人记得,记得英魂死不瞑目,记得强加于身的莫须有罪名引起的屠杀,这一切就不会过去!

      沈清欢垂在一侧的手捏成拳又放开。只要他还活着,就过不去。既然犯下罪孽就应该做好赎罪的准备。命就用命来抵,一条命是命,千万人命也是命,既然天道不管,就由他来替天行道。无人记得也好,粉饰太平也罢,他带着十万将士和北孤一族的怒火回来了,他要用这熊熊火焰烧的参与者刻骨铭心。

      忘了?没关系,他记着就好。

      林婉听见沈清欢的话,身子稍微僵硬,眼里溢出一丝丝笑意道:“是啊,过去了,过去就好,过去就好……”

      小姐,你当初把欢儿托付于我,是不是也是这样想的?想他安稳度过一生就好,过去了的都过去了。

      小姐,你给他起名单一欢字,是不是想欢儿快快乐乐平平安安度过一生?

      小姐,你看欢儿长得多俊俏,是不是很像你日日念叨好看非他不嫁的人呢?

      小姐,你安心去黄泉下寻你追寻了一生的人吧,欢儿就交给奴婢了,奴婢虽然没什么能力,但一定倾尽一生护欢儿周全。

      林婉抬头望着雕花的屋顶,屋里是淡淡的檀香。

      小姐,你肯定是知道的,知道我喜欢你,所以才在你出嫁之前将我送了出去,又在走投无路之时将欢儿托付给了我。多么残忍啊,小姐……

      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啊?

      你知道吗?

      凤儿……

      再也没有人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了。

      当年策马而来的人儿一身红妆,面若桃花,停在了林婉面前,侧着身子向她伸出手问道:“你愿不愿意随我回府,做我的贴身侍女,我虽不能让你过上锦衣玉食的生活,但绝不会让你无饭可吃更不会打你。”

      因为惊了马厩里的骏马被打的体无完肤的林婉伸出手想要拉住那只纤嫩的手,却发现自己手上满是血污怕玷污了那只手急忙收回,在被皮鞭抽出道道血口子的破旧衣服上来回的蹭,怎么也蹭不干净的手让林婉急的哭了。伤口来回剐蹭破的更大了,血流出来黏在衣服和手上,越蹭越脏,看着变的更脏的手,林婉终于忍不住嚎啕大哭。

      “别哭了,刚才挨打的时候也没见你哭,现在哭什么?”马上的人儿翻马而下,蹲在地上拉住不停在衣服上蹭来蹭去的手,眉眼染了几分愠色,眼中却带着水光道:“你是笨蛋吗,知不知道疼?”

      林婉感觉手被人拉住,那是一双纤嫩如玉的手,因为拉着自己满是血污的手沾染了些血污,急忙想要抽回,却被拉的更紧了。听见那双玉手的主人说话,抬眼却瞧见那双英气的眼眸含着水光。

      她是在哭吗?为了我哭吗?

      滴落的泪,不偏不倚砸在了林婉的伤口,像是受了蛊/惑林婉抬手擦掉了那双波光逸动眼眸下的泪痕,反应过来时又触电似的收回自己的手。看着那人俏丽面容上自己的手留下的血污,惊恐的低下头。

      “别怕,以后我护着你。”

      “护着我?你……你要护着我吗?”林婉怯生生的问,生怕自己听错了。

      “嗯,我护你。”

      她听见那人肯定的回答道。

      那是故事的开端,林婉从来没有奢求过结局,只要她过得好。

      她要她嫁,她便挑了一个人嫁。

      她要托孤,她便当自己亲儿般对待。

      可林婉从未想过有一天她要生活在一个没有她的世道,即使只是远远的看着她的机会都没了。

      什么都没了,她不会再回答自己的问题,也不会一遍遍说着她喜欢的人是多么英勇无双。

      都过去了啊,真的都过去了呢。

      即使再怎么思念,再怎么不甘,那人真的不在了。

      林婉抽出丝巾擦了擦早已泛滥的泪珠,看着眼前与自己记忆里四分像的脸,轻声道:“日后若是再这样不知会一声就消失,仔细我拿了家法堂里的长鞭抽你。”

      凤儿,你的儿子我替你守着。你可不可以在奈何桥前等等我,让我再看你一眼?

      就一眼。

      “娘,我知道错了,你别生气,哭坏了身子还怎么拿长鞭抽我?”沈清欢见林婉不打算追究,浑话道。

      “惯你会哄人,听清浚说你当时受了伤,如今可好了?”林婉将丝巾收起,问道。

      “没有大碍,只是刮破了点皮。娘,今天来府里的刘公子我看见了,他当我是浚哥,邀我去鹿鸣诗会,我答应了。到时候浚哥若是游玩回来了,你记得告诉他一声,别给我说穿了。”沈清欢说着从地上爬起来揉着膝盖坐回椅子上。

      “到底是一起长大的,清浚走之前把鹿鸣诗会的帖子留了下来,说自己不擅诗词让你替他去,顺便出去见见世面,好好玩一玩。还有,你前几天闯祸,为娘实在圆不住这个慌,就告诉他你是男儿身。”林氏说着从袖口拿出一张请柬放在了旁边的桌几上。

      “难怪回来一言不发就出去游玩了。浚哥没问什么吗?”沈清欢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清浚是个懂事的,没问什么。你以为谁都像你一样泼皮没个正行。前两日我得了匹好绸缎给你做了身衣服,正好你上京穿,等会让秋香给你拿来……”林氏交代了一堆后,问清沈清欢何时出发又何时回来之后就离开了。她还要想法子拒绝了刘家的求亲。

      等林婉忙前忙后帮沈清欢准备妥当,已经入夜,梳洗入睡时从枕下拿出一支簪子,眼中满是思念之色,将簪子小心翼翼放回枕下便昏昏睡去。

      凤儿,等等我,好不好?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0章 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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