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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三章:一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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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一生
如果说明天就是我的末日话,那么从我出生到现在就是我的一生。
(1)
有人问我,甚至有时候,我问我自己:为什么活着?这是一个很沉重的话题,我一直试图寻找一个答案来安抚自己。但最多只能又是一个借口。那就去死啊!我对自己说,可是我也没有死。因为虽然不知道活着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想活着。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我会知道那个答案,一个不再是借口的答案。
我的一生是这样开始的,怀着对未知世界的好奇,不断提问,一个接着一个,不断的生长出来。直到现在,还没有理清多少头绪。
这就是为什么别人总说我爱胡思乱想的原因吧······
(2)
说起空空这个名字的由来,我总是这样解释。我喜欢看天空,所以就叫空空。叠字会略显可爱,不是么?天空是五颜六色的,只是他大部分时间展现在人们眼前是蓝色的。
说到天空,就的从小时候说起。
很久很久以前,我住在一个地方。那地方有“枯藤老树昏鸦,小桥流水人家。”一般的诗意环境。也有一个耳熟能详的名字——家。家的后面是一座山,离家很近的地方有一片小草坡,长着油油绿绿的小草,到春天就有招蜂引蝶的花。我喜欢那,躺在草坡上,看着缓缓移动的云,蓝蓝的天。偶尔要注意从“领空”飞过的小鸟,小心他们时不时的一颗“炸弹”。
草坡是在一个小丘陵上,周围的一圈使用土块启程的城墙。听爷爷说,那是很久以前抵御土匪的避难场所。
老家夏天午后的风景是我最喜欢的,在夏天午后的风里,总是让人陶醉的。所以在这午后的风中,我醉了。有时会做美梦,也会做噩梦。做美梦常会是一堆好吃的、漂亮的衣服、新鲜的玩具,或者别的一切对于孩子是美好的东西。而噩梦,要么是被人追着打,要么是从高处坠下。
流水的小溪也是我童年游戏的场所,我们可以毫不厌倦地搭一下午截留溪水的“大坝”。我们也会用一切可以动用得到的工具去捉鱼摸虾。在溪水较深处潜水,打水仗。
还有收获的田野,踩在湿软的田野里奔跑、放风筝、打泥巴仗。家里养了只中华田园犬,我教她怎么玩追人的游戏、捡木棍。
对于童年,话总是很多。而现在,话到嘴边,不想说了······
(3)
外面正在淅沥地下着雨,无休亦无止地让雨滴击打着大地。天很灰,远处也蒙上了一层水帘。没有想法,没有意图,只是静静地等着语文课赶紧过去。
我的脑海又在翻腾了,我觉得我应该说一些有关于爱情的事故和故事了。尽管好像所有的爱情和有关于爱情的故事都在我抽身之后上演,但“最起码”我对它有一些了解。
最初的认识,是在五岁。那个时候,隔壁邻居家有一个女孩子,小我一岁,我经常和她一起玩,也忘记了那个时候是怎么回事。反正就是那天,那个定格在记忆的瞬间,我抱了她,而且被大人看到了···就是这样···
然后就是我的初吻,是十四岁的时候,我搬到了一个小镇上生活。邻居有个女孩和我同岁,他有一个堂哥和我同班,我经常和他堂哥一起玩。她家有一只可爱的袖珍狗,很可爱很可爱。
我们还是开始说正题吧。
我的初吻是意料之外的,并不是我主动发生的。是被人无情的夺去的。我至今还记得那一阵冰凉的感觉,可恶。如果你聪明的话,应该猜得到。对,没错,就是那只小狗·······
等等,事情还有个结局,就是我的初吻没有了,几个月后小狗的生命也没有了(不是我干的)
(4)
重点来了。
如果我是甲烷,你是乙烯,高锰酸钾带走了你,只留下空空的两个键。被遗弃的我进了熔炉,燃烧自己,发亮自己。
接下来,我要说的是我的初恋······
不懂的那叫爱,只是有一种感觉,一种心跳加速的感觉。既期待又害怕的感觉。又是一种让人变傻的感觉。
她是我转学之后遇见的第一个同班同学。那是个六年级的初秋,因为家里的原因,我转学了。和妈妈一起生活,但没过几天,妈妈就到外地去开店了,把我一个人寄养给不熟悉的表哥表嫂,和他们一起生活。转学后的第一天,我很兴奋,早早就背着书包去学校了。学校距离住所不远。穿过几条小巷就能到达。学校很旧,还有一些年级是在大瓦房里上课。总而言之,它就是一所非常典型的乡镇学校。我们的教室是在最新的那栋砖混结构的建筑的顶层,也就是二楼。虽说相比大瓦房算是现代化建筑了,但也有不下二三十年的历史。
我记得那个早晨,我站在走廊上看着小鸟飞过。然后,第一个出现在我面前的就是她。只是短短一秒的对视,没有任何言语的交谈。
就这样,我告别了童年,开始了我的青春······
(5)
我说我郁闷,所以写小说。那我觉得,我恋爱就是因为我缺少爱,所以才去寻找。虽然我出生农村,但一直以来都在爷爷奶奶以及阿太的宠爱下成长。成了肩不能挑,手不能提的90后。一时的家庭剧变,对新鲜失误的好奇代替了我对爱的需求。可是,很快,这种好奇就消失了。于是,我开始“营养不良”了。
十二岁的年龄,还是一双童稚般的眼睛,天真活泼。我们总会很快地把不快和烦恼丢掉,但也会用即将成熟的大脑学会一些东西。我们会开始思考一些东西,比如爱情。
在如今的世界,我们总有很多可以感受爱情的影视剧、小说、网络。小小的我们在这场没有波澜的变革中,是没有多少免疫力的。老师、家长在教育我们,说爱情是毒药,禁止我们早恋。可我想,能不能引导我们正确认识爱情,而不是禁止我们呢?
话不关题,还是扯回来吧。
到了新的环境,就会认识一些新的朋友。这些人中就有著名的路人甲,和路人乙。我和路人甲又这么一个认识过程······
路人甲是个胖胖的,帅帅的好动男孩。我一开始转学到这里的时候,操着一口流利的普通话,所以很多人都认为我是外地人。有一天,路人甲拍拍我的肩膀,很认真地用闽南语说了一句话“X林母”。我当时很惊讶,没有反应过来。他继续说:“我说什么你不懂么?(闽南语)”。我回过神来,马上回敬他一句“x林母”,然后用更加流利标准的闽南语说:“你以为我是狗脚么?”
虽然一开始有点戏剧性,不过我们还是成为很好的朋友。
(6)
爱情是一颗禁果,我却好奇地偷食了。这果子中带着甘甜的苦涩,可我尝到的禁果没有成熟,只有一点点甜,更多的是苦。
其实为什么喜欢她,很简单。她是班长,学习好,人长得漂亮。但更重要的是,我没有在她那里受到排斥。和她有话可讲。就是这样的她,我爱了,我疯狂地爱了。
我还记得我的疯狂,还记得桌上用书钉钉的“爱你一万年”,还记得幽静小路上的“我爱你”,更记得那荒唐的五个字的当场表白。但是,我更记得那首为你一直不断重复练习的《童话》。
可是,当时的她拒绝了,我得对她说:对不起。我的疯狂伤害了你,我必须承认我傻、我笨。如果问我当时爱不爱,我一定会回答:会。爱到了每一个细胞,爱到了记忆中的每一个瞬间。
但是,那已经是回忆了······
(7)
时间带走了她,同样带走了我对她的爱。不过,我明白了一些道理。明白了太早爱会受伤害,明白了时间会让人淡忘。淡忘那些哪怕曾经刻骨铭心的事物。
就有那么一个夜,我的棉被里下了一场小雨,同期进行的,还有我的失恋。
有时候,“我爱你”不可以乱说的。我想有时候可以放在心中,给这颗种子一个发芽的机会,但不是现在。有时候,爱情也可以成为一种力量,让你奋勇前行。
(8)
这里的秋天没有很多落叶,可秋风依旧是萧瑟的。
上了初一,在我们小学旁的初中上学。年段有10个班级。我、她、路人甲、群众乙被分在了不同的班级里。虽然都在两层楼里,可是我们很少在一起聊天了。
上初中,很多东西都变了。课桌椅变了,同学变了,老师变了。小学的时候没有人敢旷课,现在旷课成家常便饭了。我也着魔似地和别人旷了一课,结果被骂了。
那天,班主任就在隔壁上课,经过教室走廊,很快就发现了我的座位空空荡荡,不仅是我,班上有一半以上的人都旷课了。(多年以后,我应坦诚相待那场被我怂恿引发的大逃课)心里还想着,那么多人被骂,总比我一个人被骂要来得好。否则我就无脸再见江东父老了。
初一的事情并没有什么波澜,最大的事情也许是那阵秋风带走的那个人。
时间让我明白了,它不仅可以带走我的爱,还可以带走我的亲人。直到有一天,带走我······
时间的流逝,无情地。并没有使我更加珍惜,知道初二的夏末秋初,又带走了一个人。我又明白了。时间是一位严厉的老师,只会给你惩罚,不会给你过多的奖励。
也就是这么一位严厉的老师,才让我有一种名为“冲动”的感觉。
于是乎,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劳其筋骨,苦其心智,饿其体肤,空乏其身······简而言之,我认真了!
(9)
初二的那一年,我开始和路人甲、群众乙开始打篮球,成为一个热血少年。学习也努力了很多,不久就考入重点班。如第二章:一年里所说。也因为进入了重点班,离她更近了。
那时的我,词藻的穷乏让我无法形容我与她之间的关系,以及我对她的感觉。只想和她做朋友,我也不想去分析她的心路旅程,我只是一味地扎进书海里。偶尔打打球,和朋友在路灯下的石桌石椅上玩扑克。很简单,所以很快乐。时间好像也没有惩罚我了,可我错了。时间带走了我那份童真,带走了我的幼稚。
郁闷的第二代(第一代是80后)、90后,我们成年了,开始学会走大人们的路。不过路还很长,而要学的还很多。于是乎,天又将降大任于斯人也······
走过了十六岁的花季,我进入了雨季。才发现我并没有把童年的一切都丢掉,还保存着爱哭的本色。
为了我的学习,老妈回来了。但是我发现我与她之间,深深地隔着一条沟,那条沟有一个名字,叫代沟。
我不得不承认我是一个善忘的人,老妈的一切对我的不良行为和言语,我似乎全忘了,忘得一干二净。只记得我和她吵过架。反倒是老妈的好。到了高中,寄宿。才明白家的温暖,才了解母亲的手艺那么棒。真是的,不比不知道,一比吓一跳。相对老妈说一句“我爱你”。只是,不知如何说出口。因为那条代沟让老妈成了我最熟悉的陌生人。
(10)
我的一生就是跟时间过不去。我一直想要简单、空空的生活,可就是因为时间,让我纠缠在错综交杂的世界里。
所以我经常回忆童年的美好,想入神了,就发呆,经常发呆。
有时,我也会偷懒。放慢动作,多玩一会儿,多睡一会儿。我把这种行为,称之为享受生活。
有时,我也会很认真。加快脚步。一会儿也不玩,少睡一会。我把这种行为,也称之为享受生活。
有时,我也会很简单。简单地动作,简单地游戏简单睡觉,很简单,很快乐。却和以前不同,多了一种虚伪。
说了很多废话,也该总结一下了。
重新介绍一下自己:妙龄十八,中国人。兴趣爱好广泛。无特长。相貌丑不到哪去,算不上不堪入目,也就刚刚看得上眼。社会背景简单,是芸芸中华儿女的一员。所以多我一个不多,但对我来说,少我一个很少。好结交朋友。性格好得很暴躁,脾气大得怎么都受得了。说我复杂,也不复杂,说我简单,他也不简单。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空空是也!
明天不会是我的某日,所以我的一生还在继续。所以呢?欲知详情,请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