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我这真的是谢大佬,也不是什么失忆啊多重人格什么的,很快你们就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了!
话说我前几天看了一部小说,虽然不符合我口味很快就弃文了,但是开头的情节一直耿耿于怀。主要是说男主角本来是个好人,见义勇为伸脚绊倒一个抢劫犯,结果抢劫犯摔倒受了重伤,他被以故意伤害罪关进牢房还要被判刑——老实说我简直被震惊到了!我把男主和他律师朋友一些对话挑着发上来:
朋友:“我们国家现在根本就不提倡见义勇为,你当时就不该伸那条腿……”
主角:“你别欺负我不懂法律,我也是知道一点的,当时那种情况,那个贼手里挥舞着匕首,威胁到了我的人身安全,而且他是处于抢劫过程中,我不但是正当防卫,而且还应该有无限防卫权!”
朋友:“知道什么叫正当防卫么?华夏法律和外国可不一样,那个贼的刀捅到你身上的时候,你再反击,那才叫正当防卫!那个贼的到没捅到你身上你就出手,那叫打架斗殴!”
朋友:“而且这里还有个防卫过当的问题!在正当防卫的前提下,你必须保证自己的反击力量不能对行凶的人造成太大的伤害,如果你的反击导致行凶的人所受伤害超过了他对你造成的伤害,那么你就是防卫过当!而且,就算行凶的人一刀捅在你身上,你也只是在他把刀拔出去之前拥有正当防卫的权利,如果他把刀拔出去之后继续对你进行攻击,那么你可以继续还击,但如果他把刀拔出去之后没有继续攻击你,那么你也必须停手,否则就不叫正当防卫,而叫打架斗殴!我问你,当时他的匕首捅到你身上了吗?”
主角:“没有,可是……他是在抢劫啊,不是说对抢劫犯拥有无限防卫权吗?”
朋友:“是,你说的没错,理论上来说,遇见正在进行的抢劫,强、奸,杀人等恶性事件的时候,受害者的确拥有无限防卫权,也就是把行凶者杀死都不用担刑事责任,但是!”
“这个无限防卫权也是有说法的!理论上来说,受害者对于正在进行的抢劫、强~、杀人等事件的之时,拥有杀死行凶者不用负责的权利,但这只是理论上而已,它是有前提的!”
“举个例子,一些都市小说里,主角碰到抢银行的劫匪,劫匪甚至杀了人,主角杀死他们,化解危机成为英雄被警局发见义勇为的奖金……这种事不存在的,现实中真有人这么干,进牢房是他必然的结局!”
“你可能会说,劫匪有枪,还杀了人,主角反击无罪,但实际上呢,被劫匪杀死的人才拥有无限防卫权,而主角除非是正面硬上,躲过了子弹再杀人,才能算正当防卫,如果他是趁着劫匪没注意偷袭杀人,或者劫匪没向他开枪他就杀人,那么久属于故意杀人,最低也是个防卫过当!”
“因为法律明确规定,对于‘正在进行’的恶性事件才拥有无限防卫权,那么,劫匪抢的是银行,和主角没关系,这种情况下,在劫匪没有朝主角开枪的时候,他们彼此之间就不存在‘正在发现的杀人事件’关系,也就是说,劫匪没有杀主角,主角就没有权利杀劫匪,如果主角在这种情况下出手,那么不好意思,故意杀人罪。”
“那么是主角被当成人质,被劫匪用枪指着脑袋的时候突然发难杀死了,那也算防卫过当!因为劫匪还没有开枪!并且,就算是拥有无限防卫权,杀死了劫匪,主角还是得大出血!因为我国法律中有一个‘人道主义’条款,就算是正当防卫或无限防卫情况下导致犯罪着重伤或死亡,出于人道主义精神,受害者也要为犯罪者支付百分之十的医药费或者死亡赔偿费……这一条也适用于其他刑事或民事案件。”
“打个比方,你买了一辆车,遵纪守法停在车位上,有个人拿刀扎你车胎,结果车胎爆炸导致对方受伤或死亡,你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但是出于人道主义条款,你还是得出钱。或者你在路上开车,没有违规,一个违规的闯红灯被你撞死了,你也得出钱……这是强制的。”
“至于无限防卫权的话,再以强X为例,遭遇强x时,女性受害者有权杀死侵犯者,但这必须在‘身心受到极大创伤’的时候才有这种权利,直白点说就是在强x的同时,身体还遭受了其他的摧残,比如被打断腿,被砍了手之类的,这就叫‘受到极大创伤’,而像什么被烟头烫身体、被切掉一根手指之类的情况,不属于‘极大创伤’范围,受害者就不具备无限防卫权,只能正当防卫,要掌握好反抗的力度,如果反抗力度过大造成施暴者受伤或死亡,要承担刑事责任的,还要承担医药费或者死亡赔偿等。”
主角:“这意思是让女性受害者干脆张开腿乖乖地不要反抗呗,还是说让所有的好人都伸长了脖子等着坏人来宰割?连条件这么苛刻的正当防卫权都要把握好力度,那我们这些人究竟还有什么权利?”
朋友:“有报警的权利。”
朋友:“你这次的情况,警方这边起诉你是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那个被抢包的女的和你差不多,也被起诉了,不过她的罪名比你小一些。”
主角:“她不是受害者吗?”
朋友:“这是有因果关系的,如果被抢走包包后那女的没追,那贼也就不会慌张地疯跑,也就不会被你绊倒导致重伤,所以那个女的也有连带责任。”
主角:“感情这是被抢劫了连追都不让追啊?”
朋友:“报警才是正确的做法。”
朋友:“故意伤害罪的话,基本上是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但你这个因为还有一条致人重伤,严重多了,法律规定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不过毕竟你见义勇为,量刑方面我尽力帮你争取短一些……”
主角:“那个枪包贼呢?他会判什么刑?”
朋友:“这个,我不太清楚啊……”
主角:“告诉我!那个抢包贼会叛什么刑?!”
朋友:“这个你管他做什么……你真想知道?……你做好心理准备。”
朋友:“那个抢包贼属于抢劫未遂,在法律规定中,抢劫的量刑和故意伤害差不多,那个女的包里的东西价值不超过一万,正常量刑应该是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是未遂的话处罚程度会降低很多,可能实际上在半年到一年左右……另外他摔断了腿,加上脾脏破裂需要养病,很可能判处保外就医……”
主角:“那个女人呢?”
朋友:“那个女人和你有连带责任,可能会叛半年到一年的有期徒刑或拘役管制。”
主角:“另外我们还需要给那个抢包贼支付医药费和营养费,对吧?”
朋友:“……对。”
主角:“哈……真他妈讽刺,抢劫犯保外就医,受害者和见义勇为者坐穿大牢,还得给抢劫犯出钱看病,等抢劫犯病好了,刑期也就到了,根本不用受任何惩罚……哈哈哈哈哈……”
主角:“当好人是没有好下场的……当坏人多好,比好人凶狠,比好人强力,比好人自由,而且还有法律的全方位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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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几乎把那两篇都打上来了啊!这里看得我太纠结了!作者是法盲,不知道这个作者写得对不对,但是感觉太真实了,而且看得心都冷了!就是看末世文各种人性恶毒都没有觉得这么心冷过!所以还是忍不住发上来,问问大家有没有比较懂法的人,这种情况是不是真的?防卫权是不是那样苛刻可怕的东西!因为也听说过未成年保护法保护的是未成年罪犯而不是无辜的未成年,所以想知道这一点。
作者我绝对不是什么反社会啊!也没有故意给大家灌输不好的观念!绝对是因为看得太心寒,控制不住想要问一下!不知道会不会被锁文……QAQ应该不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