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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一章 青梅(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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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我呆了一下,咽了嘴里的蛋炒饭又灌了口橙汁,这才略有点尴尬地回答说:“没吧……大概。”

      “哈,年轻人嘛,”乐姐一鼓作气像我灌橙汁一样把酒倒进嘴里,她抿了抿嘴,又笑起来:“年轻人总是有些小秘密的。”

      “我是真没有……再说乐姐你也不老啊。”这是实话。长了这么多年,我似在乎情感方面一直处于缺失状态,大概是丘比特跟月老打架把我的鸳鸯谱弄脏了。

      乐姐看了我一眼,她的眼睛很美,眼尾细长上挑眼角却圆润,从眼型来看便是极聪明的。那一眼放佛包含了点什么意思,然而我觉着那是我想多了。

      “算起来我应该比你大两三岁。”她摆弄着手里的小酒盅:“我刚刚让你猜这酒为什么叫青梅。”

      “嗯,为什么呢?”

      “你心里肯定想着是‘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典故,对吧?”

      我被猜中心思,咬着吸管点了点头。

      “其实也差不多,不过又有些不一样。”

      “我有一个喜欢的人。注意了,是有,不是有过。”

      乐姐有过一个喜欢的人。在“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的年纪里。

      跟所有的故事一样,初开始总离不了总角之宴言笑晏晏。还是小丫头的乐姐跟那个我不知名的男孩子打从娘胎里就是相识的,两个毛茸茸的小家伙常常在一起玩耍。她没有细说,然而家家酒之类的游戏大概是脱不开的,那你当爸来我当妈的美好游戏估计是许多一同长大的小孩子朦胧而美好的回忆。

      “我是很喜欢他的。”乐姐说着,声音很低,这是回忆的调调:“你不知道他有多好看。”

      她转动着手里的瓷杯:“在我眼里,他白皙,可爱,聪明,自然……有一双足以让那耳喀索斯离开水边的眼睛。①”

      我啃着手里的勺子,想象着那是要何等的靡颜腻理,如此形容……也太夸张了吧?

      严归这时候已经走到了这边来,他的手指修长,有着漂亮的骨节,做鸡尾酒的时候翻花样漂很好看。

      我指了指乐姐,示意他我是不是不应该听这样私密的事。

      他摇了摇头,做了个口型:她醉了,让她说。严归收了我的盘子,低头用非常小的声音说:“陪她一会儿吧,正好也解解闷。当然,如果你累了可以早点休息。”

      “我不累的,严哥你忙吧。”我也小声回了一句,又转过头来继续听乐姐讲着。

      “我听人说过这样一句话,”她的面庞略飞着点红,却并不显醉态,只是提起喜欢的人眼睛里闪着光:“他们都说,每个女人儿时都想着嫁给第一个跟自己要好的小男孩,可那都是错觉。这份感情不可能长久甚至只是虚假的存在。——但这其实是没道理的。你能懂么?”

      我吸着橙汁一边欣赏严归跟小宋调酒,一边注意着乐姐:“怎么说呢?”

      “我现在依然喜欢他,依然想要嫁给他。”乐姐说:“这么多年,我遇到过很多人很多事。

      “当然,并不是说我不会为美好的风景停留。人总是像在暗箱里生长的土豆一样具有趋光性,即使他的根扎在泥土里——我也会在一些美丽的男人出现时停下来去欣赏,分那么一点儿心思。

      “但是,你懂吧?那终究只是一种对于美的追求的天性,而我到头来还是会踏踏实实爱这一个人。在我眼里,他就是哈迪斯的珀耳塞福涅②,仅此一个,唯一的。”

      乐姐的面庞泛着光,她神情舒缓而幸福,像每一个恋爱着的女孩一样。

      我吸干杯子底的橙汁儿,空吸管发出吱吱的响声,严归走过来给换了一杯白水。

      “色不迷人人自迷啊。”我特感激地看了严归一眼,继续跟乐姐的话题。

      “情人眼里出西施啊。”乐姐说:“我算是幸运,虽然小学没在一块,但中学时代好歹是呆在一个校园里。”

      “那很好啊,”我用吸管赶着玻璃杯上的气泡:“近水楼台的。”

      “嗨……小宋,给我来一杯柠檬水水。”饮酒之后口干是常态,乐姐缓了一会儿又开口:“然而我就是‘奈何明月照沟渠’啊。

      “你大概不能了解我有多喜欢他,是的,这种事情谁都说不准。人呢,聚聚散散总有分开的时候,我跟他分开了很多次……可是,总是不能忘了他。就算是明月都有了沟渠也不能。”

      “为什么呢?这社会,连恋人都是‘异地恋,异地恋,恋着恋着就绿了’。”我打了个呵呵。

      “所以这就是正真的喜欢啊,就那么纯粹,天真。”

      “很不容易啊……”

      “是,很不容易。”乐姐咬了咬下唇,我总觉着她爆发出一种令人难以言说的悲伤气息来。

      “你不能想象,一个你喜欢的人,很久都不加你 □□,拒绝你的邀约,拒绝你的示好,走路相遇会绕道……还有他自己喜欢的人。有一句俗套话,他的未来的规划里没有你的参与。

      “这是多么痛苦的体会。我现在还清楚地记得,学生时代有一次我遇到他对着他的‘沟渠’说说笑笑,眼泪马上就涌出来——我几乎当街就要大哭起来。

      “这是多么痛苦的体会。”她又重复了一遍。

      “为什么……不放弃……”我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去安慰她。

      “因为喜欢。虽然喜欢久了,也就那样了——兜兜转转的,没有回应,没有希望,然而还是喜欢。

      “或许没得到也很好,我眼里他还是那样纯净,没有被社会的大染缸搞得又势利又市侩。又或许他已经带上了那样的颜色,可是我并不知道。所以远远看着,放佛他永远都是我圣洁的狄安娜,美丽的阿芙洛狄忒。

      “上大学那一年,我发挥得很稳定,但是他却发挥失常去别的市补习了。

      “算一算,没有再见面已经有六年多了吧。但是一个人的时候,我还是会想起他。我还是会发现,我很爱他。或许我现在爱着的已经不是他了吧。只是那个年纪里年轻的高中男生……”

      我忽然说不出话来,只觉得心里跟乐姐一样的无奈和难受。

      千帆过尽皆不是,可你的小舟早已经停在了别处。

      “人总会有新的生活的。”我咬着上唇,半天挤出来几个字。

      “嗯。”乐姐没有再说话,只是静静看着手里的玻璃杯,柠檬水里的气泡上下起起伏伏。

      小舞台上的镁光灯已经换成了亮白色,唱歌姑娘正在唱一首《无题》,声音依旧很甜美,只添了一份怅惘。

      那惆怅大概是我自己加上去的。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我分明看见乐姐微笑着流了泪,泪水流进梨窝又溢出来,划过下巴尖儿。

      掉在吧台上,摔出一个圆来。

      “你还想知道那酒为什么叫青梅酒吗?

      “我十年前第一次酿这酒,用的就是他家院子里青梅树结的果子。

      “可是后来,他搬家了。再后来,树也被砍了。”

      我没有说话,喉头哽住,只能听见耳朵边那句歌词。

      “春心莫共花争发,一寸相思一寸灰。”

      ①那耳喀索斯:古希腊神话中爱上自己水中倒影最终化为水仙花的美少年。

      ②哈迪斯和珀耳塞福涅:古希腊神话中的冥王和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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