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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火鸟1~3
有没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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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一个玩具是你从小珍惜到大不舍得丢弃的?
是即使青春不在,你也不在,它也存在的?
我就有这么一个玩具。
它是一只毛已经掉得差不多了的橘色小熊。
并且,它的橘色不同世面上的大部分,它是那种,真的就和橘子的颜色一样的那种。让人看了就觉得温暖。
我小时候把它当儿子一样抱着睡觉,抱着吃饭,抱着看电视——现在也依旧如此。
即便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它的鼻子掉了,手掌的布也破了,原来的棉花也纠结起来,僵硬而扁平,在缝缝补补下,连头也歪了……我还是很喜欢它。
它就像我的半身一样。
它的身/体里有宝物,但它本身就是我的宝物。
所以我绝对不允许……
1
按道理来说,绑架这种事不归身在禁/毒大队的顾浩天管。但这次身份对调了一下,在这个绑架案中,他不是热心民/警,而是急得火急火燎的被害者家属。
他亲爱的老父亲——难得去B城大学开一次讲座的荣誉教授子南先生,就在可以容纳一千人的会场里,被四个脸上套着黑色头罩的劫匪,给绑走了!
顾浩天听了目击学生绘声绘色的现场描述后,心里那是别提有多卧糟了。
虽然那些学生都恨不得当场冲过去,把他们的教授从歹徒手上抢回来,但奈何他们有枪,子教授也让他们不要轻举妄动,所以只能忍着悲伤在他们将教授绑上车
吃惊过后当然就是惶恐(这段时间他用了整整半个小时),不是呀,这真的很难让他相信,爸爸他这样的人居然会被绑架?!
虽然这近三十年来的相处中,他们俩不温不火的,子南忙于工作,因为一些原因,也从没给他好脸色看过。
所以说到底,他们没啥深厚的父子情,但是,在教养他的方面,顾浩天清楚子南付出了许多。
子南大学刚毕业就收养了他,从始至终一个女朋友也没带回家里过,更不要说结婚。金钱方面也一点都没亏待,遗产的管理在他成年前也帮他经营得有声有色,一分没少全部给了他。
更没有要求他改成“子”这个少见的姓氏,而是让他一直用自己本来的姓氏。当然这里面肯定是包含着子南自己的恶意的,这点顾浩天十分清楚。
但是,他不是会放着这种等级恩情不去理会的人,这样他不仅良心不安,也无法正常面对未来的生活。
不管是小学时偷偷在作业本上把自己的姓氏改成“子”,还是每次出差回家总拎上一堆礼品,多次想要把不动产转给子南而未果……都是他想要回报养育之恩的一部分。
他记忆中的子南永远是不会笑的,就算是笑,也是那种傲慢的,只轻轻勾起一点嘴角的冷笑。虽然做这作家的工作,但身材瘦削,手很有力,从年轻时近身格斗就不输给专业人士了。
顾浩天还清晰的记得小时候子南带他去射击场的那次,他那冷血的,不带一丝感情的眼神,似乎连瞄准都不需要,便能正中靶心。
子南是个孤僻的,朋友很少,对手也很少,其中最大的对手……还是个不得了怂/逼。
这样的人会被轻易绑架?或者说谁会对这样一个荣誉教授动手?
又或者说那些人不是冲着子南,而是冲着他来的?
所以说不上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顾浩天真的被吓坏了。
他怎么能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让子南深陷险境呢?不管看起来再怎么年轻,子南都是个五十岁的老大伯了啊!
2
“头儿,你确定我们没绑错吧?”
坐在驾驶座正后方的老三一直用不可思议的目光打量着坐在他和老四中间的子南。
“没有!老三你不要再问了,老大怎么可能会搞错!”
虽然老四心里也满是不确定,但拼对自己老大的自信,他不会输给任何人。
“可是这怎么也不像是一个五十好几的人啊!”
“是刚好五十。”坐在副驾驶的老二纠正道。
老三用没有出鞘的小刀挑了一下子南的脸,不出意料得了嫌弃的一撇。
“不要管这些小细节!你看这细皮嫩肉的,说他二十也有人信啊!”
老二又忍不住纠正到,“二十是会长痘的,他没有。”
“所以就没人奇怪一下吗?干嘛都为他开脱啊?因为他长得好看吗?”老三有些粗暴地捏住了子南的下巴,“虽然长得确实很好看就是了。但我们可不是那种肤浅的,就会看脸的人呐头儿!”
子南的上半身被麻绳层层叠叠绑了起来,双腿也被用束腹带给缠紧了,算是动弹不得。嘴上还被贴了胶带没法说话,只能用狠厉的眼神表达着自己的不满。
他有一双极漂亮的丹凤眼,不是单纯狭长的那种,而是眼尾有点往上翘,整体眼睛不小的那种。眼皮不是特别双,只有在垂目时才能看出漂亮的褶皱。但拥有这么一双眼睛的他,整个人却总是冰冷的,包括现在,叫任何一个人来看,都不会觉得他被绑架了有丝毫慌张。
子南的愤怒,仿佛只是为身上不舒服的绳子和坐在身边人的态度而不爽罢了。对于沦落于这种困境的自身,倒仿佛一点意识都没有。
老三很讨厌这一点。既然受制于人了,好歹要有点肉/票应该有的自觉吧!
“有什么办法,老板给的照片上他就长这样。”驾驶座上的老大终于发话了。
“不是父子什么的吗?”
“他没结过婚,也没有过绯闻,估计是不太行。”
“切,还什么荣誉教授呢,就是因为这张脸被看上了吧?肤浅!”
“喂喂,老三你说话放尊重点。”老二从副驾驶艰难转过头。
虽然他们现在绝对算得上恶劣的绑匪,但接这个业务也是第一次,操作并不熟练。为了交通安全,老二当然还是好好好系上了安全带,不仅如此,连椅子的位置也调整到了最舒适的程度。
“咋啦,你是他粉丝啊?”
“说什么屁/话呢你!”老二有些羞赧地把头靠到椅子上。
老大对他们的争吵视而不见,稳稳地来了个倒车入库。
他绕了许多路,终于到了路上一个监控也没有的C城与B城的一个类似城乡接合部的小地方。接着找到了总被他们当秘密基地的废弃工厂,这个工厂以前是做塑料制品的,所以虽然现在一个机器也不剩,连窗框都生了锈,厂房里也飘着一股散不掉的塑料油墨味道。
所以这个地方一直没什么人来,连流浪汉都嫌弃。于是也就方便了他们聚首。
“到地方了,把他带出来。”
老大停下车后这么命令着。
老三依着他的话,强壮的胳膊扯着子南瘦削的肩膀就把人连拖带拽拉下了车,进厂房之前,更是直接把子南抗在了肩膀上。
从副驾驶下来的老二见了这场景感觉真是没眼看。
没错,他确实从很早以前就开始看子南写得书了,说是粉丝,那也不为过。以前还一直觉得扉页上的照片只是没换过,没想到连人的样貌都是几十年如一日的面容姣好。
啊,不愧是他的(划去)偶像(划去)。
3
【不死鸟,又名菲尼克斯,是一种在世界各地神话中都存在的鸟。
有人说它的外表像苍鹰,也有人说它长着孔雀一样长长的尾羽,但不变的,是他们火红的羽毛,与当它知晓自己的死期时,一次又一次于芳香草木为燃料的火堆中的涅槃重生。】
高云合上了这本名为《火鸟》的书。
这本书讲得是一只火鸟变成人后与人类相处,随之而发生的有趣故事。没有爱情元素,也没什么煽情的部分,只有对现实的一些难以阅读出的隐喻。这本书的第一版是他给排的,所以公司里存了一本以做纪念。
就个人方面,他认为自己从封面到内容排版做得都很不错,作者子南的文笔也很引人入胜,但可能是因为作者本人在同期又发了本大受欢迎的书的原因,这本书的销量一直不温不火的。
真是可惜了。
他将书放在了副驾驶处的小收纳盒里,有些期待地顺便看了眼手表的指针。
快了,就快到顾晨曦下班的时间了。
公司里那个请年假出去旅游缓解失恋心情的设计师今天也回来了,高云就放心地把剩下的工作全交给了她,希望她化悲愤为力量,在爱情之余,能给自己的事业添砖加瓦。
而今天也是他和顾晨曦约好一起去他新家吃饭的日子,所以他十分期待着顾晨曦的下班,与他到时候惊讶的表情。
晚饭后的蛋糕他都定好了,就放在大厅里。如果阿曦实在想邀请王哥,也没关系,反正王哥腿脚不好又看不见,相信不会成为他前进道路上一颗明亮电灯泡的。
等着等着,直到顾晨曦往常下班时间过了五分钟,顾晨曦才穿着常服从局里走出来。
“久等了吧?”顾晨曦打开车门坐了进去。
“没有,没有,今天就让你好好尝尝我的手艺。”点火发动,按下手刹,高云的动作并未因为过分期待而混乱。
“嗯,那今天我就好好尝试一下小高高的手艺喽!”顾晨曦兴冲冲给自己拉上安全带,“好吃的话我能带点回去给王哥吗?”
“……当然,我保证王哥也会喜欢的!”
果然,不管再怎么忽视,王哥也是一盏不得了的明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