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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我们的坟墓(1) 简哥又有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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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简又有新女朋友了。
那个新女朋友叫木玲,她的眼睛很大很亮很干净。
迟简一直都喜欢这样长相的女孩子。
李默看见那个女生和迟简在校门口拥吻,他真的很羡慕她,还带着一些他不想承认的嫉妒——他多希望那个堂堂正正在人前和迟简拥抱亲吻的人是自己。
可迟家那一晚把他推开了,还把他丢出了房间。
那一晚真的很冷,他在迟简楼前的那个凉亭里坐了一夜,怎么努力把身子缩成一团都还是觉得冷。
为什么初秋的夜晚就这么冷了呢?
李默没走远,也没敢去楼里居民停着的轿车后面躲一躲风,他怕迟简等会儿出来找他的时候会看不见他。
其实李默还是希望迟简能出来找一找他的……或者说,是很期待吧。毕竟他那么喜欢迟简,总会有些期待的。
但李默一直等着,等到迟简房里的灯都熄了,也没看见迟简的身影出现在楼道口。
他应该没有在凉亭里睡着吧?他应该没有错过迟简追出来的时刻。
可李默倒真希望那一晚是自己不小心睡着了,这才让追出来的迟简没有找到自己。
等到第二天天微微亮时,李默不能再等下去了。他已经被班主任警告过很多次,今天他必须回学校一趟,跟班主任再请一次病假,去宿舍穿套体面些的衣服再来找迟简。
迟简被他吓到了……是他太冲动,他要是再等等,说不定迟简就能慢慢接受他了。他那样对迟简,迟简也只是让他不要再说废话,迟简没让他从此消失。
李默觉得,他要是赶紧去跟迟简道歉,迟简就一定会原谅他。
他不想离开迟简。
李默一路穿着拖鞋很快很快地走,走得拖鞋绳断了还继续走。
没事的,他以前为了省钱也经常这样走路去迟简学校,这么一点路,他可以走完。
等李默走到学校,果然撞见了住校生正集合跑早操。
李默知道有人在队伍里笑他一身狼狈,知道有人已经开始对他吹口哨起哄,也知道操场边站着的班主任已经对他忍耐到了极限。
可李默更知道,班主任最后还是会容忍他的——他是能考进最高学府Q大的苗子,是这个不好也不差的学校等十年才能等来一个的状元备选,她必须容忍他。
少不了又挨一通教训,班主任见李默没有表态,只好又耐着性子语重心长地劝:
“李默,你现在虽然是年级第一,但你的成绩已经下滑了不少,你再这样下去,可就要考不上Q大了!”
考不上Q大有什么关系?它在C市,又不在这个城市。
李默自始至终想报的学校只有H大,迟简的学校。然后,一直呆在这个迟简居住着的城市里,工作,退休,养老,死亡。
他现在的成绩考H大已经足够了。
当然,他不能照实说,说了他就再也请不到病假去见迟简。
班主任最后还是原谅了李默,批准了他的病假后又忧心忡忡地交代了几句,才让他走。
李默出办公室时无意间瞥见了她在背后看他的眼神,厌恶中又带着些忌惮——觉得他是只不叫的咬人狼崽么?
大家都这么看他,他习惯了。
有什么好不习惯的,只要这个世上还有一个迟简对他好,他就没什么好不习惯的。
被迟简无意中打到的左脸还是很疼,好像肿起来了。
班主任训话时还反复问了好几遍李默夜晚是不是出去打架了,李默当然没说实话,只在班主任怀疑的目光中坚称是他自己回校路上不小心摔了一跤。
但他没时间处理脸上的伤,回宿舍换了衣服穿了鞋子,拿了背包就走——他得快些去见迟简,要花钱坐地铁去。
他要是再晚些,可能迟简就真的不原谅他了。
可等李默赶到H大,看见的却是迟简和一个飞扑过去的漂亮女生在校门口旁若无人地接吻。
那个女生可以在迟简的怀抱里,吻得那么热情,那么光明磊落。
而他仅仅为了亲到迟简的脸,就要在迟简身边小心翼翼等上那么久,终于亲到时,却被迟简一把推开。
他不能在这个时候和这个女生比较,否则他就会难以坚持下去。
可为什么他已经尽量笑着跟迟简打招呼了,他的心还是那么痛?
他的心可不可以不要再痛了?不然他就没法再对迟简笑下去了。
迟简一直很讨厌他垂头丧气的样子,所以他要坚持在迟简面前笑。
他笑着回答迟简:我没事,昨晚我去附近一个走读的同学家里借住了一晚,我很好。
迟简相信了他的话。
他笑着看迟简和那个木玲在餐馆里并排坐着,说说笑笑,不时搂一下胳膊、捏一捏手,而他坐在他们对面独自低头吃饭,喝着那个木玲递过来的汤,听那个木玲对他热情说着:
“你就是简哥做家教带的学生?真可爱,以后你就叫我玲子姐吧,我现在荣升为你师母啦。”
他笑着叫她玲子姐,看迟简带着她转身朝租房走去,他站在分别的街道边,朝迟简的背影喊:“简哥,我这周六晚去找你补课。”迟简背对着他伸手挥了挥,这就表示迟简答应了。
真好,迟简还没讨厌他,他还愿意见自己。
李默转过身笑着走了几步,可一走到没人的地方,还是忍不住哭了。
他知道从此以后,他将只能占有迟简的那个小租房一个晚上,19点到次日清晨6点,11个小时,以英语补课为名。
他只剩这11个小时了。
其实他的眼睛也很大很圆,就跟这个玲子姐一样,他没说谎……真的,还算大吧?
可迟简从来都没认真看过他的眼睛,或者说,迟简从来都没认真看过李默这个人。即使李默隔几天就跑去找迟简,用各种各样很牵强的理由去找迟简,迟简也从没认真看过他一眼。
谁让他李默是个男孩子?
后来李默才知道,那天在校门口简哥和那个木玲拥吻,其实是他们第一次接吻,他们也是在那一次接吻后才正式确定关系。
他又晚了一步。
要是他那天赶去H大时再快些该多好,要是他那天不跟班主任说那么久的话该多好,要是他那天……清晨回学校时,舍得花睡裤兜里最后的两块钱,坐最早的那班公交,该多好。
在迟简的生命里,他总是晚了一步,比迟简晚生四年,比迟简晚上大学,比迟简那些兄弟晚结交他,比迟简那些前女友更晚遇见他……
没有重来的机会了。李默只能看着迟简和这个木玲相处得越来越甜蜜,甜蜜到他唯一可以完全占有迟简的那两个小时家教时间里,迟简也会时不时走神,脸上浮现出刺眼的微笑。
李默多想恶毒诅咒这个木玲不是真的喜欢迟简,一切只是迟简坠入的又一次空欢喜。可他不能,他希望他的简哥快乐,哪怕给迟简这份快乐的不是他。
李默去简哥的租房时总能轻易发现被女人收拾整理过的痕迹,也会不时看见女人才会买来装饰房间的饰品摆件,迟简的冰箱里,没有李默的补给也品类齐全地放满了食材……
看来这个木玲是真的关心迟简,可李默仍旧觉得她并不比他爱迟简的多,这些,他李默也可以做到。
只是他永远不可能有这个机会。
迟简身边总是有这么多女朋友,来了又走,却没有一个能是李默,只因李默是个男的,还是个比迟简小了四岁的男的——他连正常融入迟简的生活圈子都做不到,他只能伪装在学生的身份之下,满怀期待地躲在一旁试探等待。
迟简不知道,每次李默去找他补课时,他给李默做的那些真题卷或模拟卷,其实李默都做过了,李默在所有科目中最擅长的就是英语。
李默常常看一眼开头就已经能背出答案,但他为了让迟简同自己再多说几句话,会故意装作很笨的样子,写错一些很简单的题,换迟简一顿臭骂后,再闻着迟简身上的好闻气味,心不在焉地看迟简无奈地在稿纸上给他写写画画讲解语法。
有时李默看迟简为解释一个重点语法而抓耳挠腮的可爱样子,就会忍不住想亲他,想让他抱自己,想大声对他说:迟简,我喜欢你,喜欢你好久好久了。
可李默也只能想啊,迟简身边现在已经有了一个正牌女友,货真价实的女人,可以大方展示在人前的情人,不是他,不是他这个一出现就会给迟简招来鄙夷轻蔑的男孩。
李默一直没能向迟简解释清楚:他省吃俭用存出钱来去酒吧点最便宜的酒水,从来都不是为了“玩”,他只是想去看他迟简一个人。
以前李默是不敢对迟简解释,怕迟简一明白他的心思,就把他推开;
后来是迟简不再允许李默解释,因为迟简已经明白他的心思,说更多只会让迟简更烦他,把他推得更远。
只有在酒吧里看迟简弹吉他的时候,李默才能躲在嘈杂的人群里,守着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和一杯他喝不惯的酒,盯着台上的迟简一看就看好几个小时,看到迟简最后把吉他收起来,再跟他的朋友们说说笑笑着告别、搭出租车离开。
然后李默再在公园里找个隐蔽角落,在长凳上或坐或躺地呆一晚,有时候想想刚刚又见着了的迟简,有时候就着公园里的路灯光背书做题,第二天天快亮时再趁着熹微晨光走回学校,用几节不怎么重要的课趴在桌上补觉。
老师们说李默学习好就看不起他们、故意在课堂上睡觉挑衅,同学们说李默年级第一就嚣张傲慢,更多的人则是一提起06级XX班那个成天上课睡觉还能次次考年级第一的李默就或羡慕或嫉恨地说一句:
“啊,那个李默是个天才啊,才不需要像我们一样成天埋头苦学。”
不是的。
他只是早就为了迟简,把自己完全变成了个夜猫子,在他们熟睡后的深夜,在他每次去酒吧看完迟简表演之后,他常会用近乎疯狂的绝对专注来学习,只为让自己这颗因迟简而满含希望与绝望的心暂时安宁。
李默一直都知道迟简就叫迟简,不是从迟简第一次在同志酒吧里遇见自己的十七岁,而是从李默第一次在地铁上遇见迟简的十四岁。
那一年李默刚初中毕业,正准备读高一。十四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