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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第16章 奇怪主仆 这剑,是父 ...

  •   爱丽丝·褒曼指着窗外问:“那是什么?”

      年轻的女仆费茜正跪在地上用耙子往外扒炉子里的煤渣,她瞧了一眼,也指着说:“小姐,您是问那个雕像吗?”

      “对。”

      “那是乌妲妮,守护这个湖的水仙女。”费茜露齿一笑:“她很美,是不是?”

      “她有什么故事?”

      “啊,她的故事很感人的。”费茜回答,兴致勃勃地把煤渣铲起来:“乌妲妮爱上了一个人类的男子,为此她变成了人类。但是爱人最后背叛了她,她不得不死去了。谁都知道,仙女一旦爱上凡人,而那个凡人不爱她的话,她们就会死去的。”

      爱丽丝听着,表情阴暗而困惑。

      “我厌恶这个故事!”她说,“乌妲妮为什么不杀了那个负心的凡人,重新去做仙女?”

      “天,您是异想天开,这不可能的……”

      爱丽丝高声说道:“你一个下人,居然敢跟我顶嘴?”

      费茜瞪大眼睛。“小姐,您没必要大动肝火,这不是小姑娘说话的样子。虽然少爷有告诫过我,湖外之人脾气都差,可是跟您同行的女士们,脾气瞧着都挺好。哈纳森太太说话很幽默,雪莉小姐对我们这些下人们一直很有礼貌。至于奥菲丽小姐,哦,奥菲丽小姐,她长得那么好看,温柔得像湖水一样。您为什么不学学她?”

      “住嘴!没有人要问你的意见!”爱丽丝站起来打断她,“在公爵府,仆人都像奴隶一样谦卑,从来不敢跟主人大声讲话。并且,身份低的人,需要身份高的人主动说话,不然是绝不允许随便开口的!”

      “可这里不是公爵府!”一头雾水的女仆不可置信地喊道:“这里是爱德华少爷的家。”

      爱丽丝的怒火连忍都不想忍。“你这个蠢奴才!这里归我堂弟爱德华所有,他的全名叫爱德华·褒曼,他是我父亲雷尔夫公爵第二位继承人,仅次于我哥哥诺德之后。你对褒曼家一窍不通,你对任何上流社会的事一窍不通,乡巴佬!”

      “啊,您这么生气可不好!”费茜说,“我不知道又哪里触怒您了,请原谅,我对什么都一窍不通——就像您说的一样。”说完,她又开始铲煤渣了,表情依然是愉快的。

      “我骂你,你不生气?”爱丽丝打量了她一眼。

      费茜跪在地上,她手里拿着耙子,一点也不生气地笑了起来。“啊,这有什么好气的。”她说:“我对湖外面的世界根本不了解。长得也一般,说话土里土气。褒曼太太好心给我这份差事,她去世以后,褒曼先生一直把庄园维持成她在世时的样子,我也就留下来了,要是我去外面,连个厨房打下手的仆人都当不上,没准也就只能洗洗碗干点粗活。”

      “那你主要干什么?”爱丽丝问,仍然是一副傲慢的口吻。

      “不干什么,褒曼先生在世的时候,我就只负责打扫主卧和整理书房。现在我主要负责照顾爱德华少爷。可是,您也知道的,爱德华少爷根本不喜欢待在家里。他一天到晚往外头跑,总也见不着人。他很喜欢森林,总是跑到湖外,跑到山上去。他还跟人马族交上了朋友。不过偶尔,爱德华少爷出门会带上我,他说我不会让小动物们起戒心。”

      “我这堂弟也真是奇怪。”爱丽丝皱着眉头说,“你也奇怪,你们是一对奇怪的主仆。”

      费茜一点也不在意她的冷嘲热讽,开开心心地用抹布把搭柴火的铁架子擦个遍。爱丽丝本来有些愤怒,面对这样糊涂的人,只觉得有些好笑了。

      正说到这儿,远远响来马车声,费茜说:“哎呀,应该是少爷回来了。”爱丽丝从窗户外面探出头,只见车里下来两个熟悉的身影,还有一个持剑的年轻人正在与堂弟爱德华交谈。

      “哈萨尔!特罗!”卡修快步上前用力攥紧了他们两人的肩膀,“你们总算是到了!我多怕你们半路上出现危险啊!”

      “哇!终于到了!”长鼻子说:“你们整整3个星转日(九天)都没到,我这个出谋者就快要被自己老婆骂死了!耳朵差点被揪下,你们再不来,我这长鼻子的绰号,就得改成长耳朵咯!”

      在众人的欢笑声中,吉娜又狠狠揪了一次他的耳朵。“我们霍奇顿家族的恩人——罗维先生怎么没来?”她一见到谢尔,压低声音,惊喜地说:“那是他吗?那个英俊的年轻人,简直比戏院里演《荣耀之子》的主角还要好看呐!就是看着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哈萨尔连忙苦笑道:“不,那不是贝尔!”

      “你们为何会与爱德华同乘?”女精灵雪莉问。

      特罗说:“我用风系魔法赋予的[风之眼]监测到你们的位置,走到半路,突然看见一个衣着华贵的少年驾着铜光闪亮的马车,走过白色的石桥,我的光明神啊,他一眼就认出了谢尔·劳德斯,原来他们竟然是一起求过学的好友呢!师从同一个斗气老师,你猜他们的老师是谁?那是帝国的雄狮,睿智不凡的维吉摩,他的剑术比精灵还厉害,他的格斗比兽族还勇猛,他的胆量比亡灵还无畏!怪不得,谢尔的射箭和击剑都那么厉害!”

      这句话一出,众人都吓得灵魂出窍了。

      “什——什么?”长鼻子小心翼翼地张望,一边使劲拽住特罗的臂肘。“他——他就是被悬赏的谢——谢尔·劳德斯?”

      哈萨尔叹了一口气,他抬头看了一眼奥菲丽,突然问道:“谢尔可曾见过你?”

      奥菲丽摇摇头。

      雪莉面不改色地说:“我们这一路都已经听说了。劳德斯之子发下血誓要杀死奥赛夫报仇,他可真是一名烈男子,无数人都默默同情和支持他。”

      “这也正是我所担忧的事情啊!”哈萨尔说:“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

      众人沉默了下来。

      “特罗——哈萨尔——”爱丽丝像一只小鸟般欢快地从屋内奔来,当她看见堂弟身边站着的谢尔·劳德斯时,她的脸瞬时间煞白了。“是——是你!你——你怎么会在这?”

      哈萨尔的眼睛一下子瞪大了,他想给爱丽丝一个提示,但爱丽丝并没有看他。

      爱丽丝尖声道:“你——你不要杀我!这一切都不关我的事!不是我害死你父亲和兄弟的!你要杀就杀了那个女人吧——”她用手指指向了奥菲丽,然后蹲在地上大叫了起来。

      谢尔探究的目光看了面色凝重的众人一眼,面对他炯炯发亮的眼睛的凝视,每个人觉得自己被看透了。

      “褒曼小姐,你——你太无情了——”长鼻子用夸张的语调说道,“你不——不能因为这位先生被通缉,就说——说这种话呀!”他紧张到声音不住发抖,他的大脑门上全是冷汗。但是谢天谢地,他终于把场面圆回来了。

      女精灵雪莉走了出来,“爱丽丝,我真不敢相信你居然想杀奥菲丽。”雪莉说,脸上挂着明显的笑容,她伸出手将爱丽丝扶了起来。

      爱丽丝目瞪口呆地看着她。

      知情的众人都被女精灵的镇定和理智折服了。

      爱德华渐渐失去了耐心,说道:“谢尔,我的表姐让你见笑了,上天明鉴,我对你的遭遇充满了同情和愤怒,我绝不会为了把自己保护得好好的,牺牲你,擒获你,把你当做一头牲畜般关起来,割下你的首级去领赏。拿给奥赛夫做收藏品,替这样的贪官蠹役增光,好让他的罪孽变成荣耀,而叫自己的灵魂负上了罪名。谢尔,我是不会出卖你的!”

      谢尔点点头,没有说话。

      当晚,爱德华·褒曼以丰盛的晚宴招待了众人,在宴席上,他问谢尔,“我的朋友,你未来有什么打算?”

      谢尔答道:“我要攻打奥赛夫的领地。”

      爱德华说:“谢尔,你可以杀死奥赛夫,但你不可攻打他的领地。这一片领地上,有无数的百姓,有众多的种族,有纯净的山水,一旦战火燃起,波及到的人和事将会无可计量。谢尔,我请求你,不要发起战争。如果你一定要攻打星芒的领地,我就一定要保护星芒的领地。”

      谢尔说:“那我们岂不是会成为对立的仇敌?而不是合作的亲友?”

      爱德华说:“现在,国王亚撒四处征战,让全国的青年,心像野火一样在烧,他们放弃了舒适的锦袍,换上了金属的戎装,他们贩卖了温驯的牛羊,买来了暴烈的骏马,他们闲置了养人的农具,打磨了杀人的刀剑。因为厉兵秣马,搅得所有的生灵不得安宁。兽族去了人迹罕至的山地,精灵去了白雾缥缈的密林,侏儒去了满目疮痍的废都,血族去了群狼哀嚎的荒原,亡灵去了白骨皑皑的尸冢,巫妖去了寸草不生的沼泽。谢尔,我的朋友,做一个大丈夫,收起你的剑吧。一旦时间来临,咱们全都要回归光明,干嘛活着的时候要扬着这见鬼的刀子,只想你杀我、我杀你呢?”

      谢尔说:“爱德华吾友,说句真话,即使我不去劝吾皇亚撒发动战争,总有这么一天,每个封地的领主都要与国王发动战争。到了那时,你又能逃到哪去?与其被动,不如成为战争的主控者,并且让战争成为我复仇的工具,慰藉我父亲及兄弟的在天之灵。”

      爱德华说:“谢尔吾友,我现在劝不了你,到时候我要想见你,你可千万别推脱。”

      谢尔说:“你是知道我的,绝对不可能推脱。”

      临走时,爱德华将一把宝剑与一袋黄金送给了他。说道:“这剑,是父亲送给我的传家宝,名唤[赤焰],谢尔,你比我更需要它,从今天起,这把宝剑归你所有。”

      谢尔点头,说:“你放心,爱德华,我永远不会忘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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