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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转眼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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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眼春去春又回。民国三年,南京城,秦淮烟柳。
十八岁的碧玉,低头跟着金太太,在人群中提着上香用的竹篮。老爷从北平回来了,还带回一位姨太太,打扮得像烟粉盒上的女明星。太太求签时哭起来,是碧玉递上了绣帕。
太太拉着她的手,啜泣说:“老爷嫌我不能生养,要不是看着娘家面子上,他早把我休了。如今,我求你件事。”碧玉不说话,只用大眼睛望着太太,五岁那年,是太太从人贩子手里把她买下来,还叫她读书识字。
只一句话,碧玉的心就凉了,太太说:“我知道老爷喜欢你,就在给他收个房吧,我老了,已经争不了宠了。”她目光灼灼而恳切。在飞燕擦过庙檐的哀鸣中,碧玉心想:自己一个弱女子,又如何抗的过一个命字?她从小无依无靠,若不是被太太救了,指不定会落到烟花柳巷,太太不是不讲理的人,她也该知恩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