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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致我们的青春》1 少女长发及 ...

  •   ——

      田耕出版社的编辑来了电话,是发掘了我,让我正式出版第一本小说的大恩人。刚上大学那年,我还沉浸在纪云的打击里,已经长达近一年一个字都没写。提起笔来就回想起对季云的自卑。是叶强编辑鼓励我尝试不同的文学类型,才让我渐渐从言情和奇幻中找回了自信,开始重新写作。

      看见那个久违的名字在手机上闪现,我挣扎了很久才终于接起来。

      一接起来,就听见那个熟悉而陌生的名字,“夏若雨,你今年有任何的写作计划吗?纯文学、奇幻、言情,哪种都好。”

      “不,我不打算写了。”

      他叹了口气,“三年前你也是这么说的,这些年总该有些存稿吧?”

      “不,我真的一点都没写。”这倒是实话。

      “若雨,我认识很多写作的人,我明白像你们这样的人,不写不行。随笔、散文、新诗,什么都好,不介意的话能让我看看吗?我们一起商量,也许总会有办法。”

      “叶编辑,我明白的,谢谢你的赏识,不过现在真的不是时候。”

      这样的对话,大概每年都会至少发生一次。刚开始的头几年发生的比较频繁,最近这一两年,他来的电话又更少了。

      “你打算当个言情小说编辑当到什么时候?一辈子?你对纯文学的向往呢?”

      “文学类别没有优劣。”我有些大声地打断了他的话,“言情、奇幻、科幻、纯文学,随便什么都好,纯文学并没有比较高尚,言情并没有比较低劣。”

      叶强沉默了。他似乎想起夏若雨并不是我唯一的名字,我用伊雨写言情,用夜雨写灵异,用雨竹写奇幻。倒不是因为特别喜欢雨这个字,只是因为用起来方便。

      “我知道了,等你想写的时候再跟我说,我一直在等你。”他说完就挂了电话,我看着重新回归寂静的手机有些出神。

      我想我知道该怎么帮助橙子了。

      还在年假中的城市显得格外寂寥,我们在她独居的公寓里碰了面。她粉色系的装饰不见了,取而代之的是各种魔法道具,按下去还会发出闪光的那种,看起来就像是哪来的中二少年的房间。看来她是真的想写奇幻。

      “为什么对奇幻这么执着?”我问。

      “《比利斯冒险记》是我的向往,是我开始写作的原因。”一句话就道尽了所有。

      《比利斯冒险记》的故事大概是这样的,名为比利斯的少年生长在一个出生就被决定未来的村庄里,但是真实之镜却映照不出他的未来,于是他便被放逐,离开了他所生长的村庄。然而在外头等着他的却是战乱不断的世界,人们为了唤醒传说中的蒂法女神,取得统治世界的能力而相互争夺。比利斯难得是个不会魔法也不会剑术的主角,单凭着智略和勇气在各个势力当中斡旋,最后在千钧一发之际拯救了世界。

      这个故事背景是个有神族、精灵、侏儒和人类的正统奇幻故事。这样的故事真的会有趣吗?老实说我也不知道,但却很受欢迎。我自己觉得有趣的故事,要不是想法一一被驳回,就是勉强出版了但却卖得不好。考虑着这些,渐渐就写不出来能让读者觉得有趣的故事了。于是,大学毕业之后我就不曾再以任何笔名发表过任何故事了。

      我这才想起,橙子在网上发表的第一本小说是个冒险故事,写的支离破碎,我连第一章都没看完就放弃了。但我没想过,诉说着年少的天真与勇敢无畏的幻想故事,竟会是因为我自己。

      “但你的作品不需要成为《比利斯冒险记》。”我把她收满各种设定的纸片给折起来,收进包里,“你要思考的只是如何写一个好故事而已。橙子,你想写什么样的故事?”

      她直视着我的双眼,露出了微笑,“这次我想写一个,关于一个寂寞疏远的心,如何被一个单纯的笑容拯救的故事。”

      是啊,不需要过多的设定,不需要在意是什么样的文类,小说家的责任,就只是写一个好故事而已。我想,橙子一定也会明白的。

      ——

      过完了年,日子还是一天天地过。总编转发了一篇新人投稿过来,题名为《致我们的青春》,作者是淡菊。总编让我和这名为淡菊的作者联系下,准备签约。淡菊,这名字怎么看起来有些眼熟?我搜寻了一下邮箱,这才发现这并非淡菊第一次投稿,之前写何侑瑄的那篇《月光下的等待》,还有带著文艺范的《七月的雨与留不下的你》都是同一个作者。

      我对这叫淡菊的人开始产生了一点兴趣。第一次投稿,是个中规中矩的总裁文,并没有什么出采之处。第二次投稿,带着点文艺范,揣摩女性的心理揣摩得很到位,但终究不怎么适合紫蝶系列。转交给总编之后也没有下文。光是这两种风格截然相反的作品竟出自于同一个人笔下就有点意思了,这次被总编钦点的《致我们的青春》又是怎么样的作品?我开始来了兴致。

      邮件里并没有附上大纲或是人物设定,我只得老实地从头开始看起。

      ——

      那年的夏天特别漫长,像是搞错了季节似的,一直到九月都还能听见震耳欲聋的蝉鸣,太阳毒辣地令人发晕。只要站在室外不到一分钟,背心就会被汗水浸湿。电扇徒劳地一圈又一圈转着,吹着热风,引人昏昏欲睡。

      林少杰和谢以涵就是相遇在这样的夏日午后。

      那年林少杰刚升上高中,换上崭新的制服,却和初中时纯白的衬衫没什么两样。就连学校,也只是从初中部换到隔壁的高中部而已,唯一的差别就只有每天得多走一分钟的路,走到离他家稍远的高中部门口。开学那天,他还习惯性地差点走错了门。他对新的高中生活没有任何向往,对他而言,学生生活,就是把一群年轻人关在笼子里,逼他们坐上一整天的练习。

      唯一的出口,就只有他手上的那枝笔。只要有纸笔,他透过文字,描绘出壮阔的的景致,细腻的情感,人与人最纤细敏感的部份,或猥琐或卑微或不堪。这是他对于这枯燥乏味的生活唯一的小小叛逆。

      “林少杰,没记错的话,你得过全国中学生新诗奖对吧?”语文老师把他叫到办公室来,他为了贪图教师办公室那一点点凉爽的空调而答应了。

      林少杰本能地有种隐隐不祥的预感,但还是点了点头。

      “我们学校的诗社一直有着相当优良的传统,校史上还出过几位诗人,你有空去看看吧。”老师拿了张传单给他,上头是某个学生的手写字体,大大地写了“诗社”两个字,还用圆珠笔来回涂了好几遍。上头写着活动的时间地点,还有写着欢迎加入云云的陈腔滥调,看上去还是用上课时间随手涂鸦的。

      林少杰实在是提不起兴致,但因为觉得拒绝也很麻烦,还是点了点头。

      下个星期,那个语文老师又再问了一次,“上周你怎么没来?你这周会来吧?入社申请到这周就截止了,你一定要来看看。要不要加入,等来了再说。”

      林少杰又敷衍地再次点了点头,却连传单塞到哪都不知道了。

      他虽然写诗,但是却讨厌这种取暖似的文青聚会。假装好意地传阅彼此的作品,嘴巴上说着好话,但其实心里却是满满的不屑,顺便连对方看书的品味都能鄙视一番。光想到这样的人不只自己一个,而且还有一大群,就觉得有些噁心反胃。

      “林少杰,真是太好了,你还没回去。等等就去诗社看看吧,已经有人在了。”语文老师笑着,笑得没有一丝阴影,“你要是再不来,我把你期中考试作文打零分,你试试?”

      林少杰看着眼前这笑得灿烂的语文老师,在心中暗骂了一百遍。他的作文可从来没拿过满分以外的分数,语文更是不用念都会有好成绩的科目。虽然他都没在用心听课,但他在语文上投注的心力,却比什么都还多。

      在老师的威胁之下,他终究还是拖着步履蹒跚,前往指定的207教室。207教室位在教学楼的角落,一直是诗社专属的活动空间,从而可以看出诗社渊远流长的历史,和学校对它的重视。

      伴随着连绵不尽的蝉鸣,推开略显陈旧的大门,他就见到了谢以涵。

      少女长发及肩,坐在窗边振笔疾书。那专注的侧脸,紧抿的嘴唇,在少年心中酿作了另一首诗。

      她抬起头来,看见他便笑了,“你是林少杰,对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33章 《致我们的青春》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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