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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要被沉塘的女人 于是一行人 ...

  •   于是一行人就送了普寂禅师回寺里,因为又重新粘上了胡子,一路上也没有人认出来,顺利地将普寂送回了寺里,接受了和尚们的谢意之后就回了客栈。

      除了普寂禅师一路上好奇的目光到处打量像个第一次出门的孩子一样,还有因为他看到卖糖葫芦的走不动路而给他买了一串糖葫芦。

      “施主,我只有记忆中很小的时候吃过一次,太久没有吃了所以有些嘴馋,今天真是劳烦了,等回到山上让师兄将银两一并还给您。”

      虽然有些不好意思,但是普寂想了想还是开心地接了,毕竟他是真的想吃,咬了一口之后觉得比看到的更加好吃,所以就鼓着腮帮子跟杨之初道谢。

      “不用,没有多少银钱,不必如此麻烦了”,真是个孩子,而且既真诚又有礼貌,顶着普寂感谢的眼神和周围人投射过来的目光,杨之初只能这样安慰自己,毕竟都是留有胡子的男人了还吃糖葫芦真是太奇怪了,只是走着走着就走到了朱赤的外侧。

      第三个人是偶然遇到的一个人,确是一个麻烦,让杨之初不得不怀疑这趟出来是不是流年不利,这么多麻烦事撞到身上。

      本来那天是要去离霍州城比较远的葛家村看看的,因为据说葛家村里有个当地的天才少年,据说三岁能作诗,五岁出口成章,……当然这都是些道听途说的谣言,不过因为没有见过这种奇闻,所以一行人还是想去拜访一下。

      结果到了之后才发现传言只能是传言,所谓的天才少年是挺聪明的,但是远远到不了天才的地步,像杨之初一样年纪轻轻能够考到举人功名的哪个不是钟灵秀敏的人才。

      只是这个孩子从小说话能力比较强,父母虚荣心又强,所以宣扬的名过其实,一个典型的伤仲永的例子。

      乘兴而来,败兴而归。

      由于路途较远,他们回去的时候已经天快黑了,所以他们赶路的速度也加快了,因为想着能够按时赶回城里,所以没有多做打算。但是没想到村里人热情,即使没有和天才少年多过交谈,还是耽误了许多时间。

      正是急匆匆的赶路的时候,杨之初感觉自己踢到了什么东西,是厚实有重量的感觉,像是活物。低头一查看,杨之初感叹多亏是自己有准备才止住了喊出声的冲动。正这么想着,旁边有些好奇的杨天就走过来,正想问怎么不走了,就猛地叫出了声。

      结果就是杨之初没有被突然出现的人吓着,却被大叫的杨天吓了一跳。

      没有看见还好,他们已经看见了,就不好见死不救,只能几个人抬着昏迷的人送到了就近镇子上的医馆。

      到了医馆之后,医师检查过后才发现她身上还有一些血迹,而且裸露出来的地方有淤青的痕迹。至于她晕过去的原因是饥饿和疲劳过度,简单来说就是又累又饿昏过去了。

      医馆帮忙的大娘帮她擦洗过之后发现是个瘦的吓人的妇人,杨之初自出生以来一直都是丰年,没有经历过荒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这种传说中瘦到皮包骨头的人。

      因为一时间妇人醒不来,而且身上带血的出现在城外,杨之初也不敢冒险,自是想遣了医馆的人员去衙门报案。但是现在天色已晚衙门已经关门,没有什么重要的事情杨之初也不敢去敲登闻鼓。

      所以付了医药费之后就将妇人留在医馆里面歇息,留下客栈地址会后,杨之初一行人回了镇子上的客栈休息。

      第二天一早因为记挂着这件事,杨之初等人在吃过早饭后就匆匆赶往医馆。到了医馆之后,听说妇人已经醒了,就由药童引着他们到了后面的房间。

      敲了敲门,听到回答之后杨之初等人推门进去,就看到了坐在桌子床边的妇人。她还穿着昨天的衣服,身上的血迹在白天看来十分刺眼。昨天没有仔细看,现在才发觉这个妇人年纪在三十岁左右,怎么会瘦到这种程度。

      不过她身上带血地出现在荒郊野外就是一件很令人费解的事情了。

      看到杨之初等人进来,妇人猜想应该是自己的救命恩人,于是先行了个大礼。看着“梆梆梆”磕在地上的妇人,杨之初等人哪见过这种架势,赶紧把妇人搀了起来。

      瘦的只剩一把骨头的妇人力气还挺大,两个大男人才硬把她拉起来了。

      杨之初看她精神不错,虽然对一个陌生人不好问太过私密的问题,但是可能涉及案件,杨之初只能斟酌地开口。

      仿佛看出了杨之初的踌躇,妇人就自己主动开口了:“不瞒诸位公子,妇人本市上河村曹李氏,半个月前当家的突发意外死去,族里说是我杀害的当家的,逼我承认。我抵死不认,他们就准备开了祠堂定下我的罪名,要将我拉去沉塘,好夺得我家财产。

      小妇人走投无路之下才趁晚上守夜的睡着了找了两把凳子翻出墙外逃出来,但是小妇人已经很久没有进食过,还被打断了一条腿,因此晕倒在了半路上。多亏各位公子相救,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没想到涉及到了命案,这样一来就不是小事了。杨之初问道:“那你要去报官吗?只要你是清白的,县令会还你一个公道的。”

      没想到妇人立马就又跪下了,“不是妇人我不去报官,实在是我也不知道我家当家的怎么死的。

      要是族里长辈去了,一定会说是我杀死的,这样我怎么也说不清楚了呀。我还有一个九岁的儿子在家里无人照顾呀,求求各位公子帮帮我吧,大恩大德将来一定会回报的。”

      听着妇人声声泣血的言论,杨之初和杨天也很同情她。

      但是杨之初本来就不是当地人士,只是途径此地,也不好插手本地案件。尤其是妇人所说杨之初也不知道真假。

      妇人要是偷情之后谋杀丈夫也不是没有可能,杨之初和她只是萍水相逢,更加不了解她的为人,怎么敢轻易为她出头。

      不过杨之初知道当朝律法,这种案件涉及到人命官司,知县也不敢轻易判决,知县作出初步判定之后还要移交府里复审,如果判决不一致或者涉案人员喊冤的话是要重新由大理寺审理才能下最终判决。

      于是杨之初就再次劝妇人直接去官府报案,如果不想被宗族处理的话,必须要报官,还向她解释了一番律法规定。

      妇人听完之后不再哭喊,但是仍然满面凄容,看杨之初一行人没有想帮她的意思,就将事情和盘托出,以期杨之初等人能够动容。

      妇人曹李氏,丈夫曹大郎原来是走街串巷的货郎,后来赚了点钱之后在镇上开了一家杂货铺子。本来曹大郎是个忠厚顾家的人,对父母也十分孝顺。所以李氏才会嫁给他,李氏年轻的时候也是十里八村有名的贤惠人,还长的漂亮。

      但是父母去世,搬来镇上之后曹大郎认识了一帮狐群狗党整天出去喝花酒,还去赌坊赌钱。家里的银两逐渐见底。

      曹李氏一开始还劝曹大郎改邪归正,结果曹大郎不仅不听还变本加厉。劝阻没有用,曹李氏就开始把家中的钱藏起来,曹大郎找不到钱,就会对曹李氏拳打脚踢,曹李氏后来两次怀孕都被打流产,第二次流产之后大夫就说她不能再怀孕了。

      但是这并没有让曹大郎悔改,反而整天骂曹李氏不下蛋的母鸡,还和狐朋狗友有钱就去青楼,没钱就去调戏别家有点姿色的小妇人。

      后来曹大郎和那帮混子因为调戏别人家的妇人被逮到而被打断了腿,因为自己理亏所以没办法索要赔偿。曹大郎瘸了腿,杂货铺子也没法开下去了,就关了铺子回了乡下老家。

      结果曹大郎瘸腿之后酗酒更加厉害了,不仅对曹李氏,对儿子也开始一不如意就怒骂,骂完之后就暴打。刚开始族里亲人还会来劝几句,但是一有人劝,曹大郎就说劝的人和曹李氏有奸情,到最后也没人敢管他家的事了。

      在曹大郎意外死亡的前一天,他的狐朋狗友来家里找他喝酒,害怕他们喝醉之后殴打自己,曹李氏就准备好下酒菜之后带着儿子去村头寡妇家借宿一宿。

      结果半夜的时候家里起火,曹大郎被烧死了。扑灭大火之后,发现曹大郎是在柴房被烧死了。

      本来喝醉酒之后曹大郎意外死亡,是件很正常的事情。可是因为曹大郎死在了柴房,他喝醉之后为什么会去柴房。还有就是曹李氏一般都不麻烦别人的,可是当天晚上偏偏借宿在了寡妇家。

      偏偏寡妇后来还作证说曹李氏半夜出去上茅房去了很长时间,于是族里就开了祠堂说是曹李氏杀死了曹大郎,要将曹李氏沉塘。

      可是曹李氏自己明明半夜没有出去,寡妇最开始也没有说这件事,后来才突然改口。所以曹李氏怀疑他们是要处死自己,好将自己家里的田地铺子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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